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民办非企业单位培育发展与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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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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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加强民办非企业单位培育发展与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颁布以来,我省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迅速,目前全省各级共有民办非企业单位8883家,涉及教育、卫生、民政、劳动、体育、文化、科技等各个领域。根据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加快发展服务业和加强“十一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民办非企业单位培育发展与登记管理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高度认识加强民办非企业单位培育发展与登记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我国民间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培育发

2、展与登记管理,是新形势下对社会组织管理的需要,是国家管理社会组织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构建和谐江苏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今年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要“规范引导民间组织有序发展,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学会、公益慈善和基层服务性民间组织,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完善民间组织自律机制,加强改进对民间组织的监管”,这是民间组织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和行动指南,更为以民办非企业单位为

3、主体的基层服务组织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各级民政部门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加强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要求,切实加强民办非企业单位培育发展与登记管理工作,充实管理队伍,提高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依法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培育发展和登记管理;要按照结构合理、注重质量、提高素质、发挥作用、服务社会、维护稳定的原则,认真研究本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发展问题,使之与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相协调,维护我省的稳定。二、培育发展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培育发展

4、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为依据,立足服务“两个率先”、构建和谐江苏大局,坚持政府主管、社会参与、民间自愿、科学运作的原则,按照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方针,加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要通过我们的努力,建立起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以有序发展和提高能力为重点,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到位、作用明显的民办社会事业发展体系,同时要逐步建立起法制健全、管理规范、分级负责的行政管理体系,使我省民办非企业单位健康有序地发

5、展。(二)培育发展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目标任务1、金扶持力度,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积极探索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投入方式,对一些基础好、作用突出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政府可以通过奖励、补贴和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资助和扶持,进一步改变民办非企业单位数量少、规模小、发展不均衡、社会认识度低的状况,努力增点扩面、提质提量、引导发展,使民办非企业单位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作用显著加强。今后两年内,每年全省培育发展民办非企业单位要达到1000个以上,各辖市每年新增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80个以上。2、突出重点,

6、提高登记率。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指导和服务工作,依法行政。要大力发展教育、卫生、文化、科技、体育、劳动等行(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全面发展其他行(事)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重点发展慈善公益性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如民办福利院、敬(托)老院、老年公寓、社区服务中心(站)、社区慈善服务中心等。本着边发展、边规范、边登记的原则,做到成熟一个、登记一个、规范一个。只要符合登记条件的,登记率均要达到100%。3、培育、推广先进典型。各级民政部门要及时掌握辖区内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发展状况,经常总结典型

7、经验,培育、树立先进典型,塑造品牌,加强宣传推广工作,积极发挥典型引路、典型示范的辐射带动作用。今后两年内,各地要培育和树立一批遵纪守法、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制度完善、运作程序规范、社会责任感强、社会声誉好、为公益事业发展做出显著贡献的先进典型。同时,各地要积极探索建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级信用制度,以提高社会信誉,增强诚信服务社会意识。4、理顺管理体制。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法规政策规定,完善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发展机制和登记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作用。三、民办非企

8、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基本要求培育发展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在不违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本原则的前提下,适当放宽登记条件、简化登记手续、把民办非企业单位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发展轨道。(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应具备下列条件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2、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和1年以上合法使用权的场所;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1)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或(合伙)登记的要有10000元以上的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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