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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编制依据3第二章工程概况及工程目标4第一节工程简介41#、2#、7#、8#、11#楼4钢筋?因疑土剪力墙框架结构4第二节安全文明施工的特点分析55第三章施工安全管理11第一节、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11第二节、建筑施工项目安全人员配备、安全生产职责11第三节、安全生产、绿色文明施工目标16第四节、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16第五节、项目经理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6第六节、农民工教育考核、农民工夜校、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相关要求22第七节、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职业病防治相关规定23第八节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25第九节、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影像资料管理26第十节、施工安全生产协议26第四章绿色施工与现场文明施工管理27第一节现场管理27第二节环境保护与绿色施工综合要求27一、环境保护与绿色施工27二、现场环境卫生和卫生防疫31第二节绿色施工与环境保护具体实施要点33第三节文明施工39第五章施工安全防护43第一节一般规定....43第二节基坑工程安全防护44第三节脚手架工程安全防护46第四节文物及地下管线保护50第五节“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52第六章专业工程施工安全56第一节土方工程施工安全56第二节模板工程施工安全62第三节钢筋工程施工安全65第四节硅工程施工安全69第六节装修工程施工安全73第七节水暖设备工程施工安全76第八节电气安装施工安全77第九节脚手架施工安全79第十节、冬雨季施工安全81•••••••••••••«••••••••••••••••••••••••••••••••••••••••••••••••••••••••••••••••••••••••••••••••••••••••••••••••••••83
183第一节综述83第二节、起重机械施工安全83第三节、物料提升机使用安全88第四节中小型机械施工安全90第八章临时用电安全94第二节临时用电安全要求95第三节外电线路防护安全98第四节临电配电室安装与使用安全99第五节临电配电线路安全100第九章消防保卫及生活区措施116第一节消防管理116第二节保卫管理128第三节施工生活区管理130第四节食堂卫生管理133
2安全文明施工总方案第一章编制依据1、亳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手册2、亳州市涡阳北城世纪城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组织设计3、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规程序号名称编号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4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30-20105建设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JGJ50194-936亳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DBJ01-62-20027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J01-83-20038《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I1/383—20069亳州市建筑施工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J01-83-200310亳州绿色施工管理规程DB11/531-20084、国家法律法规序号名称备注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1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12节约能源暂行条例13亳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2002年版14亳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基本标准15亳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6亳州市建设工程文明安全施工管理暂行规定17亳州地区电气工程安装标准亳州供电局18亳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5、合肥新宇建设工程公司。第二章工程概况及工程目标工程名称亳州市涡阳北城世纪城工程工程地址亳州市涡阳县北闸区涡曹路与闸北路交会处建设单位安徽万紫千红置业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微科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勘察单位安徽水文工程勘察研究院施工单位合肥新宇建筑工程公司建筑面积1#楼9576.52#楼6962.02m'、7#14313.31m\8#楼12122.5m211#楼11972.4m2工程性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范围1#、2#、7#、8#、11#楼第一节工程简介结构形式钢筋混凝土剪力墙框架结构工期施.匚合同工期520日历天文明施工目标亳州市文明安全工地质量目标亳州市结构合格工程其他说明第二节安全文明施工的特点分析
41、本工程为亳州市涡阳县北城区重点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目标为亳州市安全文明工地,为此,安全文明施工是前提,是保障。为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现场布置与安全管理必须达到亳州市安全文明工地标准。2、本工程地处北城区,周边属居民区,人员居住相对集中,施工现场周边紧邻交通道路,周边环境要求高,如何最大限度减少扰民和控制民扰现象发生,保证施工周边道路行人和居民的安全是需要控制的重点。3、本工程地处亳州市涡阳县,要求施工人员;政治因素要求高,需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言行再教育,加强施工人员行为规范、政治思想的教育,维护县城形象,是文明施工的一项重要工作。4、本工程11#我方基坑为深基坑,本工程最高为4层,建筑总高度在80M以下,属于高层建筑,结构施工采用钢管落地式架子和挑脚手架;因属于剪力框架结构,结构施工中,洞口及临边是安全管理的重点之一。第三节施工危险源的辨识1、施工项目部安全部门制定具体应急预案,并对生产经营场所及周边环境开展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发生突发事件。2、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登记建档应当包括重大危险源的名称、地点、性质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等内容。3、危险源辩识建筑施工项目成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的危险源辩识评价小组,在工程开工前由危险源辩识评价小组对施工现场的主要和关键工序中的危险因素进行辩识。4、危险源分类本项目危险源大概可分为以下几类:悬挑加体、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坍塌、机械伤害、起重伤害、中毒和窒息、火灾和爆炸、车辆伤害、粉尘、噪声、灼烫、其他等。施工现场内的危险源主要与施工部位、分部分项(工序)工程、施工装置(设施、机械)及物质有关。如:悬挑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吊装、物料提升机、基坑(槽)施工,局部结构工程或临时建筑(工棚、围墙等)失稳,造成坍塌、倒塌意外;高度大于2m的作业面(包括高空、洞口、临边作业),因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或无防护设施、人员未配备劳动保护用品造成人员踏空、滑倒、失稳等意外;焊接、金属切割、冲击钻孔(凿岩)等施工及各种施工电器设备的安全保护(如:漏电保护、绝缘、接地保护等)不符合,造成人员触电、局部火灾等意外;工程材料、构件及设备的堆放与搬(吊)运等发生高空坠落、堆放散落、撞击人员等意外;室内涂料(油漆)及粘贴等因通风排气不畅造成人员窒息或气体中毒;施工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临时存放或使用不符合、防护不到位,造成火灾或人员中毒意外;工地饮食因卫生不符合,造成集体食物中毒或疾病。
55、危险源识别在对危险源进行识别时应充分考虑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以及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主要从以下作业活动进行辩识:施工准备、施工阶段、关键工序、工地地址、工地内平面布局、建筑物构造、所使用的机械设备装置、有害作业部位(粉尘、毒物、噪音、振动、高低温)、各项制度、生活设施和应急、外出工作人员和外来工作人员。重点放在工程施工的基础、主体、装饰、装修阶段及危险品的控制及影响上,特种作业人员、危险设施、经常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活动和情况;具有易燃、易爆特性的作业活动和情况;具有职业性健康伤害、损害的作业活动和情况;曾经发生或行业内经常发生事故的作业活动和情况。6、风险评价风险评价是评估危险源所带来的风险大小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根据评价的结果对风险进行分级,按不同级别的风险有针对性地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安全风险的大小可采用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的乘积来衡量。见下表。《风险的评价分级确定表》后果可能性12315A低低低'1'高B低低中高极高C低中高极高极高D'1'宜IRJ高极高极高E高极高极高极高施工项目部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我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7、重大危险源及其控制计划一览表
6序号作业活动危险源可导致的事故风险级别控制措施备注1塔吊吊运物体信号工信号不清物体撞伤施工人口贝5C.E2使用有压容器容器超压爆炸伤人4A.C3使用车床无防护眼睛、防护帽及手套伤眼伤手及头发卷入车床4A4工长对班组交底交底内容不具体,无针对性发生相应人员伤害4A5模板拆除未执行先里后外程序物体打击4C6脚手板铺设铺板不严高空坠落5C7深基础回填基坑四周没有防护措施物体打击伤害4c8挖管道沟未采取有效支顶措施土方坍塌至人伤亡4c9临边防护防护不到位高空坠落5A.C10吊蓝的拆移、安装不按操作规程操做吊蓝坠落,人员伤亡5A.C11配电箱的使用保护零线松动或脱落机械设备漏电,人员触电5C.D12楼梯照明配置不合理、不齐全人员撞伤、碰上等4C13宿舍电源线布设私接、乱拉电源线火灾5C14浇筑碎振捣振捣手未戴绝缘手套,带电部位裸露振捣手触电4A.C15现场碎搅拌无喷淋将尘装置机工长期吸入粉尘4C.D16搅拌机清理未断电就进行清理人员伤亡5A.C
717基槽护臂喷锚解冻、侧压力加大等造成脱落土方坍塌人员伤亡4C18碎泵送管道不畅未停机疏通管道炸裂,人员伤亡5C19食堂做饭卫生条件差,厨师误操作施工人员食物中毒5A.B20使用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未使用规定插头、绝缘老化操作人员触电5A.C21使用电焊机施焊未装漏电保护器及接地保护缺陷操做人员触电5A.C22钢筋电弧焊焊接焊工未佩戴防护用品眼灼伤、手灼伤4A.C23钢筋电渣压力焊焊接焊头未完全冷却拆料盒手灼伤4A24架子支搭架子工不系安全带高空坠落5A.C25架子支搭卡扣质量不满足要求架子倒塌伤亡4C.D26架子支搭支搭高度未超过在施面高空坠落4C27建筑物出入口封闭护头棚未设或不规范人员遭受物体打击4C28楼层洞口封闭封闭不及时、或不完善人员坠落或发生物体打击4C29电梯井封闭防护门随意拆改施工人员伤亡4C30挂安全网产品不合格封闭不严物体打击、高空坠落5C31安全帽佩戴未系下鄂带帽子脱落,头部伤害5A.C32存放油漆涂料未按规定专库存放火灾、爆炸5A.C33现场物资倒机动车速度过快撞伤现场人员3A.C
8运34材料运输装卸超重、超高、超宽、超长交通事故司机伤害3A.C35塔吊垂直运输材料绑孔不牢固物体打击伤人4A.C36中小型机械使用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人员触电5C37氧气乙快瓶存放距离过近爆炸4C.D38防水施工在封闭地点长时间作业窒息、中毒5A.B39防水施工附近有电焊同时做业引发火灾5A.C40卷扬机使用钢丝绳断丝造成人员伤亡4C.41砌块材料码放高度超过L8米倒塌造成人员伤亡5C.D42木料存放在高压线下及油库附近造成火灾5B.C43木料码放超高不齐不稳固倒塌伤亡4C44钢筋绑扎火烧丝扣绑后朝外施工人员扎上4A.C45钢筋拉直钢筋从卡具上脱落反抽伤人4C46钢筋切断放料超极限钢筋工伤害4A47钢筋弯曲刀具不和格钢筋工伤亡4A48存放大模板角度不够及插放架不牢固人员伤亡5C.D49使用电锯开料未装防护罩锯片脱落伤人4C50使用电锯开料木料尾部抖动木工遭受打击4A51车辆驾驶疲劳驾驶、车辆失修驾驶员伤亡4C
952宿舍生活设施布置私自用易燃材料火灾5C8、拟编制的主要应急预案序号应急预案名称编制人备注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保卫部2脚手架工程专项应急预案安全保卫部3深基础土方工程专项应急预案安全保卫部4起重机械专项应急预案安全保卫部5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安全保卫部6防汛应急预案安全保卫部7法定传染病暴发与流行事件应急预案安全保卫部8高温、低温作业应急预案安全保卫部9集体食堂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安全保卫部10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应急预案等安全保卫部
10第三章施工安全管理第一节、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出现应急情况,项目部全体人员均参与应急状况的处理,各种应急队的机构组成是组长:项目经理,负责统一指挥副组长:项目部安保部长,生产经理,分包方项目经理。负责具体应急实施。组员:项目部其他全体成员,分包队安全人员及其他全体管理人员。各自负责应急状态下的各项工作。应急队员:由施工作业人员组成(应急队员的组建由项目安保部负责组建与管理),应事先单独进行专项培训I,模拟演练。人员保证20人。第二节、建筑施工项目安全人员配备、安全生产职责一、各岗位安全职责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1)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工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11(3)在组织项目工程业务承包,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包队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外包工队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6)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7)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2、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3)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5)项目工程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他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6)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后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7)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8)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3、项目生产经理安全职责(1)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的生产组织与实施。(2)参与施工组织设计、主要项目与分部工程施工方案的制定。(3)负责组织并主持项目生产例会。(4)参与制定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组织实施施工临时设施的建设、过程中的调整。(5)
12负责工程按照项目确定的安全和质量目标进行。组织、协调、配合项目部的相关部门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技术、质量问题进行处理。(6)负责组织实施项目文明施工及"CI”形象管理及环境管理。(7)负责制定并实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定期检查与评比工作。(8)负责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各专业工程分包商实施生产、生活方面的总包服务与管理。制定总包生产生活方面的管理规定、管理协议,进行监督与落实。(9)负责组织文明工地验收工作。(10)负责组织对进场施工队伍、分包商进行法律法规,项目规章制度的培训与学习。(11)按要求做好施工日志、统计台帐和各项施工过程管理资料,做到完整齐全、及时有效,并按期归档。4、项目安保部长岗位职责(1)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消防、文明施工管理工作。(2)负责项目安全保证体系、文明施工保证体系、消防保证体系、保卫保证体系、应急事故保证体系的建立及有效运行。(3)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抓好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和消防保卫工作。(4)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意见。(5)参与制定并审核安全技术专项方案,监督检查方案执行情况。(6)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处理违章,发现隐患,监督整改。(7)负责组织安全、消防、文施联合检查。(8)负责配合建委、上级公司、甲方监理的安全文施检查。(9)负责文明施工工地的创优组织工作。(10)负责全体员工的安全、消防、文施的法律法规培训、教育工作。(11)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消防警示、宣传标识、设施的设计、布置安排、维护检查。(12)负责制定实施项目安全、消防、文施、保卫工作管理规定和制度。(13)负责与各施工作业队伍签订施工安全消防生产协议书。(14)负责对进场工人地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实行挂牌上岗。坚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做好安全达标和文明安全管理。(15)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发现重大隐患时,当安全与进度发生矛盾,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有权暂停施工作业,撤离人员,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13(16)负责对施工作业人员所用的操作机具、操作平台及操作脚手架的验收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并立即纠正。(17)协助生产负责人搞好现场、安全、场容和文明施工地部署和实施工作。做好施工日志记录。(18)负责现场施工机械、机具设备使用的安全交底,并监督、检查、指导、落实。(19)监督、检查、指导治安保卫人员的工作。(20)做好安全消防保卫文施规定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和保管。5、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1)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2)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3)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4)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5)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6)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6、项目部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项目部与各专业岗位人员均签订了岗位责任书,依据责任书内容执行。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专业施工方(直接总承包方)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或工长是交底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应进行审核,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专业施工方项目安全员应进行见证监督。接受交底人是施工作业班组中的每位作业人员。双方相关人员都要签字确认。7、分包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队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2)按制度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做好本队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本队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3)必须保持本队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须事先向有关部门申报,批准后新来人员应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经入场和上岗安全教育后方准上岗;(4)根据上级的交底向本队各工种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交底,针对当天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班前安全讲话,监督其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5)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检查本队人员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隐患应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14(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做好伤者抢救工作,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8、分包单位安全员职责要求(1)负责所施工分部工程的日常安全、消防、文明施工管理工作。(2)执行总包项目部的安全保证体系、文明施工保证体系、消防保证体系、保卫保证体系、应急事故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3)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和项目部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抓好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和消防保卫工作。(4)进行日常安全巡视检查,处理违章,发现隐患,监督整改。落实项目部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制度及要求。(5)参与项目部的安全、消防、文施联合检查。(6)参与对所属施工员工的安全、消防、文施的法律法规培训、教育工作。(7)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发现重大隐患时,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有权暂停施工作业,撤离人员,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8)参与对施工作业人员所用的操作机具、操作平台及操作脚手架的验收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并立即纠正。(9)协助生产管理人搞好现场、安全、场容和文明施工地部署和实施工作。做好安全日志记录。(10)完成总包项目部安保部长、分包项目经理交给地其他任务。9、项目安全人员配备(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内,项目部安全人员配备不少于2人,其中设置安保部长一人,项目专职安全员1人。均持证上岗。(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但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本项目在施工中根据施工进度需要人员数量,由项目安保部长提出施工队专职安全人员的具体数量并报实施。二、施工现场安全投入1、总公司及项目部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保证满足国家规定安全投入要求,现场应对该投入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安全保障的有关费用。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或者安全费用,应当专项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项:(1)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2)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和维护;(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15(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5)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事项。第三节、安全生产、绿色文明施工目标1、安全生产目标:亳州市安全文明工地(1)杜绝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机械事故、火灾事故;(2)无职业病、无食物中毒;(3)无地下管线破坏事故;2、绿色文明施工目标:(1)环境保护4个节约、5个100%;(2)无环境污染和扰民事件;(3)安全培训教育考核率100%;(4)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率100%;(5)采用环保、重复使用的材料;(6)现场日常综合管理达标;第四节、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本工程基坑深度达10M,需要进行深基坑支护,并对基坑支护方案进行专家论证。施工中应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并修改后作为基坑支护施工的依据。否则不得施工。第五节、项目经理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一、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项目部项目经理负责制定项目部各岗位职责,并履行签字手续。各岗位职责中应体现各岗位的安全文明施工责任。2、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项目经理部通过宣传栏、各种形式的专题会议,参观同行业其他工程等,深入开展文明施工管理教育活动,做好三级教育工作,做好工人的进场教育,为创建市文明安全样板工地提高思想认识。新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前,必须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岗前教育,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对人员进行登记注册,并颁发工作证、上岗证等证件,施工人员应佩证上岗。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项目部当根据本工程活动的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检查情况应当记录在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形式实行每天项目部专职人员经常性检查、周检、季度检、专业联检、节假日前后检等形式进行。(2)
16对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治理负责任,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对非本单位原因造成的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消除或者难以消除的,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及时向所在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检查记录的内容包括:对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的评价、发现的问题、存在的事故隐患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能立即整改应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应及时签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建立登记、整改、复查记录台帐,制定整改计划和方案,按照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定经费的原则进行整改,落实整改责任人和监督人,在隐患没有排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建筑施工项目每月开展安全文明施工综合检查不少于两次,且每日要有安全检查。4、危险作业管理制度4.1危险作业:当生产任务紧急特殊,不适于执行一般性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可靠性差,容易发生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特殊作业。4.2危险作业范围a高空作业(高度在2m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b在易燃易爆部位的作业;c爆炸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d起吊安装大重型设备的作业;e带电作业;f有急性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g处理化学毒品、易燃易爆物资、放射性物质的作业;h人工挖孔桩作业;i其它危险作业。4.3危险作业审批报请审批的危险作业应属于生产中不常见,急需解决的作业。进行危险作业前,应由下达任务部门和具体执行部门(包括承包部门、个人)共同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报主管领导批准,特别危险作业需报项目经理审批。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制定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报请项目部审批;特别危险作业须经安全技术论证报请项目经理批准。作业人员由危险作业单位领导指定,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4.4危险作业的实施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执行单位领导下达危险作业指令。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
17作业前,单位领导或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危险作业过程中实施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危险作业单位领导和作业负责人应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安全员或安全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危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整理。5、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1、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伤害或职业病为好所配备的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应与职工的生活福利待遇分开。2、根据不同工种、不同条件,发放不同品种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于保证安全生产、防止职业伤害将起到一定的作用,因此,所配备的劳动用品必须齐全、有效、保质保量,符合国家标准。3、劳动防护用品的综合管理,必须接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4、企业要对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进行监督,教育职工合理、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5、企业应建立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等制度,并建立发放领用台帐。6、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前必须检查,发现失去安全效能的要立即报废,停止使用。7、常年在现场领导生产或直接与工人在同样条件下进行劳动的生产管理、技术、设备人员,发给与工人相同的劳动防护用品。8、凡未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进入工作现场的,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权进行处罚。6、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项目经理部可以组织各种形式的竞赛,对在文明施工中做出贡献的人员或部门,按经理部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检查出的问题填写检查表(见附表),检查表内应明确检查落实的时间,对不按时落实的进行经济处罚,再次明确落实时间,还不完成加倍处罚。项目部实行安全生产文明事故奖励与处罚制度,具体实施办法由项目部安全保卫部门另行编制详细制度报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7、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处理;应急救援预案制度7.1、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
