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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1.120CCSA00DB6108榆林市地方标准DB6108/T42—2022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指南2022-12-01发布2023-01-01实施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1DB6108/T42—2022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陕西省标准化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艾龙、郑鑫、吕媛、叶青、张莉娜、张娟。本文件由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本文件首次发布。联系信息如下:单位: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912—3456691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文化南路669号邮编:719000I
2DB6108/T42—2022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指南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组织管理、工作流程、征集、立项、标准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报批、编号、批准、发布、备案、印刷、归档、复审、涉及专利的管理以及项目调整等内容和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由榆林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的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20000标准化工作指南GB/T20001标准编写规则GB/T20002标准中特定内容的起草GB/T20003.1标准制定的特殊程序第1部分:涉及专利的标准3术语和定义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4组织管理4.1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地方标准的立项、制定、技术审查、批准发布、复审等工作。4.2市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承担本部门、本行业以下工作:a)负责本行业地方标准归口管理;b)提出地方标准立项申请,进行地方标准的合规性审查;c)组织地方标准的实施,制定促进地方标准实施的配套政策,组织地方标准宣贯培训;d)监督检查地方标准的实施情况;e)开展地方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根据反馈和评估情况适时复审。4.3地方标准项目主导单位应承担以下工作:a)组织成立标准起草组,督促其按计划完成标准起草工作;b)落实标准起草经费,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c)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送审等工作;d)其他应承担的工作。4.4市县(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督促本行政区划内市级地方标准计划项目的制修订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地方标准实施情况的评估和监督检查。1
3DB6108/T42—20225标准制修订工作流程标准制修订工作流程见附录A。6计划项目征集6.1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每年1月份~3月份面向全市发布地方标准计划项目征集公文,公开征集年度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6.2农业、工业、服务业、社会事业等领域,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均可申请制定市级地方标准。7立项7.1市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提出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查、协调后,向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地方标准的立项申请材料。申请立项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a)榆林市地方标准立项申请报送公文(样式见附录B.1);b)榆林市地方标准立项申请书(样式见附录B.2);c)有研究基础的项目,应提供标准前期研究形成的科研报告、调研报告、试验验证报告、统计分析报告等;d)地方标准草案,标准草案应具有较完整的标准结构,包括章、条、标题和规范性要素的技术内容。7.2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需求进行调查分析。按照年度《榆林市地方标准立项评审工作方案》要求进行审查立项。7.3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将拟立项项目通过部门门户网站公示,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的项目,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与相关市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商解决。7.4公示无异议后,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将拟立项项目上报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复。7.5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后,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以公文形式下达本年度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并通过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地方标准立项计划应明确项目名称、归口部门、起草单位、项目负责人、完成时限等。8标准起草8.1成立标准起草工作组8.1.1项目计划下达后,项目主导单位应及时组织各起草单位的相关人员成立标准起草工作组,人数应不少于5人,并确定项目负责人。8.1.2标准起草工作组成员应具有专业性、权威性和广泛代表性,具备该领域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了解标准化工作的相关规定,有良好的协调能力和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8.1.3项目负责人宜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全面组织标准的制修订工作。8.2拟定工作计划标准起草工作组应制定工作计划,主要内容包括:2
