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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侠9”轮沉船打捞合同争议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南侠9”轮沉船打捞合同争议案【提要】本案争议聚焦在涉案打捞合同是否有效,双方围绕表见代理问题展开辩论,经仲裁庭审理查明,涉案人员签订合同实质是职务行为,应由公司法人承担行为后果,涉案合同应当有效。另外,本案被申请人还向有关海事法院提出认定合同无效进而否定仲裁条款效力的诉讼。根据仲裁条款独立性原则,合同无效并不影响仲裁条款的效力,更重要的是,合同是否有效属于案件实体问题,应当由仲裁庭管辖。一、案情与争议 2005年10月15日,申请人所属的“南侠9”轮在承运精矿粉从辽宁鲅鱼圈港至安徽马鞍山的途中在大连渤海湾水域沉没。之后,申请人委托被申请人对“南侠9”轮进行打捞。在签
2、订打捞合同之前,申请人先委托被申请人对“南侠9”轮进行探摸,申请人支付了探摸费人民币14万元。2008年9月13日“南侠9”轮沉船打捞合同争议案【提要】本案争议聚焦在涉案打捞合同是否有效,双方围绕表见代理问题展开辩论,经仲裁庭审理查明,涉案人员签订合同实质是职务行为,应由公司法人承担行为后果,涉案合同应当有效。另外,本案被申请人还向有关海事法院提出认定合同无效进而否定仲裁条款效力的诉讼。根据仲裁条款独立性原则,合同无效并不影响仲裁条款的效力,更重要的是,合同是否有效属于案件实体问题,应当由仲裁庭管辖。一、案情与争议 2005年10月15日,申请人所属的“南侠9”轮在承
3、运精矿粉从辽宁鲅鱼圈港至安徽马鞍山的途中在大连渤海湾水域沉没。之后,申请人委托被申请人对“南侠9”轮进行打捞。在签订打捞合同之前,申请人先委托被申请人对“南侠9”轮进行探摸,申请人支付了探摸费人民币14万元。2008年9月13日,双方正式签订了《“南侠9”轮沉船打捞合同》。合同签订后,申请人按约支付了合同款人民币30万元,并在营口海事局发布航行通告后支付了人民币70万元的工程进度款。在营口海事局要求被申请人提供人民币100万元的爆破解体油污风险保证金时,也由申请人代付。但是,2009年2月,被申请人以其公司负责“南侠9”轮打捞的经营部长张冬平已辞职为由拒绝继续履行合同。
4、至今,打捞施工未见任何进展。因此,申请人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被申请人返还已支付的沉船打捞合同的相关费用及其利息,赔偿设立浮标的费用,赔偿申请人因被申请人违约行为而采取补救措施所遭受的其他损失,并承担仲裁费用和申请人聘请律师的费用。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1、涉案合同是否成立并对被申请人是否有效;2、仲裁庭对本案是否有管辖权。 对此,被申请人认为:1、打捞合同中被申请人的印章是伪造的,因此打捞合同对被申请人没有约束力,仲裁条款也不能约束被申请人。2、张冬平已于2008年8月辞职离开被申请人公司,其无权代表被申请人与申请人订立打捞合同,并且申请人没有理由相信张冬平有代理权,因
5、此张冬平的行为不构成表见代理,打捞合同对被申请人没有约束力。 申请人认为:1、根据我国《仲裁法》第19条的规定,仲裁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因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合同是否有效应由仲裁庭决定。上海分会对本案具有管辖权。2、张冬平有权代表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签署涉案《“南侠9”轮沉船打捞合同》,被申请人称张冬平私刻印章,无权代理被申请人签署该合同,与事实和法律不符。二、仲裁庭意见 1、关于合同是否成立,合同对被申请人是否有效的问题。 通过庭审对证据材料质证,双方当事人申请的证人出庭作证,按照民事证据的优势证据理论,仲裁庭认为,可以相信《“南侠9”轮沉船打捞合同》经申请人代表郭××
6、签字并加盖申请人的印章以及被申请人代表张冬平的签字并加盖被申请人合同专用章,该合同已经依法成立并生效。合同对涉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理由如下: (1)尽管本案被申请人在庭审中多次强调合同上及相关文件上加盖的合同专用章等与其在庭上出示的其他印章印模存在差异,但是差异的存在不能直接证明加盖在涉案合同文本上的印章非系被申请人单位的公章,所谓“真伪之说”在现有的证据情况下没有依据和意义。 (2)即使合同上的签字人张冬平在2008年8月已经离职,但此前的商务合同谈判及探摸作业,实际上由被申请人的员工张冬平、蒋××、许××共同参与其中,且三人均以被申请人的名义对外
7、从事着经营活动。 (3)查被申请人共有员工4人,从现有证据来看,除其法定代表人赵×外,其余3人都程度不同、角色不同地以被申请人经营部正副职领导或公司员工的身份直接参与涉案合同的订立或履行。因此,完全有理由相信上述三人的商务活动就是本案被申请人的企业商务行为,被申请人作为企业法人,其民事行为是通过法人的代表机构、职业人员依照公司明示或默示的授权来完成的。 (4)被申请人亦在庭审中多次明示,拒绝履行涉案打捞合同的理由之一是打捞成本很大,而约定收取的打捞费用过低,企业不堪承受,据此可以推定,被申请人至少是知道或了解涉案合同及合同下主要权利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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