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区国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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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威海市区国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章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威海市区国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订本章程。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  公司名称:威海市区国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             公司住所:威海世昌大道15号1101室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 经营范围:小额贷款的发放、管理和咨询。(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为准)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50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

2、召开股东会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时间第五条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名称证件号码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时间  货币     货币     货币     货币     货币     货币     货币     货币     货币     货币     货币   

3、  货币    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3)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第八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第六章 股东转让股权的条件第九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第十条  股东转让股权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他股权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股权,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

5、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第十一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第七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监事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股东向股东

6、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1)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第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当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第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自行召集和主持。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

7、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十八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第十九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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