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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4-14
《南京市建筑优质结构工程评审管理办法(暂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按:先提出一个问题请思考:为什么整出一个"优质结构工程"的概念和做法?南京市建筑优质结构工程评审管理办法(暂行)南京建筑业协会二○○七年八月三十一日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促进建筑工程质量的提高,规范结构工程创优活动,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优质建筑结构工程系指建筑工程的地基及桩基工程、结构工程以及附属在地下结构上的地下防水层完工并验收合格后,通过对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性能检测、质量记录、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观感质量等检查、评价、评审,达到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优良条件的精品结构工程。第三条南京
2、市建筑工程局对全市建筑结构工程创优活动进行监督和指导;南京建筑业协会设立《南京市优质建筑结构工程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实施评审和仲裁工作,南京建筑业协会质量分会(以下简称质量分会)受其委托设立《南京市建筑结构工程创优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结构工程创优办》),负责全市建筑结构工程创优活动的具体工作,并制定《南京市优质建筑结构工程检查评审实施细则》,以规范优质建筑结构工程检查评审工作。各郊区、县有关部门负责协助完成辖区内建筑优质结构工程申报、初查、初审工作。第四条建筑结构工程创优活动将逐步替代单位工程创优活动。过渡期结束后,不再进行单位优良工程评审,优质建
3、筑结构工程即成为市优质工程(金陵杯)的必备条件。凡未被评审为“优质建筑结构工程”的工程,不得申报、参加市优质工程(金陵杯)的评审。第五条建筑结构工程创优活动除应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第六条各在宁施工企业应认真贯彻执行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宁建工字[2007]32号文件《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的精神,按照《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技术要点》的要求,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参加结构工程创优活动,不断创造精品建筑工程。第二章 评审标准第七条优质结构
4、工程检查评审的依据为国家及江苏省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工程建设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一、国家标准GB/T50375-200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二、江苏省地方标准DBJ32/TJ04-2004《优质建筑工程质量评价标准》;三、宁建工字[2007]32号文件《关于加强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中的相关规定和技术要点;四、其他相关的建设工程技术规范和标准。第三章 评审条件第八条评选范围及规模一、住宅工程建筑面积3000m2及以上;二、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5000m2及以上;三、工业厂房建筑面积3000m2及以上,或单跨24米及以上;四
5、、钢结构工程建筑面积2500m2及以上或工程总造价2000万元及以上;五、不符合本条1-4项要求,但建筑风格独特,工程质量好,且有代表性和纪念意义的构筑物或其它结构工程,经《市结构工程创优办》审查批准可破格申报。第九条评审条件一、建筑工程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二、应是本办法试行后新开工建设的建筑结构工程;三、应为实行工程质量监督的建筑工程的结构工程;四、工程必须实行创优目标管理,施工单位应事先制定建筑结构工程的创优目标计划与措施,在开工前报送《市结构工程创优办》)备案;五、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建筑结构工程,不得参加评审:1
6、.结构工程初次验收不合格,重新验收合格的;2.施工企业未自查评定、相关单位未验收评价或达不到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的结构优良要求的;3.工程未经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批准和重大结构设计变更未经图审认可、结构变更无设计变更手续的;4.工程开工至主体结构完成,发生质量事故或死亡事故的;5.深基坑工程发生围护结构坍塌造成重大影响的;6.工程施工过程中,造成周边公用管线破坏、邻近建筑物内人员疏散撤离、道路交通全部或局部中断等重大影响的;7.未按规定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砂浆的;8.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建筑设备、耗能高的产品及民用建筑挥发性
7、有害物质含量释放量超过国家规定的产品的;9.未向《市结构工程创优办》申请并获得批准,即擅自进行装饰、装修的;10.违反其他国家标准有关要求的。第四章 评审程序第十条优质结构工程应在企业开工前事先申报、完工后企业自查自评和监理(建设)等单位相关单位已验收评价的基础上,经《市结构工程创优办》进行抽查、复查,报《南京市优质结构工程专家评审委员会》审查批准后公示、发证。第十一条分阶段工程评审程序:18层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0000m2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已申报优质结构工程,评审前需进行部分结构装饰,应按下列程序执行:一、施工单位对需局部装饰部位,应经建设、监理、
8、设计等单位对该部位结构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签明验收评价意见后,书面告知《市结构工程创优办》;二、《市结构工程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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