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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珍惜大学生活开拓新的境界本章内容第一节适应人生新阶段第二节肩负历史新使命第三节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第四节学习本课程的意义和方法第一节适应人生新阶段-、什么是大学二、认识大学生活的特点四、树立新的学习理念五、培养优良学风一、什么是大学?1638年英国伦敦大学和1694年德国哈雷大学的成立,是近代意义大学成立的标志。特别是1810年柏林大学建立后,校长洪堡确立了“University”的办学理念,大学一词源于德语中Univeral,即普遍、无所不包、万有、广博之义。近代大学发端并发展于西方,大学理念的形成、展现与完善也根源于西方,而中国近代大学的办学体制亦是从西方引进而来。梅贻琦在《大学--解》中说:“今日中国之大学教育,溯其源流,实自西洋移植而来”,“西洋之大学教育已有八九百年之历史”。近代欧洲大学的两种教育理想模式分别以英国牛津大学和德国柏林大学为代表:英国大学的教育目的是在养成“Gentlemen”(绅士);德国大学的教育目的是要培养“Scholar”(学者)。美国则兼容了英、德二者的大学理想,即现代大学的功能既不限于“知识传播之地”,也不限于“知识产生之地”,而是赋予了直接为社会服务的新功能(被称为大学的第三大功能)。我国最早建立的近代大学为天津西学堂(1895年)和北京京师大学堂(1898年)。
1至2011年,我国已拥有普通高校1000多所,在校大学生2800余万,位居世界第一,形成了学科门类齐全的高等教育体系。什么是大学?大学是研究和传授科学的殿堂,是教育新人成长的世界,是个体之间富有生命的交往,是学术勃发的世界。(雅斯贝尔斯著、邹进译《什么是教育》第150页,北京:三联书店,1991。)马相伯1912年10月代理北京大学校长,其就职演说同样值得记忆:大学者,“非校舍之大之谓,非学生年龄之大之谓,亦非教员薪水之大之谓,系道德高尚,学问渊深之谓也。”1915年,蔡元培受命担任北京大学校长,他在就任校长时着重阐明了以下三点:•日抱定宗旨。大学者,研究高深学问者也……所以诸君须抱定宗旨,为求学而来,法科者,非为做官;入商科者,非为致富。二日砥砺德行。三日敬爱师友。1915年,蔡元培受命担任北京大学校长,他在就任校长时着重阐明了以下三点:一日抱定宗旨。大学者,研究高深学问者也……所以诸君须抱定宗旨,为求学而来,法科者,非为做官;入商科者,非为致富。二日砥砺德行。三日敬爱师友。梅贻琦1931年12月3日出任清华大学校长,其就职演说中这样说,“所谓大学者,非大楼之谓也,乃大师之谓也。”大学的性质、职能与责任性厩大学是实施高等教育的场所,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学府。典造:大学是个人才库;大学是个创造源,是为经济发展提供知识、技术服务的科研机构;从社会发展角度看,大学又是人类文化的传承者和创造者。大学的责任洪堡说,“大学的真正成就在于它使学生有可能,或者说它迫使学生至少在他一生当中有一段时间完全献身于不含任何目的的科学,从而也就是献身于他个人道德和精神上的完善”。江泽民在庆祝北大建校一百周年大会上指出的“大学应该是培养和造就高素质创造性人才的摇篮,……应该是民族优秀文化与世界先进文明成果交流借鉴的桥梁。”大学精神和大学理想哈佛大学的校训:“机遇从来青睐有准备的人”。竺可桢任浙江大学校长期间,每当开学,都要提醒新生好好思考一下“你到浙大来做什么?你毕业后要做什么样的人?”浙师大的校训:砺学砺行、维实维新”浙江师范大学校歌我们从钱江之滨启航,我们在芙蓉峰下成长。园丁摇篮,桃李芬芳,我们播种春
2天的希望。巍巍北山,悠悠钱江,晚风中送别西下新月,晨曦里迎来东升初阳。砺学砺行,维实维新,我们践行共进的理想。我们为坎坷经历忧伤,我们因历经坎坷自强。几多梦幻,几多追求,我们笑傲历史的沧桑。巍巍北山,悠悠钱江,晚风中送别西下新月,晨曦里迎来东升初阳。砺学砺行,维实维新,我们迸发奋进的力量。我们在知识星空翱翔,我们为精神家园守望。立人树人,薪火传扬,我们铸就民族的脊梁。巍巍北山,悠悠钱江,晚风中送别西下新月,晨曦里迎来东升初阳。砺学砺行,维实维新,我们开创明天的辉煌。二、认识大学生活的特点学习要求的变化生活环境的变化社会活动的变化三、提高独立生活的能力确立独立生活意识虚心求教、细心体察大胆实践、不断积累生活经验四、树立新的学习理念树立自主学习的理念树立全面学习的理念树立创新学习的理念树立终生学习的理念五、培养优良学风优良学风的基本要求:勤奋
3严谨求实创新第二节肩负历史新使命一、认识当代大学生的历史使命二、明确当代大学生的成才目标三、塑造当代大学生的崭新形象一、认识当代大学生的历史使命(-)在新的起点上继往开来(-)在现实的基础上迎接挑战1、面临世界科技文化发展的挑战。2、面临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的挑战。3、面临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发展任务的挑战。二、明确当代大学生的成才目标德(人才素质的灵魂)智(人才素质的基本内容)体(人才素质的基础)美(人才素质的综合体现)三、塑造当代大学生的崭新形象理想远大、热爱祖国。追求真理、善于创新。德才兼备、全面发展。视野开阔、胸怀宽广。知行统一、脚踏实地。
4第三节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一、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意义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科学内涵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社会主义荣辱观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胡锦涛:《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三、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是人的素质中不可缺少的基本素质,是政治素养、道德品格和法律意识的综合体,决定着日常生活中的行动目的和方向。道德与法律:维系社会秩序的基本规范
5道德和法律是调节人们思想行为、协调人际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两种基本社会规范。道德与法律具有一致性1)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共同服务于经济社会健康有序的发展。(2)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为社会主义法律提供了思想基础和价值目标;社会主义法律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提供了制度保障。道德与法律有区别法律是权力规范,是应该且必须如何的行为规范,且是有组织的强制;道德则是非权力规范,是应该而非必须如何的行为规范,且是无组织的强制。道德对法律建设的促进作用其一,道德不但是立法的基础,还是进行法律批判,促进法律改革的标准。其二,法律的实施要有道德的支持。其三,法律秩序的最终实现要靠社会个体的自觉自愿的遵循,而所谓自觉自愿,在很大程度上必须出自个体道德价值观上对法律的认同。法律对道德的支持和保障第一,法律具有一-种制度性的优势。第二,法律具有比道德更为明确具体的表达形式。第三,法律拥有道德所缺乏的一种国家强制力。第四节学习本课程的意义和方法一、学习本课程的意义1、有助于当代大学生认识立志、树德和做人的道理,选择正确的成才之路。2、有助于当代大学生掌握丰富的思想道德和法律知识,为提高思想道德和法律素养打下知识基础。3、有助于当代大学生摆正德与才的位置,做到德才兼备、全面发展。二、学习本课程的方法注重学习科学理论注重学习和掌握思想道德和法律修养的基本知识
6注重联系实际注重知行统•
7第一章追求远大理想坚定崇高信念第一节理想信念与大学生成长成才第二节树立科学的理想信念第三节架起通往理想彼岸的桥梁第一节理想信念与大学生成长成才一、理想信念(-)理想的含义与特征L理想的含义理想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具有实现可能性的、对未来社会和自身发展的向往与追求,是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奋斗目标上的集中体现。2、理想的特征(1)现实性(2)超前性(3)时代性(4)阶级性(5)实践性3、理想的类型(1)性质和层次:科学理想和非科学理想(2)时序:长远理想和近期理想(3)对象:个人理想和社会理想(3)内容:生活理想、职业理想、道德理想、社会理想(-)信念的含义和特征1.信念的含义信念是认知、情感和意志的有机统•体,是人们在一定的认识基础上确立的对某种思想或事物坚信不移并身体力行的心理态度和精神状态。2、信念的特征(1)稳定性(2)执着性(3)多样性
8(4)自觉性3.信念和信仰的关系(1)信仰是指人们对某种理论、学说、主义的信服和尊崇,并把它奉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与活动指南。(2)一般来说,信仰可分为两种类型:i.一种是对虚幻的世界、不切实际的观念、荒废的理论的盲目相信、狂热崇拜;ii.另一种是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对以事物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为基础的思想见解或理论主张的坚信不疑、身体力行。(3)信仰属于信念,是信念的一部分;但信仰不是一般的信念,而是信念最集中、最高的表现形式。4.信念和理想的关系信念是对理想的支持,是人们追求理想目标的强大动力。信念一旦形成,就会使人坚贞不渝、百折不挠地追求理想目标。1.理想是信念的根据和前提2.信念则是理想实现的重要保障二、理想信念对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一)理想信念对人生的重要作用1、指引人生的奋斗目标2、提供人生的前进动力3、提rWj人生的精神境界(二)理想信念与大学生1、引导大学生做什么人2、指引大学生走什么路3、激励大学生为什么学第二节树立科学的理想信念一、确立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信仰1、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又是崇高的2、马克思主义具有持久的生命力3、马克思主义以改造世界为己任