4DB6108/T42—2022a)标准范围;b)主要工作内容;c)工作安排及计划进度;d)技术路线及工作方法;e)标准起草工作组人员组成与分工;f)经费预算及使用计划;g)其他同标准制修订有关的工作。8.3开展调查研究标准起草工作组应对标准涉及领域开展充分调查研究,并广泛收集下列相关资料:a)方针政策、法律法规;b)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c)该领域国内外及本省发展状况;d)相关实践经验、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e)有关测量数据;f)相关最新科研成果、专利等。8.4安排试验验证标准起草工作组对需要进行试验验证才能确定的技术内容或指标,应选择有条件的单位进行试验验证,并提出试验验证报告和结论。8.5完成征求意见稿8.5.1标准编写应符合GB/T1.1、GB/T20000、GB/T20001、GB/T20002等相关要求。8.5.2起草标准还应遵循以下原则:a)充分协调各利益相关方,达成各方协商一致;b)不得利用地方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c)不得设定部门管理权限;d)充分考虑标准的实施,标准规定的技术内容能够进行检验检测或评价。8.5.3标准起草过程中应组织相关方进行充分研讨,对标准草案进行修正完善,经标准起草工作组集体讨论修改后形成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8.5.4在起草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时,还应按照本文件附录C的要求编写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9征求意见9.1基本要求9.1.1根据标准涉及范围,起草单位应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消费者组织等利益相关方,广泛、充分的征求意见和建议。提出修改性和建设性有效意见的利益相关方应不少于10家。9.1.2征求意见时,应向征求意见的单位或个人提供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和地方标准征求意见表(样式见附录D.1)。9.2方式3
5DB6108/T42—20229.2.1应通过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少于30日。公开征求意见时,项目主导单位应提交以下资料(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a)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报送公文(样式见附录E);b)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c)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样式见附录C)。9.2.2起草单位还应结合使用以下方式广泛征求意见:a)会议:组织相关单位和个人召开会议;b)网络:将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相关材料在相关市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门户网站、起草单位门户网站或其他公认的权威网站进行公布;c)函件:将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相关材料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相关单位或个人。9.3意见处理9.3.1标准起草工作组将收回的反馈意见及时进行归纳、汇总,经分析研究后,按以下四种情况逐条提出处理意见:a)采纳;b)部分采纳,对此应说明理由或根据;c)未采纳,对此应说明理由或根据;d)由标准审查会决定。9.3.2标准起草工作组应根据意见处理情况,形成地方标准(送审稿)、地方标准(送审稿)编制说明和地方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样式见附录D.2)。10审查10.1提交申请项目主导单位应向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标准审查书面申请。并报送下列资料:a)地方标准(送审稿)报送公文(样式见附录F);b)地方标准(送审稿);c)地方方标准(送审稿)编制说明(样式见附录C);d)地方标准征求意见表(样式见附录D.1)e)地方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样式见附录D.2);f)相关试验、验证报告等资料。10.2资料初审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接收项目送审材料后,应与相关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沟通确认,并对地方标准(送审稿)及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包括以下内容:a)资料完整性;b)地方标准(送审稿)与立项计划的内容一致性;c)标准起草程序的合规性;d)标准内容要素的完整性;e)标准文本的规范性;f)征求意见的充分性与合理性。10.3技术审查会议4
6DB6108/T42—202210.3.1会议要求10.3.1.1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项目主导单位、标准起草工作组、审查专家组等多方人员应出席地方标准审查会。10.3.1.2审查专家组由标准涉及的生产、经销企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或学术团体等利益相关方的专家代表组成。必要时,还可邀请消费者或用户代表列席。10.3.1.3审查专家组人数不应少于5人,专家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代表性和权威性,标准起草工作组成员不得作为审查专家。审查专家组组长宜具有标准审查工作经验。10.3.1.4标准起草工作组应提前5日将地方标准(送审稿)、地方标准(送审稿)编制说明和地方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送达参会人员,并按本文件10.1条的要求准备会议材料,同时备齐地方标准(送审稿)涉及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文本。10.3.2会议议程应按照以下议程召开标准审查会:a)介绍审查专家组成员及标准起草工作组参会人员,确定审查专家组组长;b)介绍审查工作要求;c)标准起草工作组按照《地方标准编制说明的编写要求》(见附录C)的要求说明标准起草情况;d)审查专家组对标准文本进行逐条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e)审查专家组讨论形成审查会议纪要,对标准是否通过审查进行表决,做出结论。表决时标准起草工作组成员应回避;f)审查专家组组长通报审查结论及审查会议纪要。10.3.3重点审查内容审查专家组应对以下内容进行重点审查:a)标准是否达到立项的要求与目的;b)标准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是否与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相协调;c)标准编制程序是否公开、透明,是否注重相关方的共同利益;d)标准的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情况,标准相关各方意见是否协调一致;e)标准结构是否合理、完整;f)标准技术内容的科学性、先进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及是否已开展必要的试验验证;g)文本编写的规范性;h)标准表述是否清楚、准确、无歧义;i)存在采用国际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应审查与被采用标准一致性程度界定是否恰当,与被采用标准指标的一致性程度情况。10.3.4审查结论10.3.4.1经表决,审查专家组四分之三以上人数同意方视为审查通过。10.3.4.2按照附录G.1给出的样式形成审查会议纪要,其内容应包括:a)会议过程及参加会议单位和人员情况;b)对标准的综合评价;c)实质分歧及其处理意见;d)对反对意见的说明;5
