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研究生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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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研究生会章程(2004年11月4日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通过;2005年11月11日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修订;2005年11月11日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公告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序言为维护全院学生正当权益、协调各方关系,弘扬学术、追求真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特遵循民主之精神、进步之理念、学生自治之权能,为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研究生会制定本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研究生会是全院研究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自治组

2、织。本会应当自觉接受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党委(总支)的领导和团委(总支)的指导。第二条:本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章程,恪守“爱国、进步、民主、科学”之传统,发扬“五四精神”,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第三条:本会各项选举必须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任何以不正当手段干扰、破坏选举的,不得参选本会任何职务。本会罢免担任有关职务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章程所规定之程序。任何人不得剥夺被罢免人员的申诉权。第二章会员第四条:凡具有北京大学正式学籍,在深圳研究生院进行学习、科研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承认并遵守本章

3、程的,均为本会会员。第五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就本会常任代表委员会(以下简称“常代会”)、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的工作及其成员的职务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控告、申诉的权利;(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四)在本会内外遇到困难或不公正待遇时,请求本会帮助的权利;(五)依照自由、民主之精神所应当享有的其它权利。第六条:会员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二)维护本会的团结和声誉。第三章研究生会机构第一节研究生代表大会第七条:北京大学深圳

4、研究生院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研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第八条:研代会由以院系为单位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代表每届任期一年,得连选连任。代表对原选举单位负责,受原选举单位监督。新一届研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由上一届常代会主持,代表名额分配和代表产生的办法,由主持选举的常代会根据各院系学生总数并适当照顾人数较少的院系决定并提前公布。第一届常代会成立前的代表选举工作,由研代会筹备小组主持。代表在任期内有向研代会、在研代会闭会期间向常代会提出议案的权利,提案的条件和程序由常代会另行制定并公告。6第九条:研代会每年度召开

5、一次,由上一届常代会召集。遇有特殊情况发生,若常代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研代会代表提议,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研代会应有过半数当选代表出席方可举行;大会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代表过半数赞成始得生效,本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条:研代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章程;(二)监督章程的实施;(三)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四)审议和通过上一届执委会主席所作的工作报告;(五)审议和通过新一届常代会常任代表名单;(六)选举产生新一届执委会主席、副主席;(七)应由最高权力机关行使的其它权力。第二节常任代表委员会第十一

6、条:常任代表委员会是本会的常设权力机关,在研代会闭会期间行使最高权力。第十二条:常代会的常任代表,由各院系在其同届研代会代表团内部民主选举产生。每院系常任代表限额两名;代表总数不足五人的院系,可以只设一名。常任代表名单须经研代会正式会议表决通过。常任代表每届任期一年,至下一届常任代表名单经研代会表决通过时届满。常任代表得连选连任;其在任期内因故离职、辞职或被罢免的,应当由其所在院系及时进行补选。常任代表在任期内有向常代会提出议案的权利,提案的条件和程序由常代会另行制定并公告。常任代表不得兼任本会执委会主席团或各职能部

7、门的相关职务。第十三条:本会常代会实行集体负责制。常代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由常任代表在研代会结束后召开的新一届常代会第一次会议上投票互选产生。常代会主任和副主任不得属于同一院系,也均不得与执委会主席或副主席属于同一院系。常代会应当坚持“机构精简,高效工作”的原则;在确有必要时,方可设立提案、选举、立法、监督等专门委员会。第十四条:常代会会议在正常的教学期间至少每一个月举行一次,由主任召集并主持。遇有特殊情况发生,可以举行临时会议。常代会会议应有过半数常任代表出席方可举行;会议决议经出席会议的常任代表过半数通过方

8、为有效,本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五条:常代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解释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二)在研代会闭会期间,对执委会的各项工作计划提出建议并监督其执行,听取执委会主席的任期内述职报告,监督执委会的经费使用;在认为必要时,可随时要求执委会主席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三)制定章程以外的本会其它基本规章制度;(四)依照本章程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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