9二、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1.共同理想的含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现阶段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2.树立共同理想。(1)坚定对中国共产党的信任。(2)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3)坚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追求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与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统一的第三节架起通往理想彼岸的桥梁一、立志高远与始于足下二、认清实现理想的长期性、艰巨性和曲折性1.理想的实现是一个过程2.正确对待实现理想过程中的顺境和逆境。顺境:善于抓住机遇,不断丰富与完善自己逆境:将压力变为动力无论顺境还是逆境,对于人生的作用都是双重的,关键是怎样去认识和对待它们,只要善于利用顺境,用于正视逆境和战胜逆境,远大的理想就一定能够实现。三、在实践中化理想为现实1、实现理想的基础——正确认识理想与现实的关系2、坚定的信念是实现理想的重要条件3、实现理想的根本途径勇于实践、艰苦奋斗
10(1)艰苦奋斗的重要性:对个人、民族、国家、政党(2)艰苦奋斗要求——精神实质不仅是勤俭朴素的生活方式主要还在于一种奋斗的精神,一种奉献的精神。(3)大学生对艰苦奋斗精神的落实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
11第二章继承爱国传统弘扬民族精神第一节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传统第二节新时期的爱国主义第三节做忠诚的爱国者第一节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传统一、爱国主义的科学内涵一)爱国主义的内涵爱国主义是人民群众对自己祖国的深厚感情,反映了个人对祖国的依存关系,是人们对自己故土家园、种族和文化的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与荣誉感的统一。它是调节个人与祖国之间关系的道德要求、政治原则和法律规范,也是民族精神的核心。(-)爱国主义的基本要求1.爱祖国的大好河山2.爱自己的骨肉同胞3.爱祖国的灿烂文化4.爱自己的国家二、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热爱祖国,矢志不渝■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维护统一,反对分裂■同仇敌忖,抗御外侮三、爱国主义的时代价值1.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继往开来的精神支柱。
121.爱国主义是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纽带。2.爱国主义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动力。3.爱国主义是个人实现人生价值的力量源泉。第二节新时期的爱国主义一、爱国主义与社会主义和祖国统一(一)爱国主义与爱社会主义的一致性(二)爱国主义与拥护祖国统一的一致性二、爱国主义与经济全球化(-)民族国家的时代是不是真的已经过去?(二)经济全球化等于政治、文化一体化吗?(三)爱国主义是不是已经过时了?(四)我们要如何弘扬爱国主义?结论一:经济全球化形势下民族国家的形式没有过时1.国家仍然是民族存在的最高组织形式。2.民族国家仍然是国际社会的最强大的独立主体。3.民族国家是促使经济全球化正常发展的最具实力的制约力量。结论二:经济全球化不等于政治、文化一体化。L经济全球化与政治、文化一体化是本质截然不同的概念。4.推行政治、文化一体化是一种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行为。5.推行政治、文化一体化违背人类文明的发展规律,必然不能得逞。6.坚决反对政治、文化一体化的图谋。结论三:
13经济全球化形势下必须弘扬爱国主义1.国家仍然是本民族整体利益的最具权威的代表者。2.国外敌对势力妄图西化和分化我国的战略并未改变。3.爱国主义仍然是民族国家团结奋斗、求生存发展的一面光辉的旗帜。结论四:经济全球化形势下要正确弘扬爱国主义。1.要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加速提高中国的国力。2.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积极应对挑战和风险。3.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要以宽广的眼界看待世界。经济全球化与当代大学生的爱国主义■人有地域和信仰的不同,但报效祖国之心不应有差别;■科学没有国界,但科学家有祖国;■经济全球化过程中要始终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尊严。三、爱国主义与弘扬民族精神民族精神:是指一个民族在长期共同生活和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为本民族大多数成员所认同的价值取向、思维方式、道德规范、精神气质的总和。民族精神集中反映了一个民族的心理特征、文化传统、精神风貌,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柱。(-)民族精神的内涵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二)要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1.用宽阔的眼光看待和培育民族精神。(继承)2.用实践的眼光看待和培育民族精神。(弘扬)3.用创新的眼光看待和培育民族精神。(发展)
14四、爱国主义与弘扬时代精神时代精神:是指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形成和发展的,是体现民族特质、顺应时代潮流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价值取向、精神风貌和社会风尚的总和。(-)弘扬时代精神是爱国主义的必然要求1.爱国主义是时代精神的历史基础,时代精神是爱国主义的当代发展。2.爱国主义是时代精神的本质,时代精神是爱国主义这一本质在当代的表现。(-)改革创新是时代精神的核心1.改革创新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必然要求2.改革创新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迫切需要。3.改革创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三)弘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1.必须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创新2.自觉投身于改革创新的伟大实践。第三节做忠诚的爱国者一、自觉维护国家利益(-)承担起对国家应尽的义务(二)维护改革发展的稳定大局(-)树立自信、自尊和自强的民族精神二、促进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民族团结1.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是历史发展的潮流。2.民族团结是爱国主义道德规范和政治原则的具体体现。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二)祖国统一
15三、增强国防观念(一)增强国防观念的重要意义1.是大学生报效祖国、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重要体现。2.是大学生履行国防义务,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必然要求。3.是大学生提高综合素质,促进自身全面发展的迫切需要。(三)大学生增强国防观念的基本途径和要求1.学习国防知识、提高国防意识和素质。2.参加军事训练,学习国防知识和军事技能。3.参与国防教育活动,增进对国防的感性认识。4.关注国家的安全与发展,强化忧患意识。四、以振兴中华为己任,在艰苦创业中报效祖国■“振兴中华,从我做起”,这是改革开放初期的大学生所喊出的响亮口号。■报国之志是爱国之情、忧国之心的深化,又是自觉地增建国之才和践爱国之行的动力。
16第三章领悟人生真谛创造人生价值'第一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第二节创造有价值的人生■第三节科学对待人生环境第一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一、世界观与人生观世界观是人们对生活在其中的世界以及人与世界的关系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人生观是世界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对于人生目的和意义的根本看法.两者的关系:世界观决定人生观;人生观对世界观的巩固、发展和变化起着重要的作用人的本质1)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2)社会属性是人的本质属性3)人的本质是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发展二、追求高尚的人生目的人生目的决定人生道路人生目的决定人生态度人生目的决定人生价值三、确立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人生态度与人生观人生态度是指人们通过生活实践所形成的对人生问题的一种稳定的心理倾向和基本意图。
