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新政解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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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新政解读分享1

1目录新个人所得税法1各项扣除等实例解析23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4新个人所得税法扣缴申报指引个税APP现场操作讲解52

21新个人所得税法3

3目录/Contents02指导思想03进程04改革亮点05新个税法主要要素一览06主要变化01背景过渡时期政策07实务中应关注的问题084

4新个人所得税法-1、背景1个人所得税于2011年税改后下降,但2012年开始个人所得税所占比率逐步回升,并还有继续升高的趋势。2011年至今纳税起征额7年未变22007年至2011年,纳税起征额从2000元提高至3500元,2011年至今已逾7年,因此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亟待出台。自2012年开始个人所得税占比持续升高7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734亿元,同比增长8.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自2008年23%的增速连续下降至目前的9%左右。可以看到,在当前扩大内需的背景下,降个税可以直接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进而直接拉动消费需求。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持续放缓,降低个税可有效拉动内需背景5

5新个人所得税法4个人所得税全年税额为1.20万亿,占总税收8.3%,2018年1-7月占比更是提升至8.6%2017年,个人所得税成为继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第三大税种新个人所得税法-1、背景6

6新个人所得税法5当前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和名义增速低于GDP实际和名义增速2018年上半年,城镇居民实际可支配收入增速为5.8%,低于2017年同期的6.5%。新个人所得税法-1、背景7

7新个人所得税法-2.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统筹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合理降低中等以下收入者的税负,更好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作用。1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五位一体”“四个全面”3稳中求进4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思想8

8新个人所得税法-3.进程进程制作阶段实施阶段2018年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8月29日,草案提请第五次会议二次审议8月31日下午,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1232018年10月1日之前为过渡期政策准备阶段123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政策执行以及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实施准备阶段2019年1月1日起为新税制全面实施阶段9

91980立法5个征税项目减除费用标准800元第1次修正“三税合一”征税项目增加到11个1994第2次修正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开始征税,税率20%1999第3次修正提高减除费用标准到1600元;增加自行申报和扣缴申报规定20062007第4次修正储蓄存款利息税率,由20%降低为5%。注:2008年10月9日后(含10月9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2008第5次修正提高减除费用标准到2000元2011第6次修正提高减除费用标准到3500元调整税率和纳税期限20181.提高减除费用标准到5000元2.综合与分类3.调整税率级距4.增加专项附加扣除第7次修正我国1980年9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新个人所得税法-3.历程历程10

10新个人所得税法-4.改革亮点亮点一:建立对综合所得按年计税的制度亮点二:适当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亮点三:首次设立专项附加扣除。亮点四:调整优化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亮点五:增设反避税条款亮点六:健全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在按年计税基础上,实行健全的征管制度。考虑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的变化,兼顾一定前瞻性,将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从原来的3500元/月提高至5000元/月(每年6万元)。在提高基本减除费用的基础上,增加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增强税制的公平性。根据税法授权,国务院下一步将对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作出具体规定。以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为基础,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为维护国家税收利益,根据自然人避税的特点,借鉴企业所得税法反避税的经验,增设了反避税条款。对综合所得按年计税,实行“代扣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优化服务、事后抽查”模式。改革亮点11

11新个人所得税法-5.新税法概况新个税法主要要素一览表12

12新个人所得税法-6.主要变化主要变化①居民个人认定条件降低,由我国境内无住所的以居住满“一年”到“183天”。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首次引入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个人概念。第一条修改引入了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概念,降低了居民个人认定条件。原个税法中对在我国境内无住所的以居住满一年的标准,新个税法改为183天。②规定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此外,新个税法还增加纳税年度的规定:“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这个也为未来可能实行的个人或家庭自行申报奠定了基础。13

132简化税制,调整简并应税所得分类。新个税法第二条简化税制,初次建立起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居民个人四项劳动性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适用税率表一按年计算纳税。(1)明确九种应税项目①工资、薪金所得;②劳务报酬所得;③稿酬所得;④特许权使用费所得;⑤经营所得;⑥利息、股息、红利所得;⑦财产租赁所得;⑧财产转让所得;⑨偶然所得。新个人所得税法-6.主要变化14

