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财政部)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ID:9255651

大小:19.36 KB

页数:3页

时间:2018-04-25

(财政部)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_第1页
(财政部)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_第2页
(财政部)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_第3页
资源描述:

《(财政部)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2017年7月5日,财政部正式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新CAS14)。  新CAS14改革了现有的收入确认模型,明确收入确认的核心原则是“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基于该核心原则,新准则设定了统一的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模型,即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应用新收入确认模型的第五步是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企业将在客户取得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的时点

2、(或期间)确认收入。  本期微信主要解读新收入确认“五步法”模型中的第五步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准则规定概述  企业应在履约义务得到履行时确认收入。当特定履约义务涉及的相应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则履约义务得到履行。  致同解读——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  企业应当在合同开始时确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在某一时段内或是在某一时点被转移。这一确定过程应当反映经济利益向客户的转移,并且应当从客户角度进行评估。企业应当首先评估履约义务是否在某一时段内得以履行,如果不是,则商品或服务是在某一时点转移。  新CAS14的一项主要变更为收入确认的基础。新CAS14寻求识别

3、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的时点,而原CAS14则旨在识别风险和报酬转移的时点。鉴于此,在采用新CAS14后,针对某些“特定时点”交易的收入确认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  1、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则控制权被视为在某一时段内转移:  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致同解读-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取得并消耗经济利益  这意味着如果另一企业接手向客户提供剩余的履约义务,其无需在实质上重新执行已由最初的供应商完成的工作。该标准适用于客户在提供服务的同时消耗服务所产生利益的服务合同。  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致同解读-客户能

4、够控制在建商品  这适用于客户在企业建造商品的过程中控制在产品的情形。该资产可以是有形资产或无形资产。例如,在与政府的交易中,常见情形是政府主体(即客户)控制合同的任何在产品或其他产出。  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致同解读-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  该标准针对客户在资产被创建过程中对其无控制权或企业的履约义务不创建任何资产的情况。例如,建造只有客户能够使用的专项资产,或按照客户的指示建造资产。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专门开办收入准则学习班,课程框架如下:  (一)新收入准则修订的背景;  (二)

5、新收入准则相关的会计处理;  1.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1)识别客户合同,  (2)识别合同中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  (3)交易价格的确定,  (4)交易价格的分摊,  (5)根据各单项履约义务的履行确认收入,  2.某些特定事项或交易的会计处理。  (1)质保金,  (2)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的区分,  (3)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  (4)额外购买选择权,  (5)知识产权许可,  (6)回购安排,  (7)客户未行使权利,  (8)无需退回的初始费,  3.列报和披露。  (1)收入相关会计政策、对收入确认时点和金额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2)与客户合同相关的信息(

6、本期收入确认、合同余额、履约义务等),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信息,  4.新旧收入准则操作的衔接。  (三)新收入准则实施后管理决策的制定;  1.薪酬计划,  2.商业模式,  3.合同条款,  4.投融资安排,  5.ERP。  (四)新收入准则实施后的纳税筹划;(五)新收入准则实施后信息系统、内控系统的调整;可通过联系方式获取报名表和正式文件。  讲课的都是专业大师哦: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专门从事会计准则研究的专家团队;  ·财政部会计司、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会计准则的专家;  ·长期从事于会计准则实务的企业、会计师事务所专家; 相约北京,不见不散:  2018

7、年1月18—19日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课程周期一般为一个月,报名请联系老师,详细了解当月计划。  完成全部学习,获得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颁发的结业证书。联络暗号看过来:  申请报名Phone:156-5242-6725(李明吉老师);    在线qq:2531848726   便捷微信:b18301282664速递信箱:accountant_cfo3@126.com   2、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如果履约义务不满足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条件,则企业在评价资产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的时点时,应考虑下列迹象:  企业就该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