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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4-09
《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答复》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尊敬的HF人事局:你们好!我是浙江HF市城内一家全额财政支持事业单位的编外员工(公有制实施“按劳分配”是宪法规定的),性质属于劳务派遣(虽然身份不同,但也是在公有制单位上班),我们的工资收入与单位正式工差距太大了。虽然劳动合同法有规定了同工同酬的条款(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章节),但是单位很聪明,他把所有劳务派遣岗与正式工岗全部分开了,因此劳务派遣岗位没有与正式工岗完全一样的,这就有效规避了同工同酬的法律规定。因此一要怪我国人口实在太多,劳动力人满为患,工会组织不独立,个人与体制的不合理制度抗争机制不健全;二要怪我们HF地区的政府事业单位内的利益集团无视“按劳分配”的
2、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导致了政府事业单位内的“按身份分配”原则大行其道。我们单位共有劳务派遣工7人,人事代理工6人(按市编办规定,正式编制应当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这样的人在我单位11人,我单位共26个编制,实际上班29人,还包括了清洁工1人),都是编外的。劳务派遣工中专业技术岗位3人,行政管理2人,驾驶员2人。虽然同为管理岗位,由于单位强调科室管理(正式工,也是管理岗位)与行政管理(如文秘、文员)不是同岗性质,因此我们这些劳务派遣工收入很低,每月单位给我们扣除社保和公积金后,像我只到手1250元,只比HF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980元高了270元。我们不要求与单位的
3、正式工拿得一样,因为毕竟是不同岗位不同报酬,但是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是“按劳分配”,不是“按身份分配”,我们的政府号称是社会主义的政府,我们的HF政府的口号是“开拓进取、务实高效、勤政廉洁、人民满意”,我们这些事业单位内的编外员工也是人民大众的一分子,我们也有争取分配较为公平的权利,起码有要求真正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所规定的按劳分配的权利。现在HF地区物价也在上涨,企业退休职工每年都可以加点工资,我们这些事业单位内的编外员工们,为什么收入年年那样低,几年不见涨工资。有鉴于此,我要求我们的“人民政府”、“社会主义政府”真正负起责任来,解决一下广大政府机关事业单
4、位中的编外员工的收入问题。想想我个人,一月只有1250元,除去一日三餐每月要花近700元,其他消费再有的话,基本是月光族了。我们这些编外员工的要求是:一、召开全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员工权益保障和收入分配改革会议,让编外员工的代表与政府部分真正平等座谈,听取我们的心声。二、建立政府事业单位编外员工工资收入正常增长机制。真正落实按劳分配的原则,多劳多得(光加班工资,就不公平,正工工加班是日均120元,编外的只有50元一日)。三、建立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员工工会,选举工会代表(很多单位的编外员工连官方工会的会员都不是,特别是劳务派遣员工),代表编外员工与政府人事劳动部
5、门谈判。工会应当吸收人事代理、劳务派遣制等多种用工方式的编外员工。四、劳动合同集体协商制度应当在事业单位广泛建立。现在市内许多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很复杂,劳动合同有好多种,一种是铁饭碗制,不签订合同,或形式合同,根本不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合同制,一种是劳务派遣合同,许多岗位明明是长期的,也搞劳务派遣,另一种是人事代理,但实质是高级派遣。一个单位内部把人分成三六九等,违背了社会主义公平原则,是封建等级思想的表现。事业单位没有普遍建立劳动集体协商制度。因此,我曾多次向市人事局、劳动局反映了上述情况,但得到的答复都是不令人满意的,政府在编外员工的权益保障上做得很不够,其实是
6、政府首先违反了宪法规定的“按劳分配”原则和社会主义公平原则。在此,我希望HF人事局能够广泛调查一下我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收入情况,向政府提出议案,切实解决他们所面临的困难。浙江XXX2010-10-XX市办:贵办转来的热线(交办单2010XXXX现答复如下: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规范管理工作。200X年X月2日,市委办、市府办印发了由我局起草的《关于开展清理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现有编外人员工作的通知》(委办通﹝﹞XX,出台了《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文件出台以来,编外用工问题引起了机关事业单位的不断重视,编外职工的待遇
7、逐步有了改善。来信人反映的问题,主要还是涉及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收入问题”。从我们调查了解的情况看,来信人反映的这种现象是存在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收入因单位而异,高的年收入有四五万之多,少的不足两万。但从总体上看,相比企业也不算低。因编外用工人员的工资支出,大多数是用人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或自有资金,工资的高低由各单位视情决定,只要是不低于市里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相关社会保险,都是可以的,现阶段很难由政府统一标准。至于来信人所提及的人事代理和劳务派遣的问题,都属于国家人事制度改革后,人才社会化服务的范畴。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
8、,按照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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