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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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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官律师关系异化表现及其成因分析法官律师关系异化表现及其成因分析【内容摘要】法官与律师本应建立的是一种诉讼内外的***关系,但在现实生活中,法官与律师的关系却出现了异化,一方面,法官律师相煎太急;另外一方面,法官律师过从甚密。为构建***的法官律师关系,法院应当从现阶段和远景的双视角动身,公道鉴戒国内外成功经验,既要抓好现阶段的可操纵性层面题目,又要做好远景规划,即构建一个法律职业共同体,循序渐进解决题目。【关键词】法官律师法律职业共同体"法官与律师同为法律人,法官与律师的互动是法律活动中最活跃的因素。"()法官与律师本应建立的是一种诉讼内外的*
2、**关系,但在现实生活中,法官与律师的关系却出现了异化,"法官与律师的关系远未到达***之境地,磨擦和冲突,肮脏和无奈经常困扰着法官与律师。"一、法官律师关系异化表现(一)异化表现一:法官律师相煎太急"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法官和律师同是法律人,有着共同的价值寻求,"法官和律师都是法律的仆人,各自有着不同的使命,但都为同一个目的服务。"()二者的共性为双方合作共赢奠定了基础,但因各种现实因素和利益考量,法官律师"相煎太急"的事实在不鲜见,这里既有法官的出位,也有律师的出位。1、法官出位法官的出位主要表现为个别法官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不尊重。在个别
3、法官眼里,律师经济人的身份决定了其执业目的只是利用各种手段实现本身利益,追逐的是一种个人利益。而自己却是公权利的行使者,代表的是国家利益。.fwJia.因此,经常以一种居高临下的领导者的姿态与律师相处,轻视律师、排挤律师,对律师的举证、质证、辩论发言等相干执业权利任意剥夺,对律师的意见置若罔闻,对律师的发言经常制止,乃至还发生法官在法庭上痛斥律师,将律师驱出法庭的事情。目前,律师举证难、质证难、辩论发言难、正确意见被采用难等已成为制约律师业健康发展的一大顽症。下面是一组教育部"依法治国与律师权利保障"课题组在2008年的调研数据,颇能说明题目:律
4、师能否在法庭上充分举证、质证?律师能否在法庭上充分发言?律师的辩论意见能否在判决书中得到反映?对不采信的证据是否是会在判决书中说明理由?从以上数据,我们不丢脸出,法官与律师对上述题目的判定存有较大差异,大部份法官以为自己在维护律师的相干权益上做得比较到位,但在律师看来,法官在维护律师的相干权益上做得实在不到位。在此我们不做评价,但希望法官能学会换位思考,换个角度,重视律师眼中的举证难、质证难、辩论发言难、正确意见被采用难等题目,从本身做起,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建立起***的法官律师关系。2、律师出位在现如今法治环境下,律师出位的
5、现象时有发生,并有愈演愈烈之势。"近来,一些律师在法庭上咆哮公堂,一些律师在网络上专门发布侵害人民法院形象的言论,一些律师对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政策、司法解释和改革措施多加指责。"()律师出位的花样可谓层见叠出、不断翻新:有的律师为达目的,故意玩弄诉讼技能拖延案件审理;有的律师不遵遵法庭秩序,不服从法官安排,乃至辱骂、诬陷法官;有的律师在法庭上云山雾罩,不知所云,在法庭下却死缠硬磨、一副不达目的死不罢休的架式;有的律师自恃资格老,层次高,头上光环多,不论是言语还是行为都缺少对法官的基本尊重;有的律师为赢得诉讼,无所不用其极,充分调动各种社会资源干预
6、法官办案;有的律师为将诉讼不成功缘由归咎于法官,故意挑拨离间、混淆黑白,唆使当事人对法官无故投诉;有的律师通过新闻媒体、网络散布不实言论,误导***,向法官施压等。(二)异化表现二:法官律师过从甚密相较于法官律师彼此互不尊重、互不信任、相煎太急的表现情势,法官律师关系异化的另外一种表现情势则为广至公众所熟知,即法官与律师的非正常交往、过从甚密。主要表现为:1、通过权钱交易谋求非正当利益导致法官律师权钱交易的因素有很多,有律师的因素,也有我们法官本身的因素。从律师角度分析,有的律师为赢得诉讼,唆使或暗示当事人向法官行贿;有的律师进行风险代理,主动出
7、击亲身向法官行贿;有的律师为寻觅案源,以先容费等方式向法官行贿;有的律师为谋求某种"长远利益",对法官进行所谓的"长线投资"等;从法官角度分析,有的法官出于人情圆滑等因素考量,违反职业操守,"被动"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的宴客送礼;有的法官则抵抗不住金钱***,丧失底线,主动索贿。随着社会发展,法官律师权钱交易的情势除传统的整理*现金交易、宴客送礼外,又翻新了很多新的名目,如赠予购物卡、礼品券等有价证券,报销车旅费,借用交通工具,提供免费休闲文娱等。2、利用各种关系进行非正常交往根据现有的培养体系,我国法律从业者主要培养渠道为各高等院校的政法院系
8、。实施司法考试后,法官和律师的渠道更趋向一致,他们有着更为相近的职业培养路径,法官和律师之间很有多是同学关系、校友关系乃至是师生关系,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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