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双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土地双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ID:83042317

大小:17.48 KB

页数:4页

时间:2023-07-04

上传者:gjxwyhcr
土地双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_第1页
土地双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_第2页
土地双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_第3页
土地双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_第4页
资源描述:

《土地双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土地双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了加快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清理消化利用,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助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全面查清全市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现状及原因,采取多种措施加快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清理消化,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细、成效实”,土地双清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二、目标任务全市确保完成2009-2018年批而未供土地清理5558亩、2019-2020年批而未供土地清理3712亩,完成供而未用土地清理6174亩。各地要确保年度完成批而未供土地清理总面积的80%以上,完成供而未用土地清理100%。三、工作内容和实施步骤(一)工作内容。1.全面查清批而未供和供而未用土地现状。一是查清已经批准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地块情况,逐宗核对复核批而未供土地位置、面积、用途、未供原因等,并将清理出来的每宗地块,叠加套合农转用征收图层和供地图层,形成批而未供土地数据库,确保数据直观、完整、真实;重点梳理200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已经批准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但未完成供应的土地。二是调查核实已供应建设用地中,逐宗查清供而未用土地现状、面积,分析存在问题及成因。

12.分类别开展土地清理工作。根据调查摸底实际情况,严格按照“一宗一方案”的要求制定处置方案,确保清理处置工作取得实效。对于批而未供土地,区分批而未供形成的不同原因,分别采取加大政策处理力度、加快土地供应进度、撤销实效或调整批文等措施,分类别加快清理消化。对供而未用土地,按照供而未用形成的原因,分别采取督促开工建设、清除障碍因素、收取违约金和闲置费、依法收回、盘活利用等措施予以加快处置,促进土地有效利用。3.建立健全管理长效机制。要认真分析专项行动,发现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和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土地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要加大指标分配机制的研究,形成综合考虑项目的立项、选址、资金保障等前期成熟度和项目紧迫重要程度等因素确定项目指标配给的工作机制。二是健全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备案制度,经依法批准的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项目,要及时检查是否在自然资源部备案系统中备案。三是严格落实动态巡查制度,要建立完善土地全流程、全覆盖、全天候监管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抓好日常监测监管。(二)实施步骤。1.调查核实阶段(4月底前)。各功能区、乡镇(街道)在2020年度土地清理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梳理本辖区内未供、未用土地的基本情况,查清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总量、分布,并落实到具体地块,同时调查核实具体原因,形成具体宗地清单。2.组织实施阶段(12月底前)。在每年调查更新的基础上,以具体地块清单为基础,按照一宗一方案制度,逐宗制定工作方案,逐宗明确工作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分类施策,实施销号管理,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四、清理措施

2(一)清理批而未供土地具体措施。按照“消存控新”的工作导向,根据地块实际情况,根据部、省有关批而未供土地清理消化的各类政策措施,加快政策处理、项目谋划、审批供应和盘活核销。一是对2009年后农转用的,未供已用的城市公共道路、公共绿地、雨水污水排放管线、公共休憩广场等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绿化带、安全间距等代征地以及不能利用的边角地等,原则上要全部处理完毕;市发改局要简化立项手续并对同一区域内同类型项目集中立项,市财政局要提供批而未供项目清理专项资金保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要加快对建设工程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办证进度。二是对未明确具体项目的用地,各单位要主动对接,加大对科教文卫体育养老等配套项目或公共停车等国家鼓励类项目的选址落地。三是对已用未供时间较长且历史资料缺乏的地块,经集体研究,在政策处理到位的基础上,可不再审核相关规费的缴纳和未供已用的行政处罚情况。四是对2008年以前批次的地块,报经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实确属已用未供且因各种原因无法补办手续的,可直接实施挂账处理,在数据建库时予以标注。

3(二)清理供而未用土地具体措施。一是加大开工督促力度,对已供应尚未到约定开工期的项目,各单位要提前介入,及早向用地单位发放开工温馨提醒,督促用地单位按约定开工建设。二是加大违约处理力度,结合“低效工业项目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对非政府投资项目且属用地单位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按约开工的,严格按照出让合同、项目管理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追究违约责任。三是加大收回处置力度,对因规划调整原因或者规划管控原因,导致已供地项目因不符合新规划而不能正常开工建设的项目,属地政府要加大协商处置力度,符合用地政策的,按规定调整用地手续,不符合用地政策的,由属地政府组织收回。四是严查自身闲置土地,对构成闲置的土地,要督促开工一批、异地置换一批、依法收回一批;对闲置工业用地,除按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应收回的情形外,鼓励通过依法转让、合作开发等方式盘活利用,用于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的,可依照《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和相关产业用地政策,使用过渡期政策;处于司法查封状态,且确因查封而无法处置的闲置土地,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对接,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利用。(三)分类制定清理方案。区分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形成的不同原因,按照分类清理措施,逐宗制定清理方案,一宗一码、一宗一号,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处置。各地要按照年度任务量明确本年度消化处置具体地块,并确定责任人和处置时间。各地要于6月30日前将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清理方案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批而未供联系人:行政审批科金珅珅,联系电话:654708;供而未用联系人:开发利用科申屠玉琦,联系电话:610696)。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及时组织研讨推进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发挥职能作用。(二)加强督查考核。强化责任、抓好落实,将土地清理专项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年度考绩考核。市考绩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强对各地日常工作进展情况的督查,通过挂牌督办、现场督办、按月通报等形式督促工作开展。(三)加强激励惩戒。为激励各地全面深化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对因消化批而未供、处置闲置土地和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挂钩项目产生的奖励指标,优先用于本区域的年度计划。同时,加大考绩力度,增加土地清理考核比重,实行过程考绩预加扣分,并设立土地清理专项奖。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最近更新
更多
大家都在看
近期热门
关闭