7DB6108/T42—2022e)具体修改意见;f)审查结论。10.3.5专家确认审查会议纪要应由组长代表审查专家组签字。地方标准审查专家签名表(样式见附录G.2)应作为审查会议纪要附件附于审查会议纪要最后。10.3.6形成报批稿地方标准审查通过后20日内,标准起草工作组应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形成地方标准(报批稿),并报送审查专家组组长出具地方标准报批稿复核意见(见附录G.3);审查未通过的,标准起草工作组应根据审查意见终止标准制定任务,或对标准进行重大修改后,重新申请审查。11报批11.1项目主导单位应向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资料一式一份:a)地方标准(报批稿)报送公文(样式见附录H);b)地方标准(报批稿)(同时提交电子版);c)地方标准(报批稿)编制说明(同时提交电子版);d)地方标准审查会议纪要;e)地方标准审查会意见签名表(样式见附录G.2);f)地方标准报批稿复核意见(样式见附录G.3);g)标准涉及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提交知识产权持有人授权文件;h)其他必要的试验、验证报告等资料。11.2提交的报批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a)地方标准(报批稿)内容已按照审查会专家意见进行充分修改;b)地方标准(报批稿)格式符合GB/T1.1的要求;c)地方标准(报批稿)编制说明内容完整,能够全面反映标准的编制过程,有关技术资料齐备;d)项目主导单位、项目参与单位、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名单已经过核定。11.3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有关标准化专业技术人员与标准起草工作组共同完成标准报批资料的最终核查与校对,确保各项文件符合本文件10.2条的要求。11.4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将地方标准(报批稿)通过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日。12编号、批准、发布、备案12.1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履行地方标准的编号、审批、发布程序,并于标准发布后20日内,在其门户网站或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地方标准的文本及编制说明。12.2地方标准的编号由地方标准代号、标准顺序号和发布年号构成如图1所示。DB6108/T×××—××××发布年代号标准顺序号榆林市地方标准代号图1地方标准编号规则6
8DB6108/T42—202212.3地方标准发布之日起60日内,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将地方标准报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13印刷、归档13.1项目主导单位应在地方标准公告发布后30日内组织标准文本的印刷。13.2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对以下地方标准制定项目材料及时归档:a)榆林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申报书;b)标准涉及专利等知识产权问题时,应有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及知识产权持有人授权文件;c)地方标准意见汇总处理表;d)地方标准(报批稿)报送公文;e)地方标准(报批稿);f)地方标准(报批稿)编制说明;g)审查会议纪要;h)地方标准审查会意见签名表;i)地方标准报批稿复核意见;j)地方标准发布公告;k)其他材料。14复审14.1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市级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根据反馈和评估情况,对其制定的地方标准适时组织复审。14.2地方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复审:a)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b)涉及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发生重大变化的;c)关键技术、适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d)应当及时复审的其他情形。14.3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作出地方标准继续有效、修订或者废止的复审结论。14.4复审结论为修订的,由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文件规定的地方标准制定程序执行。复审结论为废止的,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向社会公告。15涉及专利的管理15.1地方标准的内容原则上不宜涉及专利,如无法避开专利的标准,应按照《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管理规定(暂行)》和GB/T20003.1的要求进行说明。15.2地方标准涉及专利的,标准归口单位应向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专利信息、证明材料、专利权人或专利申请人作出的专利实施许可声明。16项目调整16.1地方标准制定项目发生内容调整的,应由相关市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时提出申请,报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7
9DB6108/T42—202216.2对情况发生变化,无法完成的地方标准制定项目,由相关市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终止项目,或由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终止项目。16.3地方标准制定项目到期未能完成的,项目主导单位应书面说明原因,经市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确需保留的应准予延期,否则终止项目。8