18建筑施工项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项目部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施工单位必须在1小时内向工程所在地区县建委和区县安全监管局报告。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分包单位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向总承包单位报告,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均依上款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区县建委和区县安全监管局报告。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7.1、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识,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需要抢救的,发生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到医疗机构,并垫付医疗费。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事故发生后应向有关部门提交的与事故有关的材料如下:①营业执照、行政许可及资质证明复印件;②组织机构及相关人员职责证明;③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相关管理制度;④与事故相关的合同、伤亡人员身份证明及劳动关系证明;⑤与事故相关的设备、工艺资料和安全操作规程;⑥有关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明;⑦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基本情况的说明;⑧事故现场示意图;⑨有关责任人员上一年年收入情况;⑩与事故有关的其他材料。第①项和第⑨项规定的材料内容,需要有关部门予以确认的,相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7.3
19、应急救援(1)项目部制定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2)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3)建筑施工项目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①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②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③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④紧急处置措施方案;⑤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⑥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⑦经费保障。8、由项目安保部负责组织领导及监测,由生产经理及各专业工长归口对查出的安全问题进行具体落实与管理。对每周检查出的问题,由安保部落实查出的重大问题下达整改指令并跟踪复查消项。安全部进行现场的复查工作做好现场督促管理工作和内业资料台帐。由安保部将安全整改情况进行记录并在每周安全例会上作报告,同时写出每月的安全文明施工总结报公司。检查评定表按亳州市规范表格填写。9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9.1例会制度:由安保部长组织,生产经理参加,每周五下午组织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同时有关技术管理人员要求参加,各施工作业队主要负责人也同时参加。有专人对检查情况进行记录整理,同时对其结果进行分析,明确整改期限和要求,形成书面纪要。组织现场专业工长对其整改结果进行检查并消项。检查后随即召开该专题会议,给现场文明施工打分,对检查情况作出评价,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并制定处理措施,同时布置下周文明施工管理计划,明确目标要求,确定对策措施与责任人,例会应形成会议纪要。9.2班前讲话制度
20项目部专职安全人员、各专业工长、生产经理根据有关规定在各施工工序作业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在每班次作业前,施工队有关负责人、班组长应对作业工人进行班前讲话,讲话内容包括该工序的工艺操作要求、施工安全危险因素、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各班组人员相互作业影响的不安全因素等。9.3施工前安全交底制度。每一分项或工序施工前,由项目专业技术工长对施工安全向作业队进行详细的书面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可本工序作业。施工作业队在接受交底后施工作业前应组织本队的所有施工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作业交底。安全交底的执行过程中,安全部门,技术部门、作业队负责人要随时检查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整改(或撤离人员暂停工整改)等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第六节、农民工教育考核、农民工夜校、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相关要求1、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是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建筑施工项目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2、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3、建筑施工项目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与其所从事岗位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应当对其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4、农民工教育考核(1)新入场从业人员是指新入场的学徒工、实习生、委托培训人员、合同工、新分配的院校学生、参加劳动的学生、临时借调人员、相关方人员、劳务分包人员等。(2)三级教育分为公司级、项目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岗前安全教育内容应当包括:国家、省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事故案例等。培训时间不少于15小时。项目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本项目工作环境、工程特点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亳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知识手册》;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培训时间不少于15小时。
21班组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岗位责任、主要工作内容、本工种发生过的案例分析;《亳州市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考核试卷》;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3)三级教育结束后,施工项目部选好考试地点并向属地区、县建委提出考试申请,由属地区、县建委监督员或协管员从五套《亳州市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考核试卷》中选取一套考卷进行考试、监考、阅卷。考试时间为90分钟,得分60分(含)以上的为合格。5、农民工夜校各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在施工现场挂牌设立“农民工夜校”,每月定期组织开展建筑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农民工培训教育工作。夜校面积原则上为50T00平米,夜校内应有电视、录像等必须的教学设备。6、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相关要求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均应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并有培训资质的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见图一)并按照审查和发证的要求定期进行复审、换证。由使用单位负责审查操作资格证并留存复印件。电气焊工,场内机动车驾驶员的操作资格证按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包括:(1)建筑电工;(2)建筑架子工;(3)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4)建筑起重机械司机;(5)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6)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7)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有效期为6年,每2年复审一次。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需延期或者复审的,应当于期满前1个月内向原发证部门或者异地相关部门办理延期或者复审手续。复审内容包括责任事故记录、违法违章记录、参加培训记录等。复审不合格的,经重新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办理延期手续。个人在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在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有效期满时,经原发证部门或者异地相关部门同意,不再复审,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有效期延长2年。第七节、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职业病防治相关规定1、建筑施工项目部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222、建筑施工项目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3、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4、建筑施工项目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5、建筑施工项目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6、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等卫生设施;(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7、建筑施工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生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8、建筑施工项目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9、建筑施工项目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筑施工项目部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1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
2311、建筑施工项目的负责人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12、建筑施工项目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13、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劳动者不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其进行教育。14、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建筑施工项目承担。15、建筑施工项目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杳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第八节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1总包与分包的安全管理协议书。2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责任制。3基础、结构、装修阶段的各种安全措施及安全交底;模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审批、高大、异型脚手架设计方案、审批及验收;各类脚手架的验收手续;施工单位保护地下管线的措施。4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记录;5防护用品合格证及检测资料。6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变更资料及审批手续;电气安全技术交底。7临时用电验收记录;电气设备测试、调试记录;接地电阻遥测记录;电工值班、维修记录。8临时用电器材产品认证、出厂合格证。9机械设备布置平面图。10机械租赁合同(包括资质证明复印件)及安全管理协议书;机械按(拆)装合同(包括资质证明复印件)11总包单位与机械出租单位共同对塔机组人员和吊装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搭式起重机(包括路基轨道铺装)、顶升、锚固等交底和验收记录;外用电梯安装、验收记录表(包括基础交底验收);电动吊蓝安装、验收记录表。
2412起重吊装工程的方案、合同。13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名册及岗位证书;机械操作人员、起重吊装人员名册及操作证书。14各类安全检查记录(月检、日检),隐患通知、整改措施、以及违章登记、罚款记录。第九节、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影像资料管理施工过程中注意积累安全影像资料,项目部配备影像设备,详见《施工影像方案》。施工安全影像资料的主要内容包括基坑支护过程与效果、安全防护过程与效果、不安全因素的整改前后效果,安全大会、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影像,塔吊、龙门架安拆旁站记录,大模板、脚手架安装存放、稳定效果,现场绿化、环境保护措施、事故发生后原始影像,安全保卫、消防等的措施效果等。具体由安保部再具体细化,形成文件,报项目经理审批后实施。第十节、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一、综述各分包单位进场后施工前,我总包项目部安全部门应与各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否则分包单位不得进场施工。总包单位不向其提供水源电源,不提供生产生活设施。二、施工安全生产协议的内容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表,具体协议书由项目部安保部门负责具体确认与签订。序号协议书名称编制人备注1工程分包安全生产协议书安保部2脚手架使用安全协议书安保部3塔吊租赁安全协议书安保部4中、小型设备租赁安全协议书安保部5临时用电安全协议书安保部6门架升降机租赁安全协议书安保部7安全保卫及消防协议书安保部第四章绿色施工与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第一节现场管理
25现场的围墙,大门、门卫、标识牌、标语、塔吊标牌、绿化要求等严格按照合肥新宇建设工程公司《视觉识别手册》做法实施。第二节环境保护与绿色施工综合要求一、环境保护与绿色施工项目部应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政策,最大限度节约资源,减少能源消耗,降低施工活动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施工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水平,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1、节约土地建设工程施工总平面规划布置应优化土地利用,减少土地资源的占用。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建设禁止使用粘土砖。土方开挖施工应采取先进的技术措施,减少土方开挖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土地的扰动,保护周边自然生态环境。2、节能施工现场应制订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率,对能源消耗量大的工艺必须制定专项降耗措施。临时设施的设计、布置与使用,应采取有效的节能降耗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利用场地自然条件,合理设计办公及生活临时设施的体形、朝向、间距和窗墙面积比,冬季利用日照并避开主导风向,夏季利用自然通风。临时设施宜选用由高效保温隔热材料制成的复合墙体和屋面,以及密封保温隔热性能好的门窗。照明器具宜选用节能型器具。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应满足下列要求:施工机械设备应建立按时保养、保修、检验制度。施工机械宜选用高效节能电动机。合理安排工序,提高各种机械的使用率和满载率。建设工程施工应实行用电计量管理,严格控制施工阶段用电量。建筑施工使用的材料宜就地取材。3、节水建设工程施工应实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控制施工阶段用水量。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用水必须使用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在水源处应设置明显的节约用水标识。建设工程施工应采取地下水资源保护措施,新开工的工程限制进行施工降水。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降水的工程,必须组织专家论证审查。施工现场应充分利用雨水资源,保持水体循环,有条件的宜收集屋顶、地面雨水再利用。施工现场应设置废水回收设施,对废水进行回收后循环利用。4节约材料与资源利用
26优化施工方案,选用绿色材料,积极推广新材料、新工艺,促进材料的合理使用,节省实际施工材料消耗量。根据施工进度、材料周转时间、库存情况等制定采购计划,并合理确定采购数量,避免采购过多,造成积压或浪费。对周转材料进行保养维护,维护其质量状态,延长其使用寿命。按照材料存放要求进行材料装卸和临时保管,避免因现场存放条件不合理而导致浪费。依照施工预算,实行限额领料,严格控制材料的消耗。施工现场应建立可回收再利用物资清单,制定并实施可回收废料的回收管理办法,提高废料利用率。根据场地建设现状调查,对现有的建筑、设施再利用的可能性和经济性进行分析,合理安排工期。利用拟建道路和建筑物,提高资源再利用率。建设工程施工所需临时设施(办公及生活用房、给排水、照明、消防管道及消防设备)应采用可拆卸可循环使用材料,并在相关专项方案中列出回收再利用措施。5环境保护5.1扬尘污染控制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根据用途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施工现场大门口应设置冲洗车辆设施。施工现场易飞扬、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密闭存放。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施工现场办公区和生活区的裸露场地应进行绿化、美化。施工现场材料存放区、加工区及大模板存放场地应平整坚实。建筑拆除工程施工时应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本过程使用预拌混凝土;施工现场应采用预拌砂浆。施工现场进行机械剔凿作业时,作业面局部应遮挡、掩盖或采取水淋等降尘措施。施工现场应建立封闭式垃圾站。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5.2有害气体排放控制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的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和亳州市规定的排放标准。建筑材料应有合格证明。对含有害物质的材料应进行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严禁采用沥青、煤焦油类防腐、防潮处理剂。施工中所使用的阻燃剂、混凝土外加剂氨的释放量应符合国家标准。5.3水土污染控制施工现场搅拌机前台、混凝土输送泵及运输车辆清洗处应当设置沉淀池。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可经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应做防渗漏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食堂应设隔油池,并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厕所化粪池应做抗渗处理。食堂、盥洗室、淋浴间的下水管线应设置过滤网,并应与市政污水管线连接,保证排水畅通。5.4噪声污染控制
27施工现场应根据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对施工现场场界噪声进行检测和记录,噪声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施工场地的强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可采取对强噪声设备进行封闭等降低噪声措施。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5.5光污染控制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必要时的夜间施工,应合理调整灯光照射方向,在保证现场施工作业面有足够光照的条件下,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干扰。在高处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弧光外泄。5.6施工固体废弃物控制施工中应减少施工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工程结束后,对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必须全部清除。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5.7环境影响控制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对施工场地所在地区的土壤环境现状进行调查,制定科学的保护或恢复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造成土壤侵蚀、退化,减少施工活动对土壤环境的破坏和污染。建设项目涉及古树名木保护的,工程开工前,应由建设单位提供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未经批准,不得施工。建设项目施工中涉及古树名木确需迁移,应按照古树名木移植的有关规定办理移植许可证和组织施工。对场地内无法移栽、必须原地保留的古树名木应划定保护区域,严格履行园林部门批准的保护方案,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通报文物管理部门。建设项目场址内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地上文物,应积极履行经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原址保护方案,确保其不受施工活动损害。对于因施工而破坏的植被、造成的裸土,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土壤侵蚀、流失。如采取覆盖砂石、种植速生草种等措施。施工结束后,被破坏的原有植被场地必须恢复或进行合理绿化。5.8施工现场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责任落实到人,并保证有效运行。施工现场防止扬尘、噪声、水污染及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项目部安保部门应定期对职工进行环保法规知识培训考核。6、施工现场场容管理6.1场地布置及临时设施建设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应与施工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要求。施工现场应设置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开水房、文体活动室(或农民工夜校培训室)、吸烟室、密闭式垃圾站(或容器)及盥洗设施等临时设施。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书。建设工程竣工一个月内,临建设施应全部拆除。严禁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施工现场设群众来访接待室。有专人值班,耐心接待来访人,并做记录。
286.2作业条件及环境安全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封闭式硬质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m。施工现场应设置标志牌和企业标识,按规定应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制度板,公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施工单位应采取保护措施,确保与建设工程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安全和地下管线安全。施工现场高大脚手架、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应与架空输电导线保持安全距离,高压线路应采用绝缘材料进行安全防护。施工期间应对建设工程周边临街人行道路、车辆出入口采取硬质安全防护措施,夜间应设置照明指示装置。施工现场出入口、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在不同的施工阶段及施工季节、气候和周边环境发生变化时,施工现场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达到文明安全施工条件。6.3职业健康施工现场应在易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和设备、场所设置警示标识或警示说明。定期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培训和体检,指导操作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施工单位应为施工人员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及与所从事工种相匹配的安全鞋、工作服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施工现场应采用低噪声设备,推广使用自动化、密闭化施工工艺,降低机械噪声。作业时,操作人员应戴耳塞进行听力保护。深井、地下隧道、管道施工、地下室防腐、防水作业等不能保证良好自然通风的作业区,应配备强制通风设施。操作人员在有毒有害气体作业场所应戴防毒面具或防护口罩。在粉尘作业场所,应采取喷淋等设施降低粉尘浓度,操作人员应佩戴防尘口罩;焊接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佩戴防护面罩、护目镜及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高温作业时,施工现场应配备防暑降温用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二、现场环境卫生和卫生防疫1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卫生工作应有专人负责,明确责任。2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保持整洁卫生,垃圾存放在密闭试容器,定期灭蝇,及时清运。3生活垃圾与施工垃圾不得混放。4生活区宿舍内夏季应采取消署和灭蚊蝇措施,冬季应有采暖和防煤气中毒措施,并建立验收制度。宿舍内应有必要的生活设施及保证必要的生活空间。内的高度不低于2.5米,通道的宽度不小于1米,应有高于地面30厘米的床铺。每人床铺占地面积不小于2平米,床铺被褥干净整洁,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室内保持通风。5生活区内必须有舆洗设施和洗浴间,应设阅览室、娱乐场所。
296施工现场应设水冲试厕所,厕所墙壁屋顶严密,门窗齐全,要有灭蝇措施,设专人定期保结。7严禁随地大小便。8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食堂必须有食堂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有关管理规定,施工现场的食堂和操作间相对固定、封闭,具备清洗消毒条件和杜绝传染病的措施。9食堂和操作间内墙应抹灰,屋顶不得吸附灰尘,应有水泥抹面锅台、地面,必须设排风设施,操作间必须有生、熟分开的刀、盆、案板等吹具及存放柜。库房内应有存放各种佐料和副食的密闭器皿,有距墙距地大于20厘米的粮食存放台,不得使用石棉制品的建筑材料装修食堂。10食堂内外整洁卫生,吹具干净,无腐烂、变质食品,生熟食品分开加工保管,食品有遮盖,应有灭鼠、灭蝇灭蟒措施。施工现场员工膳食、饮水、休息场所应符合卫生标准。宿舍、食堂、浴室、厕所应有通风、照明设施,日常维护应有专人负责。食堂应有相关部门发放的有效卫生许可证,各类器具规范清洁。炊事员应持有效健康证。厕所、卫生设施、排水沟及阴暗潮湿地带应定期消毒。生活区应设置密闭式容器,垃圾分类存放,定期灭蝇,及时清运。施工现场应设立医务室,配备保健药箱、常用药品及绷带、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急救器材。施工人员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时,应及时向发生地的卫生防疫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11食堂操作间和仓库不得兼做宿舍使用。12吹事员上岗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帽,并保持个人卫生。13严禁购买无证、无照商贩食品,严禁食用变质食物。14施工现场应保证供应卫生饮水,有固定盛水容器和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清理消毒。15施工现场应制定卫生急救措施,配备保健药箱、一般常用药品及急救器材。为有毒有害作业人员配备有效的防护用品。16施工现场发生法定传染病和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汇报,同时要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进行调查处理。17现场工人患有法定传染病或是病原携带者,应予以及时必要的隔离治疗直至卫生防疫部门证明不具有传染性时方可恢复工作。18现场急救措施及器材配置。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控制措施。现场食堂及炊事人员的“三证”复印件。19施工现场应制定暑期防暑措施。第二节绿色施工与环境保护具体实施要点(一)绿色施工
301、场地布置、作业条件及环境安全(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围墙坚固、严密,高度2.0米。围墙材质使用专用金属定型材料或砌块砌筑。(2)施工现场大门和门柱应牢固美观,高度2米,大门上应标有企业标识。如上图所示。(3)施工现场在大门明显处设置标志牌和企业标识。标牌应写明工程名称、面积、层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政府监督人员及联系电话、项目经理及联系电话,开竣工日期。标牌面积不得小于0.7米义0.5米,字体为仿宋体,标牌底边距地面1.2米。(4)施工现场大门内应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和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卫生、文明施工制度板。。(5)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置群众来访接待室,有专人值班,并做好记录。(6)施工区域、办公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有明确划分,设标志牌,明确负责人。(7)建筑工程红线外占用地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应按规定办理手续,并按施工现场的标准进行管理。(8)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建设工程竣工一个月内,临建设施应全部拆除。(9)严禁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312、材料码放(1)施工现场内各种材料应按照施工平面图统一布置,分类码放整齐,材料标识要清晰准确。材料的存放场地应平整夯实,有排水措施。材料场地前应挂标牌,标牌用竹胶板制作,尺寸300*300,用长700mm的612钢筋作支架,标牌表面用A4纸贴面,如卜.图,检验状态写明合格或待检或待退场。以免材料误用错用。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进场日期:******数量:******检验状态:*****材料码放如图示意。生活区卫生管理制度(1)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卫生工作应由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如图所Zj\o生活区T牛俣洁员(2)施工现场的材料保管应根据材料的特点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如上图示意。3、卫生防疫一办公直内瞥■洪泊・齐.■■堵冷灯■无生土.■上无信头.ftH.・傻40胴水,W&BR%ttH.室内无苍■.二.更衣・襄整齐4生・■行军等生意用品及工具,11敢■齐,东下无a”,无句乂.无沌水井量持工生值日制收.・•外及■■不戊太小便.不今乱扔各物・■道行一次大扫生活坟■按富定・怠■中及时遗行祀.♦三、警军电・电•齐金•・收合幅*.四.♦零三”手续齐全,伙房内外,洎工生.就,干力,无■烂宣顾,品,食8重先及分开,室内无■无■无・■,钦•员个人工生♦itvr五m工作■.HU,*泊12生.五,保证生活®现有升水供应JR所•■人・扫,
32|水”.定m・药消・,天六,生活区内禁止家・.孑女居住,工作不提供住宿修所.(2)办公区、生活区应保持整洁卫生,垃圾应存放在密闭容器,定期灭蝇,及时清运。
33封闭式垃圾站如图示意。倦工现场封闭武垃圾站(3)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食堂必须具备餐饮服务许可证、炊事人员身体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如图所示。注:餐饮服务许可证法定代要人(负雷人成・主):址:(4)食堂和操作间内墙应抹灰,屋顶不得吸附灰尘,应有水泥抹面锅台、地面,必须设排风设施。如图所示。操作间必须有生熟分开的炊具及存放柜橱。库房内应有存放各种佐料和副食的密闭器皿,有距墙距地面大于20厘米的粮食存放台。(5)食堂操作间和仓库不得兼作宿舍使用。(6)食堂炊事员上岗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帽,并保持个人卫生。(7)施工现场应制定卫生急救措施,配备保健药箱、一般常用药品及急救器材。如图所刀;O
