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8551221
大小:31.5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04-01
《论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构建》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论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构建一、引言财务会计概念框架(ConceptualFrameworkfor9FinancialAccount-堍,CF)一词最早由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1976年提出。随后其他准则制定机构,如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都制定了具有概念框架性质的文件。主要的西方发达国家都在不断发展和完善其概念框架,来指导其会计规范体系的建设。在我国整个会计规范体系的建瑟过程中,“概念框架”这一术语从来没有在官方颁布的法律法规及准则条款中出现过,然而事实上具有概念框架性质的文件却在过去二十几年中已经历了数次
2、变革:从1993起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到2000年颁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至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基本准则》)是用来指导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以及指导没有具体会计准则规范的交易的处理,类似于美国的“概念结构”和国际会计准则中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它甚至被很多学者认为是我国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至此,多年来的准则体系的建设和探索为我国类概念框架的制度设计提供了一个基础与平台,并且逐渐与国际趋同。我国的类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演进已到达―个良性的拐点。那么我国是否还需要重新制定财务会计概念框架
3、,将它作为一种理论与具体准则相分离来指导、评估和发展会计准则,还是用其内容来充实驾驭基本准则,对具体准则起指引方向的作用并提供应用的基本概念。本文通过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理论梳理,研究其构建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及协调方法,并将其融入会计规范理论体系,寻求适合我国国情的cF体系的构成要素,即构成内容、表现形式、制定主体等,通过系统深入研究提出前后一致、逻辑严谨的理论框架。二、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本质探究9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思想来源于著名会计学家Paton和Littleton的《公司会计准则导论》中所提出的“会计理论的框絮应当成为一个连贯、协调、内在一致的理论体系”
4、的观点。而明确的定义最早于1976年出现在美国FASB的文献中,并于1980年进行了修改。在1976年FASB发表的一份征求意见稿中,CF被定义为一部章程(constitution),是由目标(objectives)和与之相互联系的基本概念(fundamentals)组成的一个连贯的体系。它能导致相互一致的准则,并对财务会计的性质、作用和局限性作出规定。目标用于识别财务会计的目的和宗旨,基本概念是会计的基础概念如指引应予人账事项的选择(即确认),对这些事项的计量和将它们总结再传递给各利害集团(即报表)等方面的概念。之所以说它们是基本概念,是因为其他的会计
5、概念产生于这些概念,在制定、解释和应用准则时需要反复地参考这些概念。在1980年5月FASB发表的第2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中(SFACNo.2)改写了CF的定义,公告(sFACNo.2)指出,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是由目标和相互关联的基本概念组成的连贯的理论体系。这些目标和基本概念导致前后一贯的准则。通过制定财务会计和报告的结构与方向,促进公正的财务会计信息和有关信息的提供,以便有助于协助资本市场和其他市场的有效运行。该框架将能为公众利益服务。确定目标和识别基本概念并不是为了直接解决财务会计和报告中的各项问题,而是要求目标指出方向,用概念作为解决问题的工具。9可
6、见,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由最初被定义为一部“章程”,到后来被定位于“理论体系”,这期间关于概念框架本质的认识还形成了一些新的观点,包括“宪法”、“法理学”、“结构化理论”等。如英国ASB在其《财务报告原则公告》中,也对概念框架定义进行了如下界定:财务报告原则公告确立了指导对外财务报表编报的概念,其主要目的是为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与评价会计准则,以及为关心准则制定程序的其他人士提供一个内在一致的参考框架。对于诸多不同观点,总体而言,概念框架是一种具有指南作用的共识性的会计理论或实用性理论的观点得到了比较普遍的认可,因此,最符合其本质的表现形式是会计理论和共同的会
7、计理念(孙铮,朱国泓;2005)。它是会计理论中最实用的部分,是由财务会计最为基本的概念,按照一定的逻辑关系有机组合而形成的前后一贯、逻辑一致的理论体系,一般包括会计目标、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会计要素的定义与特征、要素的确认与计量、财务报告的列报等,其主要作用是指导和评估会计准则的制定,并在缺乏会计准则的领域起基本的规范作用。三、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在我国实现路径及冲突9国外关于CF的法律地位一般分两种:一是以英美为代表的模式,CF游离于法律体系之外,不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另一种是以澳大利亚为代表的模式,CF见于商法、公司法等法典中,或者得到法律的支持,具有法
8、律效力。在现阶段我国是应效仿英美模式,建立中国的cP将它作为一种理论而不是法规,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