14一是适当简并应税所得分类,将“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调整为“经营所得”二是删除了“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新个税法第二条列举了九种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项目,相比旧个税法减少两项不再保留“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该项所得根据具体情况,并入经营所得做到了明确分类,意味着对确实不能归属为新个税法规定的九类所得的可能会认定为不征税收入。新个人所得税法-6.主要变化15

15(2)新增“综合所得”概念(3)对居民综合所得计算方法的调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①工资、薪金所得;②劳务报酬所得;③稿酬所得;④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新个人所得税法-6.主要变化16

16新个人所得税法3建立综合所得税前扣除机制,提高基本减除,增加专项附加扣除。(1)四大类可扣除项目:基本扣除(每人每年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新个人所得税法-6.主要变化基本扣除,是最为基础的一项生计扣除,全员适用,是综合考虑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的变化而确定的定额扣除标准。专项扣除,是对现行规定允许扣除的“三险一金”(即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进行归纳后的一个概念。专项附加扣除,是在基本扣除费用的基础之上,适度缓解个人在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支出压力,首次新增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进一步增强税制的公平性、合理性。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是指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等。17

17新个人所得税法3建立综合所得税前扣除机制,提高基本减除,增加专项附加扣除。(2)变化A、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B、此外稿酬所得在扣除以上20%的费用后,再减按70%计算收入额。①对工薪所得外其他综合所得项目费用扣除标准进行微调。②提高基本扣除费用标准A、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为6万元/年。(不再保留非居民纳税人1300元/月的附加减除费用。)B、非居民个人工资收入基本扣除费用提高到5000元/月。新个人所得税法-6.主要变化18

18新个人所得税法③增加专项附加扣除。居民个人的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支出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首套住房贷款利息作为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减项目新个人所得税法-6.主要变化如何扣除?1.申报就能扣除2.预缴就能享受3.未扣可以退税4.多方信息共享3建立综合所得税前扣除机制,提高基本减除,增加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19

19调宽税率级距新个人所得税法4优化税率结构,调宽中低税率对应收入级距以现行工资、薪金所得月份税率(3%至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为基础,将月份税率级距调整为年度级距。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相应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这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保持不变。(1)综合所得税率(2)经营所得税率保持5%至35%的5级税率不变,但调整各档税率的级距,最高档税率级距下限从10万元提高至50万元。新个人所得税法-6.主要变化20

20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1不超过1500元的3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10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20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5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7超过80000元的部分45新个人所得税法-6.主要变化新旧法对比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36000元的302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1025203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169204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25319205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30529206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35859207超过960000元的部分45181920税改后21

21新个人所得税法-6.主要变化新旧法对比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30000元的502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1015003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105004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30405005超过500000元的部分3565500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1不超过15000元的52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103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204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305超过100000元的部分35税改后22

22新个人所得税法5引入纳税人识别号(1)引入了纳税人识别号制度,要求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新个税法第九条新增“纳税识别号”的规定,便于申报和征管。即“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2)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3)引入纳税人识别号的原因:纳税人识别号与公民身份号码有机结合,对实现税收治理奠定了重要基础。实施新税法后,自然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必须有全国范围内统一的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归集纳税人来自全国的收入、扣除等涉税信息,有助于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一人式"信息归集管理。便于纳税人在办理汇算清缴补退税时,能够准确抵扣其已预扣预缴的税款,落实专项附加扣除等政策,保障纳税人自身权益。与国际接轨,管理效果较好。新个人所得税法-6.主要变化23