34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告知栏4、职业健康(1)施工现场应在易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和设备、场所设置警示标识或警示说明。(2)深井、地下隧道、管道施工、地下室防腐、防水作业等不能保证良好自然通风的作业区,应配备强制通风设施。(3)在粉尘作业场所,应采取喷淋等设施降低粉尘浓度,操作人员应佩戴防尘口罩;焊接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佩戴防护面罩、护目镜及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4)高温作业时,施工现场应配备防暑降温用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二)环境保护1、一般规定(1)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防治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和废水等污染环境的有效措施,并在施工作业中认真组织实施。(2)施工现场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责任落实到人,并保证有效运行。(3)对施工现场防治扬尘、噪声、水污染及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填写检查记录。(4)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保护培训及考核。(5)定期对职工进行环保法规知识培训考核。2、大气污染防治(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100%进行硬化处理,其他路面应采取覆盖、固化、绿化等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区、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道路硬化情况如下图示意。
35(2)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3)施工现场应有专人负责环保工作,配备相应的洒水设备(如下图示意),及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4)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封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施工现场应设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施工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开。如上图所示。(5)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施工现场土方应集中堆放,100%采取覆盖或固化等措施。如下图所示。
36水泥库照片降尘措施
37(6)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运输,必须使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出场时必须100%清理干净,不得将泥沙带出现场(8)本过程处于市区内,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施工现场设置搅拌机的机棚必须封闭,并配备有效的降尘防尘装置。(9)施工现场使用的热水锅炉,炊事炉灶及冬施取暖锅炉等必须使用清洁燃料。施工机械、车辆尾气排放应符合环保要求。(10)拆除旧有建筑时,100%洒水,减少扬尘污染。渣土要在拆除施工完成之日起三日内清运完毕,并应遵守拆除工程的有关规定。(11)暂时不开发的空地100%必须进行绿化。3、水污染防治(1)搅拌机前台、混凝土输送泵及运输车辆清洗处应当设置沉淀池,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2)现场存放油料,必须对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储存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止油料泄漏,污染土壤水体。如图所示。(3)施工现场食堂,应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加强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掏油。隔油池做法参见《亳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手册》第34页。4、噪声污染防治(1)施工现场应遵照《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制定降噪措施。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设备,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环保部门申报。(2)施工现场的电锯、电刨、搅拌机、固定式混凝土输送泵、大型空气压缩机等强噪声设备应搭设封闭式机棚,并尽可能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以减少噪声污染。(3)因生产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或者特殊需要,确需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进行施工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到工程所在地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做好周边居民工作。并公布施工期限。(4)
38进行夜间施工作业的,应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噪声,可采用隔音布、低噪声震捣棒等方法。(5)对人为的施工噪声应有管理制度和降噪措施,并进行严格控制。承担夜间材料运输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6)施工现场应进行噪声值监测,监测方法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噪声值不应超过国家或地方噪声排放标准。噪声防治方法如图示意。第三节文明施工一、工作方针及目标本工程的建设必将对周边生活带来影响。为此,在施工过程应严格安装文明施工标准,坚持充分授权、主管负责、人人参与、系统把关、严格检查、建章建制、责任到人、严明奖惩,使施工现场成为“花园式工地二、组织领导总承包要确立主要领导负责,各分包单位文明施工管理负责人参加的“施工现场达标保证体系”,认真组织开展日常管理工作。明确施工现场创建达标保证体系中每个成员的职责和义务,将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责任和意识落实到施工现场达标保证体系中的每个人,做到凡事有人管,事事有落实,全员尽义务,违规必追究。三、管理规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
39真贯彻执行建设部、亳州市建委、亳州市环保局、亳州市卫生局关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各项规定,重点落实《亳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基本标准》、《亳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基本标准》、《亳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亳州市建设工程现场管理基本标准补充生活设施及卫生防疫管理标准》,以及《亳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补充标准》,同时落实本章第一、二节中的要求,确保本工程施工现场达到亳州市“文明安全施工标杆工地”标准。四、文明施工管理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工作是各项管理工作的综合反映,代表了我们的形象和精神面貌。其目的是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而良好的环境是提高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进行安全施工的基本保证,也是维护市容观瞻、保持城市正常秩序的基本要求。生产、生活垃圾的统一管理在临设、生活、办公区设置若干活动垃圾箱,并分有害与无害;可回收与不可回收,派专人管理和清理。生活区垃圾集中统一处理,禁止在工地焚烧残留的废物。建立卫生包干区,设立临时垃圾堆场,及时清理垃圾和边角余料。注意临设的日常维护与管理,竣工后及时拆除,恢复平整状态。在土建墙面上配合施工时,采用专用切割设备,做到开槽开孔规范,定位准确,决不乱砸乱打,野蛮施工。同时将产生的土建垃圾即时清理干净。施工现场不准乱堆垃圾及余物,应在适当地点设置临时堆放点,专人管理,做到日集日清,集中堆放,并定期外运。清运渣土垃圾及流体物品,要采取遮盖防漏措施,运送途中不得撒落。为防止施工尘灰污染,在夏季施工临时道路地面洒水防尘。现场材料多,垃圾多,人流大,车辆多。材料要及时卸货,并按规定堆放整齐,施工车辆运送中如有散落,派专人打扫。凡能夜间运输的材料,应尽量在夜间运输,天亮前打扫干净。有毒、有害物质的统一管理现场有毒、有害物质有:废油桶类、废油漆桶类、废塑料薄膜、废离心玻璃棉、废铝泊纸、废电池、废复写纸、废涂改液等以上有关有毒、有害物质按总承包商的规定统一管理,如总承包商没有具体要求,按公司《污染防治程序》规定执行。材料堆放、机具停放的统一管理各种材料堆放分门别类,堆放整齐,标志清楚,预制场地做到内外整齐,清洁安全。施工废料及时回收,妥善处理。工人在完成一天的工作时,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禁止随意占用现场周围道路,妨碍交通,若不得不临时占用,应首先征得市政、交通部门许可。施工用设备定期维修保养,现场排列整齐美观,并将机具设备摆放整齐。对大型设备、
40配件考虑好其运输吊装通道,并及时组织就位安装,保护好其他专业或分包单位的产品。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要按平面固定点存放,遵守机械安全规程,经常保持机身等周围环境的清洁。机械的标记、编号明显,安全装置可靠。有效控制噪音污染夜间施工在总承包管理部的统一协调下进行,同时必须经现场监理单位许可,并严格限制噪音的产生,使噪音和环境污染限制在最小程度。避免大噪音设备夜间运行。为了减少施工噪音,防止施工噪音污染,风动转机要装消声器,压缩机要性能良好并要尽可能低音运转,并尽可能安装在远离临近房屋的地方,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减少夜间施工,减少噪音污染。要减少施工噪音对临近群众的影响,对大型机械采取简易的防噪措施。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设备的施工机械。牵扯到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作作业,放在封闭工作间内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音。合理排放污、废水施工现场与临设区保持道路畅通,并设置雨水排水明沟,使现场排水得到保障。在办公区、临设区及施工现场设置若干饮水点,保证职工饮用水的清洁卫生。在办公区、临设区及施工现场设置若干临时小便桶,并随时清理。严禁工人现场随地便溺,一经发现给予经济罚款。建立节约措施消灭长流水。生活及施工中的污水、冲洗水及其它施工用水要排入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再合理排放。临时宿舍内、外应干燥,室内保持清洁,喷洒消毒药水灭蚊、灭蝇。清洗机械排出的污水要有排放措施,不得随地流淌。现场标准化实施阶段现场标准化工作实施由标准化执行小组按照现场标准化策划总体要求落实责任具体实施,工作内容主要包含:(1)在总承包管理单位的统一协调下,进行现场临时设施的搭设工作。施工现场置挂七牌两图,即:工程概况牌、安全纪律牌、安全标语牌、安全记录牌、文明施工制度牌和施工平面图。七牌两图必须齐全,而且美观整齐。(2)施工临时用地内张贴宣传标语,设置黑板报或报栏,内容应经常更换;施工现场入口处应悬挂宣传标语横幅。(3)规范员工行为、办公及着装要求。所有施工人员穿戴整齐,行为文明。佩戴统一制
41作的工作证,工作证应标明姓名、职务、身份及编号,在现场期间应一直佩戴在胸前。(4)按照统一标准对施工机械、材料等进行规范化的标识。(5)把实施与施工质量、安全、文明及卫生结合起来抓,并注意随着施工进度改变宣传形式。五、人员安全、健康人员安全(1)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针对工程性质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安全检查制度;完备安全教育制度。形成一整套安全管理体系。(2)现场措施脚手架、基坑支护、模板工程、“三宝”、“四口”及“五临边”、物料提升架、高处作业、料具存放、施工用电、机械设备的防护措施按《亳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京建施(2003)1号)要求。当施工人员操作焊接、喷涂、切割等有强光作业、粉尘作业、强噪音等作业时,施工人员应佩戴护目镜、面罩、口罩、耳塞等防护器具上岗。现场挂安全提示板,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进行检查和维修。将安全隐患遏制在事故发生之前。人员健康(1)场地布置现场施工作业区、办公区、工人临时休息区分开布置,施工期间采取有效防毒、防污、防尘、防潮、通风等措施。采用敞开式办公室布置有利于通风;复印机、打印机单独放在一起,与工作人员不同室;工人临时休息室安装空气净化器和排风扇。(2)职业健康现场设饮水处、休息区、临时厕所、临时移动环保厕所等必要的施工人员生活设施,每日专人清洁环境、喷洒消毒、防止污染。施工库房堆放保温材料、吊顶板等具有吸水性的材料时,应在下面放置垫块(垫块利用现场材料下脚料)防潮,防止霉菌滋生。健康检查:新工人上岗前进行体格健康检查,特殊工种、有毒有害工种按《职业病防治法》定期做健康检查。(3)卫生防疫办公室、工人休息室、食堂、浴室、经警门卫室等内部设施整齐干净,照明通风均符合职业安全卫生要求,夏季对上述地点还要派专人灭蚊灭蝇,保持环境干净。为便于集中管理工人的安全卫生状况,工人每天乘班车接送上下班,并每日对车辆检查消毒。
42食堂操作间分清真区、普通区,用具分区分类摆放整齐,每天清洁、消毒。所有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并每年定期复查炊事员健康状况,状况不良不得上岗。食堂设专人定点采买清真食物(有回民人员时)、普通食物,目的一是保证食品卫生和质量。二是尊重用餐人民族习惯。夏季,食堂每日2〜3次向施工人员供应防暑降温饮料;所有饮料及饮及送,不放置在现场内暴晒。第五章施工安全防护第一节一般规定1工程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2对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3进入现场人员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4从事电气焊、剔凿、磨削等作业人员应使用面罩、护目镜。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上岗证(证件需要在项目部备案留存),并配备安全防护用品。5、浇筑施工安全的十项安全措施5.1.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5.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5.3.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5.4.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的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或全部接地;5.5.电动机械和电动手持工具要设置漏电保护装置;5.6.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5.7.各种缆风绳及其装置必须符合规定要求;5.8.在建筑工程的“四口”必须用栏杆或盖板等加以保护;5.9.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不准穿硬底鞋或带钉易滑的鞋靴;5.10.施工现场的临边、陡坎等危险地区应有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整。第二节基坑工程安全防护(一)基槽、坑、沟、大孔径桩、扩底桩工程安全防护1、土方开挖对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防护措施要求(1)
43土方开挖前必须制定保证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安全的措施并经技术部门审批后方准施工。在确保土方开挖、基坑暴露期间的安全外,还必须保证邻近建(构)筑物、道路、管线的安全。需要进行降排水的,应慎重考虑降排水产生的沉降,根据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并加强监测。(2)施工现场应当按深基坑支护工程设计方案、施工要求配备应急抢险器材和人员。(3)基坑开挖完成后,地下结构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施工,防止基坑长时间暴露。(4)用于土方施工的机械进场,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5)配合机械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必须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作业。如必须进入回转半径内作业时,应先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方可开始作业,机上、机下人员应随时取得密切联系。2、坑、沟的临边防护要求如下:(1)在基础施工前及开挖槽、坑、沟土方前,建设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施工企业提供详细的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施工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地下各类管线。(2)基础施工前应具备完整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设计文件。(3)基坑施工应编制施工方案,方案要有针对性。当基坑深度超过3米时要由专业施工技术人员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企业技术部门审核,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应由专业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包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4)根据现场土质条件及基坑周边情况,采取合理的支护措施。深度在5米以内的基槽(坑)、管沟边坡最陡坡度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要求。(5)土方开挖前必须制定保证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安全的措施,应纳入土方方案中。方
44案应经监理单位审核、签字后方准施工。(6)雨季施工期间基坑周边必须要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和设施。(7)危险处和通道处及行人过路处开挖的槽、坑、沟,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人员坠落,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注,基坑深度超ill.5米设置居佛蚊・梯,斜梯两便做置防护栏杆.直梯高度超it冰时设置护笼,基坑深度超i±5米必纸设置耳道和休息平台♦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L5米,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放坡或加可靠支撑,并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爬梯,爬梯两侧应用密目网封闭(见图3-1)。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5米时,必须设置马道,坡度不小于1:3o开挖深度超过2米的,必须在边沿处设立两道防护栏杆,用密目网封闭(见图3-2)。排水沟,做防渗漏处理,设置篦水盖板米米米立挂密目安全网护栏刷红白相间漆,夜间设红色警示灯米设置200高挡水台。基坑护栏示意图如下。
45护栏刷红白相间漆,夜间设红色警示灯Fi播出沟,做防渗S.设置篦反展坑上边缘向外1米内严禁堆物、停放机具基坑上边缘向外1米内严禁堆物、停放机具星坑上边缘向外1米内1缝电焊钢管》堆料、停置机具。(见上图)。(GB/T13793)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2)中Q235-A级的普通钢管,其材质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的有关规定。②钢管规格①48X3.5mm,壁厚最小值不得小于3.0mm。除满足上述规定外钢管不应有压扁、锈蚀、弯曲以及焊缝开裂等缺陷并在钢管内外壁涂刷防锈漆。③扣件应采用可锻铸铁制造,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有关规定。④脚手板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的规定。(2)搭设要求①脚手架搭设高度小于24m时,底部应铺设通长脚手板;搭设高度大于24nl时,底部应铺设通长脚手板或增设专用底托。②立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a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nlm;不同基
46础高度架体搭设(见卜一图)0SG007b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C立杆顶端宜高出女儿墙上皮1m,高出檐口上皮L5m。③水平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a纵向水平杆应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b纵向水平杆接长宜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也可采用搭接;c横向水平杆应放置在纵向水平杆上部,靠墙一端至墙装饰面距离不宜大于100mm;水平杆件接头布置(见下图)a 47a纵向扫地杆必须连续设置,钢管中心距地面或垫板不得大于200mm;b脚手架底部主节点处应设置横向扫地杆,其位置应在纵向扫地杆下方⑥剪刀撑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应在脚手架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方向连续设置剪刀撑;(见下图)c剪刀撑杆件接长可采用搭接或对接,斜杆与立杆交结点必须设扣件连接。d横向斜撑设置:一字型、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24m以上双排脚手架,除拐角应设置横向斜撑外,中间每隔6m设置一道。⑦连墙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a架体搭设高度在6nl以下时,可采用加抛撑的方法保持架体稳定;(见上图)除拐角应设置横向斜撑外,中间每隔6m设置一道。b架体搭设高度在6m以上时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与结构的连接应为刚性连接(见图):(S.)fx)鹏卿48 48c连墙件的竖向间距不宜大于层高,且小于4m;横向间距不宜超过开间尺寸,且小于6m;d连墙件应靠近主节点设置,距离主节点不得大于300mm;e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及脚手架的开口处必须设置连墙件;f连墙件应采用双扣件与结构拉结。g连墙件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h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⑧扣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a螺栓拧紧力矩应控制在40N.m〜65N.m之间;b主节点处固定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斜撑等用的直角扣件、旋转扣件的中心点的相互距离不应大于150mm;c对接扣件开口应朝上或朝内;d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⑨连墙件、剪刀撑、横向斜撑应随立杆、纵横向水平杆同步搭设。⑩架体应通过连墙件与建筑物连接牢固。⑪脚手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a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开施工墙面不宜大于120-150mni;b脚手板应设置在不少于三根的横向水平杆上,可采用对接平铺,亦可采用搭接铺设;c脚手板对接平铺时,接头处必须设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长度应取130〜150mm;脚手板搭接铺设时,接头必须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应大于200mm,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见下图) 49I八I八130〜150?191L乃00,脚手板对接d作业层端部脚手板探头长度应取150mm,其板长两端均应与支承杆可靠固定。⑫搭设高度大于24m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钢丝绳保险体系,钢丝绳不得参与受力计算。⑬铺板层小横杆设置间距不得大于立杆纵距的1/2。⑭塔吊、电梯、物料提升机、卸料平台等需要断开或开口处除设置连墙件外还须设置横向斜撑。(见上图)⑮脚手架基础必须平整坚实,有排水措施,满足架体支搭要求,确保不沉陷,不积水。第四节文物及地下管线保护一、文物的保护1、施工队伍进场前,项目部安保部门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学习《文物保护法》和地方政府关于文物保护的有关规定,增强文物保护意识、自觉保护文物、爱护文物历史遗产的意识。2、建立健全文物保护制度,把文物保护落实到各个班组及文物保护责任人,签订文物保护责任状,实行奖罚制度。3、到当地文物管理部门了解施工范围内的文物分部情况,及时制定保护方案。4、施工过程中发现所有化石、钱币、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古建结构及有地质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物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及时向监理(甲方)报告,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防止任何人移动或破坏。5、本工程鲁迅故居在施工现场区域,学校建筑的施工不应破坏文物设施,采取先施工学校建筑后修缮古建文物的施工顺序。对地面已有的古建筑物进行封闭、看护,非经允许,严禁其他无关人员进入文物保护区域。二、现场施工中管线和设施的保护原则1.地下管线情况不明时,严谨施工。2.凡是发现管线有差异可能对地下管线的安全和维修产生影响的,应立即停止施工。3.对难以判断设施位置的未经实地确认的不得施工。4.原有地下管线开挖保护范围内,禁止用机械开挖。三、受深基坑开挖影响的地下管线保护的措施。 50为了保护邻近基坑地下管线的安全,采用下面的方式开挖:1、了解基坑周围的地下管线布置情况和类型情况。对现场地下管线进行物探,在位置不确定的情况下必须人工开挖,同时对操作人员做好安全交底。应特别加强开挖前的交底。防止因基坑开挖造成管道变形,影响暖气供应。2、确定地下管线的容许应力及曲率半径。通过计算和现场实际观测确认管线的安全程度。3、计算维护结构变形、预测基坑附近地表沉陷。本工程需要进行井点降水,降水过程中可能引起地表沉降,对原有建筑基础安全造成影响。因此在基础开挖前对降水护坡方案必须经过专家论证,确保原有建筑的结构安全。4、采用适当的监测方法进行变形监测。在基坑四周地表设置沉降观测点和水平位移观测点,并经设计和监理单位审定确认后实施。变形观测应进行到基础回填后1个月后。5、制定专项应急方案,当实测变形超过容许变形警戒值时,采用适当的施工措施进行补救,以确保周边管线设施的安全。四、对地下管线保护的要求如下:(1)要求建设单位提供各类地下设施资料(包括:电缆、燃气、上水、污水、雨水、中水、热力管线的分布和现状资料)。(2)施工单位对建设方提供的地下设施资料进行勘察核实,对所有地下管线的位置设置警示牌(或警示标识)。(3)根据管线走向及具体位置,在地面上做出标志(用白灰标识)。(4)对于已探明的地下管线,应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保护,以防止施工对管线的损害,保护方案应事先取得管线所属部门的同意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批准。(5)管线开挖过程中先进行人工探坑,然后视管线深度、位置,确定采用机械开挖或人工开挖的方法。靠近电力电缆等周边2米内的土方必须人工开挖。(6)管线挖出后应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如采用支架、悬吊、套管、设置挡板等措施,如遇到燃气管道应及时检测管道是否泄漏,并严格执行动火作业程序。对于燃气、电力管线,应设置集水坑,防止管线被浸泡。(7)对于道路下的给水管线和压力污水管线,除采取以上措施外,在车辆穿越时,还要确保管线受力后不变形,不断裂。(8)对于本工程中所有管线的位置设置警示牌。(9)严禁私自利用、损坏原有管线。第五节“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1、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选用要求 51(1)安全帽的选用应符合如下要求。①安全帽由帽壳、帽衬、下颗带及其他附件组成。②安全帽的选用必须有产品检验合格证,购入的产品经验收后,方准使用。③安全帽不应存放在:酸、碱、高温、日晒、潮湿等环境中,更不可和硬物放在一起。④安全帽的使用期:塑料帽、纸胶帽不超过两年半;玻璃钢橡胶帽不超过三年半。⑤对到期的安全帽要进行抽查测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以后每年抽检一次,抽检不合格则该批安全帽报废。⑥如果发现开裂、下凹、老化、裂痕和磨损等情况,就要及时更换,确保使用安全。(2)安全带的选用应符合如下要求①高处作业必须系挂安全带。②安全带使用前应检查绳带有无变质、卡环是否有裂纹,卡簧弹跳性是否良好。高处作业安全带必须挂在固定处。禁止把安全带挂在移动或带尖锐梭角或不牢固的物件上。③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无法采取可靠防护措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符合GB6095标准。④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杜绝低挂高用。⑤安全带不使用时要妥善保管,不可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强碱或尖锐物体,不要存放在潮湿的仓库中保管。安全带在使用两年后应抽验一次。⑥使用频繁的安全带,要经常做外观检查,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更换新绳。使用期为3〜5年,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3)安全网的选用应符合如下要求①安全网绳不得损坏和腐朽,搭设好的水平安全网在承受100kg重的砂袋假人,从10m高处的冲击后,网绳、系绳、边绳不断。搭设安全网支撑杆间距不得大于4m。②安全网应采用锦纶、维纶、涤纶、或其他的耐候性不低于上述品种(耐候性)的材料制成。③无外脚手架或采用单排外脚手架和工具式脚手架时,凡高度在4nl以上的建筑物,首 52层四周必须支固定3m宽的水平安全网(20m以上的建筑物搭设6m宽双层安全网),网底距下方物体表面不得小于3m(20m以上的建筑物不得小于5m)。安全网下方不得堆物品。④在施工程20nl以上的建筑每隔4层(10m)应固定一道3m宽的水平安全网。安全网的外边沿应高于内边沿50〜60cm。⑤扣件式钢管外脚手架,必须立挂密目安全网,沿外架子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并与架体固定。(见图3T6)⑥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企业安全部门对安全防护用品进行严格管理。2、“四口”的安全防护要求(1)“四口”是指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2)1.0mx1.0m以下的孔洞,用坚实盖板盖住,有防止挪动、位移的措施(见下图)。1.0mxl.0m以上的孔洞,四周设两道防护栏杆,中间支搭水平安全网,并加挂防止坠落安全标志。结构施工中伸缩缝和后浇带处加固定盖板防护。(.5mxl.5m以上的孔洞防护图见下图) 53(3)电梯井口必须设高度不低于1.2m的金属防护门。电梯井内首层和首层以上每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安全网应封闭严密。(见下图)膨胀螺栓刷纤臼相间漆min电梯井口防护门(4)管道井和烟道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人员、物体坠落。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必须设置固定式防护门并有警示标志。结构施工中电梯井和管道竖井不得作为垂直运输通道和垃圾通道。(5)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处,必须设两道牢固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回转式楼梯间支设首层水平安全网,每隔四层(10米)设一道水平安全网。阳台栏板应随层安装,不能随层安装的,必须在阳台临边处设一道防护栏杆,防护栏杆设上下两道水平杆,并立挂密目安全网。两道防护栏杆,用密目网密封。(6)建筑物楼层临边四周,未砌筑、安装维护结构时,必须设一道防护栏杆,防护栏杆设上下两道水平杆,并立挂密目安全网。两道防护栏杆,立挂安全网。(见下示意图)⑺建筑物出入口必须搭设宽于出入通道两侧的防护棚,建筑超过24米的棚顶应满铺不小于50mm厚度的脚手板。通道两侧用密目安全网封闭。多层建筑防护棚长度不小于3m,高层不小于6m,防护棚高度不低于3m。(见上图示意)(8)洞口的安全规定严禁私自拆除洞口的防护设施。利用较大洞口上下传递模板时必须有操作平台,平台应设防护栏。在开放的洞口(大于1000mm)处工作时,必须挂安全带。 54经常检查各洞口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情况,发现损坏及时整改。地下室、楼梯间附近必须有足够照明,暂不使用的楼梯间及通道口加两道隔离栏杆,并设置禁止通行安全标志。因施工需要临时拆除洞口、临边防护的,必须专人监护,监护人员撤离前必须将原防护设施复位。3、“五临边”的安全防护要求(1)“五临边”是指深度超过2米的槽、坑、沟的周边;在施工程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作业面)和框架结构楼层的周边;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和脚手架与建筑物的通道、上下跑道和斜侧道的两侧边;尚未安装栏板、栏杆阳台、料台、挑平台的周边;在施工程的楼梯口的梯段边。(2)五临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横杆离地高度1.2m,下杆离地高度0.6m。坡度大于1:2的斜屋面,防护栏杆应高于1.5m,并加挂安全立网。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3)各种垂直运输卸料平台临边防护必须到位,侧边设1.2m高两道防护栏杆和安全网全封闭,进料口设置防护门。或采用1.2m高定型彩钢板全封闭,平台口还应设置含踢脚防护的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卸料平台底板要求采用厚4cm以上木板、钢板等硬质板材铺设,并设有防滑条,严禁只采用毛竹脚手片。悬挑式钢平台的搁支点与上部拉结点必须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施工设备上。斜拉杆或钢丝绳,构造上宜两边各设前后两道,两道中的每一道均应作单道受力计算使用。4、三宝”、“四口”和临边防护的其他要求(1)管道井和烟道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人员、物体坠落。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必须设置固定式防护门或两道防护栏杆。(2)结构施工中电梯井和管道竖井不得作为垂直运输通道和垃圾通道。