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将军衔等级设置的渊源

上将军衔等级设置的渊源

ID:8808437

大小:37.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4-08

上将军衔等级设置的渊源_第1页
上将军衔等级设置的渊源_第2页
上将军衔等级设置的渊源_第3页
上将军衔等级设置的渊源_第4页
上将军衔等级设置的渊源_第5页
资源描述:

《上将军衔等级设置的渊源》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从清末移植以日本军衔制为蓝本的现代军衔体系开始,短短二十多年,中国军队的上将军官数量多到统计不清的地步。到1935年4月,国民政府实行新的军衔制,改变了以往实行的将校尉三等九级制,将官分少将、中将(陆军中将加上将衔)、二级上将、一级上将、特级上将,比较好地控制了上将数量。本文试对1935年以前的中国军队上将数量泛滥的原因进行一番剖析,以求教于专家学者。一、上将军衔等级设置的渊源1904年,清政府决定学习西方国家的做法实行军衔制。1905年8月,练兵处和兵部合奏拟定的《陆军军官军佐任职暨陆军人员补

2、官体制摘要章程》中,将陆军官佐分为三等九级:上等三级,依次为正都统、副都统、协都统;中等三级,依次为正参领、副参领、协参领;下等三级,依次为正军校、副军校、协军校。这事实上开创了中国军队沿用至今的将校尉三等军衔制。1909年11月,军咨处奏请清廷在正都统之上增设“大将军”、“将军”两衔。在军官和军士之间,又增加了额外军官一等一级。实行军衔制后,清政府借鉴和继承了外军做法与我国古代的传统,对职务和军衔的关系作了明确规定。根据《清史稿·职官志》以及宣统元年10月军咨处向朝廷奏定的《陆军军官军佐官职品

3、目比照文官补官等差表》等资料记载,文武官员的等级以及职务与军衔的对应关系如下:上等第一级:大将军、将军,格同大学士,正一品;上等第一级:正都统,职任总统官(相当后来的军长),格同总督兼都察院右都御史,从一品;上等第二级:副都统,职任统制官(镇指挥官),格同总督、巡抚兼陆军部侍郎,正二品;上等第三级:协都统,职任统领官(协指挥官),格同巡抚、布政使,从二品;中等第一级:正参领,职任统带官(标指挥官),格同按察使,正三品;中等第二级:副参领,职任一等参谋官,格同盐运使,从三品;中等第三级:协参领,职

4、任管带官(营指挥官),格同道员,正四品;次等第一级:正军校,职任督队官(相当连长),格同直隶知州,正五品;次等第二级:副军校,职任排长,格同通判,正六品;次等第三级:协军校,职任司务长,格同知县,正七品。额外军官,格同县丞,正八品;上士,格同训导,从八品;中士,格同县主簿,正九品;下士,格同巡检,从九品。兵:正兵,一等兵,二等兵。练兵处和兵部在《陆军军官军佐任职等级暨补官体制摘要章程》的奏折中提出:“军官之外,经理饷械,医务法律等官员,是曰军佐;所司事物重要且繁,比各有专门之学,始能胜任;与军官

5、事同一体,其品秩官阶亦应相似,惟于官名之首,冠以同字,以尔区别”,即在军官之外另设军佐官衔,即各专业勤务官员,并规定军佐“不得管带营队”。宣统元年,因“官名之上冠以同字,亦嫌界限不清”,故改为在衔称前加专业名称,如“军需副都统”、“马医正参领”等,军佐的衔级从三等八级到一等二级不等。从1904年到1911年,清政府逐步形成并日益完善了以日本军衔为蓝本的三等九级军官军衔,军士和兵各分三级,加额外军官,共计六等十六级的中国第一个军衔制体系。尽管清朝灭亡以后,衔级具体名称有所变化,但其等级设置被以后的

6、南京临时政府、北洋政府以及1935年以前的南京国民政府所继承。需要指出的是,大将军和将军衔与正都统均属上等第一级,是对积有勋劳之正都统的一种赏赐,属于荣誉性的头衔,在同军职的对应关系上,与正都统没有明显区别。当时有些正都统获得“大将军”或者“将军”称号,实际职务并未变化。当然,从实践情况看,获得大将军和将军衔的正都统地位一般要高于没有大将军和将军衔的正都统。由于缺乏实施军衔制的实践经验,清政府起初对职务与军衔的关系搭配规定“以官配职,俾参差”的原则。当经过几年的实践,证明难以实现职衔完全一一对应

7、的一职一衔的初衷,遂于宣统二年修改为,一般“以相当之官,任相当之职”,但“遇军职需材一时无适当人选,克副厥职,则或大于军职一级,或小于军职一级之官佐,亦可酌量派充。惟无论大小,其相差之率,概以一级为限,不得更有逾越。”这一规定的实质是采取了一职多衔的措施,成为以后北洋政府和国民政府时期的职务军衔和加衔制度的制度和实践的起源。1912年1月,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南京政府临时政府大总统,根据1905年制定的同盟会《革命方略》,两次颁布法令对清末新军军衔制作了一些改革。其实,在1905年8月孙中山、黄兴

8、、章太炎等人制定地《革命方略》的“军政府与国民军之条件”中,不仅规定了军队的编制,还制订出一套三等九级的“将校之等级”,“将校”即军官,上等称“督”、中等称“尉”、下等称“校”,第一级至第九级分别称“都督”、“副督”、“参督”、“都尉”、“副尉”、“参尉”、“都校”、“副校”、“参校”。1912年1月5日,南京临时政府颁布《军士制服令》,对晚清军衔制做了稍许变动,主要是废除清朝军衔制的军官衔称,取消所有与文官相对应的品级,仍采用三等九级军官军衔制,规定了新的军衔名称,军士和兵均改为二级,改定军衔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