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法理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电大《法理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ID:9277798

大小:32.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04-26

电大《法理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_第1页
电大《法理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_第2页
电大《法理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_第3页
电大《法理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_第4页
电大《法理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_第5页
资源描述:

《电大《法理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法理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作业1:$h8j#E7O:P4c!C一、名词解释:8o/s"j!r.H,S1、法学:又称法律科学,是一切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的总称。.A-q6O*H"f2W2y7@2、法理学:是我国法学体系中处于基础理论地位的理论科学,它是系统阐述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从总体上研究法和法律现实的一般规律,研究发的产生、本质、作用、发展等基本问题,研究法的创制和实施的一般理论,并着重研究我国社会主义法和法制的基本理论问题的理论学科。4z.

2、4U3d2l(b%q"d3、规范性调整:就是针对某一类主体、某一类情况而使用一般行为规则进行的重复性的调整。+d:l6}#t

3、!A  O4、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一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它通过规定人们在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5V$I  n*_%C)G#K/g.c+U5、法的价值:就是法这个客体(制度化的对象)对满足个人、群体、社会或国家需要的积极意义。3[0V%F7X9y7r;d(n8L9`6、法系:是按照法的历史传统和法的外部特征对法进行的分类。*V"N!N  h0B9x0d%z8n6@二、思考题:  j  x8O0s#J1、法学产生的条件:$V(p;a.

4、['Z$5i3s,w首先,要有法律现象的材料的一定积累;*K$t1g6Q/H0G其次,要有专门从事研究法律现象的法学家阶层。9P-c&n2Z)K(@2、规范性调整和个别性调整的优缺点:0b'b+w"o/w!E5X/w(1)、规范性调整的优点:它为某一类社会关系提供了行为模式,使人们摆脱了偶然性和任意性,而有利于形成稳定的秩序;$S(t9U&F5y规范性调整的缺点:它无法充分考虑每一个具体主体或具体情况的特点,提出符合每一个具体主体或具体情况的处理方案。9x'k,l$]1]9d(2)、个别性调整的优点:是能够针对具体人、具体事作出具体的处理。能够充分考虑个别情况的具体特

5、点。7L!v/U2s$]4k.d'O!l/V个别性调整的缺点:是带有一定的偶然性和任意性,不能形成普遍、稳定的秩序。9a'~  q:M3M9h2F3、如何理解社会调整发展的一般规律性?8N7N7^*h"{,`7u%Q:g社会调整的一般规律性有以下几个方面:"V3b  X1x/w(一)每一个社会都存在一定的社会调整,否则会给社会带来不良后果。缺乏社会调整,就会导致社会系统的无组织性;社调整过多,又容易导致社会系统缺乏活力。这两种情况都不利于社会的正常发展。8c7^$K$c.G&R%G7O!l5x9[(二)社会调整的发展过程,一般是由自发到自觉,由个别到一般,由浑一到分化。

6、具体说,就是说由自发的个别调整发展到自觉的规范性调整。最初的规范性调整是浑一的,后来才分化为各种类别,形成综合性的复杂的社会调整系统,这些社会调整日益趋于完善和复杂。1v%r0d2~2q*b(三)社会调整发展过程中,社会性的比重呈增长趋势。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生活日益复杂化,社会调整越来越摆脱自然的因素,而同人们和集体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所具有的社会自由和责任相联系。&z!Z;[#U)Z-q'c4、如何理解法的本质的不同层次?%@/Y6T.b!g"W%D0]$K:H答:法的本质可以分为三个层次:3

7、&x*I(q8A+r%i法的第一级本质,就是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意志

8、。-r5V  Y5C'e;o法的第二级本质也就是说统治阶级的意志,统治阶级确认人们某项行为是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的意志,不是随意的。%S5V)W(U$U-A,n5K  O法的第三级本质,是人们的行为自由和责任,人们的直接社会权利和义务是人的社会属性,是一定社会关系的体现,特别是经济关系的需要。3E6U4_$y/e&b&g5W(l9

9、(Z.A  x:G0J8Q)Q*g9}9J;i0,Z0i+V,x作业2:第二编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9n:K%M4f5v0^1、社会主义法产生的一般规律:+o  m$r-w)J,j  F)M答:社会主义法的产生有以下基本规律:7@7f+N/r5

10、H.`+O6%b(一)无产阶级取得政权是社会主义法得以产生的前提条件。任何阶级,如果没有掌握国家政权,就不可能制定出反映自己意志的法律,即使在法律上能争得某些有利于自己的规定,也不可能真正得到实现。/W9J$u)}(v(二)社会主义法是在摧毁旧法体系的基础上产生的无产阶级历史使命是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消灭阶级,建立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无产阶级无法利用旧法达到自己的目的,必须摧毁旧法体系。但不是对旧法的全盘否定,而是在根本改变剥削阶级旧法性质的基础上,对其中某些对社会主义新法有用的合理因素批判地加以继承。3k.U7F/j'T(u;O){(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