10DB6108/T42—2022A附录A(规范性)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流程A.1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流程计划征集(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立项申请初审(市级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否是否通过立项评估(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结束是否是否通过拟立项公示(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结束是否是否通过立项批复(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结束是计划下达(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起草初稿(起草单位)公开征求意见(起草单位)修改完善(起草单位)否是否通过技术审查(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修改完善是报批(起草单位)否是否通过拟发布公示(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修改完善是是编号、批准、发布、备案、印刷、归档(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图2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流程1
11DB6108/T42—2022BA附录B(规范性)地方标准立项申请函B.1地方标准立项申请函注:函由标准归口的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2
12DB6108/T42—2022B.2榆林市地方标准立项申请书榆林市地方标准立项申请书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主导单位(加盖公章):____________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制3
13DB6108/T42—2022项目名称主导单位参与单位(可多填)主导单位地址和邮编被代替标准号制定或修订(没有填无)负姓名办公电话项目组负责人责职务手机人职称电子邮箱联姓名办公电话项目组联系人系职务手机人职称电子邮箱拟制修订地方标准项目的内容提要4
14DB6108/T42—2022拟制修订地方标准项目的必要性、目的及意义(包括对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提升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规范、引领产业发展,形成优势特色产业,占领产业竞争制高点等方面的情况;或者在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提高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情况,可以量化的应尽量量化说明)拟制修订地方标准转化先进科研成果的说明(如有,需填写科研项目名称、项目号、单位、立项时间、结题时间、鉴定时间、鉴定单位、鉴定号、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如没有,此项不填)拟制修订地方标准转化自主知识产权的说明(如没有,此项不填)专利类型:□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名称:专利申请号:专利获证时间:专利证书号:5
15DB6108/T42—2022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拟制修订地方标准项目与国内外已有同类标准对比情况(包括同类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本行政区域的地方标准,如涉及,应填写相关标准编号和名称,发布单位和时间,标准主要技术指标对比等相关信息)拟制(修)订地方标准项目工作进度安排1、调研、验证、起草阶段年月日到年月日2、征求意见阶段年月日到年月日3、送审阶段年月日到年月日项目主导单位意见:盖章(签字)年月日6
16DB6108/T42—2022项目参与单位意见(有多家参与单位的,应分别盖章签字):盖章(签字)年月日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是指业务领域的行业主管部门,不是行政方面的管理部门):盖章(签字)年月日7
17DB6108/T42—2022CB附录C(规范性)地方标准编制说明的编写要求C.1地方标准编制说明的编写要求地方标准编制说明的编写要求如下:a)工作概况:包括任务来源、目的意义、主导单位、主要工作过程、标准起草工作组成员及任务分工等;b)标准编制原则和标准主要内容:包括标准编制所遵循的原则,以及标准结构、要素、技术要求、关键指标的确定依据和主要内容;地方标准修订项目还应当列出和原标准主要差异情况;c)实证研究:应将标准实施验证工作所采用的试验方法、调查、测量分析、数据统计、实证效果验证报告等情况进行说明;d)知识产权说明:标准涉及的相关知识产权说明;e)采标情况: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或与国内同类标准水平的比较;f)重大意见分歧的处理:包括处理过程、依据和结果;g)其他应说明的事项。D8
18DB6108/T42—2022附录D(规范性)地方标准征求意见表D.1地方标准征求意见表项目名称:填表单位填表人职务或职称联系方式意见分类赞成不赞成(请在意见类别上划“√”)序号意见章条及原标准内容修改意见及依据1234567填表单位(签章)年月日9
19DB6108/T42—2022D.2地方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项目名称:序号意见章条及原标准内容修改意见及依据提出单位意见处理1标准第5.4.2条,内容为:全部采纳。2编制说明第5.6.1条,内容为:部分采纳。修改为:345未采纳。理由如下:678E10
20DB6108/T42—2022附录E(规范性)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报送公文E.1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报送公文F11
21DB6108/T42—2022附录F(规范性)地方标准(送审稿)报送公文F.1地方标准(送审稿)报送公文G12
22DB6108/T42—2022附录G(规范性)地方标准技术审查表单G.1地方标准审查会议纪要样式13
23DB6108/T42—2022G.2地方标准审查会意见签名表项目名称:姓名单位从事专业职务/职称联系电话签名意见(同意/不同意)14
24DB6108/T42—2022G.3地方标准(报批稿)复核意见H15
25DB6108/T42—2022附录H(规范性)地方标准(报批稿)报送公文H.1地方标准(报批稿)报批稿报送公文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