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纳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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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申报与筹划实务

1课程介绍职业岗位:企业纳税会计技能目标:掌握企业主要纳税种类的税额计算、申报和基本会计处理,并了解税法新动向,进行税务筹划。前导课程:基础会计和中级财务会计学习方法:认真听课、认真实训、多交流、通过网络搜寻答案、注意总结

2课程介绍课程内容:项目—纳税工作流程项目二增值税纳税申报与筹划实务项目三消费税纳税申报与筹划实务项目四营业税纳税申报与筹划实务项目五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与筹划实务项目六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与筹划实务项目七、八、九其它税种纳税申报与筹划实务

3前导知识纳税基础知识教学目的:了解税收的基本知识、掌握企业纳税的种类,掌握企业纳税工作流程及其内容。教学重点:企业纳税的种类、企业纳税工作流程

4任务一了解税收基本知识一、什么是税收?税收是国家依靠社会公共权力,按照税法的规定,向纳税人强制地、无偿地征收而取得的财政收入。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行使征税权的主体是国家;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征税;税收必须借助于法律形式进行税收的概念

5古代中国历来的税制西周王朝——井田制井田制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亦即属于周王,即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西周的井田制根据剥削对象的不同,有两种不同的区划,一种是“十夫有沟”,即国中平民的份地。其收入要上缴国家十分之一,作为贡税,以充军赋。另一种是“九夫为井”,即国家将方里土地按井字形划为九区,中一区为公田,余八区为私田分授八夫;公田由八夫助耕,收获全部缴给领主。男子成年受田,老死还田。战国时期鲁国——初税亩初税亩是我国征收田税的最早记载。这种税收以征收实物为主。鲁宣公15年(公元前594年),鲁国正式推翻过去按井田征收赋税的制度,改行“初税亩”。即不分公田、私田,凡占有土地者均须按亩交纳土地税。此后,列国纷纷仿效鲁国实行“初税亩”。到了秦国商鞅变法时,而承认通过买卖所获得的土地所有权。

6唐朝前期——租庸调制唐朝的租庸调税制是对唐朝以前我国两千多年来各朝代所实行的实物税的总结。租庸调制的内容是:丁男每年向国家交纳粟二石,称作租;交纳绢二丈、绵三两或布二丈五尺,麻三斤,称作调。每丁每年服徭役二十天,如不服役,每天输绢三尺或布三尺七寸五分,称作庸,也叫“输庸代役”。官僚贵族享有蠲免租庸调的特权。租庸调制是以均田制的推行为前提的,均田制规定每个成丁的农民都受田一百亩,因此国家征收租庸调时只问丁身,不问财产。租庸调税制是我国封建社会前期税收制度的集成,并有一定的创新,内容比较系统和完整。因此,在我国封建税制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7唐朝中后期——两税法唐德宗建中元年(780),采纳宰相杨炎的建议,始改行两税法。两税法的主要内容:①国家根据财政支出定出总税额,各地依照中央分配的数额,向当地人民征收。②土著户(当地人)和客居户(外来户)均编入现居州县户籍,依照丁壮和财产(主要是土地)多少定出户等,按垦田面积和户等高下摊分税额。③每年分夏、秋两次征收,夏税限6月纳清,秋税限11月纳清,故称“两税”(亦有一说因其分为户税、地税两项)。④两税依户等纳钱,按垦田面积纳米粟;田亩税以大历十四年(779)垦田数为准,平均摊派。⑤租庸调和杂徭、杂税悉省,但丁额不废。⑥无固定居处的商人,所在州县依照其收入的三十分之一征税。两税法变租庸调以人丁为征收赋税标准的原则为以财产、主要是土地为征收标准的原则。

8北宋时期——“方田均税法”方田均税法是宋朝王安石变法的主要内容之一“方田”就是每年九月由县令负责丈量土地,按肥瘠定为五等,登记在帐籍中。“均税”就是以“方田”的结果为依据均定税数。凡有诡名挟田,隐漏田税者,都要改正。这个法令是针对豪强隐漏田税、为增加政府的田赋收入而发布的。清丈后,将田地的亩数、主人姓名、土地肥瘠等级登记上册,并按照土地好坏分为五等,均定税额高低。在清丈过的地区,原来向政府纳税的自耕农,多少减轻了一些负担,而拥有土地多者则要多交税,非常符合公平税负原则。

