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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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办事指南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6月13日发布BSZN-039000—201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办事指南一、事项名称和代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代码:103900001510067X二、受理范围受理全省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拟为符合条件的公民核发证书。三、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

2、制度,保证特种设备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第三十八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49项“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实施机关:质监总局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

3、技术监督部门。四、实施机关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五、审批条件(一)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年龄在18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2.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工作对身体的特殊要求;3.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4.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5.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应考试大纲规定的其他要求;6.经考试合格。(二)复审换证的条件:1.持有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且在复审期届满前3个月提出复审申请;2.男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年龄不超过55周岁;3.申请人身体状况

4、能够适应所申请复审作业项目的需要;4.符合在复审期限内中断所从事持证项目的作业时间未超过12个月要求(在相应考核大纲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和安全、节能教育培训要求,且无违章操作或者管理等不良记录的;5.没有造成事故的;6.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三)证件遗失或损毁补证的条件:1.持证人在当地报纸等媒体公告证件遗失或损毁,公告内容包括持证人姓名、证书颁发机关及证书名称、证书资格项目及有效期、证书编号;2.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办。申请人应在省级媒体(如《云南日报》),刊登《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5、遗失公告。六、受理地点受理地点: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一楼政务服务大厅地址:昆明市东风东路76号(东风东路与白塔路交叉口)交通方式:市内可乘5路、63路、78路、89路、105路、K1路等公交车到省体育馆站下车对面即到。七、申请材料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份数材料形式要求新办增项到期复查升级补证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申请表原件1纸质/电子按规定填写完整(复审加盖单位章)√√√√√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纸质√√√√√3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纸质√√√√√4健康证明或体检表原件及复印件1纸质

6、√√√√√520学时以上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纸质√√√√√61寸正面免冠(同版近期)照片2纸质√√√√√7没有违章操作等不良记录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纸质√√√√8原件及复印件1纸质√√√√√考核细则(或者大纲)要求复审必须重新考试的还应提交考试合格材料(也可委托考试机构统一办理)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八、审批时限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办理时限:13个工作日(现场考核时间和企业整改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是否法定时限?依据?)九、审批收费及依据收费项目:不收费。收费依据:云南省劳动厅、云南省财政厅、

7、云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云南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收费办法》的通知(云劳〔1993〕173号)十、咨询(一)咨询方式1.窗口咨询。地址: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一楼政务服务大厅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1-632150023.网络咨询。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www.ynqi.gov.cn)—服务大厅—质量监督—特种设备(二)咨询回复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通过网络咨询的,将在2个工作日内在网络上的到回复。十一、办理流程(一)申请1.提交方式(1)窗口提交。地址: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一楼政务服务大厅(昆明市

8、东风东路76号)。(2)网络提交。网址:www.ynqi.gov.cn—服务大厅—质量监督—特种设备。2.提交时间窗口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网络提交:时间不限。(三)受理1.受理决定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企业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作出决定。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向企业发送《受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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