17(二)端正人生态度人生须认真人生当务实人生当乐观人生要进取四、用科学高尚的人生观指引人生科学高尚的人生观——为人民服务1、反对拜金主义人生观3、反对个人主义人生观第二节创造有价值的人生一、价值观与人生价值价值观是人们关于什么是价值、怎样评价价值、如何创造价值等问题的根本观点。人生价值是一种特殊的价值,是人们在生活实践中形成的关于人生意义的看法和评价标准。二、人生价值的标准与评价(-)人生的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社会价值:个体的人生活动对社会、他人所具有的价值。自我价值:个体的人生活动对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所具有的价值。(二)人生价值的标准1、人生价值评价的根本尺度是看一个人的人生活动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否通过实践促进了历史的进步。2、评价人生价值的基本尺度是劳动和贡献。(三)人生价值的评价方法坚持能力有大小与贡献须尽力相统一坚持物质贡献与精神贡献相统一坚持完善自身与贡献社会相统一坚持动机与效果相统一
18三、人生价值实现的条件(-)人生价值实现的社会条件要从社会客观条件出发;符合社会发展规律(二)人生价值实现的个人条件1、要从个体自身条件出发。2、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增强本领。3、立足于现实,坚守岗位作贡献。4、要有自强不息的精神。四、在实践中创造有价值的人生1、走与人民群众相结合的道路2、走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道路第三节科学对待人生环境一、促进自我身心的和谐保持心理健康的途径和方法主要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掌握应对心理问题的科学方法合理调控情绪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增进人际交往二、促进个人与他人的和谐促进个人与他人的和谐应坚持的原则平等原则诚信原则宽容原则互助原则(二)正确认识和处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正确认识竞争正确认识合作正确处理好竞争与合作的关系
19三、促进个人与社会的和谐正确认识个体性与社会性的统一-关系正确认识个人需要与社会需要的统一关系正确认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统一关系义务的统一关系正确认识享受个人权利、自由与承担社会责任、四、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正确认识人对自然的依存关系科学把握人对自然的改造活动深入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
20第四章加强道德修养锤炼道德品质第一节道德及其历史发展一、道德的内涵二、道德的起源三、道德的本质四、道德的功能与作用五、道德的历史发展一、道德的内涵道德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人们的内心信念来维系,是对人们的行为进行善恶评价的心理意识、原则规范和行为活动的总和。二、道德的起源非马克思主义道德起源说神启论:认为道德来自于神灵的启示和超自然力量的规定。天赋论:美德是人类与生俱来的,道德是人头脑中固有的良知。情感欲望论:一切善恶都来源于人的自然本性的欲望动物本能论:道德起源于动物的“合群性”本能。马克思的道德起源论道德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其产生有多方面的条件,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演变过程。1、社会关系的形成是道德赖以产生的客观条件。2、人类自我意识的形成与发展是道德产生的主观条件3、劳动是人类道德起源的第一个历史前提。4、人类最初的道德以风俗习惯等形式表现出来,到后来逐渐获得了自己的独立表现形式,并获得了发挥自身功能和作用的途径。
21三、道德的本质道德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归根到底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是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社会经济关系的性质决定着各种道德体系的性质社会经济关系所表现出来的利益决定着各种道德的基本原则和主要规范在阶级社会中,社会经济关系主要表现为阶级关系,道德必然带有阶级属性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必然引起道德的变化。四、道德的功能与作用道德的认识功能是人们认识和反映社会状况以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种方式。道德的调节功能是指道德通过评价等方式,指导和纠正人们的行为和实践活动,协调人们之间关系的功效与能力。这是道德最重要的社会功能。道德的社会作用道德影响经济基础的形成、巩固和发展;道德是i种影响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精神力量;道德影响其他社会意识形态的存在和发展;道德调整人们之间的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道德是提高人的精神境界、促进人的自我完善、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的内在动力;阶级社会中,道德是阶级斗争的重要工具。道德不是万能的,除了道德我们还需要制度。五、道德的历史发展原始社会道德奴隶社会道德封建社会道德资本主义社会道德•社会主义社会道德道德发展的规律性是:人类道德发展的历史过程与人类生产方式的发展进程大体一致。道德发展的总趋势是向上的、前进的,沿着曲折的道路向前发展。人类道德进步的主要表现是:道德在社会生活中所起作用越来越重要,对于促进社会和谐与人的全面发展的作用越来越突出;道德调控的范围不断扩大,调控的手段或方式不断丰富、更加科学合理;道德的发展和进步成为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尺度。
22第二节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一、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的重大意义二、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的主要内容三、正确对待中华民族道德传统一、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的重大意义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需要。是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内在要求。是个人健康成长的重要条件。二、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的主要内容1、重视整体利益、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强调对社会、民族、国家的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2、推崇“仁爱”原则,追求人际和谐。3、讲求谦敬礼让,强调克骄防矜。4、倡导言行一致,强调恪守诚信。5.追求精神境界,把道德理想的实现看做是一种高层次的需要。6.重视道德践履,强调修养的重要性,倡导道德主体要在完善自身中发挥自己的能动作用。三、正确对待中华民族道德传统中华民族的道德传统是一个矛盾体,具有鲜明的两重性。属于精华的部分,表现出了积极、革新、进步的一面;属于糟粕的部分,则表现出了消极、保守、落后的••面。对待传统道德的辩证态度正确对待中华民族道德传统,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既不能全盘肯定、全面照搬,也不能全盘否定、全面抛弃。既要大力弘扬和发展中华民族的一切优良道德传统,又要努力借鉴和吸收一切外国的优秀文化道德成果。道德建设中错误思潮一种是文化复古主义思潮。另一种是历史虚无主义思潮。
23第三节弘扬社会主义道德一、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二、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和原则一、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方面,作为市场经济,它同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在运行规则上有相通或相似之处。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是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结合在,一起的。道德进步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要承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道德进步有双重效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道德观念要正确处理竞争与协作、自主与监督、效率与公平、先富与共富、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等关系;要正确发挥社会主义道德对市场经济的价值导向作用;要正确认识和运用物质利益原则,树立正确的义利观。