9明朝时期——“一条鞭法”张居正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主要内容是:把一切征项包括田赋、徭役、杂税等合并起来编为一条征收,化繁为简;②把过去按丁、户征收的力役改为折银征收,称为户丁银,户丁银摊入田赋中征收。需要注意的是一条鞭法还没有把力役全部摊入田赋,只是部分摊入;③“一概征银”,无论田赋或力役一律折银缴纳,差役由政府雇人充当。这是我国税收历史上由实物税向货币税转变的一次重大改革。清初继承明制,继续实行一条鞭法。清朝时期——“摊丁入亩”到雍正年间,又在这一基础上进行重大改革,实行“摊丁入亩”。摊丁入亩,又称地丁合一。自改革后,原来独立的丁税已不存在,丁随地起,田多丁税多,田少丁税少,无田无丁税,消除了“富者田连阡陌,竟少丁差;贫民地无立锥,反多徭役”的税负不公状况。

10任务一了解税收基本知识【问题讨论】国家为什么要征税?

11国家征税干什么?

12任务一了解税收基本知识税收的职能作用和本质1.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90%)2.调控经济运行的手段(房屋税)3.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个人所得税)本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13任务一了解税收基本知识二、税收的特性税收的特征税收的强制性税收的无偿性税收的固定性-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

14任务一了解税收基本知识三、税收制度税收制度简称税制,是国家各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征收管理办法的总称。税收制度包括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两大部分。税收程序法是指税务管理方面的法律,具体规定税收征收管理、纳税程序、发票管理、税务争议处理等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实体法是指确定税种立法,具体规定各税种的征收对象、征收范围、税目、税率、纳税地点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15任务一了解税收基本知识(二)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税收制度要解决的问题是:1、对什么征税?2、对谁征税?3、征多少税?4、如何征税?5、违反税法规定如何处罚?

16税制要素征税人——因税种的不同,可能有不同的征税人。关税的征税人为海关,农牧业税的征税人为财政机关,其他税种的征税人为税务机关。纳税人——是税法规定的享有纳税权利、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是缴纳税款的主体,主要是指一切履行纳税义务的法人、自然人。辨析概念:纳税人,负税人,扣缴义务人

17纳税人又称纳税义务人,是纳税的主体,即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负税人是指税款的实际承担者,而纳税人是指负担税款的法律主体。扣缴义务人是指虽不承担纳税义务,但在向纳税人支付收入、结算货款、收取费用时有义务代扣代缴其应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18征税对象——也称纳税对象、征税客体,是指对什么征税,即征税的目的物,也是缴纳税款的客体。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最主要标志。(个人应税所得)税目——对税种的纳税对象作进一步的划分,进行归类,这种归类就是税目,即征税对象的具体化。税目体现了征税的范围,反映了征税的广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19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体现了征税的深度。目前我国常用的税率有:1、比例税率,即对同一征税对象或同一税目,不分数额大小,规定相同的征收比例,是一种应用最广、最常见的税率,一般适用于对商品流转额的征税。2、定额税率,是以课税对象的自然实物量为单位,直接规定每一自然单位的固定税额。(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203、累进税率,是指按照纳税对象数额大小设置的逐级递增的系列税率,税率随着征税对象数额的增大而提高,即把纳税对象按一定的标准划分为若干个等级,从低到高分别规定逐级递增的税率1)、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2)、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

21计税依据——又称税基,是计算应纳税额的标准。两种形态:一种是价值形态(营业税,所得税);一种是实务形态(车船税)纳税环节——主要指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22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后,应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间隔时间。目前我国分为三种:1、按期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15日为一个纳税间隔期的,必须在期满后5日内预缴,次月1日起15日内清缴;以1个月和3个月为一个纳税间隔期的,必须在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2、按次纳税:一般在应税行为发生后的7日内须将应纳税款缴纳入库。3、按年计征,分期预缴:以1年为一个纳税间隔期的,应该在年度内按期预缴,待年度结束后3个月(或4个月、5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23减免税——是一种税收优惠,是国家根据一定时期的政治、经济、社会政策的要求而对某些纳税人或特定纳税对象、应税行为给予免除部分或者全部纳税义务的一种特殊措施。法律责任——对违反国家税法规定的行为人采取的处罚措施。1、纳税人和税务人员都要承担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2、滞纳金:每日征收应纳税款的万分之五

24任务二掌握企业纳税的分类一、纳税分类流转税(增、消、营、关)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财产税(房产税、契税、车船税)特定行为税(车辆购置税、印花税、屠宰税和筵席税)

25Thank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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