(3)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处,必须设两道牢固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回转式楼梯间支设首层水平安全网,每隔4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4)阳台拦板应随层安装,不能随层安装的,必须在阳台临边处设两道防护栏杆,用密目网封闭。第六节高处作业防护1、高处作业施工要遵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使用落地式脚手架必须使用密目安全网沿架体内侧进行封闭,网之间连接牢固并与架体固定,安全网要整洁美观。2、凡高度在4m以上的建筑物不使用落地式脚手架的,首层四周必须支固定3m宽的水平安全网(高层建筑支6m宽双层网),网底距接触面不得小于3m。网接口处必须连接严密。支搭的水平安全网直至无高处作业时方可拆除。 553、在2m以上高度从事支模、绑钢筋等施工作业时必须有可靠的施工作业面,并设置安全稳固的爬梯。物料必须堆放平稳,不得放置在临边和洞口附近,也不得妨碍作业、通行。建筑施工对施工现场以外人或物可能造成危害的,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交叉作业时,应当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人员进行检查与协调。第六章专业工程施工安全第一节土方工程施工安全1、一般安全规定(1)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2)土方施工的机械设备应有产品编号、制造单位及合格证书。设备在施工前必须加以检查,确认完好方能投入使用,并定期进行安检。施工中发现有问题或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经排除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生产。(3)土方施工作业人员应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安全员应经常巡视。(4)土方施工中遇有地下文物时,应作好保护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6)现场水、电、路应满足安全条件,(7)土石方施工区域应在行车行人可能经过的路线点处设置明显的警示标牌。(8)埋设地下暗线时,暗线应覆盖有效保护层,地面应有暗线标识。(9)供水管线应埋设在安全区域,防止管线破裂或损坏。管线横跨道路时应有可靠的防振防压措施。对原有地下供排水管线考察清楚,事先截断基坑内水源。(10)施工场地修整的道路应保证载重量不低于20吨施工用车的正常行驶。(11)进出场地路口应设置车辆清洁段和清洗设备。(12)现圻平整后的场地应对普通施工机具的正常作业有安全保障。有特殊安全要求时,场地平整应符合其要求。(13)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14)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或将机械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严禁疲劳作业,严禁机械带故障作业,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15)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机械有关保养规定。机械连续作业时,应建立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16)机械进入现场前,必须查明行使路线上空有无障碍及其高度;(17) 56作业前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施工现场。不宜在距现场电力、通讯电缆、煤气管道等周围2米以内进行机械作业。必须作业时,应探明其准确位置并采取措施保证其安全。(18)配合机械作业人员,必须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作业。如必须在回转半径内作业时,机上和机下人员应随时取得有效联系。(19)作业遇到下列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1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坍塌可能2发生暴雨、雷电、等情况时3施工标记及防护设施被损坏4地面涌水冒泥,出现陷车或因雨发生坡道打滑时5工作面净空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6地下设施未探明时。7出现其它不能保证作业和运行安全的情况(19)汽车及自行轮胎式机械设备在进入市区或公路行驶时,必须遵守有关交通规定。(20)机械发动前应对各部位进行检查,确认完好,方可启动。工作结束后,应将机械停到安全地带。(21)夜间工作时,现场必须有足够照明,机械照明装置应齐全完好。2、土方开挖设备的安全要求2.1挖掘机反铲作业时,挖掘机履带到工作面边缘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5米。挖土前应破碎障碍物。装车作业时,应待运输车停稳后进行,铲斗应尽量放低,不得撞击汽车任何部位;回转时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顶上越过。挖掘前,驾驶员应发出信号,使其他工作人员离开,并在确定后方可施工。在行驶或作业中,挖掘机除驾驶室外任何地方均严禁乘座或站人。不得用铲斗吊运物料。2.2推土机启动时严禁有人站在履带或刀片的支架上,无安全隐患时方可行驶。推土机上下坡应用低速档行驶,上坡不得换档,下坡不得脱档滑行。应正车上坡,倒车下坡。推土机上坡坡度不得超过25。,下坡坡度不得超过35。。机身横向倾斜不得超过10°o下陡坡时,应将推铲放下接触地面。并倒车行驶。推土机向沟槽回填土时应设专人指挥,严禁推铲越出边缘,可以采用一铲顶一铲的推土方法。两台以上推土机在同一地区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作业时,两机前后距离宜大于8米,平行时左右距离宜大于L5米。 572.3载重汽车严格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及当地公安交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禁止违章驾驶,不得超载。配合挖装机械装料时,自卸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刹制动器,在铲斗需越过驾驶室时,驾驶室内严禁有人。向坑洼区域卸料时,应和边坡保持安全距离,防止塌方翻车。严禁在斜坡侧向倾卸。卸料后,应使车厢落下复位后方可起步,不得在未落车厢的情况下行驶。严禁在车厢内载人。2.4蛙式夯实机每台夯机的电机必须是加强绝缘或双绝缘电机,并装有漏电保护装置。夯机操作开关必须使用定向开关,并保证其使用灵活、方便,且进线口必须加胶圈。每台夯机必须单独使用闸具或插座。电源开关至电机段的电缆线应采取措施保证其安全。夯机的电缆线不宜长于50米,夯机的扶手和操作手柄必须加装绝缘材料。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电缆线不得扭结或缠绕,不得张拉过紧,应保持有3〜4米的余量。必须采取一人操作、一人拉线,两人配合作业。夯机作业四周2米范围内不得有非操作人员。多台夯机同时作业时,其并列间距不宜小于5米,纵列间距不宜小于10米。2.5混凝土喷射机作业前应进行检查,输送管道不得泄漏和折弯,并应有保护措施。管道连接处应紧固密封。机械操作和喷射操作人员之间应通过有效信号联系。喷射操作人员应配戴护目镜。在喷嘴前方及左右3米范围内严禁站人。作业间歇时,喷嘴不得对人。作业前应检查电气设备、漏电保护器和接零或接地装置是否正常;传动部件、工作装置和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安全有效,确认无异常后方可运转。加料时应将加料工具高出搅拌叶投料。严禁运转中把工具伸进搅拌桶内扒料。严禁将手或木棒等伸入搅拌桶,或在桶口清理灰浆。3.6小翻斗车驾驶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未经相关管理部门考试发证的严禁上公路行驶。运输构件宽度不得超过车宽,高度不得超过L5米(从地面算起)。运输混凝土时,混凝土的平面应低于斗口10厘米。运砖时,高度不得超过斗平面,严禁超载行驶。 58雨雪天气、夜间应低速行驶。严禁下坡空挡滑行和下25。以上陡坡。在坑槽边缘倒料时,必须在距离坑槽0.8〜1米处设置安全挡掩。车在距离坑槽10米处即应减速至安全挡掩处倒料,严禁骑沟倒料。翻斗车上坡道(马道)时,坡道应平整且宽度不得小于2.3米,两侧应设置防护栏杆。2.基坑工程基坑工程应建立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开工前进行安全交底,并留有书面记录。施工现场应设置专职安全员。土方开挖前,应查清周边环境,如建筑物、市政管线、道路、地下水等情况;应将开挖范围内的各种管线迁移、拆除,或采取可靠保护措施。基坑土方开挖应按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分层、分段、均衡开挖,并贯彻先锚固(支撑)后开挖、边开挖边监测、边开挖边防护的原则。严禁超深挖土。基坑土方开挖按要求设置变形观测点,并按规定进行观测,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做到信息化施工。本工程基坑深度超过1.5米的基坑周边须安装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应符合以下规定:防护栏杆高度应为1.2米;防护栏杆由横杆及立柱组成。横杆2〜3道,下杆离地高度0.3米,上杆离地高度1.2米;立柱间距1.5米,立柱离坡边距离应大于0.5米。防护栏杆外放置有砂、石、土、砖、砌块等材料时尚应设置扫地杆。防护栏杆上应加挂密目安全网或挡脚板。安全网自上而下封闭设置,网眼不大于25毫米;挡脚板高度不小于180毫米,挡脚板下沿离地高度不大于10毫米。防护栏杆的材料要有足够的强度,须安装牢固,上杆应能承受任何方向大于lkN的外力。防护栏杆上应没有毛刺。作好道路、地面的硬化及防水措施。基坑边坡的顶部应设排水措施,防止地面水渗漏、流入基坑和冲刷基坑边坡。基坑底四周应设排水沟,防止坡脚受水浸泡,发现积水要及时排除。基坑挖至坑底时应及时清理基底并浇注垫层。基坑内应有专用坡道或梯道供施工人员上下。梯道的宽度不应小于0.75米。坡道宽度小于3米时应在两侧设置安全护栏。梯道的搭设应符合相关安全规范要求。基坑支护结构物上及边坡顶面等处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废料等,应先行拆除或加以固定,防止坠落伤人。 59基坑支护应尽量避免在同一垂直作业面的上下层同时作业。如果必须同时作业,须在上下层之间需设置隔离防护措施。施工作业所需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相关安全规范要求。在脚手架上进行施工作业时,架下不得有人作业、停留及通行。2.安全作业要求在电力管线、通信管线、燃气管线2米范围内及上下水管线1米范围内挖土时,宜在安全人员监护下开挖。支护结构采用土钉墙、锚杆、腰梁、支撑等结构型式时,必须等结构的强度达到开挖时的设计要求后才可开挖下一层土方,严禁提前开挖。施工过程中,严禁各种机械碰撞支撑、腰梁、锚杆、降水井等基坑支护结构物,不得在上面放置或悬挂重物。基坑开挖的坡度和深度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当设计未作规定时,对人工开挖的狭窄基槽或坑井,应按其塌方不会导致人身安全隐患的条件对挖土深度和宽度进行限制。人工开挖基坑的深度较大并存在边坡塌方危险时,应采取临时支护措施。开挖的基坑深度低于邻近建筑物基础时,开挖的边坡应距邻近建筑物基础保持一定距离。当高差不大时,根据土层的性质、邻近建筑物的荷载和重要性等情况,其放坡坡度的高宽比应小于1:0.5;当高差较大或邻近建筑物结构刚度较弱时,应对开挖对其影响程度进行分析计算。当基坑开挖不能满足安全要求时,应对基坑边坡采取加固或支护等措施。在软土地基上开挖基坑,应防止挖土机械作业时的下陷。当在软土场地上挖土机械不能正常行走和作业时,应对挖土机械行走路线用铺设渣土或砂石等方法进行硬化。开挖坡度和深度应保证软土边坡的稳定,防止塌陷。场地内有桩的空孔时,土方开前应先将其填实。挖孔桩的护壁、旧基础、桩头等结构物不应使用挖掘机强行拆除,应采用人工或其它专用机械拆除。陡边坡处作业时,坡上作业人员必须系挂安全带,弃土下方以及滚石危及的范围内应设明显的警示标志,并禁止作业及通行。遇软弱土层、流砂(土)、管涌、向坑内倾斜的裂隙面等情况时,应及时向上级及设计人员汇报,并按预定方案采取相应措施。除基坑支护设计要求允许外,基坑边1米范围内不得堆土、堆料、放置机具。施工现场应采用大功率、防水型灯具,夜间施工的作业面以及进出道路应有足够的照明措施和安全警示标志。电焊机、气焊与气割设备等能够散发大量热量的机电设备,不得靠近易燃品。灯具与易燃品的最小间距不得小于1米。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配戴安全帽。严禁酒后作业,禁止赤脚、穿拖鞋、穿凉鞋、穿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基坑边清扫的垃圾、废料等不得抛掷到基坑内。 602.安全检查、监测和险情预防开挖深度超过5米、垂直开挖深度超过1.5米的基坑、软弱土层中开挖的基坑,应进行基坑监测,并应向基坑支护设计人员、安全人员等相关人员及时通报监测成果。安全员等相关人员应掌握基坑的安全状况,了解监测数据。基坑开挖过程中,应及时、定时对基坑边坡及周边环境进行巡视,随时检查边坡位移(土体裂缝)、边坡倾斜、土体及周边道路沉陷或隆起、支护结构变形、地下水涌出、管线开裂、不明气体冒出和基坑防护栏杆的安全性等。开挖中如发现古墓、古物、地下管线或其它不能辨认的异物及液体、气体等异常情况时,严禁擅自挖掘,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向上级及相关部门报告,待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后,方可继续开挖。当基坑开挖过程中出现边坡位移过大、地表出现明显裂缝或沉陷等情况时,须及时停止作业并尽快通知设计等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出现边坡塌方等险情或险情征兆时,须及时停止作业,组织撤离危险区域并对险情区域回填,并尽快通知设计等有关人员进行研究处理。6、土方回填安全要求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装载作业范围不得有人平土。打夯机工作前,应检查电源是否有缺陷和漏电,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机械是否装置漏电掉闸开关,要严格执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保护的规定,机械不准带病运转,手持电动工具操作人员应穿绝缘靴、带绝缘手套。并有专人负责电源线的移动。夯机用后应切断电源遮盖防雨布。基坑(槽)的支撑,因按回填的速度,按施工组织设计及时要求一次拆除,即填土时应从深到浅分层进行,填好一层拆除一层,不能事先将支撑拆掉第二节模板工程施工安全1、模板支撑系统安装过程的安全保障措施1.1、设在模板支架立杆底部或顶部的可调底座或底托,其丝杆外径不得小于36mm,伸出长度不得超过200mm。(见下图)♦及一收・IQQmm方—IN"loomm方*1.怠* 61模板支架立杆沿梁截面方向布置图1.1、结构梁下模板支架的立杆纵距应沿梁轴线方向布置;立杆横距应以梁底中心线为中心向两侧对称布置,且最外侧立杆距梁侧边距离不得大于150mm。(见上图)1.2、模板支架搭设时梁下横向水平杆应伸入梁两侧板的模板支架内不少于两根立杆,并与立杆扣接。1.3、当模板支架高度28m或高宽比24时,应采用刚性连墙件在水平加强层位置与建筑物结构可靠连接。1.4、扣件式模板支架顶部支撑点距离支架顶层横杆的高度不应大于400mm;碗扣式模板支架顶部支撑点距离支架顶层横杆的高度不应大于500mm。(见下图)模板支架顶部自由段长度示意图1.5、钢管扣件式模板支架的立杆、水平杆、扫地杆、扣件及杆件接头的搭设应满足《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的有关要求,立杆接长必须采用对接,禁止搭接。1.6、碗扣式模板支架架体立杆接头位置应相互错开,同一断面上有接头的立杆数量不应超过立杆总数的50%□2.模板拆除的安全保障2.1、模板的拆除顺序应遵循先支后拆、后支先拆,先非承重部位、后承重部位以及自上而下顺序的原则; 622.1、拆除有支撑架的大模板时,应先拆除模板与混凝土结构之间的穿墙螺栓及其他连接件,松动地脚螺栓,使模板后倾与墙体脱离开;2.2、任何情况下,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模板上口采用晃动、撬动或用大锤砸模板的方法拆除模板;2.3、拆除的穿墙螺栓、连接件及拆模用工具必须妥善保管和放置,不得随意散放在操作平台上,以免吊装时坠落伤人;2.4、起吊模板前应先检查模板与混凝土结构之间所有穿墙螺栓、连接件是否全部拆除,必须在确认模板和混凝土结构之间无任何连接后方可起吊大模板,移动模板时不得碰撞墙体。吊运时应垂直起吊,严禁使用吊车撕撤模板或斜吊。2.5、拆除顶板模板时,严禁先全部拆去立杆,再拆除顶板模板的方法。应先松动顶托,使支撑体系与顶板模板分离,再撬动顶板模板,随拆去部分支撑,随拆除部分顶板模板。并随即清理干净。模板拆除应按区域逐块进行,并设警戒区,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区。3、木工机具使用安全要求一般规定(1)加工机械:木工机械,要严禁使用倒顺开关。A.圆锯:有皮带防护罩;有锯片防护罩和分料器;接用漏电保护器。特别注意用机械时严禁电锯和电刨同时使用,必须采用隔离措施。B.电刨:传动轴和皮带有防护罩和电刨护手装置接用漏电保护器。C.电锯和电刨严禁带伤作业,特别是锯片发现裂纹立即更换。D.使用手电锯和手电刨时严禁戴手套;使用电锯、电刨时,两人操作时注意相互配合,不得硬拉硬拽避免伤人,机械停用时断电加锁。3.1手压刨包U料时,两腿前后叉开,保持身体稳定,并须双手持料;刨大面时,手只许按在料的上面;刨小面时,可以按在料的上半部。手指必须离开刨口3(^以上;按在料上的手经过刨口时,用力要轻。大平刨刨木料厚度不得小于1.5cm,长度不得小于20cm(木板);30cm(模头)。小平刨刨木料厚度不得小于1cm,长度不得小于15cm(木板);20cm(模头)。刨削不满L5cm厚、不足80cm长和不到30cm宽的木料,一律用推板和推棍推进,禁止用手推进。每次刨削量不得超过1.5mm,被刨的木料必须紧贴靠山;小料和薄料必须使用安全扒手或压板推进;刨立面料时,防止翻倒割手。刨旧料时,必须先将料上的钉子、灰垢、冰雪等清除干净。 63刨料前进的速度,必须保持均匀,严禁猛推猛拉;如木料有节疤或俄槎时,必须降低速度,严禁手指按在木节上操作。木料将要刨到头时,手必须移到刨刃的前面,禁止由前面往回推料或带料,必须将料提起退回,防止刀刃割手或木料崩出伤人。两人操作时,必须配合一致,待木料进或退过刨口20金后,下手方可接料,接料后不准猛拉。活动式的台面要调整切削量时,必须切断电源和停止运转后,才能进行调整;严禁在转动时进行调整,以防台面与刨刃接触,造成飞刀事故。.刨刃与刨床口的间隙不可过大(一般不超过3mm为宜),刨刃必须保持锋利,以免因有木节或欲槎等时,被刨刃反拨退回而发生事故。3.2圆盘锯操作者应戴好防护眼镜,防止木屑飞溅到眼睛内。开锯前应检查锯片有否断齿和裂口,如果发现锯片出现裂缝,可在裂缝尽端钻一小孔,来阻止裂缝继续发展。锯料应站在锯片稍左的位置,切不可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以防木料弹出伤人。锯料时不可摆动或高抬木料,送料不得用力过猛。锯料将到头时,不得用手去推按;木料露出锯口,尚未出锯口时,接料人不得用手拉,以防手被卷入锯内。如有节疤木料,应尽量将节疤在前面先锯以防木料将要锯完时遇节疤而锯片跳动或弹回伤人,发生事故。加工短小木料时,应用木接手推料;截长料时,应有两人操作,动作要一致。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禁止在园盘锯或吊断锯上断料;拉吊断锯时,操作者应站在侧面,切不可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以免锯片碎裂飞出伤人,同时扶料的手应离开锯口25金以上,以保证安全生产。木料卡住锯片时,应立即停车;锯片未停稳前,不得伸手去触摸。车停后,锯片仍在转动时,不得用木料塞住锯齿或用木料顶住锯片侧面等方法强使其停止。锯台上碎木、锯屑不准用手清理,应用木棒或其它工具。锯长度小于50cm或厚度大于锯片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电锯;锯片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毫米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工作完毕切断电源,锁好箱门。操作人不得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操作,手臂不得跨越锯片工作。第三节钢筋工程施工安全 641、钢筋堆放要求1.1钢筋堆放支腿采用砖砌:采用Mu7.5砖、M5.0水泥砂浆砌筑,砌筑高度为400mm,长度根据钢筋量确定,墙跨距为3m。砌筑完后用1:3水泥砂浆抹面,不同钢筋堆之间用钢管隔离。钢筋进场后分不同类型、规格进行堆放。钢筋堆放时,在砖墙上搁置100*100木方作枕木,枕木布置间距视半成口钢筋类型、规格而定(现场解决)。下雨天须用彩条布或塑料布覆盖。钢筋堆方场地应硬化或砖铺。钢筋加工场地工完场清,加工好的半成品分类码放整齐,下脚料及时清理到废料池。1.2钢筋应分类堆放,并挂标牌,做法详见第四章第二节。1.3钢筋下脚料应分类集中堆放到料池内,料池用砖砌120墙,内外抹灰,高度1.0m,长宽根据需要定。注意钢筋下脚料的再利用。2、钢筋加工安装安全要求平或垂直运输钢筋时,要捆扎结实,防止碰人撞物。高空吊运时,要注意不要接触脚手架,模板支撑及其它临时结构物体。周围有电线时,应事先采取可靠措施,确保安全作业。高处绑扎和安装钢筋时,不要在脚手架、模板上放置超过必要数量的钢筋,特别是悬臂构件,更要检查顶撑是否稳固。在高处安装预制钢筋骨架或绑扎圈梁钢筋时,要在确定脚下安全后在进行操作,不允许站在模板或墙上操作,必要时,操作地点应搭设脚手架。或其他高于3米以上的钢筋时,还应系好安全带。钢筋除锈时,要带好口罩、风镜、手套等防护用品,切断钢筋时,要注意不要被机具等弄伤。采用机械进行除锈、调直、断料和弯曲等加工时,机械传动装置要设防护罩,并由专人使用和保管。电机等设备要妥善进行保护接地或接零。钢筋焊接人员需配戴防护罩、鞋盖、手套和工作帽,防止眼伤和皮肤灼伤。电焊机的电源部分要有保护,避免操作不慎使钢筋和电源接触,发生触电事故。高处焊接要系安全带,必要时应设安全作业台。搬运钢筋要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和其他历史电器设备,防止钢筋在回转是碰撞电线或发生触电事故。现场绑扎悬空大梁时,不得站在模板上操作,必须在脚手板上操作;绑扎3m以上独立柱头钢筋时,必须搭设操作平台。不准站在钢箍上绑扎,也不准将木料、管子、钢模板穿在钢箍内作为立人板。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持骨架降到具模板1米以下才准靠近,就额为支撑好方可摘钩。起吊钢筋,规格必须统一,不准长短参差不一,细长钢筋不准一点吊。切割机使用前,必须查机械是否正常,有否二级漏电保护;切割机后方不准堆放易燃物品。 65钢筋头子应及时清理,成品堆放要整齐,工作台要稳,钢筋工作棚照明灯必须加网罩。高空作业时,不得将钢筋集中堆放在模板和脚手板上,也不要把工具、钢箍、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板上,以免滑下伤人。在雷雨时必须停止露天操作,预防雷击钢筋伤人。钢筋骨架不论其固定与否,不得再上行走,禁止从柱子上的钢箍上下。钢筋料头及时清理到废料池,并定期处理。3.钢筋机具安全使用的要求钢筋施工机械安全综述(1)、钢筋机械的安装应坚实稳固,保持水平位置。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作业时应摸紧行走轮。(2)、室外作业应设置防雨、防砸机棚,机旁应有堆放原料、半成品的场地。(3)、钢筋机械设备的齿轮、皮带等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4)、钢筋切断机切断短料时,手和切刀之间的距离应保持在150mm以上,如手握端小于400nlm时,应采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短头压住或夹牢。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切刀附近的断头和杂物。(5)、钢筋弯曲机作业中,严禁更换轴芯、销子和变换角度以及调速,也不得进行清扫和加油。(6)、钢筋调直机和冷拉机工作区域应设置警戒区,无关人员不得在此停留。(7)、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8)、作业后,应堆放好成品,清理场地,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做好润滑工作。3.1钢筋弯曲机钢筋弯曲机应放置在较为坚实平整的地方,铁轮前后须用三角木对称楔紧,设备周围应有足够场地。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工作区域内,以免扳动钢筋或钢筋折断时弹起伤人。弯曲机开关必须保持灵敏,使用时应检查各部件是否良好,并经试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开始工作。操作时将钢筋需弯的一头插在转盘固定销子的间隙内,另一端紧靠机身固定销子,并用一手压紧,此外必须注意机身销子确实安在挡住钢筋的一侧,方可开动机器。严禁弯曲超过机械制造厂所规定直径的钢筋;如弯曲带有锈皮的钢筋,必须带好防护镜。工作时应注意钢筋的插头位置和回转方向,不得弄错方向,防止伤人。弯曲较长钢筋时,应有专人扶持钢筋;扶持的人应站在钢筋弯曲方向的外面,并听从操作人员的指挥。不得随意推拉。3.2钢筋切断机钢筋切断机应安装平整牢固,周围须有足够的场地堆放钢筋。工作前须检查刀片有无裂纹,固定刀片的螺丝是否紧固。 66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断料;断料时操作者的手只准握住靠身边一端的钢筋,而不准用两手分别握住钢筋的两端剪切。工作时用双手握住钢筋,按稳于切口,防止切断时钢筋震动夹伤手指。禁止切断超过规定尺寸的钢筋;多根钢筋一次切断时,必须换算钢筋截面。不准切断硬度较大或烧红的钢筋,刀片不得受各种锤子、钢筋及其它重物的敲击。切断短料时,必须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切断较长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扶持钢筋的人员应与操作人员行动一致,并听其指挥,不得任意拖拉。机械运转转时严禁用手直接清理刀口附近的断头、铁屑和杂物;非操作人员不准在机器周围停留。如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或有异声,以及两个刀片密合不好等现象时应立即停机检修。3.1电焊机操作前必须检查电器设备、操作系统和冷却系统是否良好,并检验机体外壳有无漏电现象。点焊机应放在干燥场所,机身应平稳牢固,应用螺丝固定,周围不准堆放易燃物品,以防工作时火花飞溅引起火灾。点焊机冷却水管应保持畅通;冬季工作后应将冷却水放完,以防冻裂。工作时操作人员应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操作人员应站在木板上,以防漏电。刚焊完的点焊处,禁止用手碰触,以免烫伤。工作时,如点焊头电极发现漏电,应立即更换。3.5砂轮切割机安全要求工作前要认真检查砂轮本身有无缺陷(裂纹、缺口),防扩罩是否齐全牢固,吸空装置是否良好,如一切正常还应开动机床空转检查,各部位转动正常,没有振动后方可工作。夹具要夹稳,切割的材料时,长料两端都要用托架托住,并防止切割时长料跳动。工作时要扣好防护罩,操作者要偏离砂轮旋转方向,以防砂轮万一碎裂飞出伤人。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锯片附近的断头和杂物。切割锯片面不得有易燃物和不得有人员停留。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有异响或锯片倾斜等情况,应立即停机检修。前面应设挡板,防止飞溅引发火灾;并远离易燃易爆品。作业后,切断电源,进行整机清洗保养。3.6交流弧焊机安全操作规程注意初次级线,不可接错,输入电压必须符合电焊机的铭牌规定。严禁接触初级线路的带电部分。次级抽头连接铜极必须压紧,接线子应有垫圈。合闸前详细检查接线螺帽,螺丝及其它部件有无松动或损坏。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电焊机,如焊接中突然停电,应切断电源。 67施焊现场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氧气,乙焕发生器,木材等易燃物。焊钳应与手把线连接牢固,不得用胳脖夹持焊钳。清除焊渣时,面部应离开被清的焊缝。雨雪天不得电焊,操作人员必须穿好绝缘鞋。作业后,清理场地,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消除焊料余热后,方可离开。第四节碎工程施工安全1、一般安全规定浇捣混凝土操作,应站在脚手架上操作,不得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操作时应带绝缘手套,穿绝缘胶鞋。检查机械设备要求绝缘良好。作业面必须有足够宽的操作面及防护拦杆,并铺跳板。泵车下料胶管、料斗都应设牵绳。料斗串筒节间必须连接牢固。使用溜槽时,人员不得站在槽帮上操作。用输送泵输送混凝土,料管卡子必须卡牢,检修时必须先卸压。清洗料管时,严禁人员正对料管口。屋面临边须设不低于1.5米的护身栏。浇筑连梁、雨蓬、阳台应有防护设施,以防坠落。夜间浇筑混凝土,必须保证足够的照明设备,并做好保护接零。工人操作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丢洒在楼梯、楼板上的砂浆及碎要及时清除,落地灰要回收过筛使用。砂浆及碎在搅拌、运输、使用过程中,要做到不洒、不漏、不剩,使用地点盛放砂浆、碎必须有容器或垫板,如仃洒、漏应及时清理。2、碎施工的安全要求2.1、搅拌机、固定混凝土泵必须搭设封闭式机棚,作业场地应有良好的排水条件,不得有积水。2.2、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应在平坦坚硬的地坪上用方木或撑架架牢,并应保持水平。如下图所示。 682.1、作业后,应及时将机内、水箱内、管道内的存料、积水放尽,并应清洁保养机械,清理工作场地,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2.2、搅拌机启动装置、离合器、制动器、保险链(销)、防护罩应齐全完好,使用安全可靠。搅拌机停止使用,将料斗升起,必须挂好上料斗的保险链(销)。料斗的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时必须及时更换。维修、保养、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监护。2.3、混凝土泵作业后,应将料斗内和管道内的混凝土全部输出,然后对泵机、料斗、管道等进行冲洗。当用压缩空气冲洗管道时,进气阀下应立即开大,只有当混凝土顺利排出时,方可将进气阀开至最大。在管道出口端前方10m内严禁站人,并应用金属网篮等收集冲出的清洗球和砂石粒。2.4、混凝土泵车就位地点应平坦坚实,周围无障碍物,上空无高压输电线。泵车不得停放在斜坡上。就位后,应支起支腿并保持机身的水平和稳定。2.5、插入式振动器的电动机电源上,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接地或接零应安全可靠。操作人员作业时应穿戴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3、碎施工机具安全要求3.1碎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搅拌机必须用支腿支撑,不得让轮胎有落地支撑。使用前,先空开车运转,检查搅拌筒的转动方向,各工作装置的操作离合器,制动器及钢丝绳等,确定正常,方可作业。进料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察看或探查进料情况,运转中不得用手或工具等伸入搅拌机筒内扒料出料。料斗长起时严禁在其下面工作或穿行、清理料粒时必须将料斗用链条扣牢。向搅拌筒内加料应在运转中进行,不得中途停机或在满载荷时启动搅拌机(反转出料者除外)。 69作业中,如发生故障不能运转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将搅拌筒内的碎清除干净,然后进行检修。作业后,将料斗降落到料斗坑,如须升时则用链条扣牢,并对搅拌机进行全面清洗、保养。严禁无证操作,严禁操作时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现场检查时,应固定好料斗,切断电源,进入滚筒时,外面应有人监护。工作完毕后应清洗机身内碎,做好润滑保养,切断电源锁好箱门。3.1震动器使用前必须检查电机旋转方向与标记方向是否一致,各部连接是否紧固,确认良好,方能使用。电源软线应尽量架空,并经常检查,不得在水泥砂浆内乱拖,以免损破绝缘软线,以致操作周围导电。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以免发生触电事故。震动棒正常运转后,应将棒头顺力沉入混凝土中,切不可用力硬插,拉管时不得用力太猛,以防损坏机件和发生事故。操作时,软管弯曲半径不得小于50cm,震动棒不得插得太深,棒的尾部须露出1/3〜1/4为宜;软轴部分不得插入混凝土中,否则会被震捣后的混凝土将震动棒挤住,而不易拨出。插入式震动器在钢筋网上面震捣时,应注意不使钢筋夹住震动棒或棒体触及硬物而受到损坏,此外还要随时注意电线的绝缘;如发现漏电或电动机零线脱落时,应及时切断电源进行修理。雨天工作时,应设法将震动器的电动机加以遮盖,避免雨水侵入,湿手不准接触电器开关。用绳拉平板震动器时,拉线必须保证绝缘和干燥,两人应密切配合,移动和转向时,应蹬平板的两端,不得蹬在电动机上。操作中,平板震动器移动时,须使电动机的导线保持有足够的长度和松度,不使其拉紧,以免线头被拉断。震动器的外表面应保持清洁,不得使水泥浆粘结在电动机外壳上,以免妨碍电动机散热。操作震动器时,电动机温度不得超过75℃,否则应停机降温;运转中发现故障,应停机排除。3.23混凝土搅拌机搅拌机机身必须安装平稳牢固。工作前应检查离合器和制动器是否灵活可靠,钢丝绳有否断丝损坏,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并进行试运转;如搅拌筒转动平稳、不跳动、不跑偏、料斗上下和出料门转动灵活、料斗下凸轮机构正常,方可进行工作。禁止超负荷使用;机械运转中禁止用手或其它物件伸入拌和筒内去拨弄、清洗和修理等工作。进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通过或停留;如必须在斗下检修时,应停机切断电源,并将进料斗用保险链挂牢后方准进行。 70进料斗应缓缓放下,以免下落速度太快,损坏机件或发生故障。进料斗未停稳前,不得进料。当搅拌机满负荷运转中突然停电或发生故障时,应用人力将拌和筒内存料出清,然后进行检查或修理。不允许满负荷启动搅拌机,以防启动时电流过大而损坏电动机。操作人员如必须进入拌和筒内进行清洗或检修,应严格控制电源,以防发生意外事故。在开车清洗时,禁止操作人员爬到进料斗上,防止脚碰联合器后,使进料斗提升伤人。第五节二次结构施工安全1、在操作之前必须检杳操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道路是否畅通,机具是否完好牢固,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是否安全,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才可施工。2、墙身砌体高度超过地坪1.2m以上时,应搭设脚手架,采用外脚手架应设和挡脚板后方可砌筑。3、脚手架上堆料量不得超过规定荷载,堆砖高度不得超过3皮侧砖,同一块脚手架不应超过2人。4、在楼层是施工时,堆放机械、砖块等物品不得超过使用荷载,如超过荷载时,必须经过验算采取有效加固措施后方可进行堆放和施工,临时堆放在结构临边的材料距离结构边不少于1.5m,以防止砖体倾倒坠落楼下伤人。5、不准用于不稳固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架板面垫高操作,更不准在未经加固的情况下,在一层脚手架上随意在叠加一层,脚手板不允许有空头现象,不准用50mmXIOOmm木料和钢模作立人板。工作时,人员不准靠在脚手栏杆上,并不得攀登脚手作为上下扶梯;严禁多人挤在一起操作和站在墙上工作或行走。6、砍砖时应面向内打,注意碎砖跳出伤人。斩砖尽量在平地上进行,如必须在脚手架上斩砖时,应面向墙面斩,以免落下伤人;工作完毕,应将墙上工具和多余材料清理干净。7、使用于垂直运输的吊笼、绳索具等,必须满足负荷要求,牢固五损,吊运时不得超载,并须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8、砖料运输车辆前后距离平道上不小于2m,坡道上不小于10m,装砖时要先取高处,防止倒塌伤人。9、砌好的墙,应临时系联系杆使其联系稳定,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加固措施。10、冬季施工时,脚手板上有冰雪、积雪、应先清除后才能上架子金行操作。11、二次砌筑高度一般不超过2m,必要时设置临时支撑。及时浇筑构造柱及碎带,防止砌体倒塌。12、在同一垂直面内工作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可靠的安全措施,下方操作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帽。 7113、人工垂直向上或往下(深坑)传递砖块,架子上的站人板宽度应不小于60cm。14、砂浆搅拌机的使用参见佐工程施工安全章节叙述。第六节装修工程施工安全1、抹灰工程施工安全工作前,必须详细检查工具、脚手架、脚手板以及工作场所,确认无危险时,方可进行操作;室内粉刷一般采用活动脚手架为宜。室内抹灰使用的木凳、金属之架应搭设平稳牢固,脚手板高度不大于2m,架子上对方材料不得有过于集中,存放沙浆的灰斗、灰桶等要放稳。在未铺楼板的室内进行粉刷时,先铺好临时木板,再搭脚手架;搭设脚手架不得有跷头板,并严禁脚手板之歌在门窗、暖气的管道上。