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案受害人案发后多次受到恐吓和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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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李天一案受害人:案发后多次受到恐吓和威胁2013-07-1111:28:04 来源:新京报(北京) 李双江和儿子李天一。新京报讯继昨天质疑李某其中一名代理律师身份后,今晨,李某涉嫌强奸案被害人杨女士代理律师田参军,通过个人微博发布声明称,杨女士对李某新律师欲做无罪辩护“感到极其震惊、愤怒和悲哀”;并透露,杨女士在案发后,多次受到李某某恐吓和威胁,极力阻止受害人将此事张扬出去。声明还称,案发时,受害人“被李某某等人肆意殴打,侮辱,并轮番施暴,身体和心灵都受到极度摧残”。关于涉嫌强奸杨女士的李某某的律师声明的声明看到涉嫌强奸杨女士的李某某的新聘律师发的声明,及其欲为李某某做无罪辩护的表态,被害人

2、杨女士感到极其悲愤、痛不欲生,特委托北京中首律师事务所田参军律师发表如下声明:一、尽管经田参军律师解释,被害人杨女士认识到辩护人有权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但得知李某某的新聘律师欲为其做无罪辩护,她仍然感到极其震惊、愤怒和悲哀。首先,本案经过公安机关的反复侦查和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李某某涉嫌强奸犯罪的事实已经非常清楚。而且,在李某某前任律师面临李某某母亲过高要求——“欲让律师写一公告,称李某某未参与涉嫌强奸案”,退出该案代理的情况下,李某某的新聘律师仍无视滔滔民意和客观事实,欲对其做无罪辩护,实在令人极其震惊!其次,被害人杨女士已经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被李某某等人肆意殴打,侮辱,并轮番施暴,身体和

3、心灵都受到极大摧残。案发后,被害人杨女士又多次受到李某某恐吓和威胁,极力阻止被害人将此事张扬出去。被害人在惶恐和无助中经历了两天两夜,不敢向任何人倾诉,既害怕家里人知道后受不了这个打击,也害怕对方利用其势力来掩盖此事,甚至对被害人进行打击报复,但被害人最终还是选择了报案。案发至今,被害人没有收到李某某的监护人或者家庭最起码的人道慰问与歉意,只能躲在不为人知的角落里独自伤心和悲痛。正值一个外地弱女子落难和无助之时,却惊闻李某某的新聘辩护人发出欲对李某某做无罪辩护的豪言,被害人杨女士本很脆弱的神经和受伤流血的心再次受到新的打击,这无异于伤口撒盐,雪上加霜,令杨女士对案件能否得到公正审判更加悲观失

4、望。一方是大名鼎鼎的公众人物,一方是外地来京的无助女子,被害人杨女士除了听天由命外,只能是无边的愤怒!再次,被害人杨女士听说,欲为李某某做无罪辩护的新聘律师,比较擅长刑事辩护,有较好的行业声誉。但不知为何,此次其竟然不顾自身的形象和声誉,愿意冒天下之大不韪,执意欲为李某某做无罪辩护。被害人杨女士为其深感悲哀。希望该律师能换位思考,如果本案的被害人是他的女性家人,他还会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吗?二、李某某的两位新聘律师所发的律师声明,片面陈述事实和引用法律,过于偏袒被告人李某某。1.该声明说“今年2月22日,北京市公安局某分局以真实姓名向全社会披露了所谓李某某涉嫌强奸案后,几乎是第一时间也以真实姓

5、名披露李某某涉嫌强奸案的,不仅有很多地方媒体,各大门户网站,而且还有很多中央主流媒体,通过公开披露姓名、图片、视频等对该未成年人嫌疑人李某某及其家人进行了大量的侵权报道。”是片面的。首先,并无证据证明是北京市公安局某分局以真实姓名率先向全社会披露李某某涉嫌强奸案的。众所周知,最初披露李某某涉嫌强奸信息的,是某位自称为“香港《南华早报》网站编辑”的网友,而不是北京市公安局某分局。相反,该分局已经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涉案未成年人的隐私。因为,直到今天,该分局顶住巨大舆论压力,始终没有披露同案其他未成年人的相关信息。不仅如此,甚至就连己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信息也没有披露。其次,该案情被披露后,媒体为行使社

6、会监督职能,有义务对该案进行报道,以惩恶扬善,激浊扬清。或许,期间有的媒体报道的尺度较大,对李某某及其家人造成一定的舆论压力,但并不宜据此认为是对他们的故意侵权。因为,李某某的父母都是我国著名的歌唱家、“老艺术家”,长期以来,享有很高的社会声誉,具有很好的社会知名度,享用了较多的社会资源,是通常所说的社会公众人物。而社会公众人物的隐私侵权对于一般人,理应受到一定的限制。李某某作为公众人物的儿子,从小被其父母带领参加各种文艺演出和社会公众活动,同样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也可视为社会公众人物。其隐私权也同样应当受到适当的限制。换句话说,媒体有权代表社会对他们的私生活进行一定的监督和报道。2、该声

7、明只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第五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来论证应当对尚为未成年人的李某某进行保护,是片面的。因为,国家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为了通过多种途径,全面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在该部法律中,不仅规定了社会应当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更规定了未成年人的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比如,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九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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