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教师资格国考备考:幼儿《综合素质》高频考点及考题预测(五)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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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四川教师资格国考备考:幼儿《综合素质》高频考点及考题预测(五)2016年四川教师资格证改革之国考备考指导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考点1:幼儿的权利幼儿的权利是指幼儿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而拥有的一切正当权利。幼儿的权利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作为一个人所拥有的基本的人权;二是因为幼儿这个特殊的身份而拥有的特殊权利。1.幼儿的基本权利(1)生存权幼儿的生存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和医疗保健获得权,是保障幼儿生命存活、身体健康以及作为生命外围屏障的人格尊严的权利。(2)获得保护权幼儿正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他们还比较弱小,不懂得保护自身的权利,因此公民、社会和国家都有责任保护并帮助幼儿

2、实现自己的权利。(3)发展权发展权是指幼儿拥有充分发展其全部体能和智能的权利。其主旨是要保证幼儿在身体、智力、精神、道德、个性和社会性等诸方面均得到充分的发展。(4)参与权参与权指幼儿具有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权利。2.幼儿的特殊权利(1)受教育权受教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幼儿教师要提高法律意识,不要随意剥夺幼儿的受教育权。(2)身体健康权身体健康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身体健康不受侵害的权利,它是幼儿人身权的重要内容。教师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唆使他人侵害幼儿的身体安全。(3)人格尊严权有些教师往往不重视幼儿的人格尊严权,侵犯幼儿人格权的行为时有发生,这种行

3、为会给幼儿的心灵造成巨大的伤害。(4)人身自由权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教师应当保护幼儿的人身自由权。【考题预测】小宇上课不认真听讲,总与其他幼儿窃窃私语,老师让他回家不要听课了,这主要侵犯了()。A.幼儿的生存权B.幼儿的发展权C.幼儿的受教育权D.幼儿的人格尊严权答案:C四川教师考试资料、真题、公告、资讯尽在四川教师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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