禁止在窗冒头、暖气片、洗面盆、坐便器、洗物池等器具上搭脚手架进行粉刷;小块的粉刷工作(如修补空洞等)须在脚手板上进行,禁止使用靠梯;操作前应检查架子、高凳等是否牢固,发现不安全地方立即作加固等处理,不准用50mm100mm、50mm200mm木料(2m以上跨度)、钢模板等作为立人板。顶棚抹灰时,应注意不使灰浆落入眼内;向后移动着操作时,必须注意往后看清再移,以防踏空坠落;楼梯间抹灰时,应使用合乎安全要求的脚手架,严禁利用梯子放在楼梯上进行高空作业;在室内推运小车时,特别是在过道中拐弯时要注意防止小车挤手。在推小车时不准倒退。操作中所使用的工具应放妥,以免坠落伤人并禁止从脚手架上丢扔东西;机械喷涂抹灰时,持喷头的人员必须戴面罩或眼镜,同时还必须遵守有关机械的安全和技术操作规程;使用漂白粉液拌制的砂浆和耐酸砂浆时,应注意有毒和腐蚀伤害;如在通风不良处工作时,应定时通风换气。严禁从窗口向下随意抛掷东西。井架吊篮起吊或放下时,必须关好井架安全门,头、手不得深入井架内,待吊篮停稳,方能进入吊篮内工作。2、油漆涂料施工安全因油漆涂料中常含有生漆、笨、铜等有毒物质,长期接触容易引起职业中毒现象,故在建筑施工的油漆工程中应注意下述安全防护事项:施工现场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若在通风条件不好的场地施工时,必须安置通风设备方能施工。在用钢丝刷、板铿、气动工具、电动工具清除铁锈、铁鳞时,应戴防护眼镜,以免眼睛沾污和受伤。 72在涂刷或喷涂对人体有害的涂料或油漆时,需戴防毒口罩,若对眼睛有害,则应戴密闭式眼镜,以防发生中毒现象。在喷涂硝基漆或其他挥发性、易燃性溶剂稀释的涂料时,不准使用明火,以防火灾。高空作业必须搭设好合格的脚手架、系好安全带。涂刷大面积场地时,对室内照明和电气设备必须按防爆等规定进行安装。对罐体涂漆或喷漆应安装接地装置,以防静电集聚而引起事故。操作人员在施工时感觉头痛、心悸或恶心时,应立即离开工作地点,到通风处换换空气如仍不舒畅,应及时到医院治疗。3、外立面装修施工安全高空作业时,应检查脚手架是否牢固,特别是大风及雨后作业。对脚手板不牢固之处和跷头板等及时处理,要铺有足够的宽度,以保证手推车运灰浆时的安全。在架子上工作,工具和材料要防止稳当,不准随便乱扔。用吊塔上料时,要有专职指挥,遇五级以上大风应暂时停业。沙浆机应有专人操作维修、保养,电气设备应绝缘良好并接地,并做到二级漏电保护。严格控制脚手架施工负载。不准随意拆除、斩断手脚架软硬拉结,不准随意拆除脚手架上的安全设施。如妨碍施工必须经施工人负责人批准后,方能拆除妨碍部位。4、防腐蚀工程施工安全树脂类防腐蚀工程中的许多原料都具有程度不同的毒性或刺激性,使用时或配置时要有良好的通风。操作人员在施工前进行体格检查。患有气管炎、心脏病、肝炎、高血压者以及对某些物质有过敏反应者均不得参加施工。研磨筛分、搅拌粉状填料最好在密封箱内进行。操作人员应穿戴防尘口罩、防护眼镜、手套、工作服等防护用品,工作完毕应冲洗淋浴。施工过程中不慎与腐蚀或刺激性物质接触后,要立即用水或乙醇擦洗。采用毒性较大的材料施工时,应适当增加操作人员的工间休息。施工前制定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应遵照安全技术及劳动防护制度执行。在配置使用乙醇、苯丙酮等依然材料的施工现场,应严谨烟火并应配置消防器材,还要有适当的通风。配硫酸时应将酸注入水中。在配酸现场应备有10%碱液和纯碱液,以备中和洒了的酸液之用。配置硫酸乙酯时,应将硫酸慢慢注入酒精中,并充分搅拌,温度不可超过60摄氏度,以防止酸物飞出。配置量较大时应设有间接冷却装置,面部可涂防护膏保护。使用毒性或刺激性较大的涂料时,操作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品,执行有关安全技术及劳动保护制度,现场应注意通风,并适当采取操作人员轮换、工间休息、下班后冲洗、淋浴等安全防护措施。 73施工现场应注意防火,严格吸烟和使用电炉等。材料库应适当通风并配置消防器材。5、铝合金门窗安装安全搬运玻璃要戴胶手套或用布纸垫包边口锐利部份。堆放玻璃应平稳,防止倾塌。不准在垂直方向的上下两层同时进行作业,以免玻璃掉落伤人。门窗应在室内竖直堆放,并有枕木垫平、固定牢靠和设置防倾倒措施。不得露天堆放,严禁与酸碱等物一起存放。铝合金门窗与建构物拉结点应控制在30-40厘米一度拉结牢固。门窗的玻璃应用夹具紧固,四周内外侧应用密封膏封严。安装门窗必须采用预留洞口的方法,严禁采用边安装边砌口或先安装后砌口。洞口与副框、副框与门窗框拼接处的缝隙,应用密封膏封严。不得在门窗框上安放脚手架、悬挂重物或在框内穿物起吊,以防门窗。6、玻璃安装安全搬运小玻璃时应戴手套,玻璃应立放紧靠。成箱运输时,要做好防雨措施,木箱立放,短距离应用抬杆抬运,不能几人抬角搬运。堆放时,玻璃木箱下必须垫高100毫米,防止受潮。裁划玻璃时,刀要握准、拿隐,中途不宜停刀,并要在划口上预先刷些煤油,使之容易扳脱。安装玻璃不得在垂直方向上下同时进行,施工地点下方及附近应禁止行人通过,以防工具或玻璃坠落伤人。玻璃安装牢固前,不得中途停工或休息;安装牢固后应立即挂牢风钧或插上插销。固定玻璃的钉子或玻璃卡子应装在工具袋内,不得含在嘴里进行施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系牢安全带。在陡坡屋面和天窗上安装玻璃时,应挂设斜梯,并固定牢靠后进行操作。油灰加工地点应事先清理干净,以防砂灰和碎玻璃混入油灰里,导致操作时伤手。第七节水暖设备工程施工安全1、设备安装安全施工前一定要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对具体情况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如吊装设备时,应准确掌握该设备的重量,以防起重机械超负荷吊装。熟悉施工地点周围环境,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措施。如现场要进行电焊、气焊时,应了解四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否则应有专门防护措施。 74从事腐蚀、粉尘和有毒作业时,施工前要认真检查防护措施是否落实,劳保用品是否齐全,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患皮肤病或过敏者不宜参加。施工前应详细检查所用机械、工具,传动和危险部位都要安装防护装置。设备安置须进行交叉作业的,必须设置安全网或其他隔离措施,否则不许施工人员在同一垂直线的下面工作。第八节电气安装施工安全(-)一般要求1.安装施工中用电作业多,工地施工所用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防止触电事故发生。2.高处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临时脚手要符合安全规程。作业人员要系安全带,所用材料要平稳堆放,工具应放入工具袋内,禁止抛掷物件。3.高处作业所用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上端要扎牢,下端要有防滑措施。禁止2人同时在一梯上作业。4.起重吊装作业时,架设、拆卸、收紧缆风绳要注意四周带电线路,防止缆风绳晃动产生短路。缆风绳跨越马路时,架空高度应超过7米。5.在轻型屋面作业时应编制专门安全措施(如搭设跳板、检查屋面结构等)。6.在天棚内组装风管、电气线路时,必须有充分的照明,还熟悉天棚结构,防止坠落事故。7.容器、构件组装焊接时,不能在同一立面的两个高度同时工作,不然应在中间设隔板等防护措施。在密封金属容器内施焊,要加强通风,采用12伏低电压鸨灯,并有人在外监视。8.在光线不足作业点或夜间作业时,都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在施工现场要有减速的交通指示标志,危险地区应悬挂“危险、禁止通行”的明显标志,夜间应设红灯标志。(二)安全技术要求:防止电气工作中的事故,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在技术上应满足以下方面要求:1.对地面之间裸露和人体容易触及的带电设备要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2.设备的带电部分对地和其它部分相互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3.对易产生过电压危害的电力系统采取避雷装置、保护间隙等过电压保护装置。4.对低压电力系统采用接地、接零保护。5.对各种高压用电设备采用熔断器、自动开关、断电等不同类型的保护措施,对低压用电设备则采用相应的低压电器进行保护。6.在电气设备系统和有关工作场所装设安全标志。 751.根据电气设备的特性和要求可采取特殊的安全措施。(三)安全技术措施:L绝缘:即用绝缘物把带电体保护起来,防止直接触及带电体。使用绝缘一要注意绝缘的电压等级;二要重视对绝缘的保护;三要防止绝缘层内受潮导致绝缘外皮带电。2.屏护:即用屏障或围栏防止触及带电体。它们的作用是防止无意触及带电体,使人意识到超越屏障围栏会发生危险。3.间隔;即保持有效间隔,以防止无意触及带电体,凡易于接近的带电体,应保持在手臂所及范围之外。4.安全电压:即根据场所特点,按照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采用相应等级的安全电压。5.保护接零:作用主要在于使漏电设备形成相零短路,迫使熔丝熔断或继电器动作,切断故障电压,其次还能降低故障设备的对地电压,以降低人体接触电压。6.保护接地:作用主要是把漏电设备的对地电压限制在安全范围以内,其次也可迫使小容量设备的熔丝熔断或继电器动作,切断故障电源。7、220V/380V单相用电设备接入220/380V三相系统时,宜使用三相平衡。(四)防止间断电击的措施:必须能够达到以下三个方面:1)自动切断漏电设备的电源;2)降低漏电设备金属外壳的对地电压;3)使人体接触电压或跨步电压限制在安全范围以内。(五)漏电保护装置的安全要求1)灵敏度要正确可靠、合理。灵敏度过高会在运行中不适当地频繁动作,影响正常工作;灵敏度过低,又可能在触电事故中失去保护作用。从保护人身安全可靠性发现,漏电保护装置的动作电流应在15〜50毫安范围之内。为避免误动作,要求漏电保护安装的不动作电流不低于动作电流的1/2。2)漏电保护装置的动作时间决定于保护要求,均不应低于0.1秒。3)有必要的装置监视设备,以防运行状态改变时,失去保护作用。4)要正确安装和维护,满足它对接地装置、接地引线、线路走向和负荷平衡方面的具体要求,以免误动作或不动作。5)漏电保护装置对人身安全、减少设备事故有一定的作用,但不能对两相触电,或触及一相一零等提供保护。第九节脚手架施工安全一、脚手架安全一般要求 76脚手架要求有足够的面积,能满足工人操作,材料堆置和运输的需要,同时还要求坚固稳定,能保证施工期间在各种荷载和气候条件下,不变形、不倾斜和不摇晃。脚手架工程多属高处作业,其安全技术要求主要有:1.必须有完善的安全防护措施,要按规定设置安全网、安全护栏、安全档板以及吊盘的安全装置等。10米以上的脚手架最好在操作层下面留设一步脚手板以保证安全,否则应在操作层下张设安全网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2.操作人员上下架子,要有保证安全的乘人吊笼、扶梯、爬梯或斜道。3.脚手架使用的挑梁、桁梁、吊架、钢丝绳和其它绳索,使用前要作荷载检验,均必须满足规定安全系数,升降设备必须有可靠的制动装置。4.必须有良好的防电、避雷装置,钢脚手架等均应可靠接地,高于四周建筑物的脚手架应架设避雷装置。5.必须按规定设剪刀撑和支撑,高于7米的架子必须和建筑物连接牢固,保证架子不摇晃。6.不论是竹吧和脚手板铺稳,不得留空头板,保证有3个支撑点,并绑扎牢固。7.在脚手架搭设和使用过程中,必须随时进行检查,经常清除架上的垃圾,注意控制架上荷载,禁止在架上过多堆放材料和多人挤在一起。8.暂停工程复工和风、雨、雪后应对脚手架进行详细检查,发现有立杆沉陷、悬空、接头松动、架子歪斜、桁架或吊钩变形等情况应及时处理。9.遇有6级以上大风或大雾、大雨,应暂停高处作业,雨雪后上架操作要有防滑措施。二、脚手架安装与使用安全规定1、脚手架搭设必须按照脚手架具体方案执行。2、出入口必须搭设护头棚,搭设要求应符合有关规定。3、脚手架搭设完成后必须经项目部安全部门验收合格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才能使用。基坑边坡、马道等临边围护用护栏高度为1.5m,立杆间距2.0m,上平高度一致,采用三角支撑,确保牢固,要拉线安装,护栏距边坡边不小于LOm,钢管面刷红白相间防锈漆(每一段0.5m),外挂密目安全网,同时悬挂安全标识。马道宽度不小于1.5m。4、脚手架钢管堆放要求:为保证施工现场文明,材料码放整齐,钢管等周转达材料须上架,并且分规格进行码放,用铸铁直角扣件进行搭设,支架下口距地坪保证200mm,骨架内口净宽为750mm,满足每层铺放15根钢管,多于15根时分层铺放,高度不超过1米高。5、对钢管扣件要分类堆放到料池内,料池用页岩砖砌120墙,墙体外侧及压顶均抹灰,高度700mm,长宽根据料的多少而定。平时应有专人进行维护保养。6、脚手架的应用注意事项 77(1)脚手架上必须满铺跳板或竹吧,跳板悬挑部分不得超过30cm,跳板应与支撑用钢管用铁丝扎牢,有防护拦杆。(2)脚手架上严禁堆放模板、钢筋和其它杂物。(3)严禁攀爬脚手架,严禁踩在钢管上操作。(4)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拆除各种脚手架。(5)在独立柱架上严禁堆放过多的钢筋套,在高且难以防护的位置操作时人员应挂安全带,安全带要挂在操作面的上处,严禁挂脚F处。(6)在梁操作架上,铺梁底模前必须在两侧铺好跳板、做好防护拦;人员操作必要时挂安全带。(7).特殊部位的脚手架(如上人马道等)在其出入口处加挂安全标志牌三、施工马道安全1.马道的宽度一般不得小于L5米,坡度不准大于1:3;如用人工抬运楼板的马道宽度应为2米,坡度不准大于1:4;若坡度大于1:3时,应做成宽度不小于1.2米有栏杆的扶梯;2.马道上应钉防滑木条(间距不能大于30cm);马道和扶梯的拐弯处都应设置有栏杆的平台,拐弯平台不应小于6平方米。3.第一层马道应设置两个剪刀撑,第二层以上应设三个剪刀撑。4.马道立杆应绑斜拉杆。5.用手推车运输的马道坡度不准大于1:7,宽度不准小于1.5米。6.使用梯子应遵守本规程的高空作业安全生产有关规定。7.马道的搭设应按照施工方案执行。马道使用与拆除参见脚手架部分内容。四、脚手架拆除的安全1.拆除前应对脚手架进行检查,如周围有电线或者其它障碍物时,必须采取措施后才能进行拆除。2.拆除时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禁止闲人进出,并应安排专人看管。3.拆除顺序应先上后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并严禁用推倒方法。4.脚手架的栏杆与马道不准先拆除,而应按顺序与脚手架同时拆除。5.拆除斜拉杆及大横杆时,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拆完后由中间的人负责往下顺杆件。6.在较高的地方拆下的材料不应往下抛扔,应用滑车吊下或由斜道运下;拆除的材料应堆放在指定的地点。五、脚手架的安全防护详见第五章脚手架安全防护内容。第十节、冬雨季施工安全一、冬季施工安全。 78亳州市冬季气候寒冷、干燥,风、雪、雾等恶劣天气多,是各类建筑施工事故的多发期。项目部应方案先行,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度,保证安全生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严格管理,严格检查,切实将冬季施工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严防坍塌、火灾、中毒、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等事故的发生。将施工现场“防火、防冻、防滑、防中毒、防坍塌”作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好施工现场消防工作,重点做好作业区、生活区及仓库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严格动火审批制度,设置专门动火监护人,实行现场监护;严禁在明火作业范围内从事油漆等易产生挥发性气体的作业;对电焊、气焊、油漆等工种的作业人员要进行专门的防火安全教育;施工现场保温材料、安全网必须符合阻燃标准,搭建临时房屋必须符合阻燃和防火要求;工地的消防设施必须齐全,消防道路要畅通,消防水源、水桶、水拴等应有保温措施,以防冻结。(二)防止中毒事故的发生。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毯、木柴、煤火及炭火取暖,防止触电和中毒事故的发生。施工企业要为使用有毒材料作业人员配备安全可靠的防护用具。(三)加强防冻、防滑管理。对各类脚手架及洞口、临边防护进行全面检查和消隐;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和霜冻;高处作业人员必须配戴防滑鞋、防护手套等,采取有效的防滑防冻措施;严禁雨雪和大风天气(六级风以上)强行组织高处作业。(四)加强大型设备、深基坑安全管理。重点做好塔吊、外用电梯、吊篮等大型设备的检测、维修和保养,确保安全装置、限位装置有效可靠,提高设备防冻、防风和防坍塌能力;风速在6级以上的天气停止作业,严禁在雨雪、大风天气进行设备拆装。要加强对基坑壁的支护和基坑周边的防护,加强对边坡及毗邻建筑物的观测,杜绝坍塌事故。(五)加强施工现场扬尘管理。达到市政府“五个100%”的目标。四级风(含四级)以上要停止土方作业,现场渣土垃圾及时清运或严密覆盖,并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六)、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妥善安排农民工生活。针对性的冬季施工安全,做好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加强对劳务分包队伍的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做好农民工的取暖、饮食等工作,为农民工创造良好的作业和生活环境。(七)、项目部定期组织开展冬季施工安全大检查工作。发现问题限期处理,形成书面记录。二、雨季施工安全成立雨季防汛领导小组,组建防汛突击队,针对工程特点作好宣传和准备工作,为了保证安全生产,雨施过程中工地要有领导值班,现场有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以免留后患。 79雨期来临前,应落实施工现场的防雨、防雷、用电施工安全教育等准备工作。雨施期间,有关人员要及时掌握天气情况,根据天气情况安排工作。雨季施工前,应对各类仓库、配电室、机具料棚、食堂、宿舍(包括电压线路)施工围墙等进行全面检查,加固补漏。对于危险建筑,必须及时处理。所有的用电机械零线接地要符合临电方案要求,并经常检查保护接地不大于4Q,防雷接地不大于10Qo塔吊使用前必须检查避雷、接地接零保护是否有效,雨后必须检查塔吊路基有无下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电动机械设备和手持式电动机具都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其容量要与用电机械的容量相符,而且单机专用。现场所有的电缆要随时检查,以防破损发生漏电现象。雨后值班电工要及时检查电话线、焊耙线、机械电源线等有无漏电隐患,经检查无问题时,方可合闸使用,雨天不宜进行吊装和露天焊接作业。在雨施前应对现场所有动力及照明线路、供配电电气设施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修理或更换。配电箱、电闸箱等要采取防雨、防潮、防淹、防雷等措施,外壳要做接地保护。雨期施工中,要经常检查各类架子的根部及与建筑物的拉结是否牢固,要经常检查和及时维修加固各类脚手板及防滑条,确保架板稳固,防滑措施有效。雨期施工期间应加强防风紧固措施,大模板应面对面摆放,并按规定进行防风固定;塔吊收工时,大臂应调向避风方向,并将吊钩固定好。下雨时机械操作人员应及时处理好手头工作,切断操作电源,盖好或转移机具设备,停止作业,以防雷击。第十一节屋面工程施工安全本工程属于高层建筑,因屋面工程施工处于高处作业,即可能发生危险。L凡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神经衰弱症等不适于高处作业者不能进行屋面工程施工。2.上屋面前应检查有关安全设施,栏杆、安全网等按照规定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高处作业。3、冬季施工要有防滑措施,屋面上有霜雪必须清扫干净。7.高处作业操作人员不得过分集中,必要时应系安全带。第七章施工机械安全专业工程施工机械使用安全在第六章内进行了分述,本章节只对塔吊、物料提升机机械、起重机械等进行专项描述。第一节综述 801、施工现场应建立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机械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2、为机械设备使用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安装场地必须平整坚实,有排水设施。3、进入现场机械设备必须保持技术状况完好,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经总承包单位使用单位安装单位租赁单位共同验收并报监理审核合格后方可使用。4、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答、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5、现场机械设备的明显部位或机棚内要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标牌。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合格有效操作证上岗。7、操作人员应遵守机械有关保养规定,认真及时做好各级保养工作,经常保持机械的完好状态。严禁带病运行,运行中禁止维护保养;操作人员离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必须切断电源。第二节、起重机械施工安全一、基本要求(1)起重机械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其中,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含物料提升机)还应具有统一登记备案编号。(2)起重机械出租单位应当与承租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并出具起重机械备案证明,提交安装使用说明书。(3)需要安装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前,拆装单位应与委托单位签订安装和拆卸合同,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拆装单位必须依法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相应的安装和拆卸业务。(4)起重机械拆装单位应编制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组织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应当填写《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将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拆装单位资质,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送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在从事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作业2个工作日前,将经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合格的《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报送工程所在地区县建委,办理安装告知手续后方可进行安装、拆卸。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作业前,拆装单位应对拟安装和拆卸设备的完好性进行检查。作业时,拆装单位应当设置警戒区,指派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和监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5) 81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拆装单位应出具自检合格证明,起重机械应达到安全使用标准要求。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前,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对于不需要现场安装的起重机械,应当提供由具有相应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不能提供有效检验报告的起重机械,严禁在施工现场使用。(6)起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含物料提升机)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在工程所在地的区县建委办理使用登记。(7)起重机械的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地面及作业层(高空)的指挥人员均应采用对讲机等有效的通讯联络进行指挥。(8)在露天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作业。雨雪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9)起重机械的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10)作业中执行“十不吊”原则,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信号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方有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牵物;散物捆绑不牢;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零散物无容器;吊装物重量不明等。吊物严禁超出施工现场的范围。(11)重物起升和下降速度应平稳、均匀,不得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应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机,不得带载自由下降。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12)有架空输电线的场所,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以避免起重机结构进入输电线的危险区。安全距离/m电压/kV<11~1520〜4060〜110220沿垂直方向1.53.04.05.06.0沿水平方向1.01.52.04.06.0(13)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其结构形式,规格及强度应符合该型起重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钢丝绳与卷筒应连接牢固,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应至少保留三圈,收放钢丝绳时应防止钢丝绳打环、扭结、弯折和乱绳,不得使用扭结、变形的钢丝绳。使用编结的钢丝绳,其编结部分在运行中不得通过卷筒和滑轮。(14)钢丝绳采用编结固接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并不应小于 82300mm,其编结部分应捆扎细钢丝。当采用绳卡固接时,与钢丝绳直径匹配的绳卡的规格、数量应符合下表的规定。最后一个绳卡距绳头的长度不得小于140mm。绳卡滑鞍(夹板)应在钢丝绳承载时受力的一侧,“U”螺栓应在钢丝绳的尾端,不得正反交错。绳卡初次固定后,应待钢丝绳受力后再度紧固,并宜拧紧到使两绳直径高度压扁1/3。作业中应经常检查紧固情况。见表6-2。与绳径匹配的绳卡数与绳径匹配的绳卡数钢丝绳直径(nun)10以下10~2021~2628-3636-40最少绳卡数34567(个)绳卡间距(mm)801401602202402、塔吊作业安全2.1、基础周围应有良好排水措施。2.2、塔式起重机的接地必须牢固可靠,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Q。2.3、塔顶高度大于30m的塔式起重机顶端和两臂端应装设红色障碍灯。2.4、平衡重、压重的安装数量、位置应与设计要求相符,保证正常工作时不位移、不脱落。2.5、塔式起重机安装后,在空载、无风的状态下,塔身轴心线对支承面的侧向垂直度<4/1000。附着时,最高附着点以下塔身轴心线对支承面侧向垂直度应<2/1000。风力在四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升降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2.6、起重机附着的建筑物,其锚固点的受力强度应满足起重机的设计要求。附着杆系的布置方式、相互间距和附着距离等,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有变动时,应另行设计。2.7、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塔身顶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端高度,应符合出厂规定;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来排除,不得继续作业。2.8、起重机起重量限制器、力矩限制器,起升高度、幅度、行走、回转限位器,小车断绳、断轴保护装置,吊钩、卷筒保险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如图所示。 832.4、卡环在使用时,应保证销轴和环底受力。吊运大模板、大灰斗、混凝土斗和预制墙板等大件时,必须使用卡环。2.10、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总承包单位应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不同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同一施工现场使用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建设单位应当协调组织制定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群塔交叉作业两台塔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塔机的起重臂端部与另一台塔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m的距离;处于高位塔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平衡重的最低部位)与低位塔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m。2.11、塔身应悬挂安全操作规程、使用登记标志、塔机负责人标牌。塔身禁止悬挂标语。2.12、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平衡臂不得在建筑物上方回转。起重机械吊运物料时,吊物不得超出施工现场。2.13、使用前,施工总承包单位、使用单位与出租单位要共同对作业人员和信号指挥人员等进行联合安全技术交底,对安装进行验收,相关责任人员签字。3、履带起重机作业安全3.1起重机应在平坦坚实的地面上作业、行走和停放。在正常作业时,坡度不得大于3°,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3.2起重机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挡位;起重机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下降起重臂,升降动作应慢速进行,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动作。3.3当起重机如需带载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70%,行走道路应坚实平整,重物应在起重机正前方向,重物离地面不得大于500mm,并应栓好拉绳,缓慢行驶。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 843.4起重机行走时,转弯不应过急;当转弯半径过小时,应分次转弯;当路面凹凸不平时,不得转弯。起重机上下坡道时应无载行走,上坡时应将起重臂仰角适当放小,下坡时应将起重臂仰角适当放大。严禁下坡空挡滑行。3.5起重机通过桥梁、水坝、排水沟等构筑物时,必须先查明允许载荷后再通过。必要时应对构筑物采取加固措施。通过铁路、地下水管、电缆等设施时,应铺设木板保护,并不得在上面转弯。4、汽车、轮胎式起重机4.1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4.2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4.3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4.4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调整。4.5汽车式起重机起吊作业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方起吊。4.6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4.7重物在空中需要较长时间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筒制动锁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纵室。5.8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以上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第三节、物料提升机使用安全一、物料提升机安装要求(1)安装前应编制安装方案,报监理审批后执行。(2)基础表面应平整,水平偏差不大于10mm,有排水设施。吊笼进料口应设置防护门。(3)首层进料口一侧应搭设防护棚,防护棚两侧必须用密目安全网进行封闭。(4)物料提升机应设置附墙架,附墙架材质应与架体材质相符。(5)附墙架与架体及建筑物之间采用钢性件连接,不得连接在脚手架上。(6)附墙架设置要符合设计要求,但间隔不大于9米,且在建筑物顶层要设置附墙架,架体顶部自由高度不得大于6m。(7)架体垂直度偏差不超过3%。。(8)物料提升机架体外侧用立网防护严密。 85(9)施工现场不得使用钢管等材料自行搭设的龙门架或井架物料提升机。(10)卷扬机安装在平整坚实位置上,应设置防雨、防砸操作棚,操作人员要有良好的操作视线和联系方法。因条件限制影响视线,必须设置专门的信号指挥人员或安装通讯装置。(11)固定卷扬机地锚要牢固可靠,钢丝绳不得拖地使用,凡经通道处的钢丝绳应予以遮护。(12)卷扬机操作人员离开卷扬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将吊笼降至地面。(13)物料提升机吊笼必须使用定型的停靠、断绳保护装置,设置超高限位装置,使吊笼动滑轮上升最高位置与天梁最低处的距离不小于3米。(14)吊笼前后应设置安全门,防止升降时物料从吊笼中滚落。(15)楼层停层处应平整、坚实,设置可靠防护门,两侧应绑两道护身栏,并用密目网封闭。(16)物料提升机应悬挂安全操作规程、使用登记标志、负责人标牌。(17)物料提升机吊龙必须使用定型的停靠装置,设置超高限位装置,使吊龙动滑轮上升最高位置与天梁最低处的距离不小于3米。天梁应使用型钢,经设计计算确定。(18)物料提升机应设置附墙架,附墙架材质应与架体材质相符。附墙架与架体及建筑物之间采用钢性件连接,不得连接在脚手架上。附墙架设置要符合设计要求,但间隔不大于9米,且在建筑物顶层要设置附墙架。(19)当物料提升机受到条件限制无法设置附墙架时,可采用缆风绳稳固架体。缆风绳采用钢丝绳。20米以下设一道缆风绳,每增加10米加设一组缆风绳,每组4根。缆风绳与地面夹角在60-45度之间,下端与地锚连接,地锚按规定设置。必须使用花篮螺栓调节拉紧钢丝绳。(20)井字架(龙门架)进料口一侧应搭设长度不小于3-6米,宽于架体(梯笼)两侧各1米,高度不低于3米的防护棚,防护棚两侧必须用密目安全网进行封闭,楼层卸料平台应平整、坚实、便于施工人员施工和行走,并设置可靠的工具式防护门,两侧应绑两道护身栏,并用密目网封闭。二、物料提升机的使用要求1.建筑施工中卷扬机安装后,利用机座上的预留孔或用钢丝绳盘绕机库固定在地锚上。机座后部加放压铁,确保卷扬机在作业时不发生滑动、位移、倾覆现象。2.钢丝绳出头应从下方引出,卷筒中心应与前面的第一个导向滑轮中心线垂直,第一个导向滑轮不准使用开口滑轮,滑轮应用地锚固定,不准绑在垂直运输架上。3.滑轮距扬机至少保持8〜12米,超过3吨的卷扬机应大于15米。钢丝绳绕到卷筒两端,其倾角不准超过1.5度〜2度。4.为确保安全,起吊重物处于最低位置时,钢丝绳不应从卷筒上全部放出,除压板固定的圈数外,至少还应留有3圈安全圈。5.安装卷扬机应选择地势稍高、视野良好、地基坚实的地方。室外安装的卷扬机,应有防雨、防砸措施。一般是搭设简易工棚,工棚搭好后,应保证机手能看到被吊物件的起、落情况和地点。 861.卷扬机电气控制系统要设在司机身边。保证设置要可靠有效,以防触电。2.卷扬机的司机应经培训I、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定机定人。操作前应进行试车,要检查制动设备是否灵敏可靠,连接紧固件是否有松动,工作条件及安全装置是否符合要求,确认无误后方准开车。3.卷扬机严禁超载运行,运行时钢丝绳不准拖地。通过通道时,应加保护装置,不准人踩、车压,严禁人员跨越正在运行的钢丝绳。9、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严禁载人上下。