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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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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菜联盟会章程(筹备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名称为“湖南湘菜联盟会”,英文名称为“HUNA*****”,简称“联盟会”。第二条:本会的性质是,由从事湘菜经营以及湘菜技艺、管理、教学、理论和食品营养研究的企业单位、团体的厨师、专家、学者、经营管理人员自愿组成的世界性的跨部门、跨所有制的专业性组织,非赢利性的社会团体。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继承、发扬、开拓、创新”为指针,反映会员愿望,传达贯彻国家有关政策。弘扬湘菜文化,提高湘菜技艺,研究湘菜科学,宣传湘菜知识,培养湘菜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团结广大湘菜经营者和湘菜工作者,为促进与发展湖南湘菜事业作出贡献。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本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民政厅。第五条:本会的会址在长沙。第二章业务范围一宣传贯彻国农家政策法规,反映会员和湘菜行业的问题、意见和愿望,发挥社会路介组织的作用。二组织会员和联盟会办事机构对发展湖南湘菜事业的方针、政策、规划、措施等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政府有问部门提出建议:三研究总结湘菜企业深化改革和开拓市场的经验。在业内进行交流和推广。四在本专业内开展创名店、名品活动,组织认定和推荐五监督湘菜企业加强行业自律。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六开展湘菜理论与文化研究。提高其科学水平七组织与参加国内外比赛,提高技术水平八组织湘菜技术与管理和文化培训,提高队伍素质九协助主管部门搞好职工技术等级评定,接受国内外委托方办理湖南湘菜专业的技能鉴定十开展国示文化、技术交流与合作,把湖南湘菜宣传介绍到外国去,把外国先进的技术与管理经验引进到中国来十一开展食品营养知识的宣传教育,提倡科学饮食,促进湖南湘菜的学术化十二承办相关产品和设备和展示、展销等活动,促进湖南湘菜的工业化和产业化十三开办实体,开展经贸往来、人才开发、技术合作十四承办湘菜技术与业务咨询服务十五承担有关部门委托办理的有关湘菜的事项,开展有益于湘菜事业发展的其他活动十六策划组建国际绿色湘菜原材料物流中心及湘菜产业生态园十七策划组建湘菜历史博物管十八专题研究湘菜餐饮连锁理论体系第三章本会成员权利与义务第七条本会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团体会员:各地的湘菜联盟会、学会 ,湘菜经营公司,集体和饭店、酒家、餐厅等湘菜经营企业以及相关企业湘菜院校、研究机构等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凡拥护本会章程,均可自愿申请入会,成为本会的团体会员二个人会员:湘菜厨师、面点师、餐厅服务员,湘菜教师、营养师、研究人员、艺术家和湘菜理论研究工作者,从事湘菜工作多年,对湘菜研究有一定造诣和对行业经营管理有丰富经验的人员,凡拥护本会章程,热爱湖南湘菜事来,均可自愿申请入会,成为本会的个人会员三名誉会员:全国乃至世界各地的商会会长,经会长提名邀请,可担任本会名誉会员。享受会员权利第九条会员入会手续:凡自愿参加本会者,需提交入会申请书,经本会会员介绍中,由本会常务理事会或授权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方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或个人会员,团体会员应推选一至二名联系人作为该团体会员的代表,对于热心湘菜事业、积极支持湘菜研究工作的名界知名人士,可由常务理事会直接吸收为本会会员或名誉会员,凡经批准入会的会员,均发给会员证书第十条本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会和当地湘菜研究会组织的有关活动三对本会工作的监督、批评和建议权四获得本会提供的服务和供应本会编辑出版的书刊资料的优先权五为本会或完成本会委托办理工作的,可获得相应的报酬六免费浏览本会网站,提供一个免费电子信箱,并可免费获得博客空间(标准容量为***)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一条本会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三积极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四主动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资料,并尽可能对发展湘菜事业提出建议五按规定交纳会费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书,会员如果不履行会员义务,连续两年不交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或者受到国家刑事制裁时,经常务理事会通过,给予除名第十四条理事享有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一权利1参加理事会2参与决定本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和撤销,发及所属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免3参与制定本会内部管理制度4免费在本会网站刊登本人及企业的简要信息5享有会员享有的其它权利二义务1执行理事会的决定2履行会员履行的其它义务第十五条常务理事享有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一权利1参加常务理事会 2免费浏览本会项目库信息3企业纳入省委、省政府及长沙市领导调研对象4参与本会组织高级培训、交流活动5享有理事享有的其它权利二义务1执行常务理事会的决定2履行理事履行的其它义务第十六条副会长享有的权利一权利1参加会长会议2免费下载本会项目库信息3企业纳入省委、省政府及长沙市领导调研的重点对象4参选分会机构主要负责人5享有常务理事享有的其它权利二义务1执行会长会议的决定2履行常务理事履行的其它义务3维护本会与分支机构的团结第十七条常务副会长享有的权利及承担的责任一权利1参加会长议事会议2当会长不在长沙时,在会长指定下可行使会长职责3有权组织并参与会经贸、投资等洽谈会,组团或随团对境内外进行考察4有权参与省委、省政府及长沙市领导的接待,交流等活动5参与决定秘书替换工作人员的聘用6参与决定相关分支机构的领导7享有副会长享有的其它权利二义务1执行会长议事会议的决定2定期提出本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3履行副会长履行的其它义务第十八条会长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一权利1全面负责本会的工作,对本会工作有最后决策权2召集并主持本会各类会议和活动3提名秘书长人选4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5负责本会财务收支管理6享有常务副会长享有的其它权利7任期满后自动成为名誉会长二义务1组织制订并实施本会工作计划2组织开展本会的各项活动3有义务协调本会内外关系 4有义务帮助会员解决问题和困难5履行常务副会长履行的其它义务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九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三选举和罢免理事四讨论并决定研究会的工作方针和其他重大事项五推举本会名誉会长和特邀顾问六决定终止事宜第二十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二争之一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一条会员代表大会第届3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第二十二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第二十三条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二十四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五条理事会一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式召开第二十六条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由会长一人、常务副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常务理事若干人组成。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对理事会负责。在理事会闭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二制定研究会年度工作计划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四决定会呐的吸纳或除名五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六决定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七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九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二十七条常务理事会须在三分之一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可召开,其决议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能过方能生效第二十八条常务理事会一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以采取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九条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在湘菜界有较大的影响 三热心湖南湘菜事业和研究会工作四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七十岁,秘书长为专职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六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七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三十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三十一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三年,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三十二条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第三十三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提名秘书长及本会顾问,交会长办公会决定二检查会员代表在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的落实情况三定期不定期向本会名誉会长、特邀顾问、顾问汇报工作,听取意见四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第三十四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研究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三提名副秘书长及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常务理事会决定四决定各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一会员及会员单位缴纳的会费:二捐赠三政府资助四要核准的业务范围内举办经济实体或开展活动、服务的收入五利息六其他合法收入第三十六条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第三十七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本会经费主要用于:一本会的日常办公开支二本会专职工作人员工资、保险及福利三组织有关活动的费用四编辑出版刊物、资料费用五本会网站的建设、维护、升级费用六购置本会固定资产七与本会工作有关其他费用开支第三十八条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十九条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条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公布第四十一条本会换届或换法定代表人前必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第四十二条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四十三条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行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章程修改程序第四十四条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第四十五条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第七章会徽第四十六条本会的徽标周围是********第八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四十七条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注销时,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第四十八条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第四十九条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产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理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五十条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五十一条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第九章附则第五十二条本章程经***年**月**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湖南湘菜联盟会201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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