二、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和原则(••)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二)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三)宣传和弘扬共产主义道德为什么要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人际关系的客观要求。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要求。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区别和优越于其他社会形态道德的显著标志。为人民服务体现着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先进性要求和广泛性要求的统-O集体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强调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辩证统一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强调重视和保障个人的正当利益宣传和弘扬共产主义道德共产主义道德不仅是人类的道德理想,而且深深植根于中国革命的历史实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共产主义道德表现为大公无私、公而忘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4第四节恪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一、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爱国守法”,强调公民应培养高尚的爱国主义精神,自觉地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和护法;“明礼诚信”,强调公民应文明礼貌、诚实守信、诚恳待人;“团结友善”,强调公民之间应和睦友好、互相帮助、与人友善;“勤俭自强”,强调公民应努力工作、勤俭节约、积极进取;“敬业奉献”,强调公民应忠于职守、克己为公、服务社会。二、大学生与诚信道德第一,诚信是大学生树立理想信念的基础第二,诚信是大学生全面发展的前提第三,诚信是大学生进入社会的“通行证”三、努力锤炼个人品德个人品德是通过个人自觉的道德修养和社会道德教育所形成的稳定的心理状态和行为习惯。它表现为个体对某种道德要求的强烈认同,对道德情感的充分表达,对社会道德规范的执着践履。特点是:实践性、综合性、稳定性。道德修养贵在自觉应有进行道德修养的强烈动机应积极主动地进行道德修养应学会自知自胜、自我扬弃道德修养的途径与方法其一,学思并重的方法其二,省察克治的方法其三,慎独自律的方法其四,积善成德的方法其五,知行统一的方法第五章第五章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秩序我第一节公共生活与公共秩序
25我第二节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算第三节公共生活中的法律规范第一节公共生活与公共秩序一、公共生活及其特点二、公共生活需要公共秩序三、维护公共秩序的基本手段一、公共生活及其特点(-)公共生活的定义私人生活主要是指家庭生活和个人生活,具有封闭性和隐秘性。公共生活是相对于私人生活而言的,两者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公共生活则超越了私人生活的局限,具有鲜明的开放性和透明性,对他人和社会的影响更为直接和广泛。(二)公共生活的特点1.活动范围的广泛性2.活动内容的公开性3.交往对象的复杂性4.活动方式的多样性二、公共生活需要公共秩序公共秩序是由一定规则维系的人们公共生活的一种有序化状态。主要包括工作秩序、教学秩序、营业秩序、交通秩序、娱乐秩序、网络秩序等。维护公共秩序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有序的公共生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有序的公共生活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有序的公共生活是提高社会成员生活质量的基本保证有秩的公共生活是国家现代化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26三、维护公共秩序的基本手段:法律道德第二节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一、社会公德及其特点二、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三、社会公德的实践与养成四、网络生活中的道德要求一、社会公德及特点(-)社会公德的定义及内涵社会公德是指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公民应该遵守的最基本的道德准则。(二)社会公德的基本特征继承性广泛性基础性简明性二、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遵纪守法保护环境三、社会公德的实践与养成(-)我国当前社会公德的基本现状1、社会公德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2.各个时期开展的公德建设活动3.社会公德建设中存在的问题4.当代大学生是传播公德意识践行公德规范的重要力量(二)在实践中增强社会公德意识,践行社会公德规范
27四、网络生活中的道德要求网络自律:正确使用网络工具健康进行网络交往自觉避免沉迷网络养成网络自律精神第三节公共生活中的法律规范疣一、公共生活与法律规范稣二、公共生活中的相关法律一、公共生活与法律规范(一)公共生活与法律规范的关系法律是最有权威的规则,具有国家强制性,具有普通约束力,一方面可以引导人们自觉守法,自觉维护公共生活,另•方面通过强制的方式使人们自觉地遵守社会公共生活准则。(二)法律规范的作用指引作用指引作用是法律最首要的作用,法律的首要目的不在于制裁违法,而在于引导人们正确的行为。法的指引作用通过授权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三形式实现,告诉人们可以作什么(授权性指引)、不得作什么(禁止性指引)、必须作什么(义务性指引)。预测作用预测作用是指法律通过其规定,告知人们某种行为所具有的,为法律所肯定或否定的性质以及它所导致的法律后果,使人们可以预先估计到自己行为的后果,以及他人的行为趋向与后果。评价作用评价作用是指法律所具有的能够评价人们行为的法律意义的作用。法律的评价作用不仅包括判断人们行为是否合法,而且可以衡量其行为是否正确、是否善良。强制作用
28强制作用指法律能运用国家强制力制裁违法和犯罪,保障自己得以实施的作用;法的强制作用是法的其它作用的保障。法律强制的目的在于实现法律应有的权利和义务,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正义。教育作用教育作用是指法律通过其规定和实施,影响人们思想,培养和提高人们法律意识,引导人们依法行为的作用。教育的三种方式:通过学习和了解法律;通过对各种违法犯罪的法律制裁;通过对先进人物、模范行为的嘉奖与鼓励。二、公共生活中的相关法律《治安管理处罚法》《集会游行示威法》《环境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立法目的及基本原则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治安管理处罚种类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集会游行示威法》(D立法目的:在维护社会安定和公共秩序的前提下,充分保障宪法赋予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和自由。(2)基本原则:一是政府依法保障原则;二是权利义务一致原则;三是和平进行原则。中国对公民的游行和集会作了哪些限制?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应当予以制止:
29(-)未依照本法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的;(二)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的;(三)在进行中出现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情况的。在下列场所周边距离10米内至300米内,不得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的除外:(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所在地;(二)国宾下榻处;(三)重要军事设施;(四)航空港、火车站和港口。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许可:(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三)煽动民族分裂的;(四)有充分根据认定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将直接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主管机关接到集会、游行、示威申请书后,应当在申请举行日期的二日前,将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书面通知其负责人。不许可的,应当说明理由。逾期不通知的,视为许可。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对主管机关不许可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决定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人民政府应当自接到申请复议书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决定。《环境保护法》(1)立法目的: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2)基本原则:一是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原则。二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整治原则。三是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原则。保护环境的范围:影响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古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道路交通安全法》(D立法目的: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2)基本原则:一是依法管理原则;二是以人为本、与民方便原则。
