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8853681
大小:538.00 KB
页数:25页
时间:2018-04-09
《税务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防范处置预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台建规〔2008〕90号关于印发《台州市规划成果确认归档备案使用规定》、《台州市规划审批资料归档管理规定》的通知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做好台州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加强台州市城乡规划成果和规划审批档案的管理,现将《台州市规划成果确认归档备案使用规定》、《台州市规划审批资料归档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总师办、城乡规划处、黄岩规划处、路桥规划处认真组织全体同志学习,认真贯彻执行。本通知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二○○八年四月一日—7—台州市规划成果确认归档备案使用
2、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规划成果,是指按法定程序批准的县(市)域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专业规划和城市设计等各种类型的规划成果。第二条规划成果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确认。1、已经有权机关批准;2、已按批准机关批复对规划文本及相应图纸进行调整、校对并已重新印制;3、文本首页附有批准机关的批复文件(全文)。规划文本正面及侧面加注“批准成果”,并注明规划成果印制日期(年、月、日)。电子文档应包括文字(WORD格式)、设计图纸(含JPG、CAD两种格式)。第三条规划成果确认机
3、关1、村民点规划(不含立改套)。按管辖范围分别由市局城乡规划处、黄岩规划管理处、路桥规划管理处的经办人及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在文本和图纸上加盖“台州市城乡规划成果确认专用章”。—7—2、其它规划。按管辖范围分别由市局总师办、城乡规划处经办人签字后,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划成果由相应处室负责人签字后并报分管局长签字确认,市局批准的规划成果由相应处室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分别在文本和图纸上加盖“台州市城乡规划成果确认专用章”。第四条规划成果的审查1、组织编制单位将“批准成果”文本(6套)和电子数据(3套)报送确
4、认单位;2、确认单位负责技术内容审查,并在收件后将规划成果电子数据及规划成果文本(一套)移交局地理信息中心进行数据格式确认、核查数据是否符合规范、标准,并由地理信息中心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确认验收。第五条技术内容审查重点。1、城乡规划编制主体和编制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及省有关规定;2、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是否具备相应得的资质;3、城乡规划建设用地是否符合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4、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规划内容是否符合强制性内容
5、;—7—5、城乡规划编制过程中是否依法进行了公示(公告),专家和公众的合理意见是否采纳。规划成果对中间讨论、论证、专家评审、规划方案公示等各阶段提出的意见是否已作回应,并修改到位;6、城乡规划编制过程中涉及总体规划修改的,是否已事前依法修改总体规划;7、规划成果内容是否完备、齐全,满足设计任务书的要求,符合国家、省和台州市有关技术规定;数据与文本内容是否一致。第六条数据格式审查重点。1、规划成果相关数据完备、齐全,目录组织、文件分类和命名格式、项目属性符合我局有关要求;2、规划成果主要图纸(一般指除分析图、
6、示意图、效果图等以外的图纸)的数据须符合规定的制图精度、地形图、坐标系等要求。第七条确认机关和地理信息中心在进行成果确认发现以上重点审查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可以要求组织编制单位限期修改并重新上报确认。第八条规划成果归档1、经签字确认并加盖“台州市城乡规划成果确认专用章”的规划成果,由组织编制单位负责送市城建档案馆一份、局地理信息中心一份、总师办或规划处二份、分管局长一份。分送市、区其他部门的规划成果只需盖“台州市城乡规划成果确认专用章”。以上移交工作要在规划成果确认归档时限内完成。局地理信息中心接到规划成果后
7、,在30天内完成规划成果的数据入库。—7—2、归档内容应包括编制过程中的所有必留档案(如合同、纪要、审查意见、批复、批前公示、公示意见、批后公告等)。3、归档规划成果的内容和数量一般包括规划成果(含文本、说明、专题研究、图则等)A3规格5套、规定比例蓝图6套、汇报用演示文件(ppt格式)、全套规划成果电子文件3套。第九条规划成果确认与归档的时限,应在批复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最长不得超过60天。第十条规划成果的备案确认单位在完成规划成果确认后15天内,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级人民政府备案。第十
8、一条规划成果公布1、局地理信息中心接到规划成果后5天内要在台州建设网上公布。2、组织编制单位在规划成果确认后5天内在规划展览馆公布。3、需要在新闻媒体公布的,由组织编制单位按时组织公布。第十二条规划成果使用1、我局负责所有规划成果的归档、备案、建库和使用等管理工作,规划成果必须限时汇交至市城建档案馆归档。2、规划成果的复印、扫描、复制均由局地理信息中心—7—统一进行,并按规定收取工本费。3、规划成果知识产权归我局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