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信访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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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信访工作制度一、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来信是指信访人通过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本制度所称来访是指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第三条 局办公室是对外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的部门,负责日常信访的接待、组织处理等工作。局办公室应当向社会公布其通信地址、电子邮箱、投诉电话等相关事项,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反映问题渠道。第四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分级负责、责任到岗

2、,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信访处理原则,局办公室转交局有关处室和局属单位处理的信访问题,局机关各处室、各局属单位都应当认真负责,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第五条 局属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信访责任人和联络员制度,由一名分管领导作为信访责任人,并确定一名专(兼)职信访联络员,负责本单位信访工作的协调并指导做好处理工作。要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第六条 局属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各种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超前化解工作,把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置转变到事前预防

3、上。要高度重视并热情耐心地做好群众初次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二、基本任务和要求第七条 局办公室信访工作的基本任务:(一)受理群众反映与我局职能有关的意见、建议和诉求的来信来访。(二)负责及时向局属各单位及机关各处室交办、转办、督办来信来访事项。(三)从群众来信来访中,筛选出群众信访的热点、难点问题,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对来信来访中带普遍性、政策性、倾向性的问题及重大信访案件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向局领导提出建议和处理意见,为领导决策服务。第八条 信访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一)认真学习贯彻

4、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机关事务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坚持原则,依法、及时、合理处理信访人的信访诉求;(二)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认真登记来信来访的诉求,倾听并分析所反映的问题,耐心解释政策,及时与有关单位和处室取得联系,沟通情况;(三)做好对来访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和引导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守法,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要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利益矛盾,自觉维护信访工作秩序。三、处理信访事项的基本要求第九条 局办公室收到信访事项后,应当予以登记。凡属反映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意见和

5、建议,或者是不符合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应当受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转送分管局领导处理。对于不属于机关事务局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处理的机关提出。对收到的信访事项,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第十条 信访事项应当在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局分管副局长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一条 信访人对做出的信

6、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请求原办理单位的上一级管理部门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第十二条 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可以不再受理,但应当向信访人做好解释工作。四、来信处理程序第十三条 局办公室收到来信后,应当将来信和信封装订在一起并对来信人姓名、地址、反映的主要内容、办理情况等进行登记。第十四条 下列内容的信件应报局领导阅批:(一)带有普遍性和苗头性的重大问题;(二)局系统的重要情况和动态;(三

7、)国内外知名人士的重要来信;(四)反映对重大问题顶、拖不办、明显违反政策的来信;信件上报前,办信人可对信件的内容做适当的了解核实。上报的信件经领导批示后,由指定经办人按批示意见具体落实。在规定期限内无反馈结果,由经办人负责催办。领导批示件要登记、复印保存。第十五条 下列内容的信件由办公室直接转交有关处室和局属单位领导处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反馈办理结果;(一)检举、控告严重违法乱纪、扰乱秩序或者以权谋私的问题;(二)可能发生给国家、单位和个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问题;(三)其他应当由有关处室及局属单位进行调查处理的重要情况和问题。第十

8、六条 经办人对反馈的结果应认真审查,可以结案的,送局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局领导审定。对处理明显不当或者不能结案的,应当商请有关单位或者有关处室做进一步处理。来信人对上报处理结果表示不同意见的,应当认真研究,慎重做结案处理。对已结案信件,经办人应当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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