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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专业毕业论文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原因及解决的方法 姓名:张志远学号:学校:指导老师:目录一、民事执行难的现状二、民事执行难的危害(一)损害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二)扰乱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三、民事执行难的原因(一)法院自身的原因1.法院自身指导思想不够明确,重审轻执。2、审判执行配合不够,相互脱节。3、执法不严,措施不当,消极执行,影响法院在社会中的形象。4、司法制度的缺陷,审执地方化,冲淡司法独立地位。(二)社会执行环境的原因1、地方、部门保护主义干扰。2、经济秩序运行混乱,给执行工作带来障碍。3、民事执行立法滞后和不完善,影响执行工作。4、当
2、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自觉性不高。四、民事执行难问题的解决方法(一)加强规范化管理,强化队伍素质1、加强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改进法院自身的工作。2、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3、加强通讯、交通装备建设,改善执法工作的物质条件。(二)发挥社会征信系统作用,建立统一的社会诚信系统(三)健全和完善执行联动制度,使其真正发挥作用五、结语六、参考文献摘要20世纪80年代以来,执行工作逐渐成为人民法院工作的重心之一,“执行难”问题也日益成为全社会瞩目的焦点。然而,在我国民事诉讼理论上,历来有“重审判轻执行”的流弊,民事执行一直是民事诉讼法研究
3、的薄弱环节。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飞速发展,法治观念日益深入人心,遵法守法,依法办事正在成为当今社会人们思想观念的主流。但是,不容讳言,在现实生活中,仍有少数人法制观念淡薄,他们无视法律,故意逃避或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造成民事执行中的“执行难”问题。关键词:诉讼民事执行人民法院 一、民事执行难的现状民事裁判的执行是民事诉讼的最后阶段,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民事权利得以实现的保证,关系到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其直接目的就在于迫使债务人履行义务,以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利。然而,长期以来民事执行难的问题却一直困扰着各级法院,虽然法院系统不断加
4、强了民事执行的力度,但各级法院许多生效的民事裁判文书还是不能最终得到执行,执行难仍是整个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而人们一提到执行难,首先想到的是法院工作做得不够好,因为人们的思维定势中一直认为执行就是法院一家的事。人民群众把对执行难的不满和激愤发泄到法院,使法院成为众矢之的,严重损害了法院的形象。其实,执行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工作,产生执行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要攻克执行难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现从“执行难”的危害、成因及对策三个方面对该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以期达到解决“执行难”问题,维护司法公正二、民事执行难的危害在法治国家里,法律乃
5、是一国的最高行为规范。一方面,能否确保法律得到有效执行是衡量一个政府治理国家事务能力的最重要的尺度,所以法律得不到执行应视为政府的莫大耻辱;另一方面,国民是否遵守法律也是区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文明与野蛮的分水岭,因此不执行法律判决有损国家和民族的整体形象。 法律判决得不到有效执行的危害如下 1、损害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法院的判决得不到执行时,法律的准则作用将无从体现。靠国家强制力来实现的判决书如变成“法律白条”,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将受到损害,同时损害司法公正和法院形象;公众对对法律的不信任甚至会引发恶性暴力事件,影响社会稳定。 2、扰乱正常的市场经
6、济秩序。寻求司法保护,是公民和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盾牌。民事执行难影响到债权人对诉权的行使。债权人付出大量精力和诉讼成本后,如最终结果是“空调白判”,会对司法制度感觉失望和无奈。债权人对司法保护丧失信心时,就可能拖延或放弃诉权,合法权益将无法得到保护。另外,民事执行难又会怂恿债务人消极履行甚至不履行自己的债务。从而在整个经济运行中形成恶性循环,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三、民事执行难的原因造成“执行难”的原因是很复杂的,既有历史原因,又有现实原因;既有客观原因,又有主观原因;既有法院内部原因,又有法院外部原因。(一)法院自身的原因1、法院自身指导
7、思想不够明确,重审轻执。长期以来,人民法院总认为,案件判决生效或调解达成协议,就是案结事了。其实不然。真正的案结事了,而是要当事人的债权经过诉讼程序或执行程序得以全部实现。多数法院领导指导思想不明确,对执行工作重视不够,存在重审判轻执行的思想。我国由于执行工作起步晚,加之长期以来对执行工作缺乏正确认识,总认为,执行就是拿着生效法律文书去要钱,只要身强力壮就行,不需要懂什么业务。…使执行员整体素质不高。表现为执行组织机构不健全,执行人员力量配备不足,装备落后;执行人员执法水平不高,工作不够规范,极个别执行人员经不住社会上各种不正之风侵蚀,办关系案、人情
8、案,甚至搞权钱交易;法院与社会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联系不够,没有又建立起全社会联动的执行机制,任由法院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