4.埋设地锚应注意事项:1)埋设地锚应根据缆绳拉力进行必要的计算,并考虑相应的安全系数,使其具有足够的锚固力。根据计算和埋设条件,选择地锚的规格和型式。2)地锚只允许在规定的方向受力,生根钢丝绳方向应尽量和地锚受力方向一致。3)地锚要埋设在干燥的地方,防止雨水浸泡。4)严禁使用虫蛀、腐朽、裂缝等木材做地锚。5)严禁利用现场不稳固的物体、电线杆、生产运行中的设备,管道及不明吨位的构筑物代替地锚。6)地锚在使用过程中要指派专人负责,并经常进行检查,尤其是雨后更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第四节中小型机械施工安全1、施工现场的木工设备必须搭设封闭式防砸、防雨的操作棚。2、机械设备安装、存放应坚实稳固;固定式机械有可靠基础,移动式机械作业时应楔紧或架起行走轮。3、圆锯的锯盘应安装防护罩,并设置保险档、分料器。凡长度小于50厘米,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4、平刨安装安全护手装置。不得使用平刨和园锯合一的多功能机具。5、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度的防护罩和牢固可调整的工作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毫米的砂轮。6、手持电动工具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如下图所示。 877、手持电动工具作业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1)外壳、手柄不出现裂缝、破损;(2)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正常,保护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3)各部防护罩齐全牢固,电气保护装置可靠。8、使用刃具的机具,应保持刃磨锋利,完好无损,安装正确,牢固可靠。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和砂轮,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整或更换,然后再继续进行作业。9、使用射钉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严禁用手掌推压钉管和将枪口对准人;(2)击发时,应将射钉枪垂直压紧在工作面上,当两次扣动扳机,子弹均不击发时,应保持原射击位置数秒钟后,再退出射钉弹;(3)在更换零件或断开射钉枪之前,射枪内均不得装有射钉弹。第五节、施工机械安全防护1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包括自有、租赁设备)必须实行安装、使用全过程管理。2施工现场要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需的条件,确保使用安全。3机械设备操作应保证专机专人,持证上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法”。4施工现场的起重吊装必须由专业队伍进行,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起重吊装作业前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划定施工作业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和专职监护人员。起重回旋半径与高压电线必须保持安全距离。5现场构件应有专人负责,合理存放,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吊装方法。起重机械司机及信号人员应熟知和遵守设备性能及施工组织设计中吊装方法的全部内容。多机抬吊时单机负载不得超过该机额定起重量的80%。6因场地影响塔式起重机易装难拆的现场,安装拆除方案必须同时制定。 887塔式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及起重机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原厂使用规定,并办理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定期检测。8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四限位、两保险)必须齐全、灵敏、可靠。9群塔作业方案中,应保证低位的塔机臂架端部与相邻塔身之间有两米的距离。配备固定的信号指挥和相对固定的挂钩人员。10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交底中的要求,吊物严禁超出施工现场范围。6级以上强风必须停止吊装作业。11外用提升架的基础做法、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规定。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及安装工艺要求。如遇特殊情况(附墙距离须做调整等)应由机电、技术部门制定方案,经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12外用提升架司机必须持证上岗,熟悉设备的结构、原理、操作规程等。班前必须坚持例行保养。设备接通电源后,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岗位,监督运载物料时作到均衡分布,防止倾翻和外漏坠落。13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等机械设备必须有市建委颁发的同意编号;安装单位必须具备资质,作业人员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同一台设备的安装和顶升、锚固必须由同一单位完成,安装完毕后填写验收表,数据必须量化,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14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保证齐全、灵敏、可靠。15施工现场的木工、钢筋、混凝土、卷扬机械、空气压缩机必须搭设防砸、防雨的操作棚。16各种机械设备要有安装验收手续,并在明显部位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负责人的标牌。17认真执行机械设备的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记录。18施工现场机械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运行中禁止维护保养;操作人员离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必须切断电源。19蛙式打夯机必须使用单向开关,操作扶手要采取绝缘措施。20蛙式打夯机必须两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严禁在夯机运转时清除积土。夯机用后应切断电源遮盖防雨布,并将机座垫高停放。21固定卷扬机机身必须设牢锚固。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使用开口拉板式滑轮。22操作人员离开卷扬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将吊笼至地面。23搅拌机使用前必须支撑牢固,不得用轮胎代替支撑。移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启动装置、离合器、制动器、保险链、防护罩应齐全完好,使用安全可靠。搅拌机停止使用,将料斗升起,必须挂好上料斗的保险链。料斗的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时必须及时更换。维修、保养、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监护。24圆盘的锯盘及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并设保险档、分料器。凡长度小于50cm, 89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盘。破料锯与横截锯不得混用。25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度的防护罩和牢固可调整的工作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的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mm的砂轮。26平面刨、手压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27吊索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28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凡表面磨损、腐蚀、短丝超过标准的,或打死弯、段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29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30卡环在使用时,应保证销轴和环底受力。吊运大模板、大灰斗、混凝土斗和预制墙板等大件时,必须使用卡环。31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有专人指挥。32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第八章临时用电安全第一节临时用电安全概述0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部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要求,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建立相关的管理文件和档案资料。02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必须订立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相关责任。分包单位必须遵守现场管理文件的约定,总包单位必须按照规定落实对分包单位的用电设施和日常施工的监督管理。0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管理,明确职责,并建立电工值班室和配电室,确定电气维修和值班人员。现场各类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确定检修和维护负责人。04临时用电配电线路必须按照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绞软线。电缆线路必须按规定沿附着物敷设,不得沿地面明敷设。05各类施工活动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06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各级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气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形、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并在电箱正面门内绘有接线图。07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想体、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并有防雨防砸措施。08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规范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响应的接零或接地的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9009在采用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逐级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10现场金属架构物(照明灯架、垂直提升装置、超高脚手架)和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11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依据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采用H类、III类绝缘的手持电动工具。工具的绝缘状态、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调换,维修和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负责。12一般场所采用220伏电源照明的必须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特殊场所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13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和生活区应根据用途按规定安装照明灯具和使用用电器具。食堂的照明和饮事机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现场凡有人经过和施工活动的场所,必须提供足够的照明。14使用行灯和低压照明灯具,起电源电压不应超过36伏,行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使用橡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绞线。行灯和低压灯的变压器应装设在电箱内,符合户外电气安装的要求。15现场使用移动式碘鸨灯照明,必须采用密闭式防雨灯具。碘鸽灯的金属灯具和金属支架应做良好接零保护,金属架杆手持部位采取绝缘措施。电源线使用护套电缆线,电源侧装设漏电保护器。16使用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应小于3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电焊机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电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接地线。电焊把线应使用专用的橡套多股软铜电缆线,线路应绝缘良好,无破损、裸露。电焊机装设应采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交流电焊机要装设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1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级专业检测机构认证。18检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器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时,必须切断电源,拆除电气连接并悬挂警示标牌。试车和调试时应确定操作程序和设立专人监护。第二节临时用电安全要求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91(-)TN-S接零保护系统和防雷1、TN-S系统(三相五线制)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如下图所示。 92专用变压器供电时TN-S接零保护系统示意图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2、TN-C-S系统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如图所示。一:相四线供电时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零线引出示意图在TN接零保护系统中,通过总漏电保护器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之间不得再做电器连接。在TN接零保护系统中,PE零线应单独敷设。重复接地线必须与PE线相连接,严禁与N线连接。 93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3、接地与接地电阻(1)工作接地将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叫工作接地,阻值应小于4Q。(2)保护接地将电气设备外壳与大地连接叫保护接地,阻值应小于4Q。(3)保护接零将电气设备外壳与电网的零线连接叫保护接零。(4)重复接地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在T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Q。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0Q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应不大于10Qo不得采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见图7-3),不得采用螺纹钢。接地体材料4、机械设备防雷装置(1)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字架、龙门架等机械设备,当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的防雷装置接闪器的保护范围以外时,应按规定安装防雷装置。(2)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接闪器)长度宜为l-2m。塔式起重机可不另设避雷针(接闪器)。(3)施工现场内所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Q。5、钢管脚手架防雷(1)钢管脚手架应至少有两处与建筑物的接地装置对称可靠连接,连接线可采用截面不得小于25X4mm2的镀锌扁钢。 94(2)当无法与建筑物的接地装置连接时,应单独设置人工接地体。第三节外电线路防护安全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区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1、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之间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表规定。表7-1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11-1035-110220330-500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4.06.08.010153、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装物边缘的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7-3规定。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电压(kV)安全距离(m)<11035110220330500沿垂直方向1.53.04.05.06.07.08.5沿水平方向1.52.03.54.06.07.08.5当达不到1-3条中的规定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架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人员监护。4、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7-4所列数值。防护设施应坚固、稳定、且对外电线路的隔离防护应达到IP30级(IP30级规定是指防护设施的缝隙,能防止62.5mm固体异物穿越)。表7-4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W1035110220330500 95最小安全距离(m)1.72.02.54.05.06.0当本章第4条规定的防护措施无法实现时,必须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未采取上述措施的严禁施工。第四节临电配电室安装与使用安全1、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设在无灰尘、潮气少、震动小、无腐蚀介质、无易燃易爆及道路顺畅的地方。2、成列的配电柜和控制柜两端应与保护零线和重复接地线作电气连接。3、配电室和控制室应能自然通风,并应采取防止雨雪侵入和动物进入的措施。4、配电室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配电柜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单列布置或双列背对背布置不得小于L5m双列面对面布置不得小于2m。(2)配电柜后面的维护通道宽度,单列布置或双列面对面布置不得小于0.8m,双列背对背布置不得小于L5困,个别地点有建筑物结构凸的出地方,则此点通道宽度可减少0.2m。(3)配电柜侧面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少于1m。(4)配电室的顶棚与地面的距离不低于3m。(5)配电室内设置值班或检修室时,该室边缘距配电柜的水平距离大于1m,并采取屏障隔离。(6)配电室内的裸母线与地面垂直距离小于2.5m时,采用遮拦,遮拦下面通道高度不得小于1.9m„(7)配电室围栏上端与其正上方带电部分的净距离不得小于0.075m。(8)配电装置的上端距顶棚不得小于0.5m。(9)配电室内的母线涂刷有色漆,以标志相序;以柜正面方向为基准,其涂色符合下表规定。母线涂色相别颜色垂直排列水平排列引下排列L1(A)黄上后左L2(B)绿中中中L3(C)红下、,-刖右N淡蓝——————(10)配电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耐火等级不低于3级,室内配置沙箱和可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11)配电室的门向外开,并配锁。 96(12)配电室的照明分别设置正常照明和事故照明。5、配电柜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6、配电柜或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应挂接地线,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7、配电室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杂物。第五节临电配电线路安全一、架空线路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架空线路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其他设施上。架空线在一个挡距内,每层导线接头数不得超过该层导线数的50%,且一根导线只有一个接头。在跨越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挡距内,架空线不得有接头。(1)架空线路相序排列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动力、照明线在同一横担上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依次为L1、N、L2、L3、PEO②动力线、照明线在二层横担上分别架设时,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依次为LI、L2、L3;下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依次为LI、L2、L3、N、PEO(2)架空线路与邻近线路或固定物的距离 97架空线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杆或木杆。钢筋混凝土杆不得有露筋、裂纹和扭曲。木杆不得腐朽,其梢径不得小于130mll1。架空线路与邻近线路或固定物的距离应符合表的规定。项目距离类别最小空间净距架空线路的过引线、接下线与邻线架空线与架空线电杆外缘架空线与摆动最大时树梢0.130.050.50最小垂直距离(m)架空线同杆架设下方的通信、广播线路架空线最大弧垂于地面架空线最大弧垂与暂设工程顶端架空线与邻近电力线路交叉1.0施工现场机动车道铁路轨道IkV以下l-10kV4.06.07.52.51.22.5最小水平距离(m)架空线电杆与路基边缘架空线电杆与铁路轨道边缘架空线边线与建筑物凸出部分1.0杆高(m)+3.01.0二、电缆线路(1)电缆的选择电缆中心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五芯电缆必须包含淡蓝、绿/黄二种颜色绝缘芯线,淡蓝色线必须用作N线,绿/黄双色线必须用作PE线,严禁混用。(2)电缆设置的基本要求电缆线路因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随地拖拉。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3)埋地敷设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得小于0.6m,并应在电缆紧邻上、下、左、右侧均匀敷设不得小于50mm厚的细沙,然后覆盖砖或混凝土等硬质保护层。埋地敷设的电缆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坏,并应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如图所示。 98(4)架空敷设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电杆、支架或墙壁敷设,严禁在树木、脚手架架设,并用绝缘子固定,绑扎必须采用绝缘线,架设高度应符合前面架空线的敷设高度要求,沿墙敷设时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2.0m。如下图所示。电缆架空示意图(5)在建工程内电缆的敷设在建高层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取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并应靠近用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层楼不得少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刚性固定,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2m。(6)电缆的防护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介质腐蚀的场所,以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埋地电缆与其附近外电电缆和管沟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三、室内配线主要要求(1)一般要求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室内配线应根据配线类型采用瓷屏、瓷(塑料)夹、嵌绝缘槽、穿管或钢索敷设。潮湿场所或埋地非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和管接头应密封;当采用金属管敷设时, 99金属管必须作等电位连接,旦必须与PE线相连接。(2)架设的要求室内非埋地明敷主干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架空进户线的室外端应采用绝缘子固定,过墙处应穿管保护,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并应采取防雨措施。(3)电线的选择室内配线所采用导线或电缆的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或线路的计算负荷确定,铜线截面不得小于L5mm2,铝线截面不得小于2.5mm2(4)短路与过载保护室内配线必须有短路保护。熔断器的熔体额定电流应不大于明敷绝缘导线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的L5倍;断路器的瞬动过流脱扣电流整定值应小于线路末端单相短路电流。室内配线必须有过载保护。绝缘导线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不得小于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或短路器长延时过流脱扣器脱扣电流整定值的L25倍。对于穿管敷设的绝缘导线线路,其短路保护熔断器的熔体额定电流不应大于穿管绝缘导线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的2.5倍。四、配电箱与开关箱1、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1)一般要求①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A、B、C箱),实行多级配电。总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若干开关箱。总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开关箱。箱外观示意如图7T3所示。 100②动力配电箱和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当合并设置为同一配电箱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设。③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大于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如上图所示(开关箱与设备之间的距离应在3米之内)。2、基本安全保障(1)必须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规定,即每一台用电设备,必须有一个专用的开关箱,每个开关箱内必须有一个电源隔离开关和一个漏电断路器(同时具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严禁由同一个开关箱(同一隔离开关和漏电保护器)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2)必须按“多级配电逐级保护”设置漏电保护,即指在总配电箱设置一级漏电保护,开关箱中设置一级漏电保护,分配电箱中也应设置漏电保护。3、配电箱与开关箱的安装(1) 101配电箱与开关箱应装设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该处应为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另外该处不得有任何的物理性、化学性损害,即不得在有严重损害作用的瓦斯、烟气、潮气及其他有害介质,亦不得在易受外来固定撞击、强烈震动、液体侵溅及热源烘烤场所。否则必须将这些伤害物清除,或者做防护处理。(2)安装的位置应足够有2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并且有足够的通道。其附近或通道不得有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妨碍作业的灌木、杂草。(3)装设应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支架应用较为结实的材料制作,应坚固、稳定。4、配电箱与开关箱的制作(1)材质的要求①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冷轧钢板制作,钢板的厚度应为L2-2.0mm,其中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L2mm,配电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5mm,箱体表面应做防腐处理。②配电箱内安装电器的安装板,应为金属或非木质阻燃绝缘电器安装板;金属电器安装板与箱体应做电气连接。(2)电器设置的基本要求①配电箱内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别设置工作零线(N线)端子板和保护接零线(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②配电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导线的绝缘的颜色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并排列整齐;接头不得采用螺栓压接,应采用焊接并作绝缘包扎,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③配电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零,金属门与金属箱体必须通过采用多股软铜线做电气连接。如上图所示④配电箱的箱体内电器的安装尺寸应符合相关要求。(3)配电箱体结构 102①配电箱、开关箱外形结构应能防雨、防尘。②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出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③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配置进出线的固定线卡,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或成束卡固在箱体上,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移动式电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不得有接头。5、配电箱与开关箱内电器的设置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严禁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1)总配电箱电器装置的选择总配电箱电器应具备电源隔离,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以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电器设置应符合下列原则;①当总路设置总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所设总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总断路器或总熔断器。②当各分路设置分路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断路器。当所设分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分路断路器或分路熔断器。③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并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如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可不另设隔离开关。④熔断器应选用具有可靠灭弧分断功能的产品。⑤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⑥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电度表及其他需要的仪表。(2)分配电箱电器装置的选择①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②分配电箱电器应具备电源隔离,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以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③分配电箱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并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如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可不另设隔离开关。(3)开关箱电器装置的选择 103①开关箱必须装设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当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装设断路器或熔断器。②开关箱中隔离开关,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并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③开关箱中的隔离开关只可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3.OkW的动力电路,但不应频繁操作。