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844611
大小:128.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7-09-19
《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办事指南》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办事指南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6月13日发布BSZN-038913—2016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办事指南一、事项名称和代码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代码:103891301510067X二、受理范围受理全省行政区域内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拟为符合条件的法人和事业单位核发证书。三,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八条:“国家按照分类监督管理的原则对特种设备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生产活动。”《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第80项
2、“特种设备改造单位许可”,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关于调整改革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2009年第67号)“国家质检总局将D级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资格许可项目下放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实施。”“国家质检总局将下列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下放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实施,自公告之日起执行:2.下列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许可:(1)D级锅炉;(2)D级压力容器;(3)B级压力管道元件;(4)B、C级载货电梯,C级液压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5)B级及以下起重机械;(6)锅炉压力容器中直径小于1800mm的封头。3.下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单位资格许可:(
3、1)锅炉;(2)压力容器;(3)电梯;(4)起重机械;(5)大型游乐设施。”四、实施机关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五、审批条件(一)新办(首次)、增项、到期复查、升级的准予批准条件:1.具有法定资格;2.有与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3.有与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相适应的生产场所、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4.有确保生产质量和安全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5.专业性技术条件符合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二)依申请变更准予批准的条件:生产地址变更、法人变更、单位名称变更、单位注册地址变更,准予批准,条件同新办(首次)。5(三)补证的准予批准条件:申请人应在省级媒体(
4、如《云南日报》),刊登《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遗失公告。六、受理地点受理地点: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一楼政务服务大厅。地址:昆明市东风东路76号(东风东路与白塔路交叉口)。交通方式:市内可乘5路、63路、78路、89路、105路、K1路等公交车到省体育馆站下车对面即到。七、申请材料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材料目录5序号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份数材料形式新办增项到期复查依申请变更升级1申请书原件4纸质和电子√√√√√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1纸质√√√√√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纸质√√√√√4质量保证体系文件一份(仅报送《手册》,留存)
5、原件及复印件1纸质√√√√5资格条件要求的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1纸质√√√√6检验人员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1纸质√√√√7相应作业项目资格证书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等技术工人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纸质√√√√8申请单位厂房和场地的产权或租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纸质√√√√√9计量仪器仪表检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纸质√√√√10资格条件要求的所有人员的劳动用工合同经劳动部门鉴证或登记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1纸质√√√√11工装及检测设备基本要求复印件1纸质√√√√12具有与安装改造维修产品相适应的成型机械加工设备复印件1纸质√√√√13企业承诺保证书复印件1纸质√√√√14原许可证
6、原件及复印件1纸质√√√√15取证以来安装、改造和维修保养设备的汇总表原件及复印件1纸质√√√√八、审批时限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办理时限: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依据《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试行)》国质检锅函(2003)408号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现场考核时间和企业整改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九、审批收费及依据5收费项目:本审批事项不收费。十、咨询(一)咨询方式1.窗口咨询。地址: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一楼政务服务大厅。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1-63215002。3.网络咨询。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www.ynqi.gov.cn)—服务大厅—质量监督—特种设
7、备。(二)咨询回复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通过网络咨询的,将在2个工作日内在网络上得到回复。十一、办理流程(一)申请1.提交方式(1)窗口提交。地址: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一楼政务服务大厅(昆明市东风东路76号)。(2)网络提交。网址:www.ynqi.gov.cn—服务大厅—质量监督—特种设备。2.提交时间窗口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网络提交:时间不限。(三)受理1.受理决定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企业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作出决定。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