羌族婚姻习惯法的历史考察(下)

羌族婚姻习惯法的历史考察(下)

ID:9088766

大小:44.5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04-17

羌族婚姻习惯法的历史考察(下)_第1页
羌族婚姻习惯法的历史考察(下)_第2页
羌族婚姻习惯法的历史考察(下)_第3页
羌族婚姻习惯法的历史考察(下)_第4页
羌族婚姻习惯法的历史考察(下)_第5页
资源描述:

《羌族婚姻习惯法的历史考察(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羌族婚姻习惯法的历史考察(下)  2、从妻居婚姻  从妻居婚姻,是指婿入妻家成婚居住,即为女家成员,自己及所生子女都依从妻姓。在蒙昧时代和母权制时代,婚姻都属于从妻居婚姻。进入以男性为中心的父权制时代,从夫居婚姻占据了主导地位,但从妻居婚姻遗俗并未消除,“入赘”成了“嫁女”的补充形式。羌谚曰:“皇帝无儿招驸马,百姓无儿招女婿”。因此,入赘并不低人一等,且受到习惯法的承认和维护。羌区招赘盛行,清人有诗云:“此地民风亦大殊,男当赘婿女招夫,乱宗不恤男从女,新妇何曾识舅姑”。  为防止在义务、权利方面产生争执,入赘一般都要订立契约,依法行事。契约分为两种,一种是外地人尤其是流徙到羌区的客籍汉人入

2、赘羌寨,要填写招单,在招单内写道:“祖宗无德,小子无能,流落他乡,无以为生,今甘更名改姓,凭中说合,在某某名下第几女某某名下入赘,高山滚石,永不回头。自赘之后,一切听从管束。弯刀一把,绳子一根,上山砍柴,下河背水,如违管教,逐出家门,乱棒打死,不得异言……。”赘婿义务缠身,而无任何权利可言,其地位卑下,处境悲惨。另一种是羌人之间入赘红帖,双方地位接近,契约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均有所顾及,体现了公平、诚信、自愿的原则。如茂县白水寨夏青云入赘张梓栋门下女张保贞名下,写了二份契约,一份交岳父收执,一份由赘婿保管。所写契约如下:  其一立写承赘子婿红券人夏清云,情因孤身无依,无亲看照,自思晚年莫靠流落

3、,自请媒证李培生向女家说合,甘愿入赘张府梓栋先生膝下承为子婿,以继烟祀。清云无有产业、田地、牲畜,代身只有法币拾万元,带上作为行聘姻亲之仪,自赘入张门之后,依排行更名曰增荣,遵守家风,勤耕苦作,孝顺岳父岳母,不得恁意乖张,偷闲懒惰,走东去西,三年做满,完婚成配,宴客有岳父母承耽,六年满足,可照子分居,得受田地教场水田五斗,木耳上水田叁斗,坟园山田叁斗,倘若不听教育,年限不满,可将做酒用费卖出,物件偿还,银钱一律付清,可得田地。若不遵守家训规则,亲族不得前来盖章化押,分関红券无有互相笺字,招单红券为据,不得享受田产。今恐人心不古,特出掉换合同为据。  媒证李培生(押)  家族张佑伦(手印)李

4、文举(手印)  张佑泽(押)贾元玺(手印)仝在  亲证李淮铭(手印)王自惠(手印)王安吉(押)  民国三十六年冬月廿八日出书  其二  立出赘婿红券人夏青云因请媒说合,甘愿入赘张梓栋门下为婿,特请四大门亲筵席进门以婿作子,行聘礼仪所代聘金共计肆拾万元整,以作成婿治酒备席之款,尚凭亲族依派更名,依行取号,更名曰张增荣。自赘之后,该凭岳父较场水田六斗,木耳上水田三斗,山水田晶大地乙块,该婿管业。其伊岳子弟兄四人不得异言,有赘婿红券为证,所有岳丈升天,老衣一套,寿木一副,该婿一人承耽,自进张门,可受家庭教育,不得任意刁横,偷闲等情,及上下逃走,请凭保甲负责,今恐人心不古,立出招赘红券一张为据。 

5、 证人:李培生(押)王安吉(押)  亲族:李绍箴(押)贾元玺(手印)张佑伦(手印)  主婚人:张梓栋(押)张佑泽(押)  代字人:李文采(押)  民国三十六年全月十八日前名立  入赘契约的广泛运用,说明羌区入赘婚姻在清末民国时期已日趋规范化和程序化,并成为一种可靠的法律依据。入赘契约有如下几项基本内容:  其一,入赘婚姻的双方当事人。此为契约中权利、义务之主体。一般将赘婿姓名书于契约之首,招赘主婚者(岳父)及招赘妇女的姓名写于契文之中。  其二,赘婿的基本情况及入赘原由。赘婿如实交待有无家产、钱币、子女等基本情况。入赘的原因大抵有三种,一是生活贫困,纳不起彩礼;二是孤身无靠,流落他乡,仅有

6、劳力可以出卖;三是无子或丧妻,为前项婚姻的失败者。总之,入赘为生活所迫,并非贪图女方财产。从而说明入赘的正当性,受习惯法的承认和维护。  其三,立契的基本程序。  1、请媒证说合。媒人主持平衡双方利益得失,对契约的签订起中介、公证,监督的作用,并在契约上签字划押,承担连带责任。  2、家门同意。由于招赘与宗祧继承相冲突,因此女方家长在招赘时必须征求家门的意见,家门同意并到场作证,签字划押,招赘才有社会效力,否则,不被族人承认和接受。  其四,权利义务。  赘婿的义务为:(1)交纳聘礼,以作成婿治酒备席之款。(2)依女家排行,改姓更名,成为女方家庭成员,所生子女也从母姓,继嗣女家香火。(3)

7、辛勤劳作,支撑女方门户,对岳父岳母承担养老送终之责。(4)服从家庭管教,不可任意行事,懒惰偷闲,卷财而去。  赘婿的权利为:完婚成配。对岳父财产有继承权,他人不得异言。  其五,违约处罚。入赘者违约,女方责令交还成婚宴客费用,偿还所有女方财物,付清生活费,逐出家门,取缔婚姻关系。  其六,签约时间。标志入赘婚姻在法律上有时效作用。  其七,媒人、亲族、主婚人、亲证、代笔人签字画押。  羌区赘婿一般分为两类:一为养老女婿,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