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控股模式下银行与信托公司的战略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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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控股模式下银行与信托公司的战略协同  摘要:商业银行经营信托业务是国际主流模式,在银行控股模式下银行与信托公司的协同效应显著增强。信托公司自身业务创新发展,以及加强与银行及其子公司的整合和协调是实现战略协同的关键。我国银行应该对控股信托子公司加强一级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和严格业绩管理;推动信托公司专业化经营,实现银信协同发展;接轨银行整体战略目标,稳步推进综合经营工作。关键词:银行控股,信托公司,整合一、银行经营信托业务:英、美、日信托业的共同趋势1.个人信托、不动产信托为主的英国信托业。英国信托业发展是

2、基于个人之间相互的信任,所以无论是从委托人还是受托人看,信托业务都偏重于个人信托。个人受托的信托业务量较大,占到80%以上的市场份额,而法人受托的信托业务比例不大,市场份额少于20%。但是,法人信托业务的市场集中度很高,主要由苏格兰皇家银行、巴克莱银行、汇丰集团和劳埃德TSB集团经营,四大银行占全部银行信托资产的90%。除银行经营信托业务外,英国还有不少发行公司,这些公司为赢利和非赢利机构提供法人信托业务,主要是办理股票和债券发行业务。2.证券信托为主和银行主导的美国信托业。美国最早采用公司组织形式,首先

3、实现由个人受托向法人信托、民事信托向金融信托的转变。美国法律允许银行与信托公司混业经营。信托公司大多从事银行业务,银行也开设信托业务的分支机构,经过不断重塑、趋同,两者多融为一体。但是,在同一机构内,信托业务与银行业务严格按照部门职责分开管理,在财务、决策、人事安排上严格区分;还禁止参加银行工作的人员担任受托人或共同受托人,防止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发生。由于银行实力强、声誉高,竞合的结果逐渐形成了信托业务大多集中在银行信托部的格局,专业信托机构趋减。总体上,经营信托业务的银行达数千家,不从事银行业务的独立信托

4、公司仅有数十家,而前100家大银行所管理的信托财产约占总信托财产的80%,从而银行经营信托业务成为信托业的主导模式。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实施后,许多银行控股公司注册为金融控股公司,银行信托部相应转为财富管理事业部门的一个业务单元。美国拥有全球最发达的证券市场,信托与证券的联系也相当紧密,证券信托是美国信托业的显著特点,占到全部信托业务的80%-90%。各家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都办理证券信托业务,既为证券发行人服务,也为证券购买人或持有人服务,特别是通过商业管理信托,代表股东履行股东的职能,并

5、在董事会中拥有席位,参与控制和管理企业。3.资金信托为主的日本信托业。日本信托制度引自美国,但信托的制度供给并非建立在制度需求充分发育的基础之上,在长期工业化过程中为解决资金缺乏的问题,信托侧重于融资功能,而财产管理功能有所压制。二战后日本允许信托公司经营银行业务,几大专业信托公司先后转型为信托银行,经营信托和银行业务。在日本经济高速增长期间,日本信托银行开发的贷款信托支持重化工业的资金是银行贷款的两倍以上。近年来,随着国际竞争压力的增强,信托银行纷纷重组和转型,而主要的重组形式是被大银行集团并购,占信托

6、市场绝对比重的几大信托银行多成为综合性金融集团的子公司,定位于财富管理和资产管理功能。截至2006年六大信托银行都是金融集团控股子公司。从上所述,国际范围内信托制度、信托法律关系和信托原理越来越普及化,信托机构与其他金融机构在业务和机构两个层面上的融合程度非常高,信托公司作为独立金融机构的角色和地位变得模糊。特别是银行与信托公司混业经营十分普遍,独立而不经营银行业务的信托公司较少,或不占信托市场的主导地位,银行经营信托业务或银行控股信托机构成为主流模式,其竞争优势也较强。这为我国商业银行控股重组信托公司提

7、供了制度模板。二、战略协同:我国商业银行重组信托公司的基石1.信托公司信托主业不强,制度功能错位。长期以来,我国信托公司没有将财务资源和管理力量投放在信托主业上,金融功能定位模糊,扮演“拾遗补缺”的角色,过分强调了融资功能(满足国内融资需要),视信托业为银行业的积极和有效补充,忽略了财产管理功能。从国际信托制度的演进看,信托业定位于“受人之托,代人理财”,财富管理应该是信托的主要职能,融资功能仅仅是一种派生职能。另一方面。信托贷款与商业银行的贷款比较,商业银行的存贷利差收入完全归商业银行所有;信托贷款的利

8、润并不直接形成信托公司的利润,信托公司只收取手续费,同样数量的贷款,信托公司的收益要小很多。而且,商业银行是专业信贷机构,在经营风险和风险管控方面有着十分成熟的技术和经验积累,信托公司在某种程度上只是商业银行的补充,且信托项目融资缺乏流动性,并不能有效转移风险。因此,融资型业务很难构建信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不足以支撑信托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2.财富管理市场竞争激烈,信托公司倍受冲击。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正处于结构性变换过程中,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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