30《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促进网络发展与加强监管相结合的原则;信息自由与社会公共利益有机结合的原则;与现代网络发展相适应、与传统法律规范相协调的原则。
31第六章培育职业精神树立家反不々(hi隹夫倦第一节职业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第二节大学生择业与创业第三节树立正确的恋爱婚姻观第一节职业生活中的道德和法律一、职业、道德和法律二、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三、职业生活中的法律的基本要求四、大学生职业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培养一、职业、道德与法律职业就是人们所从事的工作,是从业者获取生活来源、扩大社会关系和实现自身价值的重要途径。职业道德是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职业生活中应当遵循的具有职业特征的道德要求和行为准则。职业生活中的法律是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履行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法律规范。二、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1、爱岗敬业;2、诚实守信;3、办事公道;4、服务群众;5、奉献社会;
32三、职业生活中法律的基本要求1.职业生活中的主要法律最主要的法律:《劳动法》(1994)《公务员法》(2007)《劳动合同法》(2005)2.坚持职业生活中的法律基本原则《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兼顾用人单位利益相结合的原则。按劳分配与公平救助相结合的原则。劳动者平等竞争与特殊劳动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公务员法》的基本原则:公平、平等、竞争、择优和法治原则监督约束与极力保障并重原则任人维贤、德才兼备原则分类管理和效能原则3.明确职业生活中的法定权利和义务劳动者的权利: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劳动者义务有: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公务员的义务模范守法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33公务员的权利获得履行职责的工作条件非经法定事由、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处分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申诉控告、批评建议权等4、依法处理职业生活中的纠纷1)处理劳动争议的法定途径协商(非必经程序)——调解(非必经程序)——仲裁(必经程序)-一诉讼2)处理人事争议的法定途径复核(非必经程序)——申诉、控告(非必经程序)——仲裁(必经程序)——诉讼四、大学生职业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的培养1、努力学习职业道德和职业生活中的法律知识2、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3、努力锻炼实际履行职业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的能力。第二节大学生择业和创业一、正确认识我国当前的就业形势二、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创业观三、在艰苦中锻炼,在实践中成才一、正确认识当前我国的就业形势两个字:严峻两个现象:人找岗位岗位找人两大失业问题:结构性失业摩擦性失业造成就业严峻的原因与措施需要就业人员多
34就业机制有待完善就业观念有待更新“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二、树立正确的择业观与创业观自主择业主动创业树立正确的择业观树立崇高职业理想,重视人生价值实现;服从社会需要,追求长远利益;打下坚实基础,做好充分准备树立正确的创业观要有积极创业的思想准备要有敢于创业的勇气要提高创业的能力三、在艰苦中锻炼,在实践中成才在艰苦中锻炼是成才的必要条件社会实践是锻造人才的“熔炉”第三节树立正确的恋爱婚姻观一、爱情与人生二、婚姻与家庭三、家庭美德四、婚姻家庭法律规范一、爱情与人生爱情的本质爱情是一对男女,基于一定的客观物质条件和共同的人生理想,在各自内心中形成的对对方最真挚的仰慕,并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终身伴侣的最强烈、稳定和专一的感情。恋爱中的道德1、建立健康的爱情基础
35尊重人格平等、自觉承担责任、文明相亲相爱2、理智地对待恋爱挫折失恋不失德、失恋不失态、失恋不失学、失恋不失命二、婚姻与家庭婚姻是指由法律所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夫妻关系。家庭是指在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基础上产生的、由亲属之间所构成的社会生活单位。婚姻是家庭产生的重要前提,家庭又是缔结婚姻的必然结果。家庭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三、家庭美德的基本规范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四、婚姻家庭法律规范1.结婚结婚的必备条件我国婚姻法规定有三条,即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必须到达法定婚龄,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结婚的禁止条件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禁止尚未治愈的麻风病和性病患者及患有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2.离婚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两个原则:一是保障离婚自由二是反对轻率离婚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离婚的法律后果: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3.家庭关系
36家庭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及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
37第七章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第一节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第二节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第三节增强国家安全意识第四节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第一节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内涵法律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法律的本质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律由社会物质条件决定。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律体系是由法律部门构成的,法律部门则是依照调整社会关系的领域(调整对象)和调整的手段为标准,对法律进行的一种分类。构成我国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的主要法律部门包括: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程序法。法律效力高低宪法--全国人大(第一次全国人大)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政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国务院部门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
