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9008987
大小:88.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4-14
《古蔺县学前教育资助管理办法(讨论稿)》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古蔺县学前教育资助管理办法(讨论稿)为大力推进学前教育的普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问题,规范资助资金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11]410号)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川财教[2011]224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学前教育资助资金是指用于减免普惠性幼儿园(含小学附设幼儿园、学前班,下同)在园儿童保教费,由政府财政给予幼儿园的补助资金,包括
2、中央奖补资金和省、市、县三级分担资金。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普惠性幼儿园是指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面向大众、收费低廉的幼儿园(保教费不得超过省级示范性幼儿园)。第三条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用于减免普惠性幼儿园3-6周岁(大于3岁、不超过6岁,当年8月31日为准)在园儿童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孤、残儿童的保教费。第四条学前教育资助资金资助对象主要包括: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孤儿、一至四级残疾儿童;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儿童;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其他经认定-7-属于家
3、庭经济困难的儿童。第五条资助对象认定的一般程序:由儿童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提出申请,经儿童家长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审查盖章,由幼儿园组织评审认定(评审过程应请儿童家长代表参与),报县级教育部门审核备案。第六条资助资金资助面控制在全县在园幼儿总人数的10%以内,并适当向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倾斜。第七条资助标准按每名儿童每年10个月、每月减免保教费100元计算。在园月数不足10个月的儿童,其保教费按实际在园月数减免。每学年保教费实际收取不足1000元的幼儿园,按实际收费标准进行资助,结余资金由县统筹扩大资助比例。超过1000元的
4、幼儿园,按1000元减免。第八条各地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减免资助资金的具体资助办法由各幼儿园自主确定,并报各乡镇中心校审核备案。落实情况好的学校,将在下一次下拨名额时予以倾斜。第九条学前教育资助资金包含中央奖补资金及省、市、县各级财政分担的资金和幼儿园事业收入(保教费)中提取3-5%的资金。第十条学前教育资助实行属地管理,由幼儿园所在地乡镇中心校负责,县学生资助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各乡镇中心校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资助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并结合本乡镇实际,切实落实资助资金,确保国家
5、资助政策全面落实到位。第十一条学前教育资助资金按“县管、校用”的办法管理使用。-7-每学期开校时,县教育局根据各乡镇中心校上报情况将资助名额下达给各幼儿园,资助资金划拨到各中心校。各乡镇中心校要对学前教育资助资金实行专账核算,并明确专门人员负责资助资金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第十二条各乡镇中心校要严格按照“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条”的规定要求,认真审核确定资助人数,下拨资助经费,发放资助资金。受助儿童名单及监督电话等相关信息加盖乡镇中心校公章后,在幼儿园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必须公示中心校和资助中心监督电话),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确保资
6、助对象和人数的真实。各乡镇中心校要加强对幼儿园特别是民办幼儿园的管理,确保幼儿园不得因减免保教费而提高收费标准,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乱收费。幼儿园要把学前教育资助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幼儿园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评审办法,认真组织开展受助儿童申请、评审工作。幼儿园应建立严格的学籍注册登记制度,按月登记在园儿童变更情况,按实建立在园儿童学籍档案。幼儿园每学期将学籍注册情况以乡镇中心校为单位上报县教育局教育股备案。第十三条各乡镇中心校根据学校公示情况,合理安排时间,受助儿童家长凭身份证
7、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到中心校签字领取。中心校将签字领取花名册复印给各幼儿园存档备查。第十四条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运行安全。县教育局每年要对各乡镇中心校-7-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审计,对未按规定落实资助政策、使用资助资金的乡镇中心校和幼儿园,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存在虚报在园儿童人数套取财政补助资金或挤占挪用补助资金等行为的中心校和幼儿园,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第十五条各乡镇中心校和有关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资助信息
8、管理档案建设工作。要根据要求建立学前教育资助信息管理档案,做好在园儿童信息和受助儿童信息基础管理工作,实行动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