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组织发展的现实困境及路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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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社会组织发展的现实困境及路径选择  一、社会组织的发展是中国政府转型的重要背景和推动力量  (一)社会组织的发展是中国政府转型的重要背景  如果说政府部门是第一部门,营利部门是第二部门,那么第三部门就是各种非政府组织和非营利组织、社会中介组织的集合或总称。这个概念最早由美国学者莱维特使用。除了“第三部门”一词外,像“自治组织”、“社会团体”、“慈善组织”、“民间自愿组织”等一系列名词用来描述这一类的民间社会组织。在中国最常用的是社会组织。社会组织的出现时源于公众对“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以及对国家-市场二元框架争论无果的失望。对社会公益价值的追求使得社会组织能够参与

2、到社会治理的过程中来,成为社会治理的主体之一。  我国社会组织近年来发展迅速,数量庞大。截至2014年底,全国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总数约60.6万个,其中社会团体31.0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9.2万个,基金会4117个,我国实际存在的社会组织总数远高于此,因为当前仅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或国际NGO分支可依法注册,民政部承认依法登记的第三部门仅为总数的一部分。截止2014年底,全国各地直接接收社会捐赠款物604.4亿元,其中:民政部门直接接收社会各界捐款79.6亿元,其中各类社会组织接受捐款524.9亿元,社会组织在配合政府提供社会服务、防灾减灾、社会救济方面发

3、挥着巨大作用,这样规模的社会组织的存在是政府在提供公共物品的、解决社会问题的不足方面的补充。  (二)社会组织的发展是中国政府转型的推动力量  按照莱斯?塞拉蒙教授的观点,社会组织有民间性、非营利性、组织性、自治性、志愿性等特点,在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方面发挥它的主要功能。  1、在公共服务方面  (1)监督市场。在政府无法充分发挥功能的领域,社会组织可以扮演超然市场监督者的角色。(2)监督政府。虽然政府组织有防止腐败、防止弊端的机制,但仍不能保证其运行过程中的公正无私。社会组织可以不断提醒政府和公民,使政府对公民尽到其责任,更关心公共事务,提供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给社

4、会。(3)直接提供公共服务。对于政府无法实现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的职能的领域,社会组织可以弥补其不足。(4)维护良好的社会价值。社会组织对公共服务的奉献精神,对人、对社会的关怀与关爱,对平等权利的重视,对参与的重视等,均体现了民主社会的基本价值。(5)促进积极的公民精神和扩大社会参与。社会组织所倡导的是积极的公民精神,这种精神强调公民应积极主动地介入公共事务,对社会应有仁德与爱心;对社会要承担个人的道德责任;要有利他主义的精神。更重要的是,社会组织为公民参与公共事务提供了重要的途径,也为培养积极的公民精神提供了场所。  2、社会组织在公共管理方面发挥的功能  (1)公共行

5、政与公共管理意涵的扩大。公共行政与管理不再是政府单方面行使权力实施的过程,而是出现了多元主体,整合包括社会组织的更多民间意愿,实现对社会的良好治理。(2)公共管理的价值。公共管理不仅仅要重视效率、经济、效能等问题,更要重视“公共性”问题。(3)对公共服务的强调。传统上公共行政与公共管理比较重视控制,重视管制,而缺乏公共服务的精神,而社会组织是一个以服务为导向的组织。(4)设计更民主、开放的公共组织。社会组织的最重要的特征在于信息的共享,强调权利的非集中化、强调自主负责,强调参与与对话,强调合作,强调学习与创新。  二、转型时期我国社会组织发展存在的问题  社会组织确实是我

6、们国家构建治理体系、构建服务型政府重要背景和力量。但是它的功能是在严苛的制度与良好社会环境下实现的,理论上讲,社会组织本应更多地受社会自治体制的影响,但是却由于中国转型期所特有的政治、社会和文化特点,导致其也受到行政体制的较大制约。[1]  中国的现实制度环境比较复杂,是由不同层次治理目标和行为逻辑的多层次政府构成,因此这种制度按环境内部并非是系统整合的,而是暗含着多种相互交织的制度逻辑,并为社会组织提供了多样化甚至碎片化的激励与约束条件。[2]  其一,从中央政府来看,中央政府缺乏顶层设计,对于社会组织的发展缺乏整体架构和系统梳理,政策指导具有含混性。首先,从我国目前的

7、社会组织的立法来看,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规制社会组织的法律,我国社会组织的运转主要靠有关部门法和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不成体系。而且现行法规中的许多规定在很大程度上不利于社会组织的发展。其次,虽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在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方面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时直接依法申请登记。但是其他的社会组织申请注册社会团体需有业务主管单位,因其业务主管单位对社会团体负有责任,很多单位是不愿意担负这个责任的,所以很多自下而上成立的草根组织很难找到业务主管单位,导致很多的草根组织难以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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