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8558619
大小:37.00 KB
页数:22页
时间:2018-04-01
《国家治理下的刑法治理问题研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国家治理下的刑法治理问题研究摘要:目前关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研究视角多集中于政治学领域,尚未扩张到刑法学视野。从“国家治理现代化”命题涉及的内容审视,刑法治理社会的目标与价值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理论存在高度的契合,均以社会达到“善治”为其终极追求。随着政治国家的式微与市民社会的兴起,一味强调刑法工具主义的倾向不具有可取性,理应凸显刑法“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的双重价值理念。鉴于“国家—社会”二元模式业已形成,对刑法专有治理域场以及社会广泛参与的治理域场应有所区分,如此才能充分发挥刑法治理社会的积极作用。关键词:国家
2、治理现代化;工具主义;人权;政治国家;市民社会一、问题意识国家治理下的刑法治理问题研究摘要:目前关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研究视角多集中于政治学领域,尚未扩张到刑法学视野。从“国家治理现代化”命题涉及的内容审视,刑法治理社会的目标与价值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理论存在高度的契合,均以社会达到“善治”为其终极追求。随着政治国家的式微与市民社会的兴起,一味强调刑法工具主义的倾向不具有可取性,理应凸显刑法“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的双重价值理念。鉴于“国家—社会”二元模式业已形成,对刑法专有治理域场以及社会广泛参与的治理域场应有所
3、区分,如此才能充分发挥刑法治理社会的积极作用。关键词:国家治理现代化;工具主义;人权;政治国家;市民社会一、问题意识国家治理下的刑法治理问题研究摘要:目前关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研究视角多集中于政治学领域,尚未扩张到刑法学视野。从“国家治理现代化”命题涉及的内容审视,刑法治理社会的目标与价值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理论存在高度的契合,均以社会达到“善治”为其终极追求。随着政治国家的式微与市民社会的兴起,一味强调刑法工具主义的倾向不具有可取性,理应凸显刑法“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的双重价值理念。鉴于“国家—社会”二元模式业
4、已形成,对刑法专有治理域场以及社会广泛参与的治理域场应有所区分,如此才能充分发挥刑法治理社会的积极作用。关键词:国家治理现代化;工具主义;人权;政治国家;市民社会一、问题意识国家治理下的刑法治理问题研究摘要:目前关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研究视角多集中于政治学领域,尚未扩张到刑法学视野。从“国家治理现代化”命题涉及的内容审视,刑法治理社会的目标与价值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理论存在高度的契合,均以社会达到“善治”为其终极追求。随着政治国家的式微与市民社会的兴起,一味强调刑法工具主义的倾向不具有可取性,理应凸显刑法“打击犯
5、罪、保障人权”的双重价值理念。鉴于“国家—社会”二元模式业已形成,对刑法专有治理域场以及社会广泛参与的治理域场应有所区分,如此才能充分发挥刑法治理社会的积极作用。关键词:国家治理现代化;工具主义;人权;政治国家;市民社会一、问题意识国家治理下的刑法治理问题研究摘要:目前关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研究视角多集中于政治学领域,尚未扩张到刑法学视野。从“国家治理现代化”命题涉及的内容审视,刑法治理社会的目标与价值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理论存在高度的契合,均以社会达到“善治”为其终极追求。随着政治国家的式微与市民社会的兴起,一
6、味强调刑法工具主义的倾向不具有可取性,理应凸显刑法“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的双重价值理念。鉴于“国家—社会”二元模式业已形成,对刑法专有治理域场以及社会广泛参与的治理域场应有所区分,如此才能充分发挥刑法治理社会的积极作用。关键词:国家治理现代化;工具主义;人权;政治国家;市民社会一、问题意识国家治理下的刑法治理问题研究摘要:目前关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研究视角多集中于政治学领域,尚未扩张到刑法学视野。从“国家治理现代化”命题涉及的内容审视,刑法治理社会的目标与价值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理论存在高度的契合,均以社会达到“
7、善治”为其终极追求。随着政治国家的式微与市民社会的兴起,一味强调刑法工具主义的倾向不具有可取性,理应凸显刑法“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的双重价值理念。鉴于“国家—社会”二元模式业已形成,对刑法专有治理域场以及社会广泛参与的治理域场应有所区分,如此才能充分发挥刑法治理社会的积极作用。关键词:国家治理现代化;工具主义;人权;政治国家;市民社会一、问题意识国家治理下的刑法治理问题研究摘要:目前关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研究视角多集中于政治学领域,尚未扩张到刑法学视野。从“国家治理现代化”命题涉及的内容审视,刑法治理社会的目标与
8、价值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理论存在高度的契合,均以社会达到“善治”为其终极追求。随着政治国家的式微与市民社会的兴起,一味强调刑法工具主义的倾向不具有可取性,理应凸显刑法“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的双重价值理念。鉴于“国家—社会”二元模式业已形成,对刑法专有治理域场以及社会广泛参与的治理域场应有所区分,如此才能充分发挥刑法治理社会的积极作用。关键词:国家治理现代化;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