23新个人所得税法6完善自行申报与扣缴申报机制(1)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自行纳税申报的情形:A、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新增)B、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新增)C、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D、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E、取得境外所得;F、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G、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新个人所得税法-6.主要变化一是纳税人可以充分主张税收权益。通过自行申报,根据个人实际负担情况,享受税前扣除和税收优惠。二是能够促进建立平等的征纳关系。通过自行申报,将纳税义务还权还责于纳税人。三是能够让依法纳税更加深入人心。自行申报对纳税人的影响24

24新个人所得税法(3)汇算清缴期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原个税法中规定的申报期是“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新个人所得税法-6.主要变化(2)对综合所得采取预扣预缴与年度汇算清缴相结合方式,规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6完善自行申报与扣缴申报机制25

25新个人所得税法(4)规定了纳税人自行办理汇算清缴退税与扣缴义务人集中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相结合的模式。(5)引入了“离境清税”制度。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6)明确相关部门有协助征税的义务,有利于个人所得税的顺利征收。新个人所得税法-6.主要变化6完善自行申报与扣缴申报机制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协助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的身份、金融账户信息。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个人转让不动产的,税务机关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等相关信息核验应缴的个人所得税,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查验与该不动产转让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查验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有关部门依法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遵守本法的情况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激励或者惩戒。26

26新个人所得税法-7.过渡时期政策新个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时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对于工资、薪金所得,以及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可以按照最新的税率表和扣除办法计算缴纳税款过渡期政策如何适用呢?过渡期政策27

27过渡时期政策新个人所得税法-7.过渡时期政策28

28新个人所得税法-7.过渡时期政策过渡时期政策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计算应纳税额。对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执行。级数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302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1025203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169204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25319205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30529206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35859207超过960000元的部分45181920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29

29新个人所得税法-8.年终奖计税问题明年1月1日新的个税法和条例实施后,现行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比如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等将做怎样的调整?中国新闻社记者: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前,财税部门依据个人所得税法授权,制定了一系列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主要是涵盖鼓励创新创业就业、改善民生、吸引人才、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等方面,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调节收入分配起到了积极作用。为了确保新税法顺利平稳实施,稳定社会预期,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将总体上平移现行有效的优惠政策,并根据税法的修改情况对几项优惠政策作了相应调整和衔接安排,目前正在依法履行相关程序。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8年12月24日(星期一)下午3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30

302019年发放2018年的年终奖时还能否继续使用“全年一次性奖金个税计算办法”???新个人所得税法-8.年终奖计税问题举例31

31猜想: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包括12月31日当日)实际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税发【2005】9号文一年内仅适用一次条件的,可以采用除以12的政策。100,000/12=8,333.33元100,000*10%-210=9,790元实际取得税后奖金100,000-9,790=90,120元案例新个人所得税法-8.年终奖计税问题王二2019年2月发放2018年全年奖金100,000元,需要缴纳多少个税?32

32新个人所得税法-9.实务中应关注的问题实务中应关注的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政策配套文件1.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2.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3.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4、上述职工工资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1、“三险一金”仅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2、“三险一金”必须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三险一金才免税。3、“三险一金”超标的部分(包括单位和个人)均计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总额缴纳个人所得税。4、特殊关注住房公积金的缴费比例最高为12%,缴费基数最高为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5、例如深圳3倍工资最高为25,044元(8,348元×3倍),大连3倍工资最高为20,472元(6,824元×3倍)。注意事项“三险一金”专项扣除的个税涉税风险提示33

332各项扣除等实例解析34

3435

35新个人所得税法-各项扣除等实例解析从2019年开始,按照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0000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即,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36

36新个人所得税法-各项扣除等实例解析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包括:综合所得的“收入额”1.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所取得的工资、薪金(还包括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收入)的全额(按规定免税和不征税的收入除外);2.个人从事劳务(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劳务报酬收入的80%;(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3.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8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4.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稿酬收入的56%(稿酬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再减按70%计算为收入额)。37

37新个人所得税法-各项扣除等实例解析计算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时的基本减除费用,俗称“起征点”。是对全员适用的,在考虑了个人基本生活支出情况后,税法设置的最为基础的生计扣除(定额)标准。现行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定额为60000元/年(5000元/月)基本(减除)费用是对现行规定允许扣除的“三险一金”进行归纳后新增加的一个概念,具体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基本概念38

