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9168593
大小:584.00 KB
页数:47页
时间:2018-04-20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年生产同轴电缆15万公里建设项目环评报告》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目录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2、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103、环境质量状况154、评价适用标准175、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16、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287、环境影响分析298、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389、结论与建议39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1:建设项目区位图附图2-2: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及噪声点位图附图3:项目周边环境照片附图4: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5:临安市(玲珑街道)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6:临安市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件:附件1:营业执照附件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3:土地证附件4:租赁协议附件5:建设项目环境影
2、响登记表审批意见,登记表批复[2012]1244号附件6:承诺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临安志远电缆有限公司年生产同轴电缆15万公里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临安志远电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临安市玲珑街道化龙村东青坞100号法人代表吕超联系人陈兵其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建设地点临安市玲珑街道化龙村东青坞100号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迁建行业类别及代码C3831电线、电缆制造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绿化面积(平方米)——建设规模年生产同轴电缆15万公里总投资(万元)1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6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6%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17
3、年12月1.1工程内容及规模1.1.1项目由来及编制依据1、项目由来临安志远电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注册地址位于临安市玲珑街道高源村,主要从事同轴电缆的生产和销售。2012年10月,《临安志远电缆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同轴电缆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通过临安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批文号为:登记表批复[2012]1244号,审批规模为:年产同轴电缆15万公里。由于自身发展需求,企业拟投资100万元,将企业整体搬迁至临安市玲珑街道化龙村东青坞100号,租用产权系厉根梁所有的闲置厂房进行生产加工活动,厂房建筑面积为1200平方米,办公室建筑面积600平方米,项
4、目投产后,企业生产规模不变,仍为年生产15万公里的同轴电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浙江省人民政府第288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归入K机械、电子第78项——38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其他(仅组装的除外),故本项目评价类别为报告表。受临安志远电缆有限公司的委托,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任务。受委托后,我单位即对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踏勘与
5、监测,并收集有关资料,按照环评导则等相关要求编制了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七号,(2008年6月1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版)》(2005年4月1日);(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年1月
6、1日);(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8]253号;(9)《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6月1日);(11)《“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编制指南》(环发[2010]97号);(12)《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13)《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第11令,2013年12月19日;(14)《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7月1日;(15)《浙
7、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第11令,2013年12月19日;(16)《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21号,2014年3月13日;38(17)《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86号);(18)《关于印发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年)的通知》(浙政发〔2013〕59号);(19)《关于全面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浙环发〔2014〕47号);(20)《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14〕
8、26号);(21)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江省建设项目主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