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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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纺织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工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颁发《纺织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纺织(轻、丝绸)工业厅(局、公司),公安厅(局),各有关直属企事业单位:纺织行业是消防重点单位。为加强纺织行业的消防工作,保障生产安全,我们针对纺织行业的生产特点和条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纺织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现颁发试行。各纺织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在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的协助和监督下,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实施。纺织工业部公安部纺织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纺织行业的消防工作,

2、保障纺织工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纺织行业的消防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安全第一,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消防业务上受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与指导。第三条纺织行业应当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防火、防爆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各项消防规章制度。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纺织行业各企业事业单位。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纺织工业(轻工业)厅、局和纺织(丝绸)公司,计划单列市和二级纺织工业局、纺织(丝绸)公司实行防火责任制;各企业单位的厂部、车间(科、室、

3、工场)班组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第六条各企业事业单位的法人代表是本单位消防负责人,对消防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及各业务部门要对所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负责。第七条各企业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生产、经营和承包管理之中,实行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第八条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和健全职工岗位防火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防火责任区和消防职责,使职工懂得本岗位有什么火灾危险,懂得预防措施,懂得灭火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事故苗头。第九条各企业事业单位建立义务消防组织。义务消防队员比例不低于职工总数的百分之十,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的职工都应参加义务

4、消防队。义务消防队要定期开展消防训练,凡因训练或救火而误工的,本单位应当照发工资;奖金或照计工分。第十条按照《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组织条例》的规定,凡符合建队要求的单位都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对专职消防队要严格管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灭火战斗能力。第十一条专职消防队员的数量按照下列要求配备:(一)配有一辆中型消防车的专职消防队,不少于十八人;(二)配有一辆轻便消防车的专职消防队,不少于十二人;(三)配有消防车但未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单位,应建立专职消防班(组),不少于五人;第十二条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奖金、津贴和其他福利待遇与生产第一线职工同等对待。第十三条各企业事业单

5、位根据规模大小、火灾危险性程度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干部。(一)生产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应当配备:一名专职消防干部;其中职工在一千人以上的,应当配备二名专职消防干部;(二)一般企业,职工在五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兼职消防干部:职工超过五百人不足五千人的应当配备一名专职消防干部;职工在五千人以上的应当配备二名专职消防干部;(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纺织工业(轻工业)厅、局和纺织(丝绸)公司,计划单列市和二级纺织工业局、纺织(丝绸)公司,应当根据消防安全任务确定专职或兼职干部管理本行业消防工作。第十四条专职消防队的队长或指导员享受干部待遇。专职消防干部可以参照公安消防

6、部队的规定评定技术职称。第十五条专职消防干部和专职消防队的职责是:(一)制定消防工作计划、灭火作战方案和各项防火安全制度;建立防火档案。(二)开展消防宣传、进行灭火训练,负责训练义务消防队;(三)建立防火责任制,定期深入责任区进行防火检查,督促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火险隐患;(四)提出更新、添置消防设备、器材的计划,并负责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修保养;(五)做好灭火准备、一旦发生火警,迅速采取灭火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告;凡接到公安消防部门外出灭火调令时,应当迅速出动,听从指挥:(六)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七)定期

7、向本单位消防负责人和主管领导以及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汇报消防工作,积极参加本系统、本地区消防联防活动。第三章明火管理第十六条生产上使用电焊、气焊(割)的单位,必须建立严格的防火防爆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第十七条各企业须根据生产特性、危险程度和建筑布局划分禁火区域;在禁火区域内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主管消防职能部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由专人监护。第十八条采用明火或高温进行烘燥、烤炒、熬炼或使用淬火、退火、保温设备等单位,都要建立严格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并须有专人负责管理。第十九条使用明火取暖须由使用部门申请,经主管消防职能部门批准后,方可发放炉具,并建立炉火使用制度,加强管

8、理。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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