38新个人所得税法-各项扣除等实例解析是指在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之上,综合考虑个人负担差异性,更符合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有利于税制公平的一种制度安排,可以理解为是对基本减除费用的一种差异化补充扣除。在施行综合和分类税制初期,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专项附加扣除:是指除上述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之外,由国务院决定以扣除方式减少纳税的其他优惠政策规定。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上述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结转以后年度扣除。39

39新个人所得税法-各项扣除等实例解析专项扣除(维持不变)基本养老保险20%基本医疗保险10%失业保险1%住房公积金5-12%基本养老保险8%基本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0.2%住房公积金5-12%个人单位40

40新个人所得税法-各项扣除等实例解析《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能结转以后年度扣除。41

41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新个人所得税法-各项扣除等实例解析①子女教育专项扣除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可连续扣除。特别提示受教育子女的父母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经父母约定,也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42

42新个人所得税法-各项扣除等实例解析②继续教育专项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例外:如果子女已就业,且正在接受本科以下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父母选择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也可以由子女本人选择按照继续教育扣除。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43

43新个人所得税法-各项扣除等实例解析③大病医疗专项扣除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为大病医疗支出,可以按照每年80000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由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由纳税人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纳税人应当留存医疗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新税法实施首年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要在2020年才能办理。44

44新个人所得税法-各项扣除等实例解析案例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纳税人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假如您的配偶或孩子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药费用支出,扣掉医保报销后自付超过1.5万元的部分,就可以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需要单独按人归集计算,不能把多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混合累计。比如张某的妻子在一个年度内共计发生医药费用1万元,儿子在一个年度内共计发生医药费用4万元,其妻的医药费用没有达到享受扣除的条件,但其子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超过1.5万元的部分为2.5万元,符合扣除条件且没有达到每年每人8万元的扣除限额标准,因此据实扣除,即张某或其妻可选择一方申报其子的2.5万元大病医疗扣除。45

45首套房非首套房√×√×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未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新个人所得税法-各项扣除等实例解析④贷款利息专项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起止时间: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但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中国境内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的住房贷款。46

46新个人所得税法-各项扣除等实例解析⑤住房租金专项扣除承租的住房位于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主要工作城市无住房×主要工作城市有住房承租的住房位于其他城市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承租的住房位于其他城市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47

47新个人所得税法-各项扣除等实例解析⑥赡养老人专项扣除父母是指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独生子女非独生子女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纳税人赡养2个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采取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需留存分摊协议。48

48新个人所得税法-各项扣除等实例解析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提交相关信息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的相关资料应当留存五年。49

49新个人所得税法-各项扣除等实例解析首次扣除纳税人提供信息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纳税人提供的信息计算办理扣缴申报,不得擅自更改纳税人提供的相关信息。扣缴义务人发现纳税人申报虚假信息的,应当提醒纳税人更正;纳税人拒不改正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告知税务机关。50

50新个人所得税法-各项扣除等实例解析有关部门和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向税务部门提供货协助核实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的信息有关部门和单位核实内容公安部门有关户籍人口基本信息、户成员关系信息、出入境证件信息、相关出国人员信息、户籍人口死亡标识等信息卫生健康部门有关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独生子女信息民政部门、外交部门、法院有关婚姻状况信息教育部门有关学生学籍信息(包括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考籍信息)、在相关部门备案的境外教育机构资质信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有关技工院校学生学籍信息、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信息、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信息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有关房屋(含公租房)租赁信息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支出信息自然资源部门有关不动产登记信息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有关住房商业贷款还款支出信息医疗保障部门有关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信息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涉税信息。51

51新个人所得税法-各项扣除等实例解析有关部门和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向税务部门提供货协助核实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的信息上述数据信息的格式、标准、共享方式,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商有关部门确定。有关部门和单位拥有专项附加扣除涉税信息,但未按规定要求向税务部门提供的,拥有涉税信息的部门或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承担相应责任。52

