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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4-24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龙门乡垃圾中转站环评环评报告》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涞水县龙门乡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涞水县环境保护局编制单位:河北德龙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〇一六年八月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涞水县龙门乡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涞水县环境保护局法人代表苏振贵联系人王鑫磊通讯地址涞水县东大街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建设地点涞水县龙门乡庄儿上村村西立项审批部门涞水县发展改革局批准文号涞水发改审字[2016]40号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及代码N7820环境卫生管理占地面积(平方米)307.7绿化面积(平方米)68.08总投资(万元)107.27万元,其中基建投资47.2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5.
2、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4.0%评价经费(万元)投产日期2016年12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由来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农民现代生活方式逐渐确立,农村生活垃圾逐步向城镇“看齐”,农村生活垃圾问题日益严重, 现有农村生活垃圾排放多为填沟、填坑、沿河排放和露天堆放,人们已经陷于垃圾的包围之中,垃圾的露天堆放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既影响自然景观,破坏地表水体,又对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造成极大威胁,同时对水环境质量形成潜在的持续影响。为建设美丽乡村,全面提高涞水县龙门乡及所辖村庄环境卫生质量,并充分落实《河北省2015年度南水北调沿线重点区域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河北省要
3、有计划、分期分批地组织实施南水北调沿线所涉58个县重点区域的农村环境整治项目,以村庄生活垃圾、污水治理为重点,先行解决对南水北调水环境安全潜在影响和威胁的村庄突出问题”,涞水县环境保护局拟投资107.27万元在涞水县龙门乡庄儿上村村西建设一座转运能力为5.5t/d的生活垃圾中转站,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的合理处置,使农村面源污染得到基本控制,防止二次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的有关规定,该项目需进行39环境影响评价。同时,根据环保部第3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属“U
4、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148、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单位(河北德龙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接受涞水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见附件1),进行《涞水县龙门乡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在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中,我们本着“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现场踏勘、查证资料、走访问询等工作,在充分掌握相关资料数据的基础上,科学、公正、合法、自主地对该项目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规范编制完成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涞水县龙门乡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2.建设性质:
5、新建3.建设单位:涞水县环境保护局4.建设地点及周边关系:本项目位于龙门乡庄儿上村村西600m处。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9°36′24.66″、东经115°14′11.61″。项目东侧、西侧均为农田,南侧为山,北侧隔村路为农田。项目东侧330m处为拒马河。距离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目标为项目东南侧300m处的河口村。建设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周边关系见附图2。5.占地面积:项目占地面积为307.7m2。涞水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出具了《关于涞水县2015年度南水北调沿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的意见》(涞规选字[2016]30号),原则同意项目选址(见附件2);同时,涞水县国土资
6、源局也出具了《关于涞水县2015年度南水北调沿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选址地类说明》,项目选址位于涞水县龙门乡庄儿上村,39涞水县国土资源局已拿出土地用地规模,专门用于该项目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见附件3)。6.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07.2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占总投资的14.0%。7.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标准化垃圾中转站一座,具体建设内容为:占地307.7m2,垃圾中转站用房建设面积为147.35m2,并安装相应设施,污水收集池1座12m3,道路硬化92.26m2,绿化68.08m2。本项目垃圾中转站主要是收集转运龙门乡庄儿上村、河口村等30个村日常
7、生活垃圾。根据《2014年乡村人口及劳动力情况》统计结果,龙门乡乡村人口数为10762人;根据我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实施情况,农村居民生活垃圾产生系数为0.5~1.0kg/d·人,结合本地农民的生活习惯、经济条件等情况,本次评价系数按0.5kg/d·人计,故本项目转运垃圾预测量为5.5t/d。即项目建成后,居民生活垃圾的收集和转运量为5.5t/d,对照《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47-2006)规定要求,属小型V类。本项目垃圾中转站收集的垃圾转运至涞水县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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