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8356275
大小:40.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03-22
《工程招投标基础知识讲解》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工程招投标复习一、简答、填空、选择、判断1、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①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③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⑴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⑵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⑶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⑷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⑴-⑶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
2、元人民币以上的。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3、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P9①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投标人通常应当具备规定下列条件: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Ⅱ.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证书和相应的工作经验与业绩证明;Ⅲ.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②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4、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5、中标人的投标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能够
3、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②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除外。46、施工招标应具备的条件.①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②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③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标准的,已经核准;④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⑤有招标所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7、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8、合同的种类
4、.十五种:买卖合同;共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9、合同关系.合同关系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组成。10、要约.要约是一种意思表示且具有法律意义,并能产生法律后果,违反有效的要约将产生缔约上的过失责任。(要约是一种意思的表示,意思可以是合法的,也可以是不合法的。11、承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即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
5、的法律效力在于一经承诺并送达与要约人,合同便告成立。12、解决争议的方法.协商;调节;诉讼;仲裁。13、无效合同的几种情形.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414、可撤销合同的种类.①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②显失公平的合同;③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④乘人之危的合同。15、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方式.①继续履行;②采取补救措施;③赔偿损失;④支
6、付违约金;⑤定金责任。16、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组成.P120①协议书;②通用条款;③专用条款。17、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①本合同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③投标书及其附件;④本合同专用条款;⑤本合同通用条款;⑥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⑦图纸;⑧工程量清单;⑨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8、合同价款.①固定价格合同;②可调价格合同;③成本加酬金合同。19、承包人索赔程序.都在28天内解决。20、监理人权利.①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的权利——建议权;②提出变更权。21、担保方式.保证(一般保
7、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五种。22、质押与抵押的不同.①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②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转移财产(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将之作为债权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③主要不同在于出质人(质押动产或权利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质权人(获得该担保的债权人)转移质物(移交的动产)的占有,而抵押物在抵押期间
8、仍由抵押人占有。4二、名词解释1、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的,后履行一方当事人有拒绝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的权利。2、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是指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届期未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严重不符合约定条件时,相对方为保护自己的期限利益或为保证自己履行合同的条件而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先履行抗辩权本质上是对违约的抗辩。3、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