52新个人所得税法-各项扣除等实例解析《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从2019年1月份开始,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同时规定对于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从2019年1月1日起将按“累计预扣法”进行预扣预缴,以下举例对比两种方式预缴税款的不同。53

53新个人所得税法-各项扣除等实例解析按月、按年税率表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综合所得适用54

54新个人所得税法-各项扣除等实例解析按月、按年税率表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综合所得适用55

55新个人所得税法-各项扣除等实例解析案例1王二任职于A公司,发生个税涉税事项如下:1.2019年1月税前工资收入50,000元,缴纳五险一金及年金5,243元;2.其子女一人在本地高中就读,一人在本地小学就读,夫妻双方商定由王二一方100%扣除;3.本人在某高校在读MBA,另在外学习书法;4.本人本年发生大病医疗支出,在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登记系统中记录的个人负担费用75,000元;5.夫妻首套房贷款仍在偿还期间,夫妻双发协商由王二一方扣除;6.夫妻双方不在同一城市,王二在工作城市(北京)每月还需支付租房租金;7.与兄长分担赡养父母支出,每月需支付2,000元,父母均年满60岁。上述资料已提交至A公司,由A公司提交至税务机关。56

56新个人所得税法-各项扣除等实例解析子女教育可扣除金额1,000*2=2,000元/月;本人继续教育可扣除400元/月,个人兴趣爱好培训不在可扣除范围;大病医疗本年可扣除75,000-15,000=60,000<80,000元,可扣除金额60,000元,在汇算时扣除;首套房贷款利息可扣除1,000元/月<在北京租房可扣除租金1,500元/月本人已享受住房租金扣除,不再享受住房贷款扣除;赡养老人可扣除1,000元/月;专项附加扣除金额=2,000+400+1,500+1,000=4,900元案例157

57新个人所得税法-各项扣除等实例解析王二应纳税所得=(50,000-5,243-4,900)-5,000=34,857元;按月应预缴个税=34,857*25%-2,660=6,054.25元;按年应预缴个税=34,857*3%=1,045.71元案例158

58新个人所得税法-各项扣除等实例解析王二2月取得执业证书,并选择在本月扣除,其他情况与1月相同执业教育可以在取得证书当年按照定额3,600元扣除2月专项附加扣除金额=3,600+2,000+400+1,500+1,000=8,500元案例259

59新个人所得税法-各项扣除等实例解析试用两种方式计算2月份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一)与1月相同的按月扣缴税款方式2月应纳税所得=50,000-5,243-8,500-5,000=31,257元应预缴个税=31,257*25%-2,660=5,154.25元案例260

60新个人所得税法-各项扣除等实例解析(二)按“累计预扣法”方式预扣预缴税款累计收入=50,000*2=100,000元累计扣除=5,243*2+4,900+8,500+5,000*2=33,886元累计应纳税所得=10,000-33,886=66,114元已累计预缴个税=1,045.71元应累计预缴个税=66,114*10%-2,520=4,091.4元本月应预缴=4,091.4-1,045.71=3,045.69元案例261

61首套住房卖了还可以再扣住房专项附加扣除吗?新个人所得税法-各项扣除等实例解析专项扣除答疑如果我2019年1-6月享受现在所住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2019年7月如果置换一套房(2019年7月我把现在的住房卖了,还清贷款,然后又重新买了一套住房,贷款利率也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我的下一套房也是按照首套房贷利率,是不是也能享受税前扣税呢?享受过了就不能再享受了。根据《国务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答62

62新个人所得税法-各项扣除等实例解析提示境内购买住房且已经享受过的也不可以扣了。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最长期限为240个月,2019年起贷款期限或剩余贷款期限不足240个月的可以全扣,但贷款期限或剩余贷款期限超过240个月的超过部分期间不可以扣了。境外购买住房的不可以扣。境内购买非住房的不可以扣。1234563

