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0502车辆通行证、停靠证许可办理指南

f0502车辆通行证、停靠证许可办理指南

ID:8807669

大小:84.5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04-08

f0502车辆通行证、停靠证许可办理指南_第1页
f0502车辆通行证、停靠证许可办理指南_第2页
f0502车辆通行证、停靠证许可办理指南_第3页
f0502车辆通行证、停靠证许可办理指南_第4页
f0502车辆通行证、停靠证许可办理指南_第5页
资源描述:

《f0502车辆通行证、停靠证许可办理指南》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版本号:2013版重要说明:本指南旨在方便申请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申请车辆通行证、停靠证许可批文。本指南载述获取该批文的一般规定,凡有意申请者均应阅读。虽然我们竭尽所能,确保本指南载有详尽和最新的资料,但仍会不时予以修订。如有任何疑问或要获得更详细信息,请与我局联系或登录www.gongan.ningbo.gov.cn网站查询。如有意见建议或投诉举报,请拨打: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电话87187501、效能投诉中心电话96178。注意事项: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不得也不需向政府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利益。车辆通行证、停靠证许可办理指南事项名称:车辆通行证、停靠证事项编号:F0502事项性质:非行

2、政许可适用的申请主体:适用于申请车辆通行证、停靠证项目的企业、事业、公民个人、其他组织受理地点: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5楼19号公安局窗口(海曙区老实巷70号)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00~5:00咨询电话:0574-87185504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法定实施主体名称:宁波市公安局实际实施主体名称:宁波市公安局责任处室:宁波市公安局行政审批处宁波市公安局编制-9-是否收费:不收费本办理指南所援引的主要依据:(详细条款内容请详阅附录A)1:《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2号)第

3、四十六条;2:《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宁波市中心区范围实施交通新四禁方案的公告》。获取车辆《通行证》或《停靠证》的条件:l申报本部门审批前需要到其他部门办理的审批l获得本部门审批的必要条件应1:通行证的申请对象符合《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宁波市中心区范围实施交通新四禁方案的公告》(2012年3月27日实施)中通行证规定的相关规定,停靠证的申请对象为企业、事业和其他组织的用于接送单位内部人员的自备大型客车;2:通行线路为市区2.1中心区:逆时针由北环东路-北环西路-机场北路-机场路-鄞州大道-鄞县大道-东环南路-东环北路等道路构成的封闭圈;2.2核心区:逆时针由通途路(含江东通途路-庆丰

4、桥-江北西草马路-新马路-永丰桥-海曙永丰西路等)机场路-环城南路-中兴南路-兴宁路-兴宁东路-福庆南路-福庆北路等道路构成的封闭圈;2.3停靠地点为设有班车停靠站牌的站点;2.4高峰时段:早高峰7:00—9:00,晚高峰16:30—18:30;3:申请车辆定期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有效,交通违法记录已处理完毕。获取车辆《通行证》或《停靠证》的程序及相关工作:l申请和受理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文件、物品)送交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1.车辆通行(停靠)证申请表;2.车辆行驶证复印件,3.涉及物品运输的,提供运输(供货)合同及复印件,工程类车首次申请还需提供行车记录仪等设备安装材料、保险

5、单复印件等;4.单位申请的,提供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5.个人申请的,提供车主身份证复印件。窗口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核对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1.申请事项不需要取得非行政许可审批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受理;2.申请事项不属于职权范围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5.申请事项属于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回应时间:即办-

6、9-l审查申请人应:1:承担所提交的资料和证明文件真实、可靠、有效的责任;2:配合并接受相关审批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审查和询问审批部门应:1:审核申请人递送的资料是否齐全、完备和有效;2:对申报材料内容有疑问需要作细致了解的,应联系申请人进行核实询问。回应时间:自受理起3个工作日内l决定或提交上级部门决定1:签批审批意见,并向申请人发出审批结果信息;2:通知申请人领取车辆《通行证》或《停靠证》。回应时间:自审查结束起2个工作日内重要提示:1:申请的通行线路仅涉及鄞州区或高新区范围的,应到辖区公安交警大队办理申请通行手续。2:遇有后期道路管制公告与现有公告不一致的,以最新公告为准。-9-

7、附录A本办理指南所援引的依据设定审批的依据1:《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2号)第四十六条因特殊情况需要在限制、禁止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停靠的机动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并按指定的时间、路线、地点通行或者停靠。2:《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宁波市中心区范围实施交通新四禁方案的公告》(2012年3月27日实施)五、禁危规定:0:00-24:00,中心区内禁止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的运输车辆(含空载状态)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