容量大于3.O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断路器控制,操作频繁时还应附设接触器或其他启动控制装置。④开关箱中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和动作整定值应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值和特性相适应。(4)漏电保护器的选择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总配电箱、开关箱靠近负荷的一侧,且不得用于启动电气设备的操作。①总配电箱内漏电断路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小于10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应不大30mA・s;②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③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④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极数和线数必须与其负荷侧负荷的相数和线数一致。⑤漏电保护器应按产品说明书安装、使用。对搁置已久重新使用或连续使用的漏电保护器应逐月检测其特性,发现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5)配电箱和开关箱的使用与维护1、使用管理①所有的配电箱、开关箱应有门,有锁;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编号,并标明责任人;配电箱、开关箱内多路配电应有分路标记及系统连接图。②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停止作业时,应将开关箱内隔离开关和漏电断路器断电;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应将配电箱断电上锁,断电应断隔离开关。③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保持整洁。④所有的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以下操作顺序:⑤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⑥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⑦但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可除外。⑧所有的配电箱、开关箱都应有其专有的用途,不得随意挂接其他用电设备;改变用途必须经主管人员同意,必须由专业电工作业。 1042、维护的要求①配电箱、开关箱应定期检查、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作业。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并应做检查、维修记录。②配电箱、开关箱进行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工作时应有专人监护。五、建筑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用电要求1、一般规定施工现场中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选购、使用、检查和维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选购的电动建筑机械、手持电动工具及其用电安全装置,符合相应的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且具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2)建立和执行专人专机负责制,并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3)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PE线)可靠连接,运行时产生振动的设备的金属基座、外壳与PE线的连接点不得少于两处。(4)每台电动建筑机械、手持电动工具均应装设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Is。(5)按使用说明书使用、检查、维修。(6)塔式起重机、室外电梯、滑升模板的金属操作平台及需要设置避雷装置的物料提升机等,除应连接PE线外,还应做重复接地。设备的金属结构构件之间应保证电气连接。(7)手持式电动工具中的塑料外壳H类工具和一般场所手持式电动工具中的III类工具可不连接PE线。(8)电动建筑机械或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按其计算负荷选用无接头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其中PE线应采用绿/黄双色绝缘导线。(9)其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GB5013的要求。电缆芯线数应根据负荷及其控制电器的相数和线数确定;三相四线时,应选用五芯电缆;三相三线时,应选用四芯电缆;当三相用电设备中配置有单相用电器具时,应选用五芯电缆;单相二线时,应选用三芯电缆。(10)每一台电动建筑机械或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除应装设过载、短路、漏电保护电器外,还应装设隔离开关。容量大于3.O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断路器控制,操作频繁时还应附设接触器或其他启动控制装置,正、反向运转控制装置中控制电器应采用接触器、继电器等自动控制电器,不得采用手动双向转换开关作为控制电器。2、起重机械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主要有塔式起重机、施工升 105降机、物料提升机和流动式起重机等,设备安全用电的要求如下:(1)塔式起重机①塔式起重机的电气设备必须保证传动性能和控制性能可靠,在紧急情况下能切断电源安全停车。在安装、维修、调整和使用中不得任意改变电路。电气元件的选择应考虑到起重机工作时震动大、接电频繁、露天作业等特点,不得购买假冒伪劣产品。电气连接应当接触良好,防止松脱。导线束应用卡子固定,以防摆动。②塔式起重机应做好防雷接地;连接到塔式起重机的PE线应做重复接地。重复接地和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接地电阻应<10Q。轨道式塔式起重机应在轨道两端各设一组接地装置。道轨的接头处做电气连接,两条轨道端部应作环形电气连接。较长轨道每隔不大于30m应加一组接地装置。③塔式起重机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轨道式塔式起重机的供电电缆不得拖地行走。④需要夜间工作的塔式起重机,应设置正对工作面的投光灯、塔式起重机应有良好的照明,照明应设专用电路,以保证供电不受塔式起重机停机的影响。塔身高于30m的塔式起重机,应在塔顶和臂架端部装设红色障碍信号灯。⑤在强电磁波源附近工作的塔式起重机,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并应在吊钩与机体间采取绝缘隔离措施,或在吊钩吊装场面物体时,在吊钩上挂接临时接地装置。⑥塔式起重机的操纵系统应设音响信号,此信号应对工作场地起警报作用。⑦塔式起重机应设置短路及过流保护、欠压、过压及失压保护、零位保护、电源错相及断相保护。⑧塔式起重机必须设置紧急断电开关,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切断起重机总动力电源。紧急断电开关应设在司机操作方便的地方。⑨塔式起重机进线处宜设主隔离开关,或采取其他隔离措施。隔离开关应做明显标记。⑩塔式起重机电源电缆应选用重型橡套五芯电缆,以满足TN-S供电系统的需要。(2)桩工机械和水工机械①电力驱动打桩机械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都应按规定接好保护零线(PE线)和重复接地线,打桩机械的金属结构应接好防雷接地线。②打桩机械电气控制操纵箱的电源进出线电缆,必须采取加强护套保护措施,防止因机械震动、磨擦导致绝缘损坏。③潜水电机的负荷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长度不得小于1.5m,且不得承受外力。潜水电机的出水和入水应配备专用提升绳索,严禁拉拽电缆提升潜水泵。③潜水式钻孔机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必须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 106(3)夯土机械①夯土机械必须设专用开关箱,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必须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Is。②夯土机械的金属外壳连接保护零线(PE线),连接点不得少于2处。③夯土机械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④使用夯土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使用过程应有专人调整电缆。电缆长度应不大于50m。电缆严禁缠绕、扭结和被夯土机械跨越。⑤多台夯土机械并列工作时,其间距不得小于5m;前后串列工作时,其间距不得小于10m。⑥夯土机械的操作手柄绝缘应良好。⑦夯土机械的控制开关不得使用倒顺开关,以防误操作。3、焊接机械(1)电焊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干燥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2)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其电源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交流电焊机的金属外壳和二次侧连接焊接工件的一端必须接好保护零线(PE线)。发电机式直流电焊机的换向器应经常检查和维护,应消除可能产生的异常电火花。(3)电焊机械应配备专用开关箱,开关箱中应设短路和漏电保护,其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Is。交流电焊机还应配装防二次侧触电保护器。(4)电焊机械的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的长度应不大于30m,不准有接头,不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的地线。二次线跨越道路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避免踩踏、轧压造成破断或短路。(5)使用电焊机械焊接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严禁露天冒雨从事电焊作业。4手持式电动工具(1)空气湿度小于75%的一般场所应选用I类或n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其金属外壳与PE线的连接点不得小于2处;除塑料外壳II类工具外,相关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不于15mA,额定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Is。其负荷线插头应具备专用的保护触头。所用插头和插座在结构上应保持一致,避免导电触头和保护触头混用。(2)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n类或由安全隔离变压器供电的m类手持电动工具,金属外壳I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时,其金属外壳与PE线的连接点不得小于2处,相关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其开关箱和控制相应设置在作业场所外面。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件上严禁使用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3)狭窄场所(锅炉、金属容器、地沟、管道内等),必须选用由隔离变压器供电的III类手持电动工具,其开关箱和安全隔离变压器均应设置在狭窄场所外面,并连接PE 107线。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有防溅型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操作过程中,应有人在外面监护。(4)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不得有接头。(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插头、开关、负荷线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绝缘检查和空载检查,在绝缘合格和空载运转正常后方可使用。绝缘电阻不得小于表7-7规定的数值。表7-7手持式电动工具绝缘电阻限值表7-7手持式电动工具绝缘电阻限值测量部位绝缘电阻(MQ)I类n类in类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271注:绝缘电阻用500V兆欧表测量(6)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必要时要站在绝缘板或绝缘垫上工作。5、其他电动建筑机械(1)混凝土搅拌机、插入式振动器、平板振动器、地面抹光机、水磨石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盾构机械、水泵等设备应配备专用开关箱,开关箱中应设短路和漏电保护,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2)混凝土搅拌机、插入式振动器、平板振动器、地面抹光机、水磨石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盾构机械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任何破损和接头。(3)水泵的负荷线必须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严禁有任何破损和接头,并不得承受任何外力。(4)盾构机械的负荷线必须固定,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5)对混凝土搅拌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盾构机械等设备进行清理、检查、维修时,必须首先将其开关箱分闸断电,呈现可见电源分断点,关门上锁后,才能进行设备的清理、检查和维修。(6)混凝土搅拌机、插入式振动器、平板振动器、地面抹光机、水磨石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盾构机械无人操作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6、办公、生活用电器 108建筑施工现场的临时办公和生活用电器设备主要指电脑、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空调、电风扇、电冰箱、电炊具、热水器、消毒柜、排油烟机及办公与生活照明等。办公和生活用电器大多安装在人员活动较为集中的办公室、食堂、宿舍等场所,由于是临时办公与生活用电,且用电量较小,故用电安全容易被忽视,安全隐患较多,为避免触电事故和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1)建筑施工现场的临时办公和生活用电的供电应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由于办公和生活用电器设备的电源电压大多是单相220V,因此,各用电回路的负荷要进行计算,尽量达到三相平衡,避免零点漂移。(2)各用电场所的电气线路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进行布线,严禁私接乱拉。(3)临时办公和生活用电应设专用配电箱。专用配电箱内应设隔离开关、短路、过电流及漏电保护装置。短路、过电流保护装置选用自动空气开关时,额定电流的选择和过电流保护的整定要符合要求。(4)各用电场所应设专用开关箱。各专用开关箱内应设短路、过电流及漏电保护装置。短路、过电流保护装置选用自动空气开关时,额定电流的选择和过电流保护的整定要符合要求。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一般环境下,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厨房、卫生间、冲凉房等潮湿环境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Is。(5)办公和生活用电器设备具有金属外壳的,如电脑主机箱、电冰箱、洗衣机、柜式空调和各类炊具等的插排或插座,除引入单相220V的相线(L线)、工作零线(N线)外,还必须把保护零线(PE线)引入接好,保证办公和生活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与保证零线有可靠的电气连接,避免间接触电事故的发生。(6)引入办公和生活区的PE线,要在专用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Q。(7)办公和生活区照明与动力用电必须分别设置,室内照明灯具的安装高度,距地面应不低于2.5m,室外照明灯具的安装高度,距地面应不低于3m,所有灯具应设开关控制。(8)照明灯具的接线必须正确,螺口灯泡的螺口必须接工作零线(N线),开关必须控制相线(L线)。(9)厨房、卫生间、冲凉房等潮湿环境以及室外露天,应选用密闭型防水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10)严禁装设床头开关和床头插座。严禁在宿舍使用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的电器。(11)功率较大的电器,其开关、导线、插头和插座的选择一定要匹配,要留有充分的余量。不得使用破损的插头和插座,不得用拔、插插头的方法来开、关电器,更不要用湿手拔、插插头。六、临时用电照明1、照明设置一般规定(1)在坑、洞、井内作业、夜间施工或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料具堆放场及自然采光差等场所,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 109(2)停电后,操作人员需及时撤离的施工现场,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3)动力配电箱和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别配电;照明配电箱和照明配电线路必须装设隔离开关和漏电断路器(同时具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4)照明器的选择必须按规定,按不同的环境条件选用。①正常湿度的一般场所,可选用开启式照明器。②潮湿或特别潮湿场所,以及室外露天,选用密闭型防水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③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选用防尘型照明器。④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按危险场所等级选用防爆型照明器。③存在较强震动的场所,选用防震型照明器。⑥有酸、碱等强腐蚀介质场所,选用耐酸碱型照明器。(5)对需要大面积照明的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混光用的卤铝灯等。(6)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和器材。(7)无自然采光的地下大空间施工场所,如施工面积较大地下多层施工、施工环境复杂,以及较大面积的临建设施,应编制单项照明用电方案,且方案应有负荷计算、灯具选型、平面布置图、接线系统图等。2、照明供电的安全措施(1)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2)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照明器。①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②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③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3)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4)使用行灯(手持照明灯具)应按以下规定:①电源电压不大于36V。②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③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④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⑤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5)照明系统宜保持三相负荷平衡,其中每一单相回路上,灯具和插座数量应不超过25个,负荷电流不宜超过15A。 110(6)携带式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引线应采用橡皮护套或塑料护套铜芯软电缆,中间不得有接头,长度不宜超过3m,其中绿/黄双色线只可作为PE线使用,电源插销应有保护触头。3、照明线路及照明装置(1)工作零线截面应按下列规定选择:①单相二线及二相二线线路中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②三相四线制线路中,当照明器为白炽灯时,零线截面不小于相线截面的50%,当照明器为气体放电体时,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③在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与最大负荷相线截面相同。(2)照明装置选择①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与PE线相连接,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隔离开关、短路与过载保护电器和漏电保护器。②室外220V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m,室内220V灯具不得低于2.5m。③普通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300nlm;聚光灯、碘铛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达不到要求时,应采取隔热措施。④路灯的每个灯具应单独装设熔断器保护。灯头线应做防水弯。⑤碘铛灯及钠、诧、锢等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3m以上,灯线应固定在专用的接线柱上,不得靠近灯具表面。如图7-19和图7-20所示。图7-19⑥螺口灯头及其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相线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纹口相连的一端。灯头的绝缘外壳无损伤、无漏电。⑦暂设工程的照明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控制,开关安装位置应符合以下规定:拉线开关距地面高度为2〜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m〜0.2m,拉线出口向下。其他开关与地面高度为L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m〜0.2m。⑧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⑨对夜间影响飞机或车辆通行的在建工程及机械设备,必 111须设置醒目的红色障碍信号灯,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总电源开关的前侧,并应设置外电线路停止供电时的应急自备电源。第九章消防保卫及生活区措施第一节消防管理一、现场消防管理总要求施工现场遵照《亳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规章展开消防工作。施工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施工现场的义务消防员,要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并将皮培训资料存入内业挡案中。施工现场必须设立临时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米,并保证消防车道畅通,禁止在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作到布局合理。要害部位应配备不少于4具的灭火器,要有明显的标志,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灭火器材灵敏有效。施工现场消火栓应布局合理,消防干管直径不小于100毫米,消火栓处昼夜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物品。地下消火栓必须符合防火规范。高度超过24米的建筑工程,应安装临时消防立管。管径不得小于75毫米,每层设消火栓口,配备足够的水龙带。消防供水要保证足够的水源和水压,严禁消防立管做为施工用水管线。消防泵房应使用非燃材料建造,位置设置合理,便于操作,并设专人管理,保证消防供水。消防泵的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要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电焊工、气焊工从事电器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用火前,要对易燃、可燃物清除,采取隔离等措施,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作业后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可离去。用火证当日有效。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氧气瓶、乙焕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间距不小于10米。建筑工程内禁止氧气瓶、乙块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醐二施工现场使用的电器设备必须符合要求。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闸箱内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施工现场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库房、木工加工场所、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业场所不得使用明露强光源灯具。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应符合要求。库房应采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工程内不准做库房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废弃材料应及时清除。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的安全网、密目式防尘网保温材料,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使用时施工企业保卫部门必须严格审核,凡是不符和规定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11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得在建筑工程内设置宿舍。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严禁工程中明火保温施工及宿舍内明火取暖。从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必要时派专人看护。生活区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管理规定。严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设,宿舍内不得卧床吸烟,房间内住20人以上必须设置不少于2处的安全门。居住100人以上,要有消防安全通道及人缘舒散预案。生活区的用电要符合防火规定。用火要经保卫部门审批,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使用规定,用火点和燃料不能再同一房间内,使用时要有专人管理,停火时要将总开关关闭,经常检查有无泄露。二、现场消防机构建设、人员配备、消防安全职责1、机构建设、人员配备施工企业的消防保卫工作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部项目经理督导、项目技术总工提供技术支持,项目部安保部长负责此项工作安排与实施,项目专职安全员负责日常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负责。分包企业向总包企业负责,接受总承包企业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具体组织机构详见第三章。2、项目部安保部门消防安全职责(1)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2)建立本项目消防安全责任考核奖惩制度。(3)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4)进行经常性的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5)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6)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处于正常状态。(7)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占用疏散通道或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在生产工作期间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8)消防值班人员、巡逻人员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9)火灾发生后,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灾情况。(10)制定并完善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预案,并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11)对项目施工人员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12)建立健全并统一保管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和全面反映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补充、更新。 113(13)严格落实有关动用明火的管理制度。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在非营业期间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共同采取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物、可燃物,配备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和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14)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3、义务消防队组织项目部施工现场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由20人组成,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1)义务消防队组建原则①义务消防队(组)的人员数,一般不得少于职工总人数的5—10%的比例标准建队。②义务消防队员力求精干,应选拔热爱消防工作,身体健康的生产骨干、班组长、特殊工种的职工群众参加。③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是义务消防组织的组织指挥者。义务消防队一般应设正副队长,应由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熟悉消防基本知识的安全保卫部门人员担任。④义务消防队可根据实际需要与可能建立防火宣传、检查、火灾扑救等小组。在进行火灾扑救时,一般分为:灭火组、抢救组、通讯组、警戒祖等。⑤义务消防队应建立必要的学习、训练、执勤制度。定期组织队员学习消防知识,训练扑救初起火灾的技能。每年至少集中整训一次。队员调离岗位要及时补充调整,使队伍保持充足的力量。(2)义务消防队应达到的“两知,三会”标准两知:知防火知识、知灭火知识。三会:会报火警、会疏散自救、会协助救援。三、防火宣传标志、消防通道设置要求施工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1、宣传标语,在施工现场应挂有宣传标语。根据每年市消防局下发的宣传标语宣贯。2、宣传标志(1)指示标志有:紧急出口、疏散通道方向、水泵结合器、火警电话、灭火设备、灭火器、地下消火栓。(2)禁止标志:禁止阻塞、禁止吸烟、禁止烟火、禁止放易燃物、禁止燃放鞭炮等。3、警告标志:当心火灾一易燃物质、当心火灾一氧化物。四、防火检查和巡查1、防火巡查施工单位必须明确专人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的内容包括: 114(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2、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1)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3)消防车道、消防水源情况;(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9)消防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10)防火巡查情况;(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部门)负责人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五、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问题性质的认定1、凡有下列行为之一为严重违章(1)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消防方案或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如防水施工、保温材料安装使用、施工暂设搭建和冷却塔的安装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的未编制防火措施。(2)进行电焊作业、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保温材料、冷却塔安装等危险作业时,无防火要求的措施,也未进行安全交底。明火作业与防水施工、外墙保温材料等较大危险性作业进行违章交叉作业,存在较大火灾隐患的。(3)明火作业无审批手续、非焊工从事电气焊、割作业,动火前未清理易燃物。(4)施工暂设搭建未按防火规定使用非燃材料而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作围护结构的。 115(5)在建筑工程主体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设置的非燃品库房内住宿人员。(6)在建筑物或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7)将在施建筑物作为仓库使用,或长期存放大量易燃、可燃材料。(8)施工现场吸烟。(9)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10)冬季施工工程内采用炉火作取暖保温措施的。