63住房利息和住房租金如何扣?新个人所得税法-各项扣除等实例解析专项扣除答疑如夫妻在北京有首套住房房贷仅写老公名字,享受贷款利息1000元专项附加扣除,妻子在济南工作并租房(在济南没有自己名下的房产),租金还可以扣1500元吗?不可以扣了,根据《国务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二十条,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因此该夫妻可以选择扣租金或贷款利息(二选一),文件将纳税人及其配偶视为一个人。答64

64新个人所得税法-各项扣除等实例解析提示若夫妻双方过一辈子,夫妻二人只能扣一次,不是各扣一次。如果之前的房贷是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但没有享受过的,到期或提前偿还后再购买了一套住房,还是适用银行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可以扣除住房利息专项附加扣除。若夫妻双方离婚,其中没有享受过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一方还可以享受。12365

65新个人所得税法-各项扣除等实例解析专项扣除答疑孩子在国内幼儿园上学,需要保存哪些资料?答:不需要特别留存资料。孩子上学放寒暑假,能否享受连续扣除?孩子因病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期间,能否享受扣除?孩子在境外上学,能否享受扣除?孩子已满3岁,由于身体或其他原因没上幼儿园,能否享受扣除?子女在国内上学需要留存凭证吗?答:不需要。孩子在境外上学,需要保存哪些资料?答: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以及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资料。享受大病医疗支出扣除,需要哪些凭证?答: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医药费用清单等。答:可以。66

66新个人所得税法-各项扣除等实例解析专项扣除答疑明年(2019年)生病支付的大病医疗费用何时可以办理?答:2020年。明年(2019年)1月1日起,A开始偿还首套房房贷,25年还清,25年内都能享受扣除吗?答:不能,扣除期最长不超过240个月。享受房贷利息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答: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的首套住房贷款如何扣除?答:婚后可选择一套,由购买方扣除1000元/月,也可以由夫妻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扣除500元/月。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否都能扣除?答:可以。67

67新个人所得税法-各项扣除等实例解析案例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纳税人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假如您的配偶或孩子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药费用支出,扣掉医保报销后自付超过1.5万元的部分,就可以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需要单独按人归集计算,不能把多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混合累计。比如张某的妻子在一个年度内共计发生医药费用1万元,儿子在一个年度内共计发生医药费用4万元,其妻的医药费用没有达到享受扣除的条件,但其子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超过1.5万元的部分为2.5万元,符合扣除条件且没有达到每年每人8万元的扣除限额标准,因此据实扣除,即张某或其妻可选择一方申报其子的2.5万元大病医疗扣除。68

68新个人所得税法-各项扣除等实例解析专项扣除答疑如何定义首套住房贷款?答:可查阅贷款合同(协议),或者向办理贷款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咨询。在北京工作并且有房,为便利上班租房,能否抵扣房租?答:不能。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有住房,才可以享受扣除。独生子女,赡养老人的支出是否需要留存凭证?答:不需要。兄弟三人,赡养老人的支出是否需要留存凭证?答:需签订书面分摊协议;兄弟三人,每月赡养老人分摊扣除额度可否为1200元、400元、400元?答:不可以,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69

69新个人所得税法-各项扣除等实例解析专项扣除答疑继续教育扣除需要哪些凭证?答:相关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等。假如我在2019年取得两个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可以享受多少钱的继续教育扣除?答: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可以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因此,您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取得多个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也按照3600元的定额扣除。70

703新个人所得税法扣缴申报指引71

71主要内容01基本情况02扣缴登记03人员信息采集04专项扣除信息采集05税款计算06扣缴申报表填写07扣缴软件上线安排72

72扣缴义务人扣缴个人所得税流程图扣缴义务人登记纳税人基础信息采集是否为非居民居民非居民专项扣除信息采集其他综合所得其他分类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稿酬所得所得其他分类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稿酬所得所得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73实施新税制后扣缴义务的主要变化点0102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稿酬所得所得四项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计税“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预扣预缴可能需要办理5项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住房租金继续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对员工选择将专项扣除信息给任职受雇单位的,单位在发工资预扣税款时进行扣除

