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9048916
大小:30.0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04-15
《律师代理劳动诉讼案件操作技能》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律师代理劳动诉讼案件操作技能[字体:大中小]主讲人:沈斌倜引言:各位律师朋友大家下午好!非常高兴今天下午由我来给大家讲解律师代理劳动诉讼案件操作技能这样的一个专题,首先我想先简单地介绍一下自己,我叫沈斌倜,是专业从事劳动纠纷的律师,之所以说专业是因为我只做劳动纠纷,平均每年做80到100个这样的劳动纠纷案件,自己有一些心得,很愿意给大家做这么一个交流。我是北京市劳动保障法协会的会员,北京市劳动保障法协会每年都会聚集一批专业做劳动纠纷的律师,还有处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法官、仲裁员,针对劳动法合同法实施以来的一些争议,有难点、疑点,在实践中出现的不同声音和问题做一个探讨,最终可能会形成一些文
2、字性的东西来指导大家,作为律师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一些意见,并且对法官和仲裁员有一定的指导作用,我是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也参与了从事劳动纠纷案件及劳动法这样一个团队的建设,我们今天的课程主要分为四部分:第一讲律师代理劳动诉讼操作技能概述我认为作为一个专业的劳动合同法律师应当具备三个技能,说起来都非常简单:第一个技能是了解案情;第二个技能是了解法律规定,因为劳动法的规定很繁杂;第三个技能是了解相关判例。前一段时间中闻律师事务所应邀到非常大的国际跨国公司,他们需要法律顾问,劳动法方面有需求,然后我们就组织了7个人来到这家公司,这个公司规模很大,有很大的影响力,我到中闻律师事务所的
3、时间不是很长,参与了劳动法团队的建设,劳动合同法出来以后已经引起律师界的关注,劳动法在一些大公司有很大的需求,并且有很高的关注。一、了解劳动争议案情的基本步骤——制作询问笔录如何了解案情?我给大家介绍一个方法,作为律师应该知道,我们在当事人委托前或者委托后建立一个书面的询问笔录,询问笔录包括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最基本情况,比如联系电话,这是第一部分。第二部分,我们要对案件的事实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即案情。第三部分要问争议发生的原因。第四部分要了解其诉求。我先讲一下笔录的作用:第一,快速了解案情,并掌握劳动争议中的基本问题,这些基本问题往往属于劳动争议仲裁中的格式问题。第二,快速
4、了解当事人的诉求,便于律师给当事人对诉求的合理性做一个职业判断,并帮助当事人找到其他诉求。第三,书写诉状、代理意见、答辩状等文书的重要参考依据。刚才讲了要记录一下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这个大家都知道。主要内容三部分:第一部分是案情的记载,首先会问入职时间。其次是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再一个是工作岗位问题,从事什么岗位。工资多少钱,作为律师一定要问其工资构成,为什么?因为一般的劳动者或者企业认为我一个月8000或者3000,但根据法律规定,奖金、年终奖都可以列入离职前12月平均工资计算的标准。另外如果代理劳动者还要问他有没有发票报销的工资,因为有些用人单位名为报销,实际上还是一种工资,这个数额可能
5、还比较大。还会问到是现金还是打卡,打卡会留下一部分记录,证明劳动关系,有的人的工资是部分打卡,部分现金,另外是否存在考勤,还有一些其它问题。第二就可以问他争议发生的原因。第三是诉求,问他有什么样的诉求。看他想要什么,律师是满足当事人的需求,把他的需求解决为最好。笔录都会镶嵌到案子中,对案子会起到一些作用。二、劳动争议案件中需要注意的其他事项三个问题:1.劳动争议时效;2.管辖;3.诉讼主体的确认。对这三个问题我以几个案例来说明问题。1.劳动争议时效——案例分析某律师李某要求律所支付工资案例:2008年1月入职,律所在2009年3月要求其离职,但一直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至2010年,2010年
6、3月17日提起仲裁要求律所支付提成工资和违法解除赔偿金。要这个两个款项大家觉得有问题吗?有问题。为什么?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劳动争议的时效分两种,一种是一般时效,一种是特殊时效,特殊时效是从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日一年内才提出。他的提成款也是劳动报酬,正常情况下不应当存在问题,为什么?因为社保一直在缴纳。劳动关系解除对方事务所没有证据证明,他主张的是三月份。在开庭当中,仲裁问了他这么一个问题:请明确一下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这个律师一听说,2009年3月。仲裁员说请明确日期。这个律师没想到时效问题。他说我想不起来了。仲裁说必须给一个日期。如果你是一个专业律师就要想到为什
7、么这么问你,他没想到,有些律师没有这个敏感性。律师说3月1日吧。这句话就记录在案了。仲裁委最后下裁决过了时效。这个案子败诉以后他又起诉到朝阳法院,认为这个案子是仲裁员诱导他做错误的判决,但这若想挽回非常难。2.劳动争议管辖——案例分析转移成都移送管辖案例:崔某2010年3月22日入职成都某公司,当日在成都签订入职offer,约定月工资3万元,工作地点为北京,职位为市场总监。2010年6月18日,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崔某在2010年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