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防(民防)科研项目管理规定(试行)

浙江省人防(民防)科研项目管理规定(试行)

ID:8399423

大小:34.5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03-26

浙江省人防(民防)科研项目管理规定(试行)_第1页
浙江省人防(民防)科研项目管理规定(试行)_第2页
浙江省人防(民防)科研项目管理规定(试行)_第3页
浙江省人防(民防)科研项目管理规定(试行)_第4页
浙江省人防(民防)科研项目管理规定(试行)_第5页
资源描述:

《浙江省人防(民防)科研项目管理规定(试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浙江省人防(民防)科研项目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我省人防(民防)科研项目管理,增强人防(民防)科技持续创新能力,根据国家人防办《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管理规定》、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参考我省科技主管部门的相关管理办法,制订本规定。第二条(范围)列入浙江省人防(民防)科研计划的项目按本规定实施管理,列入国家人民防空科研计划或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科研计划的人防(民防)科研项目,按相关规定实施管理。第三条(基本原则和总体思路)人防(民防)科研项目的研究遵循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注

2、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基本原则。科研项目要紧密结合人防(民防)工作需要,围绕人防(民防)工作发展重点,深化战时和平时、灾时融入发展,开展理论、技术、标准的研究。第四条(研究重点)人防(民防)科研项目的研究重点为信息化条件下人民防空(民防)指挥手段和重点目标防护研究,灾时应急救援机制研究,人防(民防)通信设备融入城市管理和应急救援发展研究,城镇化进程中防护工程建设融入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理论研究,适应现代战争特点的防护工程建设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融入发展的管理、技术、标准研制和新产品的研发,新形势下人民防空(民防)宣传教育、训练研究

3、等。第五条(科研计划)各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根据本规定确定的基本原则、总体思路和研究重点,与人防工程建设计划同时上报第二年计划组织实施的科研项目,并附各个项目《人民防空(民防)科研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经省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筛选、审查、审批,予以立项,并列入省人防(民防)年度科研计划。省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视情况对列入计划的部分科研项目给予适当经费补助。第六条(非财政性资金项目申报)非财政性资金出资的新增科研项目,应由承研单位上报《人民防空(民防)科研项目申报书》,经项目所在地设区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省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予以

4、立项,并列入省人防(民防)年度科研计划。第七条(招投标)涉及政府财政拨款为主的科研项目,原则上应由项目组织实施单位根据有关规定组织项目招投标,确定承研单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科研项目,可以不实行招投标:(一)目标不确定性较大(项目指标不易量化),难以确定评审标准的;(二)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三)只有两家以下(含两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四)没有引起有效竞争或者对招标文件未作实质性响应,或发生其它情形而导致废除所有投标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第八条(项目论证)经批准立项并列入省人防(民防)年度科研计划的项目,

5、承研单位应对项目的研究目的、战术技术指标、技术方案及可行性、拟解决的关键技术及技术途径、经费预算和进度安排等进行初步论证,提出项目论证报告,由省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或委托项目所在地设区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第九条(任务书下达)项目论证报告通过评审后,承研单位依据评审结论,进一步完善研究方案,编报《人民防空(民防)科研项目研究任务书》(见附件2),经项目所在地设区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下达。第十条(项目实施)项目承研单位根据项目合同和下达的项目任务书开展研究工作,并履行以下义务:(一)严格执行合同

6、和项目任务书,完成项目目标任务;(二)保证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三)按项目组织实施单位要求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四)接受省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项目组织实施单位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五)负责项目验收所需的有关材料。第十一条(监督检查)项目组织实施单位应当根据项目合同和下达的项目任务书进行跟踪管理,对项目的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和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十二条(成果鉴定)科研项目完成后,由承研单位申请科研成果鉴定。人防科研成果鉴定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一)完成项目任务书的任务,达到要求的技术或性能指标;(二)成果权属无

7、争议,成果完成单位和人员排序无异议;(三)技术资料齐全,符合科技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四)一份任务书所含技术,一般只能作为一项成果鉴定。第十三条(成果鉴定)科研成果鉴定由省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或委托项目所在地设区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鉴定,并组织承研单位与鉴定委员会填写《人民防空(民防)科研成果鉴定证书》(见附件3)。第十四条(成果鉴定)科研成果鉴定主要采取实地考察、现场测试、功能演示、会议审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可以采用会议鉴定、函审鉴定、检测鉴定等形式。(一)会议鉴定。由组织鉴定单位聘请7名以上专家组成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

8、必须经到会专家四分之三以上的多数通过。(二)函审鉴定。由组织鉴定单位聘请5名以上专家组成函审组。鉴定结论必须依据函审组四分之三以上的多数专家的意见形成。(三)检测鉴定。由组织鉴定单位指定国家或者军队认定的专业技术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测试。专业技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