38三、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法律的运行是一个从创制、实施到实现的过程。主要包括:•法律制定(立法)法律制定就是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是法律运行的起始性和关键性环节。•法律遵守(守法)法律遵守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和权利以及履行职责和义务的活动。•法律执行(执法)法律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也被称为行政执法。原则:依法行政原则、执法合理原则、执法效率原则•法律适用(司法)法律适用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适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基本原则:(1)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3)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4)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立法程序法律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审议法律案的表决法律的公布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宪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和尊严。法制、法治的概念法制是指国家的法律和制度的简称,是一种社会制度。法治是与民主密切相关的,它是一种贯彻法律至上、严格依法办事的治国原则和方式。其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要有良好的法律,另一方面这种良好的法律要有至高无上的权威,要得到普遍的服从和遵守,核心是依法办事
39法制、法治的区别和联系“法制”与“法治”这两个概念既有联系也有区别。虽然法学界很多人主张两者在依法办事的意义上可以通用,但它们之间的区别还是很明显的。如果“法制”限定在法律制度的意义上使用,法制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但法治不是法制的必然。有法治必然有法制,但有法制不一定导致法治。法制关注的焦点是秩序,法治关注的焦点是法律的至上权威。法治与人治的区别①两者基础不同。人治建立在个人专断与独裁基础上,而法治是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之上。②两者特点不同。人治呈现出随意性、多变性的弊端,造成社会的不稳定。而法治具有统一性、稳定性、权威性的特点,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能有效地制裁违法行为,保证社会的稳定和有序发展。③二者体现的原则不同。人治体现不平等的原则,而法治体现平等的原则依法治国的内涵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项制度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江泽民依法治国的必要性与重要性①依法治国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生产的客观要求。②依法治国是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③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文化健康发展的法律保证。④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国家法治的主要标志①完备的法律体系②严格的行政执法制度和公正的司法制度③健全的民主制度和监督制度④高素质的执法队伍⑤较高的全民法律意识⑥发达的法律服务业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任务有以下几项:1.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2.提高党依法执政的水平3.建立社会主义法治政府4.完善司法体制机制5.完善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6.培植社会主义新型法律文化
40第二节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社会主义民主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掌握国家权力、享有民主的国家制度。它是以劳动者为主体的多数人的民主,因此,它是真正的多数人的统治;社会主义民主有着丰富的内容,人民不仅仅在政治领域对国家事务享有管理权,而且还对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其他领域的事务享有广泛的管理权;人民对社会主义民主的享受,不仅有法律上的保障,而且有物质上的保障民主与法制的关系一方面,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决定着社会主义法制的性质和内容;另••方面,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和保障,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实现途径二、树立法律权利与义务观念(一)法律权利与义务的性质法律权利:指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某种权能。法律义务是指人们必须履行的某种责任,它表现为必须这样行为和不得那样行为两种方式。(二)权利和义务的相互关系1.结构上的相关关系2.总量上的等值关系3.功能上的互补关系(三)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1.公民在守法上一律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求所有公民都必须平等地遵守法律,依照法律的规定平等地享有和行使法律权利,平等地承担和履行法律义务。在社会主义国家,不承认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2.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是指对于任何公民,不论其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社会地位、居住期限等有何差别,都要给予平等对待。从而保证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平等地受到法律追究和制裁。
41第三节增强国家安全意识一、确立新的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一般是指一个国家不受内部和外部的威胁、破坏而保持稳定有序的状态。新的国家安全观强调,各国在安全上要相互信任,共同维护,树立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新安全观,通过对话与合作解决争端,而不应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各国的国家安全不仅包括传统的政治安全和国防安全,还包括经济安全、科技安全、文化安全、生态安全、社会公共安全等内容。二、掌握国家安全法律知识(一)国家安全的一般法律制度《国家安全法》、《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了我国国家安全的-一般法律制度。(二)国防安全法律制度国防安全法律制度主要由《国防法》、《反分裂国家法》、《兵役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构成。(三)经济安全法律制度我国目前虽然缺乏有关经济安全的专门立法,但很多经济法律法规都包含了有关经济安全的规定,具有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功能。(四)网络信息安全法律制度为了维护国家的网络和信息安全,国家制定了《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五)生态安全法律制度我国的生态环境安全法律制度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我国制定的有关生态安全保障的法律法规,一部分是我国缔结或参加的有关国际生态安全保护的条约。(六)社会公共安全法律制度为了保证社会治安、公共卫生安全和食品安全,国家制定了《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
42第四节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一、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一)法律思维方式的涵义1.传统的思维方式传统的思维方式是指用政治、经济、道德方式分析解决问题的习惯。2.法律思维方式法律思维方式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原理和精神去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习惯和取向,即具有运用法律解决法律问题的习惯。在正常情况下,法律问题往往还包含着政治、经济或道德问题。•(二)法律思维方式的特征L讲法律即法律思维要求以法律为准绳来思考与处理法律问题。2.讲证据法律思维要讲证据,以证据为根据思考与处理法律问题。一般来说,证据就是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1)证据要具有合法性,即证据的形式、收集和查证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2)证据要具有客观性,即证据必须是客观真实的。(3)证据还要具有关联性。也就是说,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实质性联系,从而对案件事实具有证明作用。3.讲程序程序就是法律所规定的法律行为的方式和过程。程序问题在法律领域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法律是通过规定明确的程序来约束人们的行为的。法律思维强调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相冲突时,程序公正要优先实现。4.讲法理法律思维思考与处理法律问题,要运用法律原理和精神。法律思维要讲法理,为法律结论提供充分的法律论证与法律理由。•而法律思维对理由的要求有特殊之处①理由必须是公开的,而不能是秘密的;②理由必须有法律上的依据;③理由必须具有法律上的说服力。(三)培养法律思维的途径1.学习法律知识2.掌握法律方法
