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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大城科〔2013〕183号关于印发《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二级单位年度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各学院、处、部、室、中心,图书馆:为客观、综合地评价二级单位,激励二级单位紧密围绕学院发展理念和发展目标开展工作,增强二级单位的岗位责任意识和目标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现将《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二级单位年度考核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部门认真学习。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2013年12月3日-7-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2013年12月3日印发-7-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二级单位年度考核办法(修订)为客观、综合地评价二
2、级单位,激励二级单位紧密围绕学院发展理念和发展目标开展工作,增强二级单位的岗位责任意识和目标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内容1.二级学院(基础部)考核学院按日常运行状况和发展态势两个层面对二级学院(基础部)进行考核评价,主要内容包括教学工作、学生工作、专业建设、队伍建设和党政管理五个方面。日常运行状况考察要点:规章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日常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各项工作有无不良事件或事故发生等。发展态势考察要点:纵横向比较发展基础更加坚实,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完善,创新能力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特别是青
3、年学术人才成长良好,展现出良好的势头。2.部处及直属单位学校对部处及直属单位主要从工作规划、工作实绩、工作效率、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五个方面进行考核。二、考核程序1.各二级学院(基础部)考核程序1)各二级学院(基础部)提交本单位工作总结到人事处,人事处分发到各二级单位。2)各二级学院(基础部)进行自评互评,评分表投入考评信箱。3)机关职能处室针对考核内容进行分组评分4)学院领导对二级学院(基础部)进行考核评分2.部处及直属单位考核1)各部处及直属单位提交本单位工作总结到人事处,人事处分发到各二级单位。2)各二级单位对部处
4、及直属单位考核。每个单位统一意见后,提交1份对部处及直属单位考核的评分和各单位意见投入考评信箱中。3)学院领导填写各部门的考核评分。人事处汇总各二级单位的评分和院领导评分后,提交院长办公会进行审定。三、考核计分权重-7-1.各二级学院量化指标20%(见附件1),各二级学院自评互评占20%、职能处室占10%、学院领导占50%(见附件2)基础部因无学生,故在考核表中,将与学生工作相关的考核指标去掉后计分,最后得分折算为百分制。2.部处直属单位各二级单位自评互评分占50%,学院领导评分占50%(指标见附件3)。四、考核结果在
5、考核最终得分的基础上,学院考核小组研究决定部门考核等级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档。1、优秀单位评选比例:二级学院的25%为优秀单位;部处直属单位(含工程处、招标办)的25%为优秀单位。2、单位考核结果为优秀,单位内部优秀教职工的比例定为单位内员工总数的10%;单位考核结果为合格,单位内部优秀教职工的比例定为单位内员工总数的8%;单位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单位内部优秀教职工的比例定为单位内员工总数的6%;单位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单位内部优秀教职工的比例定为单位内员工总数的5%。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部门,考核时为基本合
6、格或不合格1、发生重大责任事故;2、造成学院较大经济损失或对学院声誉造成恶劣影响。五、附则1.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7-附件1:二级学院(基础部)量化考核指标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计分办法考评部门教学工作32分教学管理(23分)1.教师教学规范执行情况(15分):I级教学事故每人次扣0.2分,II级每人次扣0.5分,III级每人次扣1分。(数据来源教务处)2.学生考试纪律情况(8分):发生记过及以上处分的违纪每人次扣0.1分。(数据来源学生处)四六级考试通过率(3分)达到学院当学年报考人数平均
7、通过率得3分(英语专业除外),每低于平均通过率0.1个百分点,扣0.2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数据来源教务处)考研通过率(3分)达到当年报考人员的平均通过率得3分,每低于平均通过率0.1个百分点,扣0.2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数据来源学生处)示范课程、教学团队(3分)重庆市示范课程、教学团队3分,校级示范课程、教学团队2分(数据来源教务处,复印件报人事处)学生工作20分学生工作突出成绩(5分)师生获市级“创新争优”表彰得0.1分/人次,市级“五四表彰”得0.1分/人次,市级优秀学生工作类个人、集体获奖得0.1分/
8、人次。学生欠费率(5分)当年统计,统计截止时间为当年12月25日。无学生欠费情况得5分,二级学院欠费率若≤0.5%,得3分,二级学院欠费率若0.5%<X≤1%,得1分,二级学院欠费率若>1%不得分。(数据来源财务处)学生流失率(5分)当年统计,统计截止时间为当年12月25日。二级学院流失率若≤0.5%,得5分,二级学院流失率若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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