74新增的扣缴权利与义务权利义务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妥善保存备查扣除资料。应当依法对纳税人报送的相关涉税信息和资料保密。不得擅自更改信息。纳税人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发现不符的,可以要求修改,拒绝修改,应当报告税务机关。纳税人取得除工资薪金所得以外的其他所得,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后,及时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未按照规定报送资料信息、虚报虚扣专项扣除、应扣未扣税款、不缴或少缴已扣税款、借用或冒用他人身份等行为,依法处理。纳税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义务人应当于年度终了后两个月内,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75扣缴登记扣缴登记法定扣缴义务人,是指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和个人。

76人员信息采集人员信息采集扣缴义务人应在办理扣缴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的所有个人的有关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除事项和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资料。新员工入职:扣缴单位采集人员信息——“报送”——“反馈”需重点关注的是,提示“验证不通过”——有误——单位核实、修正——无误——通知本人至办税服务厅

77人员信息采集人员信息采集

78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纸质模板远程办税端—APP端远程办税端—WEB端电子模板个人所得税扣缴客户端对员工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单位应当接收并在发放工资预扣税款时按照规定如实扣除

79税款计算—需要代扣代缴税款的所得项目需要代扣代缴税款的所得项目扣缴义务人应代扣代缴的应税所得项目包括:①工资、薪金所得;②劳务报酬所得;③稿酬所得;④特许权使用费所得;⑤利息、股息、红利所得;⑥财产租赁所得;⑦财产转让所得;⑧偶然所得。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经营所得明确规定了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只有在没有综合所得的情况下,才可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且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

80税款计算—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税款的计算方法工资、薪金所得税款计算方法1.累计预扣法:居民个人具体公式: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其中,本期可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的计算】上述公式中,员工当期可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为该员工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符合政策条件的扣除金额。

81税款计算—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税款的计算方法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方法例1:如老员工2019年3月份向单位首次报送其正在上幼儿园的4岁女儿相关信息。则当3月份该员工可在本单位发工资时扣除子女教育支出3000元(1000元/月×3个月)。例2:如果该员工女儿在2019年3月份刚满3周岁,则可以扣除的子女教育支出支出仅为1000元(1000元/月×1个月)。例3:如某员工2019年3月新入职本单位开始领工资,其5月份才首次向单位报送正在上幼儿园的4岁女儿相关信息。则当5月份该员工可在本单位发工资时扣除的子女教育支出金额为3000元(1000元/月×3个月)。

82税款计算—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税款的计算方法工资、薪金所得税款计算方法2.计算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如果计算本月应预扣预缴税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83税款计算—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税款的计算方法工资、薪金所得税款计算方法

84税款计算—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税款的计算方法工资、薪金所得税款计算方法例1:某职员2015年入职,2019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1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1500元,从1月起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以前三个月为例,应当按照以下方法计算预扣预缴税额:1月份:(10000-5000-1500-1000)×3%=75元;2月份:(10000×2-5000×2-1500×2-1000×2)×3%-75=75元;3月份:(10000×3-5000×3-1500×3-1000×3)×3%-75-75=75元;进一步计算可知,该纳税人全年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0元,一直适用3%的税率,因此各月应预扣预缴的税款相同。

85税款计算—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税款的计算方法工资、薪金所得税款计算方法例2:某职员2015年入职,2019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3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4500元,享受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两项专项附加扣除共计2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以前三个月为例,应当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月应预扣预缴税额:1月份:(30000–5000-4500-2000)×3%=555元;2月份:(30000×2-5000×2-4500×2-2000×2)×10%-2520-555=625元;3月份:(30000×3-5000×3-4500×3-2000×3)×10%-2520-555-625=1850元;上述计算结果表明,由于2月份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37000元,已适用10%的税率,因此2月份和3月份应预扣预缴有所增高。

