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资源保护法考试资料

环境资源保护法考试资料

ID:8923421

大小:209.50 KB

页数:75页

时间:2018-04-12

环境资源保护法考试资料_第1页
环境资源保护法考试资料_第2页
环境资源保护法考试资料_第3页
环境资源保护法考试资料_第4页
环境资源保护法考试资料_第5页
资源描述:

《环境资源保护法考试资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简答和论述15-1、水污染的概念、危害、适用范围?1)概念:是指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性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2)危害:损害人体健康;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影响水的有效利用。3)范围:适用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地表水体和地下水体15-4、我国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的内容?1)维护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2)水污染防治规划;3)水污染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4)关于水污染源的管理;5)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6)重要江河流域省界水体水环境质量标准的确定和水环境

2、质量状况的监测;7)城市污水处理;8)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9)清洁生产和落后生产工艺、设备的淘汰制度;16-6、我国对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1)禁止制造、销售或者进口超过规定的噪声限值的汽车。2)在城市市区范围内行驶的机动车辆的消声器和喇叭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3)机动车辆在城市市区范围内行驶,机动船舶在城市市区的内河航道航行,铁路机车驶经或者进入城市市区时,必须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4)城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本地城市区域环境保护的需要,划定禁止机动车辆行驶和禁止使用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并向社会公告。5)建设经过已有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高速公路和城市高架

3、、轻轨道路,又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应当设置屏障或者采取其他有效的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的措施。6)在已有的城市交通干线的两侧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轻、减免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7)在车站、铁路等地指挥作业时使用广播喇叭的,应当控制音量,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8)穿越城市居民区等铁路,因铁路造成的噪声,当地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铁路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减轻环境噪声污染的规划。9)除起飞、降落或者规定的情形外,民用航空器不得飞越城市市区上空。17-1、固体废物的分类?1)按照固体废物的化学性质:有机废物和无机废物2)按照他们的形状:固态废物和

4、半固态废物3)按照他们的危害程度: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4)从管理的角度:矿业固体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城市垃圾、农业废弃物和放射性固体废物。17-2、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危害?1)大量的固体废物会因堆放而占用土地以及造成土壤污染。固体废物的累积堆存量越大,占地也越多,加剧了我国耕地短缺的矛盾。2)固体废物还会污染水体和大气。3)固体废物如果堆置不当还会造成很大的危害,国内外经常发生尾矿或粉炭库坝冲决泛滥。17-7、对固体废物实行全过程管理的规定?1)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2)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

5、流失等防治污染环境措施。3)对于可能成为固体废物的产品的管理,规定应当采用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易销毁的包装物。17-8、防止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规定?1)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在指定地点倾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不得随意扔撤或者堆放。2)对于贮存、运输、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的,也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城市环境卫生的规定,防止污染环境。3)在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方面,规定应当及时清运城市生活垃圾,并积极开展合理利用和无害化处置,逐步做到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4)为了防止因燃煤导致城市生活垃圾的增多以及减少其他生活垃圾,该法规定城市人民

6、政府应当发展替代煤类非清洁燃料的城市煤气、天然气、液化气和其他清洁能源;5)在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方面城市人民政府应当配套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清扫、贮存、运输、处置设施。6)对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处置,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17-9、关于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特别规定?1)实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制。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载有各种危险废物类别、来源以及常见危害组成成分或对废物名称做出规定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实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制。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3)实

7、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制。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4)对于危险废物的处置规定。处置危险废物应当按国家规定的方法进行。5)有关危险废物发生污染事故时的强制应急措施和处理规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制定在发生意外事故时采取的应急措施和防范措施,并向环保部门报告,环保部门应当进行检查。当发生污染事故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告可能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