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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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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银行票据可能产生的风险和防范对策银行票据(以下简称票据)是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证券,由出票人签名于票据上,五条件地约定由自己或另一人支付一定金额,可以流通转让。若约定由出票人本人付款,则是本票;若由另一人付款,则是汇票或支票。可见票据的基础是信用,票据当事人义务的履行、权利的实现要有一套管理体系进行保证,否则某一环节的疏漏,就会引发票据当事人利益的损失。(一)银行票据可能产生的风险分析1.违约产生的信用风险。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0/10第一,商业信用风险。按我国现行《票据法》解释,银行票据是一种五
2、条件的支付命令书,可背书转让而流通。可以说票据是将商业的口头信用合同化,合同证券化,可以提高其履约的法律效力。但票据的签发及转让与被转让是建立在相互信任和需要的基础上,当票据在背书转让过程中出现某一债务人资金周转困难无法履约、或某一债务人无故毁约、或某一债务人根本没有履约能力而作出不负责任的承诺,尽管银行票据是一种无条件的支付命令,但作为平等交易主体的相关当事人并无权对违约行为进行强制,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债权、债务纠纷。因此,商业信用上的违约行为会引发票据权力的无法实现而造成风险。当这种行为经常发生
3、或成为普遍,使用票据的风险系数就会倍增。导致票据使用功能的弱化或使用面的萎缩,如背书转让推不开或不敢使用银行票据结算,银行也不敢对商业汇票进行贴现和承兑。贴现违约也会带来信用风险。远期票据持票人在资金紧张时或为了盘活资金可将票据卖给银行,即贴现,这时持票人部分转让了票据权力,即收款权,而预支资金的使用权,同时付给银行贴现利息即预支费用。但票据实际支付任务并未结束,在票据到期时票据签发人必须在约定的期限内存足票据金额以备支付赎单,当票据签发人无力支付,银行将向贴现人收回票款,退回票据;如贴现人也无力赎回
4、票据,银行就会由于票据当事人违约而出现票据业务风险。另一个商业信用风险是承兑违约。承兑负无条件付款责任,因此银行承兑汇票有较高的信誉,易流通转让而变现,备受持票人的青睐,承兑也可以给银行带来可观的收益,但风险与收益并存。按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原则,银行吸收的存款不能完全使用出去,必须留足一定的比例以备存款的支付,这就引出了银行承兑的风险,其一,银行签发承兑汇票在支付能力范围内,申请人如无法按期履约造成的损失,对银行的经营影响较小;其二,超出银行的支付能力而承兑,当申请人届时毁约,银行承受的违约风险将加大。
5、10/10第二,银行信用风险。银行作为信用中介入,对他的负债负五条件支付的义务,相应的对他的资产也有责任和义务负到期无条件收回的责任,才能确保其对负债的正常支付,否则其经营将无法维系风险在所难免。按《巴塞尔协议》规定银行资产除现金外,其他资产业务都有风险权数问题,因此票据业务也存在风险。一是票据的转贴现。商业银行在头寸紧张时,可将未到期票据出让给其他银行即转贴现,以缓解资金压力。在社会生产正常的情况下,票据的转贴现比较容易实现,当社会生产出现通胀,银根紧缩时,不仅企业支付出现困难,银行的支付也同样艰难
6、,转贴现就难于实现,银行即使有票据做抵押,也会陷入危机而出现支付风险。二是央行的再贴现。央行作为金融监管当局,再贴现的目的是调节货币流通,保证币值的稳定,从而促进经济的增长,防止出现大的波动。因此当生产出现膨胀,为防止货币贬值央行就会收紧银根,卖出票据回笼货币对经济进行调节;当生产萎缩本币支付能力走强时,央行买入票据投放货币以利生产的复苏。由于央行的调控是间接的,对社会生产的干预不明显,当企业或银行反映不敏捷,错过央行的调节过程,想通过再贴现解决头寸问题于缓解资金压力就为时过晚,按优胜劣汰的游戏规则,
7、只能是适者生存,弱者出局。10/102.管理纰漏出现的操作风险。这里既有付款人支付风险,还有票据行为风险。首先,付款人支付风险。银行票据是一种要式性文件,只要要式合法,银行必须负无条件付款的责任。其一,当票据要素有瑕疵,而经办人员又没审核出来,风险就可能出现。按现行《票据法》解释“有重大过失付款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这对付款人银行来说风险很大。其二,现行票据查询系统不完善,一些业务操作职责不清易带来风险。如票据业务代理解付现象普遍,当经办人员有疑问时,按规定电报查询,但签发行模棱两可的答复,会使解付
8、行难辨真伪。这是付款人支付风险问题。其次还存在票据行为风险。主要表现在:(1)签发人的风险。特指票据债务人,按现行《票据法》解释票据的签发必须给付对价,当签发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履行了,但其收到对价的权力没有或没有完全实现,其风险就出现了;还有按现行《票据法》规定,票据被伪造或变造,不影响其真实签章的效力。即出票人签发的票据被伪造或变造,其责任仍然要出票人承担,当然其损失可以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但就票据行为而言,是出票人的一种风险。(2)保证人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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