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20关于规范律师实习基地管理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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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规范律师实习基地管理的通知市律师协会各县市区代表处、各律师事务所:依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颁布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和辽宁省律师协会制定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实施细则》,为严格规范管理,完善实习基地、实习指导律师的准入和考核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律师实习基地应具备的条件1、律师事务所成立满3年和专职律师在10人以上;2、管理规范,所务建设好,近3年未受过处罚和无经查实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方面的违纪行为投诉;3、有3名以上具备实习指导资格的律师;4、有完备的实习指导大纲和计划,并具备必要的办公条件

2、;5、有能够满足实习人员实习需求的业务量(实习人员每人应参与十件以上诉讼或非诉讼业务)。二、实习指导律师应具备的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未受过处罚和无经查实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方面的违纪行为投诉;2、有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能独立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三级以上律师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连续执业经历;4、年度考核称职。三、申报律师实习基地和实习指导律师应提交的材料1、律师实习基地资格申报审批表;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3、律师事务所本年度注册律师名册;4、律

3、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有无举报投诉及违纪违法行为的证明;5、拟担任实习指导律师的毕业证、职称证、执业证等的复印件;6、律师事务所制定的实习指导计划。四、实习基地增加实习指导律师应提交的材料1、律师实习基地《增加实习指导律师申报审批表》;2、拟担任实习指导律师的毕业证、职称证、执业证复印件;3、律师事务所本年度注册律师名册;4、律师实习基地批准文件的复印件。五、律师实习基地实行年审制1、律师实习基地年审每年3月份进行。2、已经取得律师实习基地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填报《律师实习基地年审表》,提交市律师协会。3、年审合格后,律师实习基地方可接

4、收实习人员。4、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年审不合格:1)不认真执行实习指导计划,情节严重的;2)擅自向实习人员收取费用的;3)律师事务所管理混乱或年内被处罚或被投诉经查实的;4)出具内容虚假的实习鉴定材料的;5)已不具备律师实习基地设立条件的;6)律师实习基地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未接收实习律师的。5、年审合格的律师实习基地,由市律师协会在网站上予以公告;年审不合格的,由市律协报请辽宁省律师协会取消其实习基地资格。被取消实习基地资格的,三年内不得申报实习基地资格。六、实习指导律师的管理1、实习指导律师资格实行年审制,与实习基地年审一并进行

5、。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年审不合格:1)不认真履行实习指导职责,情节严重的;2)擅自向实习人员收取费用的;3)年内被处罚或被投诉已查实的;4)出具内容虚假的实习鉴定材料的;5)年度考核不称职的。3、年审合格的实习指导律师,由市律师协会在网站上予以公告;年审不合格的,由市律协报请辽宁省律师协会取消其实习指导律师资格。被取消资格的,三年内不得申报实习指导律师资格。4、凡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习指导律师资格自然终止。1)、实习指导律师调转执业机构后,实习指导资格终止。2)、实习基地资格被取消,实习指导律师资格终止。被终止实习指导律师

6、资格的,须重新申报取得。七、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大连市律师协会201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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