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门2011年上半年保增解困工作总结

民政部门2011年上半年保增解困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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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政部门2011年上半年保增解困工作总结  半年以来,我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中心工作,按照县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深化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中心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民政职能作用,牢记宗旨、为民解困,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效,维护了弱势群体的根本利益,保障了全县改革发展的大局。  一、城乡社会救助工作  (一)按规定、严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一是坚持动态管理,适时调整低保对象。定期和不定期抽查低保对象家庭

2、收入情况,确保对象准确,1-6月共深化澧江镇大路新寨、糖业公司、供销社等单位共56户低保家庭家中,开展抽查检查工作,及时了解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变化情况,对收入超标的43户58人作了停发处理,共停发资金2.26万元,对收入增加的22户42人原在保家庭的保障标准进行了调减,共调减资金1.65万元,1—6月,共保障2783户4447人,支出保障金300.4万元。  二是坚持审批程序,及时新增低保对象。紧紧围绕“保民生、保稳定”的中心任务,积极关注新产生的生活困难家庭,对新请求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严格审核,按程序从严把关,及时将符合保障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1-6共对符

3、合保障条件75户81人进行了审批,共新增保障金4.53万元。确实保障新产生的生活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  (二)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努力完成农村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目前,全县农村低保由户主提出请求、村民委员会调查核实、乡(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四级管理网络已经形成。尤其是在核定请求对象的过程中,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对符合上报条件的家庭名单都在其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完成了请求、审批程序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目前,全县有农村低保对象8458户11812人,占全县农业人口比率的6.8%,1-6月共发放保障金354.5万元,月人均补差达50.

4、02元。  半年以来,严格按照《玉溪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暂行方法》第四章第十五条“农村低保对象施行动态管理,每年审核一次”的要求,采取以年终审核和平常抽查、接访审核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动态管理工作。通过公示,暂缓批准或取消公示期间群众反映强烈的低保对象23户37人;取消群众反映在保期间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在保对象135户197人;同时新增低保对象128户197人;对15户18人施行了分类施保,保障工作真正做到了保障对象有进有出、保障标准有高有低。  (三)认真贯彻落实《五保供养条例》,努力提高老人生活水平和居住生活环境。  目前,全县共有五保供养对象799人,其中集中

5、供养133人,分散供养666人。为认真贯彻落实《五保供养条例》,切实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和农村敬老院建设及管理,各乡镇敬老院通过养猪、养鸡、种菜等方式积极开展农副业消费,1-6月全县敬老院农副业产值达2万元,在院五保老人的生活水平有了明显改善,生活质量得到了有效提高。同时,为改善在院五保老人的居住生活环境,1-6月,共投入资金47万元,对青龙厂镇敬老院、因远镇老年活动中心和澧江镇福利院进行了修缮、改造,现三所敬老院修缮改造工程已竣工验收。(四)创新救助方式,进一步提升医疗救助实效。  一是扩大救助范围。伴着救助资金的宽裕,逐步扩大了救助范围,除对城乡低保户、五保户、重点

6、优抚对象重点救助外,还对低保边缘的大病困难群众进行救助,让患有重大疾病的困难群体都能享受到政府的关怀。二是提高救助标准。对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人员,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对他们自付部分给予相应救助,并逐步提高救助比例。三是区别情况重点照料。对患有白血病、重型肝炎、重度尿毒症的特困医疗救助对象给予医前、医中救助。对特别困难的救助对象施行年度二次医疗救助。通过创新救助方式,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得到有效开展。1-6月,共对42户153人因病困难的农村家庭进行医疗救助,支出农村医疗救助资金3.93万元;对72户257人医疗困难城镇家庭进行救

7、助,支出7.31万元。  (五)积极开展临时救济工作,对一时生活困难家庭进行及时救助。  临时救济是指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生活存在诸多困难、自救能力较弱的群体施行救助的一项工作,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可缺少的辅助措施。为确保一时生活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我们积极开展临时救济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临时救济力度。  1、积极对民政困难对象进行节日慰问。1-6月,为4268人的城市低保对象,11814人的农村低保对象分别按每人150元和100元的标准发放春节慰问金,共支出春节慰问金182.16万元。对灾民贫困户、城市低保户、老乡干部、60年代精减退职人员、五保对象等726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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