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企业所得税

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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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纳税人类型成立方式所得纳税范围(征税对象)适用税率居民纳税人依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境内所得+境外所得25%依据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境内所得+境外所得25%非居民纳税人依据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境内所得+发生于境外但与其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25%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其所得与其设立的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来源

2、于中国境内的所得20%(10%)关键词:1、实际管理机构: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财务、账务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2、机构场所:(p40)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3.1.3征税对象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所得来源的确定:1.销售货物所得——交易活动发生地2.提供劳务所得——劳务发生地3.转让财产所得(三种情况)动产——转让动产的企业所在地不动产——不动产

3、所在地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被投资企业所在地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被投资企业)。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6.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3.1.4税率基本税率:25%  适用于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两档优惠税率  优惠税率:20%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l5%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预提所得税税率:20

4、%(征税时适用l0%税率)  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3.2、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新税法中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用公式表示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扣除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法第五条)(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间接法)注:免税收入与免税所得的区别3.2.1收

5、入总额的确定1、收入总额的内容: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货币形式: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债务的豁免非货币形式: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按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收入的具体构成内容——九个项目:(一般收入)(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1、上述两项收入在会计上属于“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2、税法上(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列入“销售(营业)收入”栏目,涉及增值税、营

6、业税等流转税的计算;3、上述两项收入是广告费、业务招待费计算基数的计算依据(三)转让财产收入:(指转让资产所有权的收入)会计上——“营业外收入”,税法上不作为“销售(营业)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1、属于税后收益(涉及免税收入调整)2、会计与税收在确认收入上有差异。税收——在被告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实现3、会计上确认收入时成本法、权益法核算,在确认金额、确认时间上与税收规定有差异(五)利息收入;1、国债利息收入(免税调整)2、在合同约定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实现(六)租金收入(有形资产使

7、用权的让渡)1、会计上——其他业务收入2、应缴纳营业税3、在合同约定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实现注:(国税函(2010)79号)根据《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对税法规定的例外解释)(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无形资产使

8、用权的转让收入)1、会计上——其他业务收入2、应缴纳营业税3、在合同约定应付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实现(六)、(七)两项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属于“销售(营业)收入”项目,也作为计提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的限额的计算基数(八)接受捐赠收入1、会计——营业外收入2、税法——应计入应纳税所得3、注意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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