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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银企对接机制工作方案 为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痛点”、“堵点”,建立新型政银企对接长效工作机制,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扶持力度,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决策部署,以促进产业政策与金融政策有机结合、企业项目与金融资源有效对接为基本目标,以“政府搭台、政策引导、市场运作、银企双赢”为总体要求,建立并不断完善政银企对接便捷化、常态化机制,进一步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二、加快推进政银企合作的“五项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全县政银企对接工作统一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进行,由分管县领导牵头,成立县政银企对接工作领导小组(附件一),成员由县金融办、人行、银保监组、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发改局、商务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金融办。 (二)建立会商制度。由县金融办牵头,原则上每季会商一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固定参加单位。会商主要议题为:通报上次银企洽谈签约落实情况;全县重点项目企业进展和融资需求情况;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投向情况;分析国家产业政策、货币政策对企业项目融资的影响,并提出对策;根据需求,研究举行银企洽谈或集中签约活动;其他需要研究的议题。 (三)完善对接机制。由县金融办牵头,县人行、银保监组配合,每年按三次产业各举办1—2次专项对接活动。根据企业规模、行业、融资需求及各金融机构的相关金融产品等特点,各金融机构采取分产业、分区域、分特色行业等多层次开展特色对接。
1 (四)构建信息平台。1.建立企业融资需求动态数据库。为实现全县企业贷款需求数据库的科学监测和动态管理,便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时了解掌握企业基本情况和融资需求,各经济主管部门要对有正常生产经营、无不良征信记录、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进行统计摸排,并认真填写《县企业融资需求情况摸排表》(附件二),于每季度25日前上报县金融办汇总。其中:县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商务局每季度分别对一产、二产、三产企业融资需求情况进行统计摸排;县发改局每季度对纳入省、市、县重点项目企业的融资需求情况进行统计摸排;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每季度对纳入“一区四园”管理的企业融资需求情况进行统计摸排。摸排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项目概况、项目市场分析、项目资金需求、企业财务状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2.建立金融信贷产品信息库。由县人行牵头,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配合,及时收集和汇总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产品信息。通过线上线下各种媒体、平台,适时向经济主管部门和企业发布最新信贷产品信息,使其能够第一时间掌握金融信贷产品信息动态,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 (五)强化跟踪反馈。建立政银企合作对接平台签约工作跟踪反馈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做好签约企业和项目资金投放工作,县发改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时向县金融办、人行、银保监组通报签约落地情况,各金融机构的政银企对接工作将列入银行年底绩效考评。 三、加大机制体制保障和监督落实力度
2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建立政银企合作长效机制是实现政银企合作的有效形式和重要平台,各有关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各部门及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政银企对接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迅速落实方案精神,把政银企对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举办政银企融资对接活动作为破解融资难题的重要抓手,树立问题导向,破除信息壁垒,加深融资需求主体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了解和合作。 (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政银企合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企业三方联动,各单位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引导企业积极主动参与银企对接活动。各中小企业要主动加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联系,接受监督和管理,并安排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联系人,确保银企之间的信息畅通、工作协调。 (三)强化履约,务求实效。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建立银企对接活动工作台帐,建立企业走访制度和问题落实报告制度。县金融办、人行、银保监组要加强对银企对接活动履约情况的检查督导,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结经验,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切实解决履约情况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履约率,助推实体经济加快发展,最大限度的发挥信贷资金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