431.参与法律实践二、树立社会主义法律权威(一)法律权威的涵义与必要性1.法律权威的涵义法律权威是就国家和社会管理过程中法律的地位和作用而言的,是指法的不可违抗性,法律的内在说服力和外在强制力得到普遍的支持和服从。2.树立法律权威的必要性宪法和法律在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是否真正享有最高权威则是一个国家是否实现法治的关键。(二)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树立,既有赖于国家的努力,也有赖于公民个人的努力。对于大学生来说,至少应当做到以下三个方面。1.努力树立法律信仰2.积极宣传法律知识3.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第八章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第一节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第二节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第三节我国的程序法律制度宪法的历史发展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基本形式,是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1、最早产生宪法的国家一英国(不成文宪法)2、第一部成文宪法一美国(1787年)3、欧洲大陆第一部宪法一法国(1791年)4,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一苏联(1918年)1.我国现行宪法1982年12月4日公布施行;2,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修改;3.结构:由序言及四章组成,共138条:
44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徽、首都第一节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一、我国宪法的特征和原则(一)宪法的基本特征第一,宪法的内容是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最根本性的问题第二,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第三,宪法的制定与修改程序有严格的规定。(二)宪法的基本原则1、坚持党的领导原则2、人民主权原则3、保障公民权利原则4、法治原则5、民主集中制原则二、我国的国家制度(一)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五)基本经济制度三、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公民的含义公民是指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二)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451、平等权2、政治权利和自由3、宗教信仰自由4、人身自由权5、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和取得国家赔偿权6、社会经济权7、文化教育权8、特定主体权利(三)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2、遵守宪法和法律;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5、依法纳税;6、其它义务。四、我国的国家机构(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三)国务院(四)中央军事委员会(五)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政府(六)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七)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第二节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实体法主要是规定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或职权和职责的法律制度的总称。
46程序法主要指为保证实体法所规定的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或职权和职责实现的法律制度的总称。一、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行政法的概念和原则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创设行政机关--规定行政机关职权和职责--规范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正当权益2.规范和约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国家行政机关与公务员行政主体指享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的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被授权的或被委托的组织和个人。中央行政机关:国务院及其部委地方行政机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三)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运用行政权力针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能够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根据行政行为所针对的行政相对人是否特定这一标准,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抽象行政行为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行政相对人,制定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及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主体依法对具体事项或特定个人,具体适用行政法律规范作出处理决定的行为。(四)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行政法律或不履行行政法律义务依法应该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的行政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人身罚、财产罚、行为罚、申诫罚)
47行政复议,即行政相对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特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二、我国的民商法律制度(-)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1、民法的概念民法是调整严第2•你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2、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二)民事主体制度民事主体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民事主体有两方面的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三)民事行为制度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四)民事权利制度民事权利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的具体权益。民事权利可以分为:财产权和非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人身权等类型。
48(六)民事诉讼时效制度(七)合同法律制度(八)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九)商事法律制度三、我国的经济法律制度(-)经济法的概念和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三)税收法律制度四、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刑法的概念和原则1、刑法的概念刑法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阶级利益和统治秩序,根据自己的意志,以国家的名义颁布的,规定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2、刑法的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当原则适用刑法一律平等原则(二)犯罪概述1、犯罪构成犯罪构成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总和。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刑法规定的构成犯罪在客观上需要具备的诸种要件的总称,具体表现为危害行为、危害结果等。作为:不当为而为之不作为:当为而不为
