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作品中的圣经文化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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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余华作品中的圣经文化痕迹【】在余华的作品《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中存在神性的光辉。余华采用圣经中常用的神学意念,承载和消解苦难的生活,他借用圣经文化中“罪与救赎”的主题,从而使得这两篇文章充满震撼人心的力量。匕【关键词】圣经文化天命血罪救赎一、用神学意念承载及消解生活的苦难圣经文化的含义很广,影响也很深远。在这里,我们把文学作品中表现出的神学意念和神学模式等称为圣经文化。从这个角度说,圣经文化对余华的创作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余华对圣经文化的Y解,喜爱和接纳主要体现在他有意识的阅读文学作品上。当代著名文学评论家洪治纲说:“阅读的启发在余华的创作中是有决定性的影响。

2、”余华也说:“我一直强调,任何一个作家首先都是一个读者,一个好的读者才能成为一个好的作家,这是非常重要的,作家的经验转化为一种分寸的把握使作家在叙述的道路上不迷失方向。”余华不仅阅读《圣经》原著,还迷恋卡夫卡,陀思妥耶夫斯基,布尔加科夫,福克纳等深受圣经文化影响的世界大师们的作品。余华有意识、有选择地阅读和接受这些含有圣经文化精髓的作品,以敏锐的艺术感知力和高超的叙述智慧,捕捉大师们在叙述中的细微之处和潜在欲念。圣经文化的精髓便悄悄潜入他的思维中,改变他的创作风格。他的《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都彰显浓厚的圣经文化色彩。让余华从“小偷”变“大盗”的卡夫卡,对余华的创

3、作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余华说他在读卡夫卡的作品吋,终于感受到了什么叫做顿悟,一一“我读到卡夫卡的《乡村医生》这部作品,给我终身难忘的印象,就是自巾对一个作家是多么重要,小说里有一匹马,他想让那匹马出现,它就出现,他不想让那匹马出现,那匹马就没了。”可以用圣经文化的神迹来形容这种自由之笔。神迹,是一种神学意念,其本质在于超越自然法则,他不被自然法则所理解,所容纳,他作为超自然的力量的结果而发生。在余华的作品中也出现了这样的神迹。余华把这样的神迹赋予到一个个在苦难面前顽强生活的人,在《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两篇文章中,余华借助“天”、“天命”和“血”等神学意念塑造Y两个

4、承受生命苦难而又有着坚韧意志的笼罩神圣光环的人物一一富贵和许三观。1、“天”,“天命”的意念“天”和“天命”在富贵和许三观的生活中频频出现。类似于圣经文化中经常出现的上帝,具有超自然的能力,也具有人的性格,能洞察一切,主宰一切,来去自由,无处不在,惩恶扬善。富贵一生面临巨大的变故,他不得不面对至亲至爱的人一个个离自己而去的厄运,先是儿子有庆的突然死亡,接着又是女儿凤霞和妻子家珍的死亡,然后是女婿二喜和外孙子苦根子的死亡。富贵经历与至亲至爱的人生离死别的痛苦,也承受骨肉阴阳分离的孤苦凄清。“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我啊,就是这样的命……做人还是平

5、常点好,挣这个那个,挣来挣去赔丫自己的命……”富贵最终并没有在厄运面前痛不欲生,而是平静,宽容,豁达的接受这些残酷的事实。在面对如此痛彻心扉的苦难时,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坦然,豁达和乐观的心态々富贵把一切的厄运和灾难归结到命运,即天命。这个天命是由来无影去无踪的上帝主宰着,普通的人只等着人去承担、面对,去痛苦,去悔恨,去挣扎……在经历了坎坷岁月的富贵,炼铸了顽强生命力,他能洞察这一切,坦然面对和接受这一切。富贵最后用看似纯朴的话语,诠释了人生的大彻大悟,消解了苦难和伤痛,把一切变得自然而平常。在许三观眼里,始终有个至高无上的“上天”存在,神秘而让人敬畏。做了坏事不肯承认

6、……老天爷的眼睛可是看得清清楚楚的。老天爷要想惩罚你了……虽然口子过得穷过得苦。可我身体好,身体就是本钱,老天爷奖我的……-乐对我好,为什么?也是老天奖我的……做恶事的话,若不马上改正过来,就要像何小勇一样,遭老天的罚。老天奖我的,我就是天天卖血,也死不丫,我身上的血就是摇钱树,这棵摇钱树,就是上天给我的。何小勇再坏,再没良心,也是一个躺在医院里不死不活的人了,你还整天去说他,小心老天爷要罚你了。许三观相信有个至高无上的上天在窥视着人间的一切。每个人的善恶行为都逃不掉上天的慧眼。人行善能得到上天的褒奖,行恶会遭到惩罚。所以许三观小心翼翼的规范自己的言行,把一切善恶交

7、给上天裁决和奖惩。他的行动充满了神性的色彩,也冲淡了苦难与凄凉的生活境况。2、“血”的意念“血”是《圣经》中一秉要意象。在《五经》中有关礼仪的法律中,“血”占特殊位置:人血绝不能流,动物的血绝不能吃,而祭祀的血必须在祭坛上作祭祀用。血是圣神的。许三观认为他的“血”是“老天爷奖我的,我就是天天卖血,我也死不了。我身上的血就像一棵摇钱树……是老天爷给我的”。许三观相信命运的安排,相信天意,这就为他的“血”着上了神圣的色彩。神是不可亵渎的,他在每次卖完血之后,都有一个重要的仪式一一到胜利饭店吃一盘猪肝和二两温黄酒,这足以表明许三观对血的礼赞,对生命的尊重,对神的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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