86税款计算—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税款的计算方法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款的计算方法1.计算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三项综合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2.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3.计算预扣预缴应纳税额。根据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预扣率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劳务:3档预扣率;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预扣率20%

87税款计算—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税款的计算方法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款的计算方法

88税款计算—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税款的计算方法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款的计算方法例3:假如某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2000元,则这笔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计算过程为:收入额:2000-800=12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1200×20%=240元例4:假如某居民个人取得稿酬所得40000元,则这笔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计算过程为:收入额:(40000-40000×20%)×70%=224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22400×20%=4480元

89税款计算—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税款的计算方法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款的计算方法居民个人的上述三项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以四项所得的合计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而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上述三项所得日常预扣预缴税款时暂不减除上述扣除。可扣除的项目不同年度汇算清缴时,收入额为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预扣预缴时收入额为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其中,“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收入额的计算方法不同02040301需要特别说明事项年度汇算清缴时,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预扣预缴时,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适用的税率/预扣率不同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三项综合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关于“按次”的具体规定

90税款计算—非居民个人四项所得应代扣代缴的计算方法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款的计算方法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计算应纳税额。其中,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91居民个人哪些情形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的且税人需要办理退税的。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居民个人需要办理汇清缴,具体哪些情形需要办理呢?在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六万元;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六万元;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的;以上四种情形居民个人需要办理汇算清缴,不符合上述情形的可以不办理汇算清缴。1234

924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93

93获取1填写2提交3计算扣缴4纸质模板远程办税端—APP端远程办税端—WEB端电子模板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个人所得税扣缴客户端94

94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获取纸质表格纸质表格获取纸质表格的途径也有三种:第一,大家可以就近到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领取已经印制好的信息表格。第二,可以到单位负责为大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部门去领取。第三,可以登录税务总局或各省、市税务机关官网,下载表格电子版并自行打印出来。

95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提交纸质表格纸质表格填写好的纸质表格可以提交给单位,单位如实录入扣缴端软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通过扣缴端软件提交给税务机关,同时将纸质表留存备查。

96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获取电子模板电子模板信息表格电子模板的获取渠道:1.单位发放:扣缴客户端【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选择任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导入】-【模板下载】2.税务局官方网站下载本月专项附加扣除办理:电子模板

97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获取电子模板电子模板

98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提交电子模板电子模板把电子模板报送给单位的,单位将电子模板信息导入扣缴端软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通过扣缴端软件提交给税务机关同时将电子模板内容打印,经员工签字、单位盖章后留存备查。

99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填写表格模板纸质表格模板电子表格模板

100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填写电子模板电子表格模板

101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填写电子模板

102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填写电子模板

103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填写电子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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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填写电子模板

106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填写电子模板

107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填写电子模板

108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填写电子模板不涉及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采集!

109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获取远程办税端远程办税端2019年1月1日正式发布远程办税端: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手机APP“个人所得税”&各省电子局网站。

110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APP端填写远程办税端——APP端以子女教育为例

111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远程办税端提交远程办税端—单位扣通过远程办税端直接向税务机关提交信息,但仍希望在扣缴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这时,税务机关将根据纳税人的选择,把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全量推送至单位,单位在使用扣缴端软件时,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模块,选择需要同步的专项扣除项目,点击更新,即可以获取员工已经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112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计算扣缴税款并进行申报扣缴单位根据大家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按月计算应预扣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纳税申报。如果未能及时报送,也可在以后月份补报,由单位在当年剩余月份发放工资时补扣,不影响大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再次提醒大家的是,如果选择在单位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是不包括大病医疗扣除的。

113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远程办税端提交远程办税端—自行扣通过远程办税端直接向税务机关提交信息,也直接选择在税务机关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税务机关会在汇算清缴期内,根据已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及纳税申报信息,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1145个税APP现场操作讲解115

115新个税精髓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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