(11)将住宿或办公区域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或者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2、凡下列问题为重大隐患(1)施工现场未设消防车道。(2)施工现场的消防重点部位(木工加工场所、油料及其它仓库等)未配备消防器材。(3)施工现场无消防水源,或消火栓严重不足,未采取其他措施的。(4)消火栓被埋、压、圈、占。因消火栓开启工具不匹配,不能及时开启出水的。(5)施工现场进水干管直径小于100毫米,无其它措施的。(6)高度超过24米以上的建筑未设置消防竖管,或在正式消防给水系统投入使用前,拆除或者停用临时消防竖管的。(7)消防竖管未设置水泵结合器,或设置水泵结合器,消防车无法靠近,不能起灭火作用的。(8)消防泵的专用配电线路,未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不能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9)冬季施工消火栓、消防泵房、竖管无防冻保温措施,造成设备、管路被冻,不能出水起到灭火作用的。(10)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或者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11)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12)生活区食堂使用液化气瓶到期未检验,无安全供气协议;工程内或生产区域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六、明火作业的管理1、对电、气焊规定如下(1)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经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委托的单位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2)电、气焊作业前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或保卫消防部门审批,办理动火证。用火审批人员要对用火地点情况明、底数清,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不得开具用(动)火证,危险性较大的要到现场查看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必须按动火证限定的时间、地点、范围进行电气焊割作业,用火证当日有效。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作业结束,交回动火证。(3) 116电、气焊割作业前,必须仔细检查作业地点的安全状况,必须清除周围一切可燃物,备足必要的灭火器材或灭火用水,并设专人现场监护。(4)焊、割存放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或设备,在处于危险状况时,不得进行焊割。必须采取安全清洗后,方准进行焊割。(5)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易爆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严禁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行焊割作业。(6)电焊机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准将地线搭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或各种管道、金属架上。(7)氧气瓶导管、软管、瓶阀及减压阀不得与油脂、沾油物品接触。氧气瓶和乙块瓶应分开放置,并不得倾倒和受热。(8)焊工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点火前要检查焊割器具软管、接口螺丝是否处于安全状o(9)在遇有五级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时,高空、露天焊割作业应停止。(10)作业完毕或焊工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气源、电源,检查现场,确无火险,方可离去。2、焊工的十不焊、害!(1)焊工没有操作证,不能进行焊割作业。(2)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能擅自进行焊割作业。(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情况,不能盲目焊割。(4)焊工不了解焊、割件内部是否安全,不能焊割。(5)盛过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有毒物质的各种容器,未经彻底清洗前,大型油罐、气桶清洗后,未经气体测爆或测爆后间隔2小时以上时,不能焊割。(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隔音、隔热的部位,火花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能焊割。(7)有压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得焊割。(8)焊割部位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的物品,在未彻底清理或未采取安全有效措施前,不能进行焊割。(9)与外单位相接触的部位,在没有弄清外单位有否影响,或明知存在危险又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能焊割。(10)焊割场所与附近其他工程互相有抵触时,不能焊割。3、燃气用火规定(1)不得在建设工程内和生产区域使用液化石油气。(2)钢瓶到期应进行年检,并与供气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协议,并留存为其供气的储罐站的燃气经营许可证。(3)不得在用可燃性材料作夹心的彩钢板房内使用液化石油气。(4)施工单位生活区食堂燃气用火必须符合燃气规定,用火点和燃气罐不能放置在同一房间内。 117(5)施工单位应当对室内燃气设施和用气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发现室内燃气或者用气设备异常、燃气泄露时,应当关闭阀门、开窗通风,禁止在现场动用明火、开关电器、拨打电话,并及时向燃气供应单位报修。(6)燃气罐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的规定:①禁止倒灌瓶装液化气;②禁止摔、砸、滚动、倒置气瓶;③严禁用烘、烤、煮、蒸等方法加热气瓶;④禁止倾倒瓶内残液或者拆修瓶阀等附件;⑤使用明火检查燃气泄漏;⑥装卸时严禁抛撞;⑦使用时要有专人管理,停火时要将总开关关闭,经常检查无泄漏。(7)地下建筑严禁储存和使用液化石油气。(8)严禁使用无年检合格证或已过使用期限报废的液化气瓶。(9)冬季施工严禁工程内采取明火保温施工,宿舍内严禁明火取暖。(10)施工现场内禁止吸烟。(11)施工现场严禁存放、燃放烟花爆竹。七、消防器材的配备建筑灭火器的配置、配制场所的火灾种类及设置如下:1、建筑灭火器的配置方法(1)确定各灭火器配备场所内的使用性质、危险等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度等因素划分为三级。即:严重危险级、中危险级、轻危险级。要根据规范的要求(见《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附录二)确定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2)确定各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火灾种类应根据物质及其燃烧特性划分为以下几类:A类火灾:指含固体可燃物,如木材、棉、麻、纸张等燃烧的火灾;B类火灾:指甲、乙、丙类液体、如汽油、煤油、柴油、甲醇、乙醛、丙酮等燃烧的火灾:C类火灾:指可燃气体、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快、氢气等燃烧的火灾;D类火灾:指可燃金属,如钾、钠、镁、钛、错、铝镁合金等燃烧的火灾;E类火灾:(带电火灾)指带电物体燃烧的火灾。2、灭火器的选择(1)扑救A类火灾应选用水型、泡沫、磷酸钱盐干粉、卤代烷型灭火器;(2)扑救B类火灾应选用干粉、泡沫、卤代烷、二氧化碳型灭火器,扑救极溶性溶剂B 118类火灾不得选用化学泡沫灭火器;(3)扑救C类火灾应选用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型灭火器;(4)扑救带电火灾应选用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型灭火器;(5)扑救ABC类火灾和带电火灾应选用磷酸镂盐干粉、卤代烷型灭火器。7.3、灭火器的设置(1)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去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2)灭火器应设置稳固,其铭牌必须朝外。(3)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L5米;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15米。(4)一个灭火器配置场所内的灭火器不能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不宜多于5具。4、灭火器的维护保养(1)使用单位必须加强对灭火器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建立维护管理档案,明确维护管理责任人,并且对维护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灭火器的档案资料,应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时间等有关情况。(2)单位应当至少每十二个月组织或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灭火器不论已经使用还是未使用,距出厂日期满5年,以后每隔2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凡使用过和失效不能使用的灭火器,必须更换已损件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凡干粉灭火器距出厂日期满10年的,二氧化碳灭火器距出厂日期满12年的,均应予以强制报废,重新选配灭火器。八、消防设施的设置和配备及消防道路要求消防设施的设置和配备要求如下:1、消火栓(1)施工现场消火栓应布局合理,消防干管直径不小于100毫米,消火栓处昼夜要设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米内不得存放物品。(2)地下消火栓必须符合防火规范,如图8-3。消火栓2、消防竖管设置、泵房的配置要求(1)超过24米的建设工程,应当安装临时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75毫米,每层设消火栓口,配备足够的水龙带。消防供水要保证足够的水源和水压,严禁消防竖管做为施工用水管线。(2)消防竖管应设置水泵接合器,满足施工现场火灾扑救的消防消防供水要求。(3)在正式消防给水系统投入使用前,不得拆除或者停用临时消防竖管,如图8-4。(4)消防泵房应用非燃材料建造,位置设置合理,便于操作,并设专人管理,保证消防供水。(5) 119消防泵的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要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依据公安部61号令规定:单位应当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3、施工现场消防道路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米,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畅通,禁止在临时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如图8-5。九、施工材料、易燃可燃材料的存放、清理,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要求、防火措施,氧气、乙燃瓶的使用与存放1、施工暂设和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不得使用易燃或者可燃材料。2、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存放、保管施工材料。3、建设工程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当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时,应当制定防火安全措施;不得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不得在建设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使用后的废弃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料应当及时清除。4、在肥槽内防水施工作业应有双向疏散梯道。5、氧气瓶、乙快瓶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得小于10米。建筑工程内禁止存放氧气瓶、乙焕瓶。十、施工现场住宿及临建房屋消防规定施工现场住宿及临建房屋消防规定如下:1、在建建筑工程主体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及可燃材料库房,设置的非燃品库房内不得住宿人员。2、在建设工程外设置宿设的,禁止使用可燃材料作分隔和使用电热器具。设置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当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要求。3、临建房屋消防规定(1)施工现场临建房屋要选非燃建材;用作办公、住宿的临建房屋设置区与作业区应当分开,并保持安全距离。(2)临建房屋应由具备电工资格的人员统一安装电气线路,电气线路应采用金属管或经阻燃处理的难燃型硬质塑料管保护,且不应敷设在易燃可燃结构内。(3)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临建房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总承包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4)施工总承包单位应结合临建房屋的性质,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120(5)办公区、宿舍区应制定火灾时人员应急疏散预案,并每年入冬前组织一次演练。(6)施工单位应将施工作业区与生活区等分开设置。建筑工程主体结构与非施工作业区临建房屋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10米。生活区、办公区域内采用非燃材料搭建的临时房屋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4米。(7)施工现场临建房屋内各房间建筑面积超过60平米时,至少设置2个疏散门。多层施工现场临建房屋的疏散楼梯不应少于两个且应分散布置,设置两部疏散楼梯确有困难时,可设置一部金属竖向梯作为第二安全出口。(8)施工现场临建房屋内未经消防保卫人员和电气主管人员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严禁私接乱拉电线、明火取暖。十一、保温材料管理规定1、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保温材料的消防安全使用情况负全责,并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各分包单位要具体落实其各项安全制度。建设方指定分包的工程,建设方应对其分包的单位负责管理并承担管理责任。2、施工单位应选用经过阻燃处理的保温材料(氧指数检测结果判定为B1级),并留存相关检测报告存档备查。3、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用火用电措施,总包单位统一开具动火证,并由安全员和看火人共同核查动火点周围环境后,10米范围内无可燃易燃物方可动火施工;保温材料施工周围10米范围内禁止动火作业;禁止动火动焊与铺设保温材料交叉作业,防止引发火灾事故。4、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加强保温材料的存放管理,随时清理遗留在施工现场废弃的保温材料。5、保温作业应分区段施工,各区段间应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同时做到边固定保温材料边涂抹水泥砂浆,尽量缩短保温材料裸露时间。十二、消防教育和培训1、施工单位应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1)施工单位应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2)建设工程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3)在建设工地醒目位置、施工人员集中住宿场所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悬挂消防安全挂图和消防安全警示标识;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职工(施工人员)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4)对在岗的职工(施工人员)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5)施工单位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6)对明火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2 121、总承包单位要组织分包单位管理人员、保安、成品保护人员以及施工人员等进行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应当包括:(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2)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3、施工单位应落实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电焊、气焊等危险作业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强化消防安全意识,落实危险作业施工安全措施。4、通过消防宣传进企业,职工要做到''三知三会",即知道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知道消防安全措施、知道灭火方法;会正确报火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疏散人员。十三、消防资料项目部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详实,全面反映施工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单位应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1、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施工现场的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2)工程消防审批有关资料:①送审报告(施工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②《亳州市消防局建筑设计消防审核意见书》;③《亳州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审核申请表》;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方案、防火负责人和消防保卫人员名单⑤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⑥保卫消防方案(3)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4)消防安全责任协议;(5)消防安全制度;(6)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7)义务消防队情况:(8)与消防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9)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施工现场一般是指对临建房屋围护结构的保温材及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施工保温材料的检测情况);(10)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2、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22(1)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2)防火检查、巡查记录;(3)火灾隐患及其整改记录;(4)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灭火器材维修保养记录,燃气、电气设备监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5)消防安全培训记录;(6)明火作业审批手续;(7)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防水施工、保温材料安装、使用、存放的审批手续和措施;(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9)火灾情况记录;(10)消防奖惩情况记录;第二节保卫管理一、工作目标杜绝重大刑事案件。杜绝各类人为破坏事故的发生。杜绝重大成品损坏事故和设备、零部件的丢失事件的发生。二保卫工作要求1、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应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亳州市人民政府规章规定,开展治安保卫工作。2、成立现场治安保卫指挥部。成立由项目部经理为总指挥长、一名治安保卫专家为副指挥长,项目部保安部经理及各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为成员的治安保卫指挥部。3、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值勤标志,进出人员佩带胸卡。重点工程、重要工程要实行区域划分的胸卡管理制度。4、外来人员进入现场应持有相应证件,并填写“会客单”,并从门卫处借带安全帽,方准入内。其离场时,应将接待人签字的“会客单”和安全帽交还门卫。外来车辆进场必须出示有关证件,并办理入场证。5、物资出场应有物资管理部门签发的出门证。特殊、危险物品要由保卫部门监护出场。严格施工人员的审查与管理6、施工队伍进场前将其所有施工人员的名单报至保卫部。外地务工人员还应附有身份证、治安证、劳务证的复印件。保卫部对所有有关证件进行审查后,发给出入证和IC卡,实行门卫打卡制度管理。 1237、严格门卫管理。按照亳州市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和项目的CI管理统一要求,设置标准化围墙和大门,由项目保卫干部和保安公司值勤人员昼夜值班,实行封闭式管理。8、加强对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的管理。施工现场使用的务工人员必须手续齐全,建立务工人员档案,非务工人员不得进住现场,特殊情况要经保卫部门负责人批准。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保卫部统一印制的出入证。出入证。出入证设置条形码,每天人员进出须刷卡,加强人员管理。9、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要建立预警制度,对于有可能发生的事件要定期进行分析,化解矛盾。事件发生时,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做好工作,以防事态扩大。10、加强对财务、库房、宿舍、食堂等易发生案件区域的管理,要明确治安保卫工作负责人,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发生各类治安案件。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11、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的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要害部门及要害部位的管理,指定要害部位的保卫方案,并指定专人负责重点管理。作好成品保卫工作,指定具体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发生。12、在本项目施工的全过程中,坚持贯彻“谁负责施工,谁负责治安保卫”的原则,保卫部代表项目经理部,负责组织与各进入施工现场的各分包队伍签订“治安保卫责任书”。在该责任书中明确治安管理目标、责任范围和具体治安责任。三、配置安防设施和保安队伍配制电子计算机以及对讲机等必要的管理机具设备,对施工现场的全貌、主要工作面、人员车辆的出入进行全天候监视与控制,使整个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控制做到快捷、可靠、有效。项目保安部设置专门的监控室,配备2台监视器,定时自动循环播放现场每个监控点的画面;需要时选播指定处的画面,以及时掌握整个施工现场的情况。聘用实力强、有较好信誉及管理水平的保安公司及成品保护管理单位进入现场,主要从事现场保安及成品保护工作。四、保卫措施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无条件地遵守现场治安保卫管理制度,听从保卫人员的指挥与管理。要求施工队伍中,每50人推选一名治安员,负责管理本队组的治安管理。治安员受保卫部职工群防组的指挥和管理。2、总包与分包签订治安保卫责任书3、保卫部定期(每季度)检查责任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开展治安教育培训5、 124现场保安部每月组织一次治安教育培训,培训对象主要为各分包队伍的保卫负责人和治安员。及时宣传亳州市有关治安保卫管理要求,部署下一阶段的治安保卫工作。6、保卫部每季度组织一次治安检查,以及时发现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不断强化治安管理。7、坚持现场日夜巡逻制度8、每日安排足够的保安力量,进行昼夜巡视检查,以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种违纪现象,及时发现制止偷盗行为,确保建设物资及工程的安全。9、实施必要的奖罚的制度在施工全过程中,由保卫部组织针对定期检查的结果进行分析,对于治安保卫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于问题多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处罚。10、对于在日常管理中的各种违纪、违章问题给予必要的处罚,严重的提交公安部门处理。第三节施工生活区管理一、生活区管理总体要求1.生活区与施工区应严格划分,采用专用金属定型材料或砌块进行围档,且高度.不得低于1.8米2.生活区必须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满足安全、消防、卫生防疫、环境保护、防汛、防洪等要求。3.生活区用房必须安全、牢固、美观,并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不得使用易燃材料搭设。4.生活区各种建筑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防范要求。5.施工企业应定期对生活区住宿人员进行进行安全、治安、卫生防疫、消防、环境保护、交通等法律法规教育,增强其法制观念。6.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卫生防疫、消防、生活设施的使用维修和生活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二、生活区设施布置1、生活区设置生活区必须设置办公室、传达室(门卫室)、宿舍、食堂、厕所、盥洗设施、淋浴间、开水房、文体活动室、密闭式垃圾箱等临时设施。2、宿舍2.1宿舍内必须保证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高度不低于2.5米,通道宽度不小于0.9米,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5人。2.2宿舍内必须设置单人铺,床铺高于地面0.3米,面积不小于1.9*0.9米床铺间距不得小于0.3米,床铺搭设不得超过2层,床头应设有姓名卡。2.3宿舍内应设生活用品专柜,生活用品摆放整齐。2.4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保持室内通风。2.5宿舍夏季应有防暑降温措施,冬季有取暖和防煤气中毒的措施。3、食堂 1253.1装修食堂所用材料必须符合环保、消防要求。3.2食堂必须设置独立操作间、库房和煤气罐存放问。3.3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消毒设施。3.4制作间灶台及周边应贴瓷砖,地面硬化保持墙面、地面干净。3.5食堂必须设置隔油池。3.6食堂制作间的下水管线应与污水管线连接,保证排水通畅。3.7制作间必须有生熟分开的刀、盆、案板等炊具及存放柜。3.8库房内应有存放各种佐料和副食的密闭器皿,应有距墙距地面大于20厘米的粮食存放台。2.9食堂必须设置密闭式沿水桶4,厕所4.1生活区内必须设置水冲式厕所或移动式厕所。4.2厕所墙壁屋顶严密,门窗齐全采用水泥地面。3.3厕所大小应根据人数要求设置。5、盥洗设施3.1必须设置满足施工人员使用的水池和水龙头。4.2盥洗设施的下水管线应与污水管线连接,必须保证排水通畅。6、淋浴间4.1淋浴间必须设置冷热水管和淋浴喷头,保证施工人员定期洗热水澡。5.2淋浴间内必须设置储衣柜和挂衣架。6.3淋浴间内下水应与污水管线连接,保证排水通畅。6.4淋浴间的用电设施必须满足用电安全。照明灯必须安装防爆灯具和防水开关。7、文体活动室应配备电视机、书报、杂志和必要的文体活动用品。8、办公室8.1应配备药箱及一般常用药品以及绷带、止血带等急救器材。9、开水房设置开水炉或饮用水保温桶。10通讯设施01生活区内应为施工人员设置必要的通讯设施。三卫生、防疫01必须严格执行卫生、防疫管理规定,建立卫生防疫管理制度,并制定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等突发病应急预案。 12602生活区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扫和消毒。03生活区必须有灭鼠、蚊、蝇、蜂螂等措施。04生活区垃圾必须存放在密闭的容器中,并及时清运,不得与建筑垃圾混合运输、消纳。05厕所必须设专人负责,及时清扫,定期消毒。06生活区应配备卫生监督员,对生活区及个人的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07施工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时,必须在2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四食品卫生0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02食堂必须具备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卫生许可证必须挂在制作间明显处,身体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03炊事人员配备两套工作服、帽,上岗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帽,并保持个人卫生。04炊具、餐具必须及时清洗,定期消毒。05开水炉或盛水容器必须保持清洁,定期清洗消毒,设专人管理。06生熟食品必须分开加工和保管,存放成品或半成品必须有遮盖。07加强食品、原料的进货管理,作好进货登记。严禁购买无照、无证商贩食品和原料。08严禁食用变质食品。09剩余饭菜应倒入密闭潜水桶中,并及时清运。010库房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库房不得兼做它用。五、生活区安全、保卫消防0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治安、保卫消防工作的法规和规定,制定保卫消防预案。02生活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出入大门口应有专职门卫,禁止外来人员随意进出,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03生活区应配备专、兼职保安人员,负责保卫消防工作的实施。04生活区宿舍内不得留宿外来人口,特殊情况必须留宿的,必须经单位领导及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报保卫人员必查。05生活区内必须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齐全有效。成立义务消防队,明确消防负责人。06生活区内的用电设施实行同意管理,用电设施施必须符合安全、消防标准。07用火点和燃气罐不能放置在同意房间内。08生活区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源等化学危险品。7环境保护管理 12701生活区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法规、标准。02生活区内地面必须平整夯实,并且应有绿化或美化措施。03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04严禁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混合运输、消纳。05隔油池必须有专人负责,及时清掏。06控制噪声污染,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第四节食堂卫生管理为了加强建筑工地食堂管理,保证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提高集体食堂的食品卫生水平,严格控制食物中毒的发生,根据《食品卫生法》,特制定以下食堂卫生管理规定职工食堂须本着为职工服务的宗旨,确保职工身体健康的初衷,,由环境卫生组长对炊事员进行卫生教育,督促理炊事员健康证及卫生许可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由安保部长负总责,炊事员轮流值班,对食堂内外进行清理打扫,保持清洁卫生。1.食品卫生(1).不得采购、制、售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有异味或《食品卫生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2).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建筑上用的防冻盐(亚硝酸钠)等有害、毒物质,严防误用。(3).贮存食品要隔墙、离地,注意做到通风、防潮、防虫、防鼠。主付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分开存放。(4).盛放酱油、盐等付食调料要做到容器物见本色,加盖存放,清洁卫生。(5).制做食品的原料要新鲜卫生,认真做到不用、不卖腐败变质的食品,各种食品要烧熟煮透,以免食物中毒发生。(6).制售过程及刀、墩、案板、盆、筐、水池子、抹布等工具要严格做到生熟分开,售饭时要用工具销售,直接入口食品,饭票要消毒。(7).生吃凉拌菜,必须洗净消毒,剩饭、菜回锅彻底加热再食用,一旦变质,不得食用。(8).公用食具要洗净消毒,应有上下水洗手和餐具洗涤设备。2.炊事员个人卫生(1).炊事员每年要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健康合格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凡患有痢疾、肝炎、伤寒、活动性肺结核、溢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制售及食品洗涤工作。 128(1).炊事员操作时须穿戴好工作服、发帽,并保持清洁整齐,做到文明生产,不赤背、不光脚,禁止随地吐痰。(2).炊事员须做好个人卫生,要坚持做到四勤(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 129涡阳县北城世纪城一期1、2、7、8、11楼安全文明施工总方案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合肥新市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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