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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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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口深加工食品检验检疫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汕头口岸的进口深加工食品检验检疫。二、项目信息项目名称:进口深加工食品检验检疫子项名称:无职权类别:行政确认三、办理依据(一)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4号,2013年修正)第五条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由商检机构实施检验。前款规定的进口商品未经检验的,不准销售、使用;前款规定的出口商品未经检验合格的,不准出口。(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47号,2013年修正)第四条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
2、定须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其他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以下称法定检验)。(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2015年修订)第九十一条19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出口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第九十二条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进出口商品检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检验合格。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要求随附合格证明材料。(四)《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57号)第三十六条进口食品的进口
3、商应当持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必要的凭证和相关批准文件,向海关报关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进口食品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海关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通关证明放行。详见附件1。详见附件2。四、受理机构汕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五、决定机构汕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六、办理数量无限制。七、检验检疫依据(一)我国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19(二)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三)我国与出口国家或地区签订的协议、议定书。(四)首次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进口商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交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许可证明文件,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
4、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进行检验。(五)申请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进口深加工食品的进口商经销商(以下简称进口商)应当保证诚实守信,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关食品专业知识、了解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尽职尽责。食品进口企业应依法设置进口食品安全员岗位,并明确食品安全员负责配合检验检疫机构落实对进口食品的检验监管工作;2.进口商应当切实履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进口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首先应当清楚地掌握拟进口食品所使用的原辅料和生产加工工艺,并据此判断该食品的属
5、性;其次要根据该食品的属性对照我国食品法规标准,看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最后,要进行适当的检验以证实该食品符合我国相关食品法规标准规的规定;3.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193.1向中国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备案,并对所提供备案信息的真实性负责。3.2进口食品收货人(以下简称收货人),应当向其工商注册登记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并对所提供备案信息的真实性负责。4.首次进口深加工食品入境前,进口商应当从以下几个具体的方面逐一对照审核产品:4.1检验检疫准入审核:
6、进口深加工动物源性、植物源性食品其原产国必须是获得我国检疫准入的国家,产品必须是获得我国检疫准入的产品。进口乳品按《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要求,首次向中国出口乳品的国家或者地区是必须获得国家质检总局评估后准入。我国已对进口深加工肉类制品、炼制食用动物油脂、深加工水产品实施检验检疫准入管理,未获我国检验检疫准入的,不得进口。截至2013年5月,任何国家或地区的炼制食用动物油脂未获得我国检验检疫准入。已获得输华检验检疫准入资格或已有输华贸易的国家(地区)及肉类、水产品品种目录见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网站(http://jckspaqj.a
7、qsiq.gov.cn/xz/md/),应明确准备进口水产品的种属是属于养殖还是海洋捕捞。首次进口需风险分析的植物源性食品及已有输华贸易的国家或地区目录(首批)详询汕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检处。19进口乳品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实施检疫审批乳品种类要求,对需要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进口乳品,应当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后,方可进口。4.2外生产企业资质审核: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质检总局令第145号)规定:《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实施目录》由国家认监委负责制定、调整,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目录》内
8、食品的境外生产企业,应当获得注册后,其产品方可进口。根据质检总局2013年第62号公告要求,进口肉类、水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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