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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4-20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西昌王和艺诊所项目环评报告》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审本)项目名称:西昌王和艺诊所项目建设单位(盖章):西昌王和艺诊所编制日期:2017年5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
2、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一)项目名称西昌王和艺诊所项目建设单位西昌王和艺诊所法人代表联系人通讯地址西昌市裕隆乡裕隆村街道联系电话传真/邮政
3、编码建设地点西昌市裕隆乡裕隆村街道立项审批部门西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批准文号西卫行审字[2017]001号建设性质新建(补评)行业类别及代码门诊部(所)Q8330建筑面积(平方米)255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3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5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5%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由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国家相继出台一系列关于开放和规范医疗卫生市场的政策与措施,这为社会投资办医,多渠道筹集资金拓展国内医疗卫生市场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和广阔
4、空间。同时,人民生活水平在不断提高,国人的健康意识,特别是城镇居民的健康意识在逐步加强,对健康和疾病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小病上社区,大病进医院”的理念已逐渐被人们接受,基层医疗机构,尤其是居民区附近的门诊部已成为越来越多人的选择。本项目2000年来一直为村卫生室,今年由于法人王和艺取得了国家执业医师资质,国家鼓励有资质的卫生室人员创办个体诊所,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以及周边人口的医疗服务,投资30万元于2017年3月完成了卫生室原机构、原地址上的42升级并更名为西昌王和艺诊所。诊所为租用位于裕隆回族乡裕隆村一组的民用
5、住房进行改造建设。项目经营场所租赁房屋的1F,基地以上2-4F为住宅,租用房屋面积占地面积281.96m2。本诊所租用1F作为诊疗室,建筑面积为255m2。项目主要从事门诊医疗服务,包括内科、妇产科:妇科专业、中医科,共设有观察床3张,不设住院床位。该项目的建设不仅解决当地就医难的问题,而且有助于促进全市医疗卫生网络建设,创建更适宜的医疗卫生环境和条件,使其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与发展。由于本项目目前已建成运行,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
6、2015】90号)、《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凉山州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凉府发[2016]7号)、《西昌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提交环境评估资料的通知》(西环行发[2016]163号):“三、项目符合相关规划和产业政策,可补办环评,需在规定时限范围内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不符合相关规划或产业政策,可进行环保备案管理,需在规定时限范围内提交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并附必要支撑附件”。本项目前身裕隆乡卫生室于2015年1月1之前已经建成并运营(该项目于2017年3月建成开始运营),属于未批
7、先建的环保违法项目。西昌王和艺诊所公司现委托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进行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在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的基础上,认为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可进行补办环评手续。二、编制依据1、环境保护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
8、法》(2008年6月1日起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2015年4月24日修订版);(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起施行);42(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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