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清末中外务部的设立及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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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清末新政中外务部的设立及影响[摘要] 在清末新政中,外务部的设立首开新政之先河,它取代总理衙门成为清末主管外交的行政机构,进一步满足了帝国主义掌控中国、加深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程度的需要;但更重要的是它架起了一座中国传统外交向现代外交过渡的桥梁。本文拟从清末新政中外交部设立的背景、组织结构、设立后产生的影响以及留给世人的启示四个方面试对之作出浅析。 [关键词]  外务部; 外交; 影响  在清末外交的研究中,学术界对总理衙门的探讨较多,而其后的外务部则关注较少。实际上,清末外务部的设立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新政的一些特点,也反映了当时清政府

2、面对国内外形势所作的决策,对外务部设立的研究有助于了解清末外交政策的制定及其实施,史学界对之作了较多研究。略感不足的是史学界对外务部设立的背景以及影响论及不多,有鉴于此,本文拟从四个方面对之作出分析。 一、外务部设立的背景 1900年义和团运动在客观上打乱了清王朝的统治秩序,把持朝政的顽固派集团被摧毁,为新政的推行扫除了部分阻力,推动了清末的社会改革。尽管这次运动被帝国主义势力和清政府的反动武装联合镇压,但腐朽的清政府已不可能再恪守“祖制家法”,一成不变地统治下去。为了继续维持腐朽的反动统治,清政府企图阻止各种形式的反抗运动,以适应当时形

3、势要求,改变其旧的统治方式已就迫在眉睫。因而,对于总理衙门的改革则因其重要性更是首当其冲。总理衙门创设之初,清政府出于对外国人的鄙视,并不主张建立一个常设机构,基于这样的认识,只是仿照军机处,未设专职职员处理外务,但事实上,“外国事务”并没有减少,反而因清政府的腐败与衰落而日益增多。尤其是1883年以后,总理衙门几乎包揽了一切与洋务有关的事项。为此总理衙门内部组织被迫进行不断的调整,最后确立了分股制,即按照地理区域来划分总理衙门的职能,然后再把各种不同性质的事务附设于各股,这种分工较为符合当时实际的需要。然而世态的发展变化使之仍然无法适应

4、总理衙门日益膨胀的职能,更为紧迫的问题是大量官员的兼任现象,“总理衙门之事,固不独等于六部,而实兼综乎六部矣。”[1](p56)面对如此繁杂的事务,总理衙门却没有专职官吏处理,“策所充行走之大臣,往往以各部尚书兼之,而各股之章京,又皆以各部司员充之。以一人而任数事,一日之中恒苦应接不暇。”[2](P178~181)这些严重现象影响了总理衙门的行政效率,已就不能满足清政府维持其统治需要。 列强与清政长期府的交涉过程中,对总理衙门也逐渐产生了不满:一是办事大臣素质太低,缺乏与列强打交道所需具备的近代外交素质;二是办事推诿扯皮,就如英国驻华公使

5、在谈到的处理马嘉理案件所说:“总署向来办事多是含混敷衍不独此一件事,无论何事都是往返面商多日尚无定见,似此如何办得事的。”[3](P2991)列强对总理衙门的指责,是希望中国的外交能更彻底、高效地满足列强的侵略欲望。同时,也反映出了总理衙门作为管理外来事务的机构,连基本的外交素质都不具备,在与外交涉时恐怕连自己的尊严都难以维护,更别说国家利益了。所以到了1900年,当八国联军打败中国,攻陷北京,总理衙门受到内外两方面的责难和压力时,改造它只是一个时机的问题了。这一改造始于《辛丑条约》的谈判,最早作各方谈判的基础照会中没有提及改组总理衙门,

6、而是在后来讨论法国照会的会议(1900年10月28日)中。在签订《辛丑条约》后,根据和议大纲,中国必须改组各国事务衙门,成立居于六部之首的外务部。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六月,下谕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原谕中说:“从事设官分职,惟在因时制宜,现当重定和约之时,首以邦交为重,一切讲信修睦,尤赖得人而理。从前设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办理交涉,虽历有年所,以专责成。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则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首”。[4](P4685)这里的理由是:过去总理大臣多是兼任,未能专心一意去“讲信修睦”,其实这并不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实际上是因为过去总理衙门仍不

7、能满足侵略者的要求。不适合中外外交需要,才迫于形势把衙门改为外务部的。 二、外务部的组织结构 根据清政府和列强签订的《辛丑条约》和外务部章程,外务部组织结构主要由首脑部分、承政官、各司、各股、事务部分以及附设的外交人才培养机构——储才馆组成。 1、首脑部分。由三大大臣和两个侍郎组成。根据西班牙公使葛络士1901年4月22日照会,“所有办理交涉事宜应有大臣从员独承有责,给予分所应得之爵秩权势,此员必须守支王公,称各为总理大臣。另有大臣二员,其一必在军机大臣上行走,其一至少有尚书之职。“”又在三位大臣下增添二员为侍郎之职;其中必有一熟悉泰西语

8、言文字之人,亦所殷盼。“[5](P1125)可见其既仿照军机处,又有西方列强要求的特点。随着清末新政的推行以及在教育上的改革措施的实施,开始派遣留学生,这些留学生便成了外务部优先招揽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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