烤烟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2017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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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烤烟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2017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成员的权利及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名称:“xx县xx烤烟种植专业合作社”。  第三条住所:xx县xx镇xx村。  第四条成员出资总额:肆万壹仟肆佰元人民币(每亩按20元出资会费)。  第五条设立人(成员)数:12人;其中自然人:12人。  第六条本社是由主要

2、从事烟叶生产的农民为主体,按照自愿、民主、平等、互利原则发起成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服务、民主管理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第七条本社的宗旨: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社员的合作与联合,全面实行烟叶标准化生产,实现社会化分工,专业化服务,减工降本,提质增效,维护社员利益,增加社员收入。  第八条本社遵循的原则:  (一)成员以农民为主体,100%从事烟叶生产烟农;  (二)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三)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四)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  (五)可分配盈余主要按成员出资额比例返还。  第九条本社依法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本

3、对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本社成员以其帐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社主要开展下列服务活动:  烤烟及其它农产品种植、销售。  具体内容,按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二章成员  第十一条凡是烟叶生产的农民,自愿申请、承认并遵守本章程,经理事会同意,可以成为本社成员。  第十二条本社社员为100%从事烟叶生产的烟农。  第十三条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本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民主管理

4、;  (二)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三)优先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按成本价享有本社提供的烟叶生产专业化服务;  (四)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  (五)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六)对本社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  第十四条本社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  第十五条本社成员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维护本社利益;  (二)按照本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三

5、)积极参与本社的各项经营活动,促进本社发展;  (四)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技术管理标准从事烟叶生产经营;  (五)接受本社指导,严格履行合同,按照合同要求开展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并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  (六)按照本章程规定承担亏损;  (七)为本社提供有关经营、服务等信息。  第十六条本社成员要求退社的,在财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自财务年度终了时终止。  第十七条成员在其资格终止前与本社已订立的合同,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八条成员资格终止的,本社按照本章程规定的方式和期限,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

6、份额;对成员资格终止前的可分配盈余,依照本章程规定向其返还。资格终止的成员应当按照本章程规定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  第十九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社员资格,并按规定退还其股金:  (一)不履行社员义务;  (二)经营上有严重违法行为;  (三)不再符合社员资格条件;  (四)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二十条本社实行社员大会制度,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社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社员组成。  第二十一条本社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必须达到成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开会。成员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必须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本章

7、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必须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十二条本社成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一)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  (二)执行监事提议。  第二十三条社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本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监事长、秘书长、理事、经理;  (三) 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四)批准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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