492、排除犯罪的事由虽然行为人的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一定的损害结果,表面上符合某种犯罪的客观要件,但实际上没有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不符合犯罪构成,依法不构成犯罪的事由。正当防卫紧急避险3、故意犯罪形态4、共同犯罪(三)刑罚制度1、刑罚概念刑罚是由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所适用的限制或者剥夺其某种权益的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方法。2、刑罚体系主刑是指对犯罪分子独立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与死刑。附加刑是指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它既可以作为主刑的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以及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3、刑罚裁量累犯:从重处罚自首和立功:从轻或减轻、或免除处罚数罪并罚:数罪分别量刑,依法合并执行缓刑:三年以下、不致危害社会的,暂缓执行刑罚减刑:服刑期间有法定减轻情节,经法院减轻原判刑罚假释: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危害社会的有条件地提前释放。(四)犯罪种类第一,危害国家安全罪第二,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四,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五,侵犯财产罪第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七,危害国防利益罪第八,贪污贿赂罪第九,渎职罪第十,军人违反职责罪
50第三节我国的程序法律制度一、我国的行政诉讼法律制度(一)行政诉讼的概念、受案范围和参加人1、行政诉讼的概念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判的一种诉讼活动。2、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强制措施案件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案件行政许可案件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抚恤金案件违法要求履行义务案件其他侵犯人身权、财产权案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起诉的其他行政案件3、行政诉讼的参加人行政诉讼原告行政诉讼被告行政诉讼第三人诉讼代理人(二)行政诉讼程序1、起诉与受理提起行政诉讼应符合以下条件: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2、行政诉讼的第一审程序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必须进行开庭审理。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判决。开庭准备--开庭审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一合议庭评议--宣读判决3、行政诉讼的第二审程序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51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第二审行政案件,应当自收到上诉状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度。4、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对案件再次进行审理的程序。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二、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律制度(-)民事诉讼的概念、管辖与当事人1、民事诉讼的概念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判决、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的规范法院和诉讼参与人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民事诉讼的管辖民事诉讼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或同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纠纷案件的权限分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专属管辖,裁定管辖。3、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民事诉讼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要求人民法院行使民事裁判权的人。狭义上的当事人,仅指原告和被告。广义上的当事人,还包括共同诉讼人、第三人。(二)民事诉讼程序1、审判程序i.简易程序ii.第一审普通程序:起诉与受理、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宣判等。iii.第二审程序:当事人不服第一审裁判,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由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的程序。2、民事诉讼的特别程序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非民事权益冲突案件的审理程序。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包括:
52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公民失踪、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3、执行程序执行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法定措施,强制不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及其他法律文书的程序。三、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律制度(-)刑事诉讼法概述我国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追究犯罪,确定被追诉者刑事责任的活动。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刑事诉讼参与人刑事诉讼参与人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享有一定诉讼权利,承担一定诉讼义务的除国家专门机关工作人员以外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参与人包括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2、管辖、回避、辩护和代理刑事诉讼的管辖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等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以及审判机关系统内部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刑事诉讼的管辖分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两大类。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等对案件有某种利害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不得参与办理本案的•项诉讼制度。刑事诉讼中的回避可以分为自行回避、申请回避、指定回避三种。刑事诉讼中的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针对控诉方的指控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无罪、罪轻、减轻或免除罪责的反驳和辩解,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诉讼行为。辩护可以分为自行辩护、委托辩护、指定辩护。刑事诉讼中的代理是指代理人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名义参加诉讼活动,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法律后果的•项法律制度。3、刑事诉讼证据、强制措施和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证据的种类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二)刑事诉讼程序1、立案和侦查
532、刑事起诉3、刑事审判程序4、执行程序四、我国的仲裁和调解制度(")仲裁概述(二)仲裁程序(三)调解制度1、人民调解2、行政调解3、司法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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