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工程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徐州工程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ID:8399482

大小:46.0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03-26

徐州工程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_第1页
徐州工程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_第2页
徐州工程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_第3页
徐州工程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_第4页
徐州工程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徐州工程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徐工院行教[2007]3号签发人:宋农村关于印发《徐州工程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部门、各学院:《徐州工程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特此通知。附件:《徐州工程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二〇〇七年一月十一日主题词:科研制度通知徐州工程学院院长办公室2007年1月11日印发共印6份附件:徐州工程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管理,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促进学校科研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以及经费下达单位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科研经费是指用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产品开发、成果推广或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经费。第三条我校科研经费根据其来源,分为纵向科研经费、横向科研经费和学校科研基金三类。1、纵向科研项目经费:国家、省市、部委各类计划项目、各类基金项目经费,人才培养、实验室建设专项经费。2、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国内外各类机构、组织、企事业单位委托研究的项目经费,各类技术开发、服务、咨询项目经费,专利许可实施项目和国际合作等项目经费。3、学校科研基金:(1)纵向科研项目的校配套经费;(2)纵向自筹经费项目的校拨科研经费;(3)校级基金立项项目的科研经费;(

3、4)学校设立的专项科研经费(含引进人才的科研启动经费、实验室建设经费)。第四条我校取得的各类科研经费,不论资金来源渠道,均为学校收入,必须全部纳入财务处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并实行专款专用。第二章科研经费管理第五条学校分管财务、科研工作的校领导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及项目主持人在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1、科研处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配合财务部门做好经费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学校配套的指导计划(自筹经费)、纵向科研项目及校级立项项目经费使用计划的审批。2、财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指

4、导项目主持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审查项目决算,监督、指导项目主持人按照项目立项书或合同约定,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使用科研经费。3、项目主持人负责编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并按规定使用经费。项目主持人应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科研项目结题及结账手续。第三章经费支出与审批第六条科研经费须用于与开展研究工作有关的各项支出,包括:科研业务费、人员经费、研究生助研津贴、项目管理费等。第七条科研业务费的开支范围包括:1、设备购置、维修费:指研究、开发项目所必需的专用仪器、设备购置和维修费用,研究项目的样品、样机购置费用,以及为此发生的运输、包装、装

5、卸、安装等相关费用。2、能源材料费:指进行项目研究、开发、试验所需的水、电、燃料、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零配件的购置费用,以及为此发生的运杂包装费用。3、试验外协费:指因本单位不具备条件而委托外单位协作进行试验、加工、测试、计算等发生的费用。4、资料、印刷费:指进行项目研究、开发所发生的书刊、资料、计算机软件、复印、印刷的费用。5、租赁费:指进行项目研究、开发、试验而租赁的专用仪器、设备、场地、实验基地等所发生的费用。6、差旅费:指为项目研究、开发而进行调研所发生的费用,与项目研究有关的学术会议和技术培训的费用等。7、鉴定、验收费:指科技成果在鉴定、验收时所发

6、生的费用。8、其他特支费用:指与项目研究、开发直接有关的其他支出或科研合同中约定的业务提成。第八条人员经费,指为直接参加科研项目研究开发的有关人员支出的工资性费用,包括科研项目研究开发有关人员劳务费用及外聘人员费用,列入预算的人员要与科研项目合同书中的参加人员一致;以及应用推广工作中所必需支出的各种劳务报酬、专家咨询费、讲座酬金、加班费、临时工开支等。原则上,人员经费根据项目管理办法或合同中约定的额度支出;项目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没有明确规定的横向经费参照有关政府文件,人员经费的支出比例最高不得超过项目纯研究经费的30%(纯经费指项目总经费中除转拨工程款、设备费以外的费

7、用)。第九条根据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的要求,对参加课题研究的研究生(或学生),在课题经费支出中据实安排其劳务费用支出,作为研究生(或学生)助研津贴。第十条人员经费和研究生助研津贴支出应据实结算,不得预提。人员经费和研究生助研津贴的总支出原则上不得超过项目纯研究经费总额的40%;学校配套的指导计划(自筹经费)、纵向科研项目及校科研基金立项项目原则上不列支人员经费和其他特支费。第十一条纵向科研项目经费拨入学校帐户后,学校按该项目的管理规定提取管理费,如无明确规定,则按项目经费的5%提取管理费。